
柳芃
信託是英美法系一項極爲獨特的法律制度,大陸法系國家在移植信託制度的過程中始終面臨着如何將信託制度有效本土化的問題。許多大陸法系國家最終構建了具有本國特色的、不同於傳統英美信託的信託制度。我國於2001年通過制定《信託法》正式引入信託制度後,信託業務在我國獲得巨大發展,但由於《信託法》在所有權歸屬、當事人權利性質等基礎理論問題方面缺乏明確規定,造成理論爭議不斷且在實踐中產生一系列問題。根據我國的客觀國情對信託制度進行合適的本土化設計,有助於信託制度在我國的發展壯大。本書藉助本土化的視角,對信託制度中的相關基本理論問題進行分析探討,期冀有助於我國信託法律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