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琳
受風險社會理論影響,我國刑法學界湧現出以預防爲目的導向、以安全爲首要價值的風險刑法理論思潮,並希冀以此爲契機開啓一場宏大的刑法變革進程。本書肯定風險社會中風險的特殊性,亦贊同法律必將隨社會發展而不斷變遷,並認爲學者們把握時代脈搏所進行的敏銳思考具有重要意義。然而,立足於我國當下的社會發展與法治建設進程,以人權保障爲核心的傳統刑法觀念依然需要被反覆重申,本書正是基於此種考量,對風險刑法的社會學依據、現實依據、價值取向、立法追求四個方面展開全面反思,檢視其中與自由價值漸行漸遠的“風險”學說。本書試圖在複雜中國的現實背景下,探究風險社會中傳統刑法應當堅守的基本立場,劃定刑法變革不可逾越的底線。這一論證相繼在三個層面展開:第一層面通過研究風險法治範式的轉換繼而肯定風險語境下刑法謙抑的價值;第二層面通過界定法益概念的邊界繼而實現法益的批判立法機能;第三層面通過劃定新型危害行爲的入罪標準繼而限定刑法處罰範圍。在反思風險刑法理論的同時,傳統刑法應當如何從刑法外部和刑法內部發展出更具約束力的自由保障機制同樣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