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迪克森·卡尔
说起葛里莫教授的案子,无论用多少稀奇古怪的形容词都不为过,连菲尔博士那些钟爱不可能犯罪的朋友都绝不可能从他的案卷中找出更迷雾重重、更令人惊骇的案例了。两起在时间、空间上都相邻发生的案件,其匪夷所思的程度让菲尔博士屡屡受挫。雪地上的足迹,谜一般的遗言,恐怖的油画,变色的大衣……如幽灵般潜入密室行凶,又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空幻之人究竟是谁?
这本书真是极其失望。原以为作为卡尔的代表作应该会有完美的阅读体验。然而这本书最多给两星。原因是主谜题漏洞之大,槽点之多我都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先说下优点。 1、文字简洁。这本书几乎没有无关事物的描写,氛围渲染、环境描写和心理刻画非常到位。这样简洁的笔触给人的感觉非常好。 2、配图。虽然只有两幅,但是本格推理的快感就是来自确凿的证物证词。 接下来就是差评原因,以下大量剧透,未看过本书的读者请离开本书评。 1、时间诡计的大瑕疵。卡街案发生在9点40。教授案发生在10点20。这40分钟的差距,不是一个调快的钟表以及证人的时间错觉可以解释的。卡街案的证人之一是一名巡警,他发现死者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医院,医生到现场后难道不应该确定死亡时间吗?巡警给警署汇报命案,接线员没有时间记录吗?其他警察出警不该记录执法时间吗?诚然现场确实只有一个快了40分钟的钟,但是后续的工作,任何一个人能够如实记录时间,这个时间诡计不攻自破。作者这里明显是一个叙诡,而且这个叙诡实在没什么意思,强行藏了谜面。 2、巧合。我不反对巧合,因为无巧不成书。但是同一时间有太多巧合促成是我不能接受的。弗雷反杀之时。刚好弗雷的枪伤让他可以走动出现在卡街,刚好此时葛里莫教授出现,刚好弗雷发现了他而三个证人全没发现,刚好钟表店是唯一提供时间的标尺(三人都没人戴手表),刚好钟表店的时间快了40分钟,刚好弗雷反杀后自己也死亡,刚好葛里莫的枪伤可以让他回家又不能让他活下来,刚好弗雷扔了手枪同时雪擦掉了指纹同时被葛里莫捡了回家。看看这个场景,任何一个不满足这反杀都无法成立,是不是有点过分了。最重要的是,这些都没有像样的证据佐证。 3、镜子诡计。这个诡计我就说一点,连光线角度以及米尔斯的高矮都计算到了,甚至精确到几寸的精度。但是镜子到X点和到Y的距离差的不是一星半点,X点所在墙面与镜子的角度也不是Y点所在墙面的角度。这些瑕疵远大于几寸的精度。米尔斯却看不透,这如何解释呢?最重要的,这么大一面镜子,现场勘察是如何躲过的?就强行没发现呗,没劲。 说到底就是核心诡计太失败,完全无法实现。巧合也太多了,破解时还没有证据佐证。看了谜底的感觉就好像天花乱坠物理定律,化学方程,魔术手法,灵异事件一大堆,最后其实是被害人当时巧了自己想死而已。 我不推荐这本书。准备尝试作者的其他作品。
约翰·迪克森·卡尔,第一次接触他的作品是《犹大之窗》被精彩刺激的高智商法庭流派推理所震撼,几个月前读的大山诚一郎的《密室收藏家》中得知‘密室讲义’,于是乎读了这本《三口棺材》,期待很高,落差很大,欲扬先抑,先说说吐槽的地方,本书的案件太过牵强(我说过只要能实现就无关紧要)所以这点还能接受,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作为本格推理,读者、侦探的信息不对等,大部分推理作品不对等在对动机的探索而不是作案手法,但这本是作案手法的信息不对等,看来黄金三大家都是彼此偏科啊,两起案件以为会有什么惊天动地的解答——结果是内出血密室,很失望,卡尔系列有两个:基甸·菲尔博士和H.M.,恰巧我目前各读一本,不过“密室之王”的名号还是名副其实的,看了‘密室讲义’后发现现在的本格密室全是由此基础上的变种,本书60分但因为‘密室讲义’再加20分,80分,谁让他如此优秀的把古往今来的密室讲的透彻的不能再透彻了 ——————2023年11月25日,0:12 我个人不抵触密室类,但因为密室太容易夸大其词,导致最终名不副实,期待感落空,约翰·迪克森·卡尔的作品不太注重逻辑层面而是对密室的创造,反观埃勒里·奎因在逻辑层面颇为重视,那本《X的悲剧》已经重新刷新了我的本格推理Top5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我读了很多,大一的时候接触《东方快车谋杀案》、再到《无人生还》、《罗杰疑案》、《ABC谋杀案》、《帷幕》相较于前两大家,阿加莎的能力相对于平衡不极端,但优势在于阿加莎对人物角色的刻画让人印象深刻,活灵活现,谈起赫尔克里·波洛就会想起那灰色细胞和富有人情味的胡子小矮个,本人不太喜欢读欧美推理,所以就直接挑黄金三大家的作品了,感觉读书就像集邮一样,幸福感十足呀,虽然名著经典就那几本,读过后恋恋不舍,但推理这东西就是记忆占大部分,而创新微乎其微,太阳底下无鲜事,每一起案件都在演绎着历史曾经的一幕,我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继续去品尝推理这颗大树的,哪怕食到“残枝烂叶” ——————2023年11月25日,0:26
“现今的推理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扰我,但卡尔总能!” —阿加莎·克里斯蒂 1,狄克森·卡尔与阿加莎、埃勒里·奎因被誉为推理小说“黄金时代三巨头”。卡尔1935年面世的《三口棺材》是其菲尔博士系列23部作品中的第6本。却是他一生的最高成就。名列爱德华霍克主选的世界十大密室排行榜中名列第一。两个完美的密室任意一个都绝无仅有,并又巧妙地用传奇纽带合理连在一起。 2,本书最出名是第17章「密室讲义」,堪称是“密室推理研究”的论文。文中名探菲尔博士把英国著名作家诗人吉卜林名言:“为一个部落写一首叙事诗共有六十九种方式,而其中任何一种都是对的。”改为”构建一座谋杀之迷宫共有六十九种方式,而其中任何一种都是对的。” 讲义中列举的种种,妙不可言,令人瞪目結舌又不禁失声而笑!用粤语表达,咁都想得出! 卡尔一生多产,以几个笔名写下73部长篇以及超过10部的中短篇合集。他以“工匠精神”把“密室推理”这种独特的文体发展到极致!著名推理理论家黑克拉福的名著《推理小说艺术》全文收录了卡尔此章的「密室讲义」。推崇卡尔“无可争议是当今密室推理最伟大的诠释者,也许是空前绝后的”。历史证明确是真知灼见。有著名评论家评,卡尔之后,密室的可能性几乎被发掘殆尽,连他自己后期都难以为继,更不要说其他偶一为之的推理作家。 褚盟说,“不可能犯罪”是诡计极致化的产物,堪称“诡计王冠上最耀眼的宝石”。推理小说的创作者无不对这类诡计“垂涎三尺”,但真正创作起来,却通常选择“退避三舍”。 可是卡尔却反其道行之。一生创作了80多部小说,几乎每一部都使用了“不可能犯罪”诡计。 3,卡尔是归化英国的美国作家。《三口棺材》很英伦风。很喜欢辛可加的中译文本!很美!
领略到了“密室之王”的魅力。两个密室设置得极富有想象力,一开始就是顺着如何能在雪地不留痕迹地快速作案两场去尝试寻找线索,但一句“天气预报预测今日不会下雪”让整个破案思路完全颠覆,因为这代表凶手的手法本就不用雪,却又找不到原因。这种颠覆在整本小说中出现了数次,一些小小的细节便让调查思路完全不同,非常有趣。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卡尔的书,叙事风格我并不喜欢。虽然大家都没有废话没有假话,客观描述并在冲突时竭力维护了他们所知的所有事实,但书中调查时一次次的互相打断让我感到很头疼。别误会,这很有氛围感,我感到他们活生生地站在面前争辩,但依然这和菜市场一样混乱。 哦,侦探菲尔博士的废话和故弄玄虚是最多的。
最近看的电影《利刃出鞘3》中很多情节上都有致敬《三口棺材》,因此决定重拾这本经典之作。其不仅是卡尔的代表作,也因密室讲义被奉为密室经典,卡尔将所有密室谜题像公式一样分析总结,在当时可谓开创者。 但本书有些推理仔细琢磨不太能让人信服,由精密的设计和若干巧合组成,行文也不太流畅,可能是翻译的问题,前半部分看着时不时走神...
剧透预警!! 这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作者在装神弄鬼,我要从坟墓爬出来了!!云里雾里之时,菲尔博士凭空获得了关于三兄弟盐矿的线索,读者莫名其妙接受了一大堆新出现的设定,过于刻意了,安排一个博物专家/可靠的密友来承担这一角色也好啊?全靠侦探自己的知识储备也太不尊重读者了。不喜欢侦探和读者信息不对称这么严重的书。 密室讲义很精彩,学到了很多没见过的杀人手法,下次我用雪宝试一试。不过这老哥们一直在剧透其他小说的核诡,真的很不地道。 核心诡计我实在有点喜欢…除了镜子这个天降道具很突兀之外,别的地方很严密。尤其喜欢杀害弗雷时珠宝店的时钟差异和教堂的钟声,这处细想想还是很巧妙啊!此外烧掉纸呢子大衣和前文魔术的呼应也很精妙,恍然大悟之感!老格里莫机关算尽,最后竟然死在搭建密室用力过猛给自己肺累爆了,也是贱人自有天收! 但人物塑造实在厌女…感觉不到老卡尔对彼此的女角色的一点爱意,完全把“性感”“泼辣”等符号化的标签贴到他们身上。描写萝赛特“性感的小腿曲线”让人生理不适,这是你在侦探视角该注意的吗?并且描写小萝在她爹死后在一群陌生警察面前大谈特谈自己的罗曼史,为了表现她的风骚?这是不是也在满足老卡尔的恶趣味? 男性塑造更别提了,秃子侦探张口闭口老处女,那几个警察和狂躁症一样动不动捶桌子,老格里莫阴险狡诈他的朋友们也不例外。全体男性都洋溢着浓浓的爹味和大男子主义,给到一个拉完了哈。 最后的最后…这美国的臭流氓敢揶揄阿加莎和马普尔小姐…简直是登月碰瓷!!!写的什么玩意文笔稀烂,别人把这臭猪和阿婆奎因并称黄金三大家也太给他抬咖了!!
《三口棺材》——“密室之王”经典之作,密室杀人教科书 第一次看约翰迪克森卡尔的书,感受到了悬疑小说别有洞天,除了阿婆那种气氛的烘托,“浪漫的惊险”之外,还有这种纯技术、纯理论为主的不可能杀人案。阿婆的书可能更文艺一点,多一点文科生的感性思维;卡尔的书更学术一点,多一点理科生的理性思维。所以,两者都各有千秋,都让读者欲罢不能,沉迷其中。 初听书名感到非常恐怖,其实仔细阅读,除了有一点诡异恐怖的气氛,其余都没有什么特别恐怖之处。 案情一点也不抽象,无非是陈年旧帐,爱恨纠葛,但是精彩之处是凶手的杀人套路非常高明,令神探菲尔教授屡次走错方向,我们也跟着他们转了好几个圈子。诚然,书中有些情节感觉稍显拖沓,不过书中菲尔教授关于密室杀人的讲义堪称密室系列小说、乃至整个悬疑小说史上的伟大演讲,的确是经典中的经典。 很棒的一本书,原来密室杀人还有这么多的花样,这么丰富的理论,在书中也超链接到了《弓区之谜》、《黄色小屋的秘密》、《犹大之窗》等经典悬疑小说,后面会一一阅读的。 当然,菲尔教授这个侦探令人印象深刻,每一个神探个性迥异,办案的方式各不相同,但都能采用自己的方法,全力以赴,抽丝剥茧,拨云见日,让凶手落入法网。这可能就是悬疑小说最后的必然结果,结果都大同小异,主要让人着迷的就是探案的过程,与凶手博弈的过程。神探们为了个人名誉、尊严,当然更是为了正义与狡猾危险的凶手展开较量,当凶手伏法之时,就是大快人心之际。 书中杀人的有些理科原理,作案的示意图还是不太明白,希望看懂的书友可以交流指教。
令人失望的经典 这本小说的亮点在于凶手与受害者身份的对调,启发了后来的许多推理小说。 但单论推理和诡计来说,处处都是瑕疵与失败。 作为推理小说,特别是严谨硬核的本格推理,没有做到读者与侦探所掌握的线索保持一致,让后面的反转显得生硬突兀,铺垫的不够扎实。 小说中最具有悬念的雪地脚印消失之谜,解决的不够令人信服,原文中提到“最近的房子也在数百码开外”,但凶手进入房子避免脚印的方法,确是从靠在邻居房子的楼梯跳到地下室门口,前后矛盾。 还有烟囱藏镜子的情节,原文“烟囱非常坚固,不存在什么机关,里面的烟道差不多只有两三吋宽”先不说警察检查烟囱时为何什么都没有发现,这么短的烟囱,镜子是怎么被推进去的。 最后是误导读者与侦探最久,案件发生的时间前后问题,一个走快40分钟的珠宝店的橱窗时钟,将目击者、警察、侦探耍得团团转,没有一个人察觉不对,服务于后续反转,典型的叙事诡计误导。 连接整个案件的是各种巧合,刚好下楼碰到弗雷的葛里莫,打完最后一颗子弹就马上死亡的弗雷,刚好能坚持回家到房间才死的葛里莫,脱帽和面具进入房间却没被米尔斯发现,这些安排并不自然,为了串起整个案件,牺牲了太多推理的严谨。 最后不得不说本书的翻译颇为生硬,且情节稍显拖沓。打破第三面墙个人认为并不适合推理小说,会影响代入感,本书被称为密室讲义,但讲义部分只有短短的一章不到,密室设计和推理内容远远配不上小说扉页上所谓的“推理史上不可能犯罪小说的巅峰之作”
很难理解经典就是好吗?或许跟我自身状态有关,这么多角色这么多对话这么多的误导项,动不动就大吼怒喝咆哮嚷嚷文字里溢出来的聒噪吵的我头都疼。那些冗余的修辞在我看来如同水字数。审讯期间还要营造小说氛围我是真的会拍桌子骂人的。 从作案手法来说,也许正因为是“经典”在后来中有类似的模仿案例,甚至更加短平快引人入胜。动机倒是不重要给出的挺早的。密室讲义或许是本书最大的瑰宝,但于我来说已经读的太晚,不如再去看本密室黄金时代的杀人事件,突出一个量大管饱,敬暖炉烤鸭() ps.当初冲着这本书去借书,结果借出来的是七口棺材,看完才发现七口棺材指代七个密室,然后再看这本会想当然以为三个密室,摊手,结果是字面上的三口棺材。
本点评充满了个人情绪,其中观点仅代表个人,你杠就是你对。 先说翻译,我真的不爽很久了,这个翻译给我的阅读造成了很大障碍。整个翻译给我的感觉就是不行还爱装,感觉译者在强行展示自己的文采,所以刻意把书翻译成了乍一看好像挺唬人,仔细一看哪哪都有问题的样子,不仅感受不到文采,反而让读者看出来了译者爱装。 翻译,请你滚出来告诉我,“飘然离去”、“拂袖而去”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本书里?你以为这是玄幻修仙网文还是古言小说?还有“勒索者”,经过都翻译成取道,勒索者怎么就机翻了?这本书一大半的分都是这个狗屁不通的翻译扣掉的。 然后再说剧情,关于小说的情节,我的记忆并不怎么深刻。整个剧情我没有感觉到多少强烈的记忆点,以至于看下来印象最深刻的居然是翻译好烂。不过这想必也能说明点儿问题。 本书最出名的地方就在于里面的《密室讲义》,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绝对绕不开的部分。但除此之外,我就看不出来这本书有什么拜读的必要了。真相是完完全全彻头彻尾的巧合,没有证据能证明就是这样,因为既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什么物证。为什么真相一定是这样呢?因为作者就是这么设定的,虽然这些都是巧合,但这么设定能解释得通,所以就这么写吧。 感谢卡尔,让我浪费了人生的3个小时,还治好了我的低血压。[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