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春雅
法律行爲的產生和變遷歷史源遠流長,並非是一夜之間就從行爲理論中衍生出來,從其兩條演進的路徑來看,它的產生一方面從立法的技術層面來看突出地反映了自然法學派和潘德克頓法學派的學術成就,另一方面也體現了隨着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發展,人們對於自身發展的主動性和可能性的要求日益增強,反映在立法上和法學理論上就體現爲行爲模式的日益清晰、完備、成熟。本書通過對法律行爲的概念、效力基礎、成立與生效、立法模式等深入分析,對法律行爲制度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