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伦斯·布洛克
伯尼·罗登巴尔是个进过两次监狱的贼,这次他受人委托到一间豪华公寓去偷一个蓝盒子。事情永远不会那么简单……蓝盒子没偷到,卧室里却躺着一具尸体。伯尼从此变成通缉犯。他偷偷溜进朋友的空扇子里躲起来,在一个美貌邻居的帮助下,努力证明自己的清白。跟罗登巴尔一起领略他疯狂的犯罪生涯吧,你将发现这个贼会偷走你的心……
本书纯属虚构,而且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也很简单。可以一起读完,也不受累,倒是第一人称的主人翁就是个贼,但因为误闯凶案现场却成了警方追缉的杀人嫌疑犯。结局有点喜剧色彩。不过警察与小偷的关系让我想起早期意大利同名电影。
虽然推荐,但我觉得呵雷蒙德先生的漫长的告别相比,还是有些逊色的,漫长的告白,看完之后,掩卷长思;这本是我特地挑来看的劳伦斯的主要作品 做个不恰当的比喻,他的这本书就像朝日的super dry,喝完很干爽,不留余味; 漫长的告别,像麒麟一番榨,浓郁久远,回味绵绵。不过,后面的作品,品起来味道就没那么深厚了
在一个鸡鸣狗盗、偷抢拐骗的世界,唯一诚实的人是那个承认自己是贼的人。
第一次读轻松基调的硬汉推理,没想到硬汉侦探跟黑色幽默的结合居然出乎意料地协调。
不愧是雅贼系列,书名叫别无选择的贼,但伯尼显然做出了很多自己的选择。比如:闯空门前按门铃、前往目的楼层多爬一层、被诬陷后没有逃走而是一步步找到真相。故事的底翻地很好,推荐当一年一度喜剧大赛的编剧嘻嘻😁
本书是劳伦斯“雅贼系列”的开山之作。主人公伯尼.罗登巴尔是个技高胆大的小偷,他受人委托窃取一个蓝色盒子,没想到先是被警察抓个现行,接着无意间发现房主变成一具尸体。伯尼袭警后躲藏到一位外出的熟人家中,在这里遇到了一位知道身份他的女邻居(女主角)。在他胆战心惊龟缩在藏身之所时,无意间在电影里发现了委托人的身影,男女主借此查他出的身份——群众演员韦斯利,伯尼还翻了他经纪人马丁的房子并拿走一张照片。顺藤摸瓜找到韦斯利幕后的影子委托人,重返案发现场找到了蓝盒子,追得真凶。最后伯尼凭盒子内容揭开女主身上的谜题,抱得美人归。 本书的核心角色——伯尼.罗登巴尔简直就是小偷届的菲利普.马洛。他和马洛一样接受委托干活,和马洛一样在工作途中撞见尸体,和马洛一样有深厚桃花运,和马洛一样贫嘴,他的灵魂也和马洛一样潇洒不羁。所以在看书时给我一种马洛秽土转生变成窃贼体验不一样的人生的即视感,喜欢马洛的书友会很容易进入故事。本书在情节伏笔的设计上也是可圈可点,伯尼是开锁专家,理所当然对锁了如指掌,破案的关键在伯尼第一次开锁进入房间的情节描述中就已经暗示给了读者,不过我当时和伯尼一样只惦记着门后的内容,没发觉开门的过程有问题。在后面伯尼回忆起锁的情形和屋里人员的行动时,真凶也就一目了然了。 另外,这部作品里给我留下更深印象的是伯尼闯空门偶遇的警察——雷。这位老兄是典型的美国旧警察形象,贪污腐败,黑白通吃,热衷揩油,看不上年轻搭档的作派。但他却也是一位有底线有原则的警察,知道什么钱该拿什么钱该弃。如果不是雷和伯尼打交道多(不愧是惯偷),彼此熟悉对方的为人作派,伯尼不可能主动和雷接触并在最后翻盘,雷也不会信任伯尼和他一起返回现场。这二位可谓既是对头,又是“挚友”。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合但相伴相随。这个我开始以为是打酱油的角色在故事最后不仅发挥关键作用,还给予我一丝感动,实在刻画的很棒。希望系列后续作品还有他的出场。 美中不足的是这个故事巧合太多。居然看看电影就能发现韦斯利的脸。 PS:看了伯尼的故事很想把他和马洛放到一个世界观里联动,故事可以这样开头:罗登巴尔近来手头拮据,决定一试身手闯次空门,他不费吹灰之力打开一个私家侦探的办公门,却倒霉地在他的抽屉里只翻出5美金,就在这时,门锁发出了转动的声音...... 下一本:《毕业》(作者:东野圭吾)
别无选择的我们 书名:别无选择的贼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译者:王凌霄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10 ISBN:9787513331685 字数:11.1万 暑期已过半,总体来说,看的书很多,看的正经书不多。上个月末趁着公休假去北京玩了一回,没看升国旗(脑子不让)、参观了国博、爬了长城(爬的水关、因为那人少)、去了天安门、故宫、看了毛主席、吃了北京烤鸭、涮肉、北京豆汁儿(喝了半碗,外地人确实不习惯),对北京也算是有个大概印象。除了家乡街上都是局级单位,而北京街上到处都是部级单位,其他也没什么区别了吧。 讲完自己近况,讲讲这本书吧。 这篇故事总体感觉一般,这本书我是从《世界推理名家代表作高阶必读合集》这一合集去阅读的,是劳伦斯·布洛克的雅贼系列丛书之一。名头看上去还比较高级,实际有点像大作家初入文坛的练笔之作,这本合集已经有比较多的选文问题了,这本也算不上什么“代表作高阶必读合集”。 作者以嫌疑人——一个小偷——的第一视角用第一人称写作,这在我阅读这么多的悬疑推理小说中还是第一回见。雅贼——笔风上不时的幽默,也比较契合。结尾处指认凶手那一章算是全书为数不多的亮点了。说是亮点其实也是矮个中拔高,相对于合集中其他故事的波诡云奇,根本不值一提。 故事中的后记写了这么一段话——当时我们住在我朋友史蒂夫和南希·施维尔纳家。我和他们聊起这本书,说不知道该怎么收尾。“这还不简单吗?”史蒂夫说,然后说了他觉得是谁干的。我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对。——让我不由得瞠目结舌。一篇悬疑推理的故事,犯罪过程已经写完了,快到结尾了,作者自己都还没定下来凶手是谁。还是靠着朋友间的建议才圆回来。前面可能只是第一次见,这件事我觉得以后都不会再遇到了,这么奇葩的一个作者,不过也很有趣。
好吧,我比较贫瘠不会写什么精彩的书评,我只会说这个贼真的很有趣,而且我觉得里面写的各种人物都很形象吧,比如达拉,我本来写了为什么达拉让我觉得意外但是感觉有点剧透又删掉了,我看了其他书评大多数都是提到了雷,虽然雷的形象也很有趣但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应该是达拉,好吧不能剧透……
流畅,机智,逻辑严谨。只写一个读者觉得太可惜,一直写下去,伯尼让人觉得心疼-大概最后还是让作者一边纠结,一边慢慢的让伯尼从阴暗面游走到他可以机智退场的半暗面吧。
我們是不完美的生物,在不完美的世界過著不完美的生活,只要盡力也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