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塗俊峯主編
根據《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人民法院在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過程中應當做到:一是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二是要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及其“保護傘”,對犯罪情節較輕的其他參加人員要依法從輕、減輕處罰;三是要加大財產刑懲處力度,剷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四是要主動適應以審判爲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嚴格執行“三項規程”,增強證據意識、程序意識,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基於上述要求,在彙編整理本書時主要側重於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有關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具體規定,二是刑事涉案財產的處置規範,三是庭審規範和保障辯護律師合法權益的最新規定,四是辦理刑事案件“三項規程”。此外還有相關的案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