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鳳凰空間
本書以歷史文化街區作爲闡述對象,立足如今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經驗不足而又亟待活化再開發的現實,對歷史文化街區進行了系統性的探討。全書共四章,總體可分爲兩大部分,開章先是由大範圍到小範圍介紹了關於歷史文化街區的理論知識,包括保護思想的溯源、與之相關的歷史環境、一些基本概念、相關保護規劃及改造原則等,讓讀者對歷史文化街區的認識由淺入深;書中的很後一部分則是結合歷史文化街區改造的具體案例進行分析,主要是選取了在保護基礎上成功進行了商業引導、重新煥發活力的歷史文化街區,從基本歷史概況、改造設計方案、細部施工技術等方面來詳盡說明,還加插了各種設計方案圖紙、大量精美的改造效果圖片以及現場施工圖片,給予讀者更直觀的感受。
3 歷史文化街區 2002年經修訂的《文物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保存文物特別豐富並且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革命紀念意義的城鎮、街道、村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覈定公佈爲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並報國務院備案”,現在也指經各級人民政府覈定公佈應予重點保護的歷史地段。2005年建設部公佈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範》(GB 50357—2005)中所稱“歷史文化街區”是指省級人民政府覈定公佈應予重點保護的歷史地段,並將“歷史文化保護區”等同於“歷史文化街區”,我國以往對歷史地段更多稱爲“歷史街區”或“歷史文化保護區”,現在稱爲“歷史文化街區”,實際上“歷史文化保護區”涵蓋的類型較多。而“文物古蹟地段”作爲特殊的一類歷史地段,也應受到重視。 4 歷史文化街區應具備的條件 ①有比較完整的歷史風貌; ②構成歷史風貌的歷史建築和歷史環境要素基本上是歷史存留的原物;③歷史文化街區用地面積不小於1hm2; ④歷史文化街區內文物古蹟和歷史建築的用地面積宜達到保護區內建築總用地的60%以上。 5 保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國古城雖多,但整體保存完好的很少,而保存着完整歷史風貌的街區則爲數不少,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更具有普遍意義; 大面積保持一種特定的歷史風貌難以做到,只是少數歷史文化名城有條件實行全面保護。在多數歷史文化名城中,選擇若干歷史文化街區加以重點保護,以這些局部地段來反映古城的風貌特色是比較現實可行的; 城市總是要發展的,歷史文化名城也要完善基礎設施,改善人民生活,逐步實現城市現代化,因此需要採取保護與建設兩全的措施,尤其是在歷史文化街區內,有必要將保護放在第一位; 歷史文化街區中除了文物保護單位等不得改變原狀之外,一般歷史建築可以改善內部以適應現代使用要求,使得保護與建設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