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旻等
本書內容涵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所涉及的多方面法律實務。全書以用工管理流程爲主線,並配合特殊問題和特殊人羣的勞動關係管理,通過案例來闡釋司法機關的裁判尺度,以期協助企業HR作出正確的工作決策,內容全面完整,體例清晰簡練,是HR必備的勞動法工具書。
不建議任何人閱讀,存在嚴重誤導。 書中根據深圳某勝訴案件得出結論,原話是:“按照該觀點對《勞動合同法》的理解,在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勞動者一方需要明確向用人單位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出的,用人單位既可以選擇與勞動者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選擇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以上內容可謂是離大譜,實踐中只要符合法定情形,要麼勞動者主動不續訂勞動合同,或者主動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幾乎是必籤,另外用人單位還需要考慮其他情形,是否在醫療期,是否勝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