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樂明主編
本書的內容爲監委管轄職務犯罪88個罪名、自首、立功、國家工作人員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時效的理解與適用,在每一具體罪名(問題)項下,均按照法律、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兩高以解釋、規定、批覆、決定等形式發佈的文件)、司法指導性文件(紀要、通知、意見、答覆等雖未以司法解釋形式發佈,但對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的文件,如2003年《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兩高發布的指導、參考案例及法官、學者著述的順序編排。本書有助於實務工作者準確把握88個罪名的定罪量刑標準、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保證案件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有效銜接司法。
劉樂明主編的這部著作,是監察體制改革後連接監察法與刑法的重要橋樑。它系統梳理監委管轄的88個罪名,精準整合法律規範、司法解釋與典型案例,直擊實務中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認定難點。不同於單純的法條彙編,本書融入法官與學者的權威觀點,對自首、立功、追訴時效等共性問題作出深度闡釋,爲紀檢監察干部與司法工作者提供了清晰的辦案指引,也爲公職人員劃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
條款分析淺顯易懂,對比式閱讀受益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