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靜 周建文編著
2007年開始,我國建立了農村最低社會生活保障制度,將最低生活標準扣除個人收入後,差多少補多少。2014年初,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併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高了扶貧標準,擴大了扶貧對象。本書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及貧困標準和補助等提供了法律知識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