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麗霞主編
治安隊長找來了加森和尼克。由於沒有確鑿證據,無法定案。實際上,案發的當晚,兩人在叔父家共進晚餐。之後,3人在書房隔壁的起居室裏談話。據說8點30分的時候,加森和尼克回家去了,幫工已於7點30分先走。此間,兩個侄兒分別都進去過書房一次。先是加森在閒談中,博士的煙抽完了,他進書房去取。臨走之前,尼克從書房裏借了書後回去的。其間,布萊克博士一次也沒進過書房。這些,剛纔加森和尼克都作了證詞,而且布萊克博士一直把他們送到門口,然後關上門。不料進入書房後被射殺。第二天早上案發時,他家門還緊關着,並沒有人破門而入的跡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