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怡西
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是我國近幾年纔出現的一種新型金融工具,與一般金融工具創新意義不同的是,除了有助於實現轉移市場風險、增加資產流動性、降低融資成本以及擴大投資者投資渠道等經濟利益之外,其甫一產生便基於債券市場資源配置功能不健全的大背景,解決了中小企業不能公開發行債券的現實難題。其本質是將中小企業作爲競爭中的弱者給予補償性質的差別待遇,通過政府的扶持、引導和規範,使社會資金高效、有序、安全地流向融資困難的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法律制度這個論題展開理論研究,其目的在於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建議,進而通過法律的確認、支持和監督,健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