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銀珠
刑法既是行爲規範又是裁判規範。犯罪構成理論就是研究如何通過發揮刑法的行爲規範和裁判規範功能,保障公民的權利免受犯罪行爲和國家權力的侵犯。四要件和三階層理論在實現刑法規範功能方面,都有其合理性,但也都存在不足。本書提倡複合性犯罪構成體系,它包括刑事違法性標準和社會危害性標準。刑事司法只有以民衆認同的基本價值爲依歸,才能發揮好刑法行爲規範的功能。如何把民衆認同的基本價值引入刑事司法過程中,是本書試圖回答的核心問題。本書試圖爲從機械司法到良心釋法的司法理念轉型提供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