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幫達
在我國核立法的特殊背景下,我國核法制度構建遵循的基本原則——安全原則應當如何解釋?這一問題看似簡單,但作爲法律原則的“安全”的規範內涵是關乎核立法價值定位和制度構建方向的重要問題。迄今爲止國內還鮮有研究,本書兼具理論價值和應用價值,秉持了在國際視野下思考中國問題的研究理念,充分挖掘和利用了一手文獻資料。
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的發生在全球範圍內敲響了核安全的警鐘。國務院調整了之前的核能發展計劃,暫停了內陸核電項目的審批,核電發展的速度有所放緩。作爲制度層面的回應,在國家核安全局等有關部門的推動下,《核安全法》於2013年納入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由全國人大環資委牽頭起草。北京大學核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作爲國內唯一一個核法專門研究機構受邀參與《核安全法(草案)》的起草研究工作。
這本書對於理解核安全工作的本質大有裨益,作者的研究工作有相當的深度。此外,本書關於核安全與核安保、覈保障三者概念內涵外延的闡釋也很經典,值得核安全工作者參考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