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蕾
本论文获吉林大学优秀博士论文。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5YJCZH042)。 本文以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讨论,得出只有构建起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内在机制,才能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进而激发出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在第一章导论部分,阐述了本文选择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这一论题的原因,并对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做了文献综述,同时还对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存在的创新点、研究上存在的不足做了说明。
推荐理由是和读者的阅读偏好、学习目的有强关联的。我阅读本书的目的,就是想加深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个概念的理解,熟悉它的历史理论渊源、发展历程、当前的具体表现形式、身边的典型案例等,而这本书刚好能满足我的全部需求。所以,如果有和我类似相关知识面需求的,完全可以通过阅读本书来解惑。
在大学里,有些时候下课去食堂的路上我的脑海里时不时蹦出农村集体经济的概念。当时我很苦恼,我缺乏农村基层生活并不能切身体会这个“集体”概念,但是我之前读了很多关于农业经济的书或者在网上看了一些关于集体经济的帖子,但它们都没有细化解释集体经济,很多都是一概而过,有些大多停留在法理的定义中。大学生不免有些幼稚的思维存在,当时的我认为集体经济没有必要存在,为什么土地所有权不是归国家而是归集体的,这集体在国家与农民之间插这一脚不显得很多余吗,而且也给村干部滋生了腐败的土壤。当看完这本书后,我理解了,集体是必须要存在的。当年毛泽东时代搞过合作社经济也搞过集体经济,邓小平又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双层经营体制为特色。这些领导人都没有放弃过集体的作用。在毛时代,集体固然有“大锅饭”的弊端,但也确实搞了许多农业基础建设和水利建设,并且节约了征税成本,集体配合了国家工业化的发展。在邓时代,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但是过于强调了“分散经营”,而“统一经营”被忽略了。为什么要强调集体的作用,因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要壮大集体经济,现在不搞,一百年两百年也要搞。集体的作用: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因地制宜);提高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议价能力(农业产量大与市场主体的谈判有优势);节省农民市场交易成本(农民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购销活动和信息成本);集体可以充分调动资源进行农村硬件设施建设(道路,农村民生工程等);集体可以塑造农村文化风貌,推动村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村民自治);集体可以大规模搞土地流转,与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合作(农民入股)。千百年来,农民一直是小生产者,一家一户自给自足,产量一直没有受到市场需求刺激提高,也没有多余的土地或者自身生产工具和体力精力有限不能耕种大面积的土地。农民受生产成本和天时的影响,近代又受资本主义的商品倾销,农民的农产品竞争不过资本主义大工业,农业脆弱性暴露无遗。而集体通过统一集合生产工具,土地,劳动力来快速完成农业产量的提高,打碎了分散的农民自给自足的生产经营,跨越了“卡夫丁峡谷”。为什么现在的集体经济那么无力,一是农业税费的取消砍掉了村集体的资金来源;二是村集体产权边界模糊,村集体民主监督薄弱出现了“干部经济”;三是地域差异,大多数实力的村集体都在东南部地区,中西部出现“空壳村”,大城市的虹吸效应诱使青壮年出走;四是国家之前的支持农民的政策旨在提高农民收入,对农村建设和产业振兴影响不大,政策过于注重“输血”而不是“造血”;五是村产业硬件设施不行,借贷资金信用困难加上历史债务,村集体无法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凋落的恶性循环。对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可以借鉴西方经济理论,比如想办法减少交易成本,明析产权,引进企业化组织,当然这一切做法都离不开土地流转,农业现代化必须要有土地流转的存在。我曾想过中国自古就有“皇权不下县”的历史,设置村集体来完成国家为稳定农村的任务再好不过,现在想想,可能也有一些道理,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压制了小农的弊端(农民私有会在农村产生严重的贫富分化,是历史的倒退)并且集体也有历史属性,比起基层政权,它更能贴近分散的农村,在每个农村又有一个天然的集体存在,大大减轻了国家的行政成本。如果归国家所有,地方政府对土地的疯狂兼并和扩张欲望就有了法理支持,且不需要承担兼并成本,农民会被行政权力压倒,行政权力过度膨胀不是好事。所以集体是国家与农民的中介,中国实现现代化农业是一定不能离开集体的,无论我们在农村走多长的路,绕多长的弯,始终要回到集体的轨道上。在研究农村问题时,我们可以借鉴很多国内外丰富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让我们期待吧,未来美好和谐的农村会出现在我们的眼中。
对比分析,提出建议,但缺乏基层实践,指导实践的可能性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