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偉等
本書以中國的商事改革實踐爲背景,對美國、加拿大(含聯邦及10個省)、英國、德國、奧地利、法國、日本、韓國等十一個國家和地區的企業信息公示與企業信用制度及實踐進行分析。同時,以我國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爲參照藍本,對我國與域外的制度和實踐進行比較研究。爲我國建立以信息公示爲基礎,以信用監管爲核心的監管體制提供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