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祺
根據我國和域外的實踐做法,本書對影響法院審查行政規則強度的司法政策進行了規範層面的建構,將行政規則法律效力的不同作爲導致法院有差別對待的原因。通過權威性刻度的劃分,《行政規則的司法審查強度:基於法律效力的區分》設計了法院對於行政規則的三步審查法,並在第二步審查中根據相對制度權威和理論權威的大小區分了不牴觸審查、理性審查與合理性審查三個不同層次的審查強度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