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編寫組
爲加強法制宣傳,迅速普及法律知識,服務於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多年來,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定期審議通過、修訂的法律,全品種、大規模的出版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版的系列法律單行本。該套法律單行本經過最高立法機關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權威審定,法條內容準確無誤,文本格式規範合理,多年來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好評。
最近因公到香港出差,站在香江之畔,眺望維多利亞港口,深刻感受着這座東方明珠所特有的魅力。 瞭解了香港政府三司十五政策局和60多個執行處\署的架構以及400多個職系區分,薪資資歷晉升規則等,對香港法律基礎的基本法產生了興趣,遂讀之,確實是對香港的制度有了一個很大的認識,香港與中央政府的關係,行政長官、行政機關、經濟金融交通教育保安等各領域的基本政策規定,特別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長官組成,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選舉,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香港地區適用清單,當然最令人關注的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如何認定。 除了基本法內容,附件裏的法律解釋更有意思,關於雙普選的追求,一直是博弈的重點,所以對這方面的解釋和決定很多,從2007年起是否包含2007,到2007,2012均不實行雙普選的決定,到2014年8.31決定香港2012年第五屆行政長官實行普選,應該是經歷了多年的努力。 但是結果差強人意,2015年6月18日,香港立法會以28票對8票否決了特區政府提交的政改方案,這意味着,香港2017年特首普選徹底泡湯了,而且沒人知道政改什麼時候可以重來。 28票反對、8票贊成的票數是個烏龍。表決前,建制派議員打算集體離場,希望等一位因病遲來的議員趕到,不料溝通出了問題,部分建制派議員留在會場,場上議員達36位,超過70個總議席的半數,於是表決繼續進行,就算全部議員到場,也難以通過,28票捆綁反對,超過了三分之一,贊成票達不到三分之二大多數。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2017);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2020)。 2021年3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全票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這場政改何時重啓,還有待觀察。相信在中央堅強有力的領導下,會越來越好。
法律誕生於政史之綜合土壤,冰河覆雪,漸次消融。因此不熟悉對應地區的經濟文化,對於該區律法只是走馬觀花,只得其形。我對香港地區知之甚少,未來有更深瞭解後必將再讀。 目前勉強就所學做個簡要比對:首先,香港相較直轄市,在立法上有更多的空間。譬如中央對直轄市立法有修改後直接頒佈的權利,對香港則只有不通過的權利;其次,香港市民享有未向警局備案登記即可罷工,結社,遊行等權利,不過聽聞國安法已對此進行補充統領,未知真假,國安法確實也可以算是基本法附三中的由中央直管的國防內容,也不算例外;最後,香港宗教有更多的傳教方式選擇,比如開設醫院或院校等。 眼下所疑惑的是基本法50年不變的規定,50年後何去何從?資本主義制度改爲社會主義制度的一大本質是公有制的確立。香港基本法雖規定土地等資源屬於國家,但也承認之前獲得對應所有權的個人或集體保持不變。那麼50年後,土地等資源的所有權應如何收回,或者說,對應的資本家會不會在此期間抽逃資本?這對香港乃至國家利益或許都是不利的。
13年呆在香港,和內地幾乎沒有相似的地方。除了放眼望去的黃皮膚黑眼睛,幾乎和內地沒有特別像的地方,飲食、意識、說話做事的思路和方式都完全不同。一方面驚歎於普通香港老百姓對日常生活中的規則的嚴格遵守,另外有時候也不禁在想,太過於遵守規則,會不會有什麼負面影響? 基本法中有一些關於香港的主體機構可以吸收外籍人士參政的條款,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也許長期以來受大陸的意識形態影響,覺得只有中國人才能對中國的大事有發言權和決策權,也許外國人的視角會不一樣吧,但是不能完全影響決策。 而現在香港的問題,也不是簡簡單單的外國人/思想氾濫,而是黃皮膚黑眼睛的一羣人,和關卡這邊的意識已經完全不一樣了,“中國香港”只是大陸人給自己的一個看法,他們自己怎麼看,該怎麼看,才比較重要。
瞭解香港基本政治制度的必讀之物。當前香港社會各界最關注的問題是政制發展問題,特別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實行普選的時間安排,但從香港實際情況來看,功能組別選舉模式依然是確保香港社會各階層人民均衡參與政治生活的有效方式。
[2023/13]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觸發了我去刷了這香港基本法,好像是電影《寒戰》,不對,7月份是香港迴歸的週年慶。23年去了兩趟香港,也蠻有感觸的:打上國安法補丁的香港,有形無魂了。 所以這個哲學故事來了: 雅典人爲了紀念忒修斯,所以每年都會派人開着忒修斯之船去太陽神阿波羅的出生地朝聖。 年復一年,隨着時間的推移,這艘船也開始一點點腐朽,於是雅典人們就用新的木板把原來的腐朽的木板給換掉,最後,該船的每一塊木板,就都被換過了。 這時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愛好哲學思辨的雅典人們就開始爭論:“這艘船,還是原來的那艘忒修斯之船嗎?如果是,但它已經沒有最初的任何一塊木板了;那如果不是,它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不是的呢?” 爭吵了幾百年的故事,在未來的幾百年還會繼續吵下去, 可是對於香港的未來,毫無疑問一定是中國的,而中國又是人民的。 懂了吧。
在#香港迴歸祖國20週年# 之際,擼了一本不算書的“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有點漲知識,也有點小感觸。 🇭🇰中國中央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部財政來源全部投入於自身發展需要,不需要上繳國庫。(祖國給予你,但不索取於你) 🇭🇰香港迴歸祖國前,在各部門任職的公務人員均可留用,且其薪金,津貼,福利待遇等不得低於原來標準。(給你更好的生活,用事實說話,哈哈) 🇭🇰我們的中央軍隊義務去保衛香港特別行政區,尊重並遵守他們的一切法規,救助其於每一個危難之時,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承擔。(真真的是盡一切可能守護這朵紫荊了啊。)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參加而香港也以某種形式參加了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採取必要措施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保持在這些組織中的地位。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而香港已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需要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參加這些組織。(中國爸爸真的是暖男一枚,瞬間覺得男友力max ,啊好像並不是一個合適的比喻[並不簡單][doge][允悲]) 🇭🇰不過p9那一條我始終是不太能理解的對此持保留態度,並且每次看到國際重大體育賽事獎牌排行榜上出現區別於“中國”的“中國香港”時,我都有些忿忿不平。一國兩制我可以理解,但是面對國際的時候不應該是同一個聲音嗎,歡迎大家來一起探討。 除了經濟法,這還是我第一次認真讀法律條文。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祖國對這朵紫荊花的重視與愛護。1840的中英條約,大清忍痛割肉將香港交於英國🇬🇧手中。一百多年後的1997,一個更強大的中國將這朵紫荊花以特別行政區的形式接回了自己的懷抱。希望我們的祖國爸爸一天比一天更富強,更獨立,更民主,讓這朵紫荊花依附於祖國富饒的土壤盛開的越來越豔麗。分裂祖國在今後再也🙅🏻♂️不會被重寫。 一個心願:明年能有機會去香港這個包容了多元文化的地方去慢慢走一走。 再次默唸《中國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總則的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香港基本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關係,憲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兩者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 ·
看新聞的很多時候不要人云亦云,還是要調查研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此刻讀來,淚目[流淚][流淚][流淚]
和政府官網給出的版本並不一樣😂 只能閱讀 不能作爲考試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