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加莎·克里斯蒂
伦纳德·沃尔被控谋杀富婆艾米丽以图染指其巨额遗产,他却一再表明自己的无辜。伦纳德的妻子是唯一能够证明他无罪的证人,却以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庭指证其确实犯有谋杀罪。伦纳德几乎陷入绝境,直到一个神秘女人的出现……墙上的犬形图案;召唤死亡的收音机;蓝色瓷罐的秘密;一只疯狂的灰猫……十一篇神秘的怪谈,最可怕的不是“幽灵”,而是你心中的魔鬼。
《控方证人》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经典短篇小说合集,书中收录的九篇故事,没有冗长的案情铺垫,却字字精巧、反转迭出。不同于常规侦探推理,这本书跳出破案套路,以人性、谎言与善恶为内核,让我读完回味无穷。 九篇短篇风格各异,各有亮点。同名篇目《控方证人》最为惊艳,极致的双向深情与绝妙的证词骗局,颠覆了人们对正义与谎言的认知。阿加莎擅长以细微的破绽撕开真相,没有血腥的凶案现场,却凭借细腻的心理描写,营造出层层悬念。 整本书最动人的从不是精妙的推理诡计,而是对复杂人性的深刻剖析。书中角色善恶难辨:有人为爱编造弥天大谎,有人为利益背叛亲友,有人看似善良淳朴,实则暗藏心机。所有案件的背后,归根结底都是欲望、爱意与私心的博弈。作者从不刻意定义善恶,却让读者在一次次反转中看清:人心才是最莫测的谜题。 这些短小精悍的故事,篇幅虽短却意蕴深远。褪去悬疑的外壳,故事藏着最真实的人间百态。它让我明白,眼见未必为实,生活中看似理所当然的真相,或许都是精心伪装的假象。 阿加莎用极简的文字,诠释了正义与人性的博弈。读完这本短篇集,不仅折服于作者精妙的叙事构思,更懂得了世间迷雾万千,唯有本心与正义,终能击穿所有谎言与伪装。
看到网上的推荐,读完了短小精悍的《控方证人》。感觉阿婆的短篇同样精彩,并且阿婆一定是有意搜集各种案例才有的效果,凭个人想像可能是无法做到的。反而,在阿婆的长篇里,想像的空间会更大一些。 《控方证人》后来被拍成电影,这与好莱坞早期的风格是非常契合的。实际上西方的庭审就像是一个生与死的竞技场,好像是罗马斗兽场的延伸,一个人无论做了什么或者没做什么,都需要在这个平台上拚出全力以逃避厄运的迫害。所以这本质上就是一出扣人心弦的大戏,有惊人天赋的罪犯发挥毕生才华的表演本身就带着一股原始荒蛮的力量与荷尔蒙。 在这个题材上,《芝加哥》更是走到了极致。这些故事或多或少批判了西方精心设计的陪审团制度。这些陪审团个个神志健全,具备人之常识与常情,具备足够的判断力,但他们毕竟是人,在催人泪下的天才表演面前不由自主地选边站队,这就使得人们很容易看到跟自己内心倾向相一致证据而忽视相反的声音。所以人类的理性永远是一个靠不住的朋友,如果人类社会向前进化,当不由自主的非理性成为重要障碍的时候,也就是机器文明的产床和催化剂。
书只翻了控方证人那一章,但看了同名电影,法律职业伦理课的老师要求写影评,就搬过来了~ 电影《控方证人》改编自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同名小说,于1957年上映,事故背景设定在英国。本片中,伦纳德·沃尔被指控谋杀艾米丽·弗伦奇小姐,律师威尔弗莱德为沃尔进行无罪辩护。沃尔的妻子克莉丝汀·沃尔作为控方的证人“帮助”沃尔,最终使沃尔被判决无罪,然而真相却是沃尔的确杀了弗伦奇小姐。 本文不讨论克莉丝汀不作为辩方证人而作为控方证人,是如何完美地让陪审团相信沃尔先生无罪的,而将从此案件体现的律师在法庭上的礼仪规范、律师独立辩护与委托人意志之间的冲突以及律师职业伦理要求中追求法治和正义的角度出发,分析其中蕴含的律师法律职业伦理问题。 一、律师在法庭上的礼仪规范:律师的假发影片中庭审时,律师都佩戴了假发,即使在庭审之外,也多次出现假发的场景。例如影片开头威尔律师刚回到家时,他说:“我以我的生命来守护它,希望大小还合适”;影片中间威尔出庭前已身着律师袍,但特地回头询问“我的假发呢?”;影片末尾当克莉丝汀用到刺死沃尔先生后,威尔的女护士普利姆索尔对威尔说“我们暂时不去(度假)了,对吗”时,递给威尔的也是放在一旁的律师假发。影片对假发的强调表明了当时英国刑事案件中假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不管是认为假发可以帮助掩盖“聪明绝顶”,还是表示自己德高望重,抑或借助假发表现法庭的庄严权威以唤起人们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仰,假发作为司法服饰之一,“会带来对人们期望的一种满足”,具有符号性意义。以假发的不同类型区分司法参与者的身份,体现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假发与其他司法符号——法槌、法袍、律师袍等一起,还可以提供司法强制力转换的途径,也就是说,符号为非正式司法机制的逐步扩张提供了进退自如的技术空间。 不过,由于假发的高造价、低舒适性等诸多弊端,英国政府规定从 2008 年 10 月 2 日开始除了审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法官外,大多数英国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都可以不再佩戴假发。有学者认为假发与司法现代化没有必然联系,因为司法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是制度的革新,而英国《泰晤士报》认为这是英国司法系统现代化的一个尝试。对此,我支持后者:假发的退场说明暗示了民众可以做到适时地略过某些司法服饰,而直接转为对司法权威的信任,即民众对法律信任的路径“服饰-公平正义”中的“服饰”环节被弱化了。这种“打直球”的信任恰恰说明现代司法公平、公正、平等、理性等基本理念在不断地深入人心。 二、律师独立辩护与委托人意志之间的冲突影片中威尔律师第二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沃尔时,他们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您不了解她,不知道她对我的感情有多深。她出庭作证的时候,你们会了解她的。” “沃尔先生,我必须告诉你,我不打算让她出庭作证。” “不打算,为什么?” “她是个外国人,对于英语的微妙之处,她还不够熟悉,控方会轻易地找出她的纰漏。” …… “可是克莉丝汀必须出庭作证。” “沃尔先生,你必须学会信任我。……” “听着,没有克莉丝汀,我会无法面对。告诉你,我需要她,没有她,我就完了。” 第一次庭审中,威尔律师确实没有让克莉丝汀作为辩方证人。虽然第二次庭审中威尔让克莉丝汀作为了证人,但这是由于威尔律师认为自己掌握了实际上被伪造的“关键性证据”,故这里暂且只谈论第一次庭审中威尔律师的做法。 从上述对话中可以看出,第一次开庭前威尔律师不赞成克莉丝汀作为辩方证人,沃尔极力要求克莉丝汀出庭作证。由审判结束后沃尔对威尔说的话——“我知道她会帮我的,不过我也不知道她会怎么做”大致可以推断出,前面沃尔主张克莉丝汀出庭作证是指克莉丝汀作为辩方证人出庭作证。那么这里就产生了律师的辩护策略与委托人意志冲突的情况。 一方面,律师的辩护权来源于委托人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另一方面,1949年的《苏格兰辩护人与律师法》要求律师在提供服务时保持独立、中立和客观,也就是律师在制定辩护策略上又享有一定的独立性。学者陈瑞华认为,律师的独立辩护需要在忠诚于委托人利益、实现有效辩护且遵循一些职业伦理规范的框架下实行。 在我看来,当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关于是否有罪和委托人认为自己罪轻、但律师认为罪重的问题上,律师应尊重委托人的意见,否则如果遇到律师认为委托人有罪或罪重,而委托人认为自己无罪或罪轻的情形,律师的有罪辩护或重罪辩护可能会严重损害委托人的权利。在重罪如何辩成轻罪、有罪或无罪应当如何辩护的问题上,律师的独立性应当被尊重。律师是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向委托人“贩卖”法律服务的行业,在这些情形中只有承认并允许律师享有辩护的独立性,律师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才能使得律师必须为委托人的最佳利益行事的原则不被架空。影片中,威尔律师和沃尔都同意无罪辩护,但两人在证人的选择上有分歧,这时支持威尔律师独立辩护应当是被允许的。 三、律师执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之一——追求法治和正义本影片中,在讨论威尔律师对正义的追求前,不得不先谈论一下律师与委托人关系建立的基本原则之“以诚信为合作基础”。 “以诚信为合作基础”这一原则是双向的,既要求律师在执业中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提供诚信的法律服务,也要求委托人诚信对待律师,奠定自己和律师合作的基础。影片中,威尔律师通过“眼镜片测试”和沃尔先生的叙述,相信沃尔先生无罪并决定为他进行无罪辩护;在威尔律师第二次会见沃尔时,他也说道:“沃尔先生,你必须学会信任我”,但实际上沃尔却杀害了弗伦奇小姐。 律师遇到委托人不诚信、自己被欺骗的情形,当然可以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寻求相应的救济,但这部影片的精彩处还在于当威尔律师得知真相后,他与沃尔还有这样一段对话: “你愚弄了英国法律。” “是谁愚弄的?是你帮我脱罪的。现在我再也不会因此案受审了。这也是英国法律,不是吗?” …… “正义的天平也许偶尔会有偏差,但终将回归正义,你会付出代价的。” 并且他还通过眼镜片的反光暗示克莉丝汀拿起桌上的刀刺向沃尔。沃尔死后,护士说“她杀了他”,但威尔却说“杀了他?不。她处决了他”。 任何一个司法体制都做不到十全十美,但是身为律师,应当维护法治和正义。其实影片中威尔律师已经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威尔律师因被欺骗而相信沃尔无罪,为了这一主张,他在法庭上向控方证人发出犀利的提问,他在接到有重要线索的电话后也及时感到了火车站拿线索,他为了证明沃尔无罪向法官请求程序倒流;如果威尔先生知道沃尔是有罪的,他也有自信“用我诚实体面的方法”赢得诉讼,而这种赢得诉讼的方法将是在法律的正当程序之下实行的。影片的结尾可以看作是对克莉丝汀刺杀沃尔案的开放性结局。虽然克莉丝汀刺杀沃尔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但从威尔律师坚定地选择为克莉丝汀辩护也能看出威尔律师对沃尔谋杀弗伦奇一案的正义的追求。 《控方证人》作为非常经典的悬疑电影,不仅可以从案件剧情发展分析,从律师职业伦理的角度也有很多值得讨论和反思的地方,律师只有在职业伦理的规范和约束下才能在法治和正义的路上越走越远。
个人评分:10/10。 阿加莎短篇小说集的巅峰(暂定)。 第一次没有全部看完就评分,但是最后一篇再拉都对得起这个满分。光一篇《控方证人》就足够能打:反转再反转,当你爬上一个小土坡,自以为看穿了阿加莎的小巧思时,却发现阿加莎正站在山顶看着你。连最后的戛然而止都恰到好处。 其余的一些小故事多少带点恐怖元素或者神秘学元素,有些是别有用心的人装神弄鬼, 还有一些是真的沾点神秘学元素,比如《最后的降灵会》。但是这些怪奇小说多少带点侦探故事的味道:所谓超自然能力更多只是一种超出人类理解的手段,依旧是“事在人为”。所以读起来倒也没有太离奇的感觉。 还有一些精神病小故事,质量不差,但个人比较无感。 怪奇小说和侦探小说的并置使读者不读到最后一行便无法确认到底是人为的诡计,还是超自然现象的作祟,又或者二者兼有。这种编排使得读者连对作品最基本的预期都丧失了(这是一篇侦探故事?还是恐怖小说?还是怪谈?),很好的增加了阅读体验中的不确定性。 另外,阿加莎的文笔一如既往让人读着舒服,对恐怖氛围的塑造相当出色。在读这本小说集前我刚看了些日本的推理小说。也是想塑造恐怖气氛,但是读起来只感到恶心,充满阴间气息。相比之下,《死亡之犬》最后颇具洛氏恐怖的惊悚感,《最后的降灵会》末尾的疯狂,都比单纯的刻意塑造的恐惧氛围高明得多。 将其认定为阿加莎短篇小说集“暂定”最佳只是因为还有几部没读过,但是我觉得很难有能超过这本的了。总之,伟大无需多言。
一方面,翻译太差了。有很浓的翻译腔甚至某些地方还出现错误翻译,极其影响观感。另一方面,我猜测阿加莎在这本短篇小说集中是想探索灵魂、玄学、精神科学方面的问题?那么写作不成熟就能理解了。(斗胆评价)除了无线电、控方证人、蓝色瓷罐,其他短篇结束的非常仓促,我一度以为整本书都叫控方证人,每个短篇都是一个视角,多视角行文最后收束…人物塑造很单薄,情节无聊,既不是推理小说,也不是出彩的魔幻小说,只能说是某种尝试/试验的半成品吧。 但控方证人和蓝色瓷罐还是很不错的,有转折,挺有趣。不过他们在这本“灵幻”小说集里格格不入,或许出版社可以考虑把它们编入其他短篇小说集?😋😋
翻译真的好差,我看了一下,同样这个译者翻译的阿婆其他书,都一样差…书中有个书友一直在捉虫,实在是感谢,不然甚至关键的信息都翻译错。 这本书主要还是灵异悬疑为主,笔力较弱。除了同名的篇目,其他都较为粗糙。
不要点开!!!有剧透~ 我只是想写点什么~ 2020年6月1日,凌晨1:00 首先说明一下,这本书是阿加莎的短篇合集,五星单纯的是给《控方证人》! 《控方证人》是一个开放式结尾,但是通过推敲,读者可以知道,沃尔是有罪的,他确实杀了那个有钱的妇人,而沃尔夫人也确实也做了“伪证”~ 沃尔出现了财务危机,结识了有钱的老妇人,也确实知道老妇人的遗嘱是由沃尔继承财产,所以杀死了她。 后来,沃尔杀了老妇人回到家,跟妻子坦白。(也可能是他和妻子早在杀人之前就已经策划好了一切。) 沃尔被捕,律师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坚信沃尔是无辜的,一定要为沃尔洗脱罪名。(是因为沃尔的演技太好了吗?) 后来,律师通过沃尔的陈述,沃尔在案发当晚9:10就已经回到家了,妻子就是证明人,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 但是,后来律师见到了沃尔夫人,大失所望,因为沃尔夫人看起来非常恨沃尔,恨不得沃尔赶快死掉,沃尔夫人表明会在法庭当场否认沃尔的不在场证明,坐实沃尔就是杀人凶手。(当然,这只是做戏。因为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如果作证沃尔确实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这样的证言没有充足的说服力。) 所以,在律师与沃尔夫人交谈的过程中,沃尔夫人从一开始就在布局,包括新请了保姆。因为沃尔从一开始就说家里是没有保姆的,只有妻子可以为他作证,如果家里是否有保姆这个事情,沃尔都在撒谎,其他的供词当然更可能是假的。 当然,这是沃尔夫人想要达到的效果:让律师觉得她恨沃尔,更加相信沃尔是无罪的! 除了保姆这个细节,最重要的一个系列就是,沃尔夫人说了一句话: “在此种情况下——我只能孤军奋战了。” 因为,自此之后,沃尔夫人无论是乔装毁容的女人,提供线索;还是出庭之后指控沃尔假的不在场证明却被律师拆穿,接下来无懈可击的演技。真的是“孤军奋战”! 沃尔从犯罪嫌疑人,再到被确认有罪,最后到沃尔被洗刷冤情。无论是媒体,还是律师本人,甚至是读者,都接受了“沃尔无罪”这一结果。 直到很久之后,律师与沃尔夫人再次见面,其中真相才被揭晓。 所以,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至少,这是一场为了脱罪计划好了的一出戏。最后,沃尔无罪释放,沃尔夫人也只不过是“伪证罪”,最后沃尔也获得了遗产。 《控方证人》很短,最多不超过2万字,但是确实塑造了一个完美的犯罪,没有漏洞,至少我是没有发现的。 但是,阿婆竟然没有处罚犯罪者,也是比较少见的!
囫囵吞枣的扫了一遍。都是些小短篇,基本跟推理没啥联系。都是些小脑洞的故事。比如,精神痛苦,超自然事件等等。 除了《控方证人》,这故事跟推理还能沾边,但是这故事也有很多bug点,比如男主说他回去后是跟“妻子”在一起。而“妻子”说没看到男主。而真实的事情是他们两一起去影院,没有人质疑为什么男主要说谎回去时看到“妻子”这件事吗???
含剧透 阿加莎的短篇感觉比长篇的可读性高太多了,可能是翻译的问题吗,虽然短篇的质量并没有很高,但是读起来就像日本的推理小说一样,很流畅不会读了半天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看到最后才能看懂的那种。 这本书暂时只读了一个短篇控方证人,这两天才知道多年前看的一部很好看的同名电影控方证人居然是阿加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说改编而来,这部电影在豆瓣上占据着9.6的高分堪称是神剧了,所以应该属于电影改编的不如小说的反面典型。这个故事本身有反转,阿加莎在这个短篇里的最后部分又加入了反转,电影里在在最后再次加入了反转,总之算一波三折,十分精彩。这篇文章的女主让我想起了侦探推理小说里经常有的桥段,女主表现的并不是很爱一个人,而且还有仇似的,经过层层抽丝剥茧就发现女主是真爱,做的事都是为了男主脱罪而已,我感觉看过好多这样的桥段但是现在竟然一个都想不起来了。这个短篇让我疑惑且说不通的点,就是这个诡计到底是否为合谋,如果不是,女主这样随意做伪证难道不会被判刑吗?他怎么保证男主会把他救出去呢,单纯靠爱发光发热只要救出男主就无所谓了?看书里女主到最后并没有什么事,好像做伪证是完全没关系的。而且解释不通男主前期如此自信,仿佛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一样,有极大信心认为自己会脱罪。而且不是前期合谋的话,那些信件就需要临时赶工出来,作为一件杀人案,对如此关键的物证都不闻不问的吗,然后全部的信件的笔记其实都是同时写出来的这应该很容易就可以知道吧??而且如果不是前期合伙计划好的话,就不可能正好和一个男人去电影院。电影院的小哥是为什么做了伪证??给钱了吗?给钱就会做伪证的吗?那为什么不直接做伪证男主和女主在看电影不是直接就有不在场证明了吗?天哪,这种关键证人也不需要传唤的吗?小说里不应该有那种随意做伪证的无关人士才对不然就太不靠谱了。所以我感觉这个诡计是前期早就计划好的才比较说得通,信也是早就开始写了,是两夫妇为了合谋老太婆的财产才上演了这个惊天大戏。但是书里想表现的意思则是一个有勇有谋又胆大的女人,为了自己的丈夫“孤军奋站”独自上演了一场戏,依靠一人之力力挽狂澜,体现了真爱无敌。 可能是我太较真了吧。
想在看电影前读一下原著来的,没想到居然是短篇小说集,且《控方证人》篇只有短短一万字左右,蛮期待会看到什么样的电影的。 这本和印象中阿婆的风格不太一样,某几篇还以为在读爱伦坡,神叨叨的,介于玄学和科幻之间,哲学和宗教意味蛮重。因为本人是无神论者,所以对此不太感冒。除去超自然的几篇,其他还蛮对胃口的,(❕有剧透)《蓝色瓷器》利用人的恐惧做虚弄鬼以达欲望;《第四个男人》画面感特别强,感觉改一改也能成为一部好的精神病电影;《控方证人》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男主淡定自若的杀人+说谎吧。比起鬼神,还是人心更恐怖啊。 “阿加莎对神秘事物的向往大约来自于一种女性祖先的遗传,在足不出户的生活里,生出对世界又好奇又恐惧的幻想。” 好几篇均涉及精神、通灵等灵异情节,这些看似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现象,也许是故弄玄虚,也许是未解之谜。很多时候,科学和玄学间并非泾渭分明。无意识的精神边界,梦中的未知城市,似乎都在未知与真相间不断摆动。未知,令人恐惧,也令人心生向往,一种想要探寻世界、寻找真相的欲望。即使身在囹圄,心也能探索宇宙。那些科学不能带我们去的地方,想象力却能抵达。致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