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加西亚•马尔克斯
多年以后,当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翻看霍乱时期的记录,发现父亲所采用的方法,仁爱多于科学。他的勤奋,他的牺牲精神,尤其是他个人的胆识,这一切都让他无愧于这座城市从灾难中死而复生后给予他的那些荣耀,他的名字理所应当和那些不计其数的战争英雄列在一起,因为比起这场战斗,那些战争可能要不光彩得多。《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本讲述战争、时疫、分别与重逢的暖心杰作,献给此时此刻的我们。
推荐有阅历的成年人读,不推荐太年轻的朋友看。 盛名之下,总体感觉更多的是强烈冲突的人性的刻画,而非分析讲述爱情是什么。 以上帝的视角才能看到的矛盾:少年男主在妓院保持了肉体的纯洁、睡了6百多个女人无他人知道的荒淫一生,而一生的目标却只为得到女主的执念和声称对女主的忠贞以及大众认为的男主从不结识女人、女主眼里他是白手起家而上帝知道他为了得到身份和财富以配得上女主害死了叔叔的四个儿子、老年女主认为老年男主思想深刻的让她重生,而上帝知道让女主最后崩溃的两篇卑鄙的报道(丈夫闺蜜通奸、爸爸干的勾当)实际是出自男主之手、老年男主骗睡自己监护的不满14岁的幼女、在他得到女主的时候幼女自杀…… 作者基本是白描事件和心理活动,没有对他的行为有多少评价,除了再近尾声时提到寄出那两封“卑鄙”的信给报社;总结了男主的爱情观:“只要是为了爱,没有什么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作者文笔很棒,也许男人可以在书中看到自己对初恋的念念不忘,失恋痛苦时其他女人的的填补,多个女人,没有束缚的寡妇女人对性和爱的渴望,老年时青春的诱惑、事业追求的动力……也许女人可以看到懵懂的青春期幻想,婚后的琐碎:为了结婚结婚、婆媳关系、丈夫出轨,老年的自由渴望 等等各种心理上细腻的活动,其实都是现实中人性的一部分
我年轻的时候就很渴望衰老,当时我认为假如我足够老,我就会老得不再谈人生。现在我终于老了,老是一种什么感觉?就是想说什么的时候,话到嘴边就失去了说的欲望,世界太大,大得无法言尽,这无穷无尽的宇宙,这奔流不息的人世。我活成了生命的工具,生命借由我的身体展示了它的形态,而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我不能说尽自己,我只能任由生命将我摆弄。 这种丧失主权的状态某种意义上来说,让我感到舒适,我不用再为自己负责,我对自己也别无所求。 趁着我还能说什么的时候,我尽力把我所想所悟的记录下来吧,也许对别人有帮助,那也挺好的。 我现在基本已经确定一件事——爱情是不存在的。 爱情就是欲望和想象力的结合。 我没事的时候特别喜欢琢磨别人看起来会觉得无聊的问题,比如我就发现脏话一定是骂生殖器和性有关的事情?是因为性和生殖器都是比较隐秘令人羞耻的事。我又想为什么生殖器和性是隐秘又羞耻的事呢?一个人不可以公开谈自己喜欢性也不能炫耀自己的生殖器官,这是为什么呢?花和动物都是通过展示自己的生殖器来增加繁衍的机会,而人却不可以。因为人有羞耻感,这种羞耻其实是人类共同进化后刻意为之的选择,一方面为了避免滥交,一方面为了避免繁衍竞争产生的武力冲突,一方面是为了把注意力集中到劳动生产上,总结出来就是为了更好发展,更方便管理。既然性是羞耻的,那人类还要繁衍,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于是人类为了美化这种行为,就提出了爱情这个美丽的名词。 爱情的最初本质是欲望和占有欲,但是仅仅是这两样还不够,因为它不够美不够诗意,也不够正能量,所以人类加上了理想主义的精神幻想,爱情终于在这三者结合之下变得伟大曼妙起来。 佛罗伦蒂诺对费尔明娜的爱情即是这三者的结合,他爱的是他理想中的爱情,他的执拗坚持都源于这三种本质的推动,所以他和677个女性性交也不能斩断他对费尔明娜保存着的精神上的爱情贞洁,直到暮年他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精神和肉体都被他占有,他实现了他关于爱情的理想。他终于也老了,费尔明娜也老了,他们老得终于可以谈爱情了,其实也不再需要谈爱情了。 在时间和衰老面前,一切都无所谓有和无了。只要还有想象力,人生还可以活下去,爱情就此永垂不朽。 马尔克斯想讨论的是在洞悉一切的虚妄以后,是否还能有一种真实? 他们那艘挂着霍乱旗帜的船,在河上来来去去,你能说爱情它没有来过吗?
比霍乱时期的爱情更魔幻的,是那一年元宵节的经历。那一天,我又到了巴黎。同行的男同事JT祖籍华夏,小学随父母到了德国,在捷克长大。所以,JT在外面超级自信。他告诉我:“Eason哥,这次别让法国同事帮忙订酒店了。每次他们订的酒店都是又贵又烂。这次,我们自己订。”于是,他自信地选了一个地段超好,性价比超高的酒店。 元宵节的夜晚。一进这家酒店。哇塞,果然与众不同。整个酒店,居然好像没有灯!在暗色的天花板上、墙壁上,到处镶嵌着特殊的光源,像星星发出的光。让我们仿佛置身于浩瀚的星空里,真正体会了“脚踏实地,仰望星空”的感觉。 在星光温柔的辉映下,每一个人,都显得有点朦胧,像天使一样神秘而充满魅力。 入住时,前台听说我们要两间房,露出微微诧异的表情。不过,他只是微笑着,帮我们办好了入住手续:“祝二位先生入住愉快。”我一边道谢,一边总觉得他的微笑里有点意味深长的东西。 三层到了,我和JT拖着行李箱,沿着走廊走向房间。这条窄窄的走廊里,头顶上、身边都是那种明亮又幽暗的星光。走在这种星光小路上,我的心变得柔软和浪漫起来。忍不住想:“如果不是和JT出差住这里,而是和自己的女朋友,该有多好。” JT也一路沉默。估计他也在想:“如果不是和Eason哥出差来这里,而是和自己的女盆友,该有多好。” 我们各怀心事,漫步到了房间;才道声晚安,各自回房休息。我们约定,第二天早晨八点,在早餐厅集合,吃完早饭就去公司总部。 第二天早晨,走廊里依旧星光明媚。我和JT走进早餐厅,顿时觉得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里,居然阳光明媚。很多住客已经在享受法式早餐了。可是,稍微有点奇怪的是,我们一进来,这些房客就抬起头来,好奇地看着我们。来欧洲这么多次,我是第一次被欧洲人好奇地打量和围观,心里有点受宠若惊。心想,这一身新的阿玛尼西服虽然有点贵,但是,真值! 进餐时,还是被频频打量,甚至刚进来的房客,也好奇地打量我们。我终于有点不自在了,知道自己有点帅,但好像还没有帅到回头率那么高的程度。“他们老看我们,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吗?”我小声的问JT。 “法国人就这个德行。”JT一如既往极度自信地说:“他们心情好的时候,看谁都像阿兰.德隆。” 我心里还是有点嘀咕,也暗暗打量了四周。果然是商务酒店,餐厅里都是男士,大部分是当地白人,也有一些黑人。看上去都举止文雅有礼。看来,可能真的是我最近健身效果太好。于是,我昂首挺胸肌,开心地吃完早餐。这时,公司一位男同事开车来酒店接我们。 见面一握手,他就露出了特别灿烂的笑容。平时他见到我,可没这么开心啊。看来,我最近真的变帅了!于是,我也露出了特别灿烂的笑容。 “你们怎么会选择这家酒店啊?!”他亲热的说:“你们可太有眼光了!” 感觉JT都快开心地笑出声来:“我在欧洲长大的。选酒店,小菜一碟。” 法国男同事依然笑问:“可是,你们为什么选择这一家呢?他们家,真的很特别!” “我和Eason都很有自己的品味。”JT骄傲得下巴都要碰到车顶了,“我们的品味,不次于你们巴黎人。” 只有我知道,JT最后这句话,是在挽回自己损失的尊严与自信。因为,上个月在巴黎的时候,我们和法国同事去了现代艺术的圣殿——蓬皮杜现代艺术中心。刚进去,在一个大厅里,我们看到了很多特别有风格和调性的壁纸,心里对巴黎肃然起敬。JT自信地小声说:“Eason哥,巴黎人果然品味高,连壁纸都像艺术品!”“是啊!”我也内行而自信地微微点头:“巴黎人,果然有点东西。” 然后,听到法国男同事介绍:“二位,这个大厅,都是后现代艺术绘画作品。请二位慢慢鉴赏一下。” 哎,这下,脸丢大了。我心虚地看了一眼JT,他依然那么自信,高昂着下巴欣赏这些壁纸,哦不,后现代绘画艺术。 这时,法国同事的问题把我的思绪从蓬皮杜艺术中心拽了回来:“你们真的很享受这个酒店?!” “是啊!”JT斩钉截铁的自信回复:“我们非常享受这个酒店。下次来巴黎,我们还住这儿!” “哈哈哈哈!”同事发出了发自肺腑的开心笑声:“很高兴你们喜欢这个酒店!你们太有眼光了。这个酒店,的确是巴黎最好的男同酒店。” 我的大脑顿时被雷劈了一下:“什么?!这是男同酒店?!怪不得,走廊的星光这么暧昧…..” 恍惚中,听到男同事絮絮叨叨的继续说:“我还以为你们华夏男人很保守。没想到啊,没想到,我勒个去,原来你们这么开放…..” 我被第二个雷劈了一下,顿时明白了:“怪不得阳光明媚的早餐厅里,所有男房客都在好奇地打量我们!原来,他们想的是,还以为华夏男人很保守,没想到啊,没想到,我勒个去,原来他们这么开放…..” 迷离中,又听到男同事的声音:“这样也好,以后,我们就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了……” “等等!”我被第三个雷彻底炸醒了:“等等!这误会,真的闹大了!” 还没等我开口,JT已经开始磕磕巴巴的解释:“你误会了。我、我们是正常同事关系。我、我们没有那个什么取向。我、我们都有自己的女盆友……” “哈哈哈哈。”法国男同事一点都不相信我们的解释:“你们华夏人,就是这么含蓄。放心,这很正常。”说完,他居然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嫣然一笑。 我和JT吓得都不敢再说话。看来越解释越乱,搞不好真会出乱子…… 坐在热锅上,终于到总部了。总裁热情地与我们握手寒暄后,关心地问我们:“这次巴黎期间,有什么可以帮你们的吗?” “有!”我和JT异口同声地喊:“请帮我们订一家新的酒店!”
爱,是一场跨越半个世纪的霍乱。 看完此书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爱情到底是什么?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是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是稳定,是坚守,还是一生一世只爱你一个?是不见你就深深的想念,是一种心疼,是谁也无法代替的唯一,还是灵魂与肉体各自分开的独立?…我陷入了迷茫~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马尔克斯用他独有的魔幻笔触,编织出一张爱与时光交织的网,将爱情的复杂与坚韧展现得淋漓尽致。故事始于一对年轻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的懵懂爱恋。那是纯真美好的初恋,他们通过信件传递着彼此的心意,然而这段感情却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干预下夭折。 费尔明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过上了安稳的生活。而弗洛伦蒂诺则在心底默默坚守着对她的爱,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放纵自己的身体,与众多女子纠缠,却始终无法忘怀费尔明娜,他的灵魂深处只被这一个女人占据。五十多年后,乌尔比诺医生离世,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次出现在费尔明娜面前,对她说“我最爱的人是你,我依然为你保持着童贞”。他做到了“属于他独有的为爱坚守,不结婚,灵魂永远属于费尔明娜”。并重拾那份被岁月尘封的爱情。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他说。直至生命的尽头。 书中的爱情并非单一的模样,它包含了初恋的青涩纯粹、婚姻的平淡琐碎、欲望的放纵与克制,以及晚年爱情的深沉与坚定。马尔克斯没有美化爱情,而是真实地展现出爱情在现实面前的无奈与挣扎,以及在时光磨砺下的坚韧。书中描绘的爱情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经历了人生的起起落落,这让我们看到,爱情不仅仅是花前月下的浪漫,更是一种对承诺的坚守,对真爱的执着等待。 马尔克斯对爱情的描写,也让我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洞察。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漫长的等待中,他的行为充满了矛盾,他一面放纵自己,一面又坚守着对费尔明娜的爱,这体现出人性中本能欲望与精神追求的拉扯。费尔明娜在面对两段感情时的犹豫与抉择,也展现出人性在爱情面前的复杂与脆弱。 《霍乱时期的爱情》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它是对爱情、人生、时间的深刻探讨。马尔克斯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爱情可以跨越时间与苦难,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也能绽放出绚烂的光芒。 可是爱情到底是什么,我无法说的清楚。也许一千个人有一千个说法,用你自己的理解去诠释《霍乱时期的爱情》吧!
去年临近年关,一位朋友在30岁的关口突然在聚餐上说自己不懂什么是爱情了,当时他正处在与交往2年多的女友的矛盾和冲突中,于是他说最近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忘了当时听到这句话时感受,但我清楚的记得那会大家反应是既吃惊又觉得有点好笑,为他的突然看这本书行为感到好笑,这与他平时在众人的印象以及他律师职业形象似乎不匹配。在他提出这个疑问前,在场每个人或许心底都有对于爱情的理解,可当我们要诉诸于口时,却一下子不知从何说起,那晚也就没沿着这个话题展开了,而是了解他与女友之间的矛盾试图化解。但这件事我忽然意识到,或许我们自己也并不明白,因此我一直记着这次聚餐。爱情在我们这个适合成家的年纪里是个多少有些羞于出口的词汇,我们更多时候用恋爱,用结婚替代了它,我佩服这位朋友面对爱情困惑的直率,也为当时这一个严肃的话题而突觉好笑而惭愧,再一次想到了那句话“人的悲喜并不相通”,所以我翻开了这本他去寻找答案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现实魔幻的作品,讲述了一段跨越53年7个月11天的暮年之爱,一个为爱而偏执的男人和一个弄不懂自己爱的女人,他们在各自的生活里发生着自己的故事,但因为“爱”这条暗线的牵引,使得最后走到一起而未被时光所摧毁。这是一份很难评价的爱,因为它既荒诞魔幻,但又因赤裸裸而真实。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因爱情失败后堕落到情欲中,企图通过情欲来填补内心因爱诞生的空洞,白天不择手段地攀登着世俗的成就,夜里又游离于猎艳的冒险中,以激情来麻木时间,为欢愉而百无禁忌,期盼通过时间来“杀”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丈夫后取而代之,为此决心愿意付出一切。这份爱如此自私,如此可怕,如此执著,又如此深刻。这是一份注定无法被世俗接纳的爱情,年少因为外在种种阻碍和内心不肯定而中断的爱情来到了暮年,经历世间种种诱惑,当生命只剩死亡的归途时再现,却仍因现实包袱而只能挂着霍乱的旗帜于河道漂泊的轮船上相恋。 我无法评价他们之间的这份爱情,为这份爱男主人公犯下一个个道德污点,除了这份年少下定决心的爱,他什么都不曾拥有,除了期待这份爱,他生命只剩死亡的归途。他的存在充分展现了人的复杂性,我无法用渣与不渣这样二元对立的判断来评判。也相信《霍乱时期的爱情》更希望读者去思考的是爱本身而非故事情节的论断,说教容易,理解很难。爱的概念与幸福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因生活独有理解,是否为真爱,如同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这份偏执的爱是否真的是爱情也只有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自己清楚。但原文中有一句话总结了爱情——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弗洛伦蒂诺曾分不清两种爱,试图以肉体之爱来取代他的灵魂之爱,但结果只是让他陷入了痛苦不堪的泥潭里,肉欲只有沉沦,唯有灵魂之爱才能抵御世间种种诱惑,肉欲需要一次次索取,而灵魂之爱却是一次次的付出。 爱是什么?《小王子》里说:“就像那朵花,如果你爱上一朵生长在某颗星球上的花,当你抬头望着夜空时,你会感到很甜蜜,仿佛所有的星星都开满了鲜花。”爱就是有这样一种魔力,爱上一座城往往是因为爱上一个人。《灵魂只能独行》里说“世间最动人的爱仅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另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爱是关注、是理解、是欣赏、是包容、是灵魂之间的呼唤和应答。爱是想见你时奋不顾身的飞奔,也是相见时的胆怯与拘谨,爱是无私的付出,爱也是自私的拥有。相爱之人常常以自己理解的爱去爱着对方,于是在自我偏见里爱失去了原初的模样,所以爱常以千变万化的模样教会相爱之人走出各自之间的偏见。 《围城》中最经典的是——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或许就如《围城》所说,我们在人生之城,婚姻之城不断想着进进出出,永远得不到一个圆满,而爱情,感情就是这座围城中无数次想进进出出前的缓冲带。而爱如同《小王子》所说——正是你为你的玫瑰付出的时间,使得你的玫瑰是如此的重要。
是听说这本书的主人公私生活很放肆,但是却拥有被歌颂的爱情美名,由此引起了我的兴趣才决定拜读这本书的。 不得不说,作者马尔克斯真的是一代作家,功底了然,刻画了阿里萨、乌尔比诺、费尔明娜等这么多鲜活的人物,他们的形象塑造地那么成功,相信读者对于阿里萨这个充满争议的人物更是无法忘记,而且故事本身和时代背景足够引发人们对人性,对自由,对爱情,对欲望,对婚姻,对政治的深层次思考,本书毫无疑问是有相当的文学价值的。 然而,我的批判却多于肯定,且主要谈谈阿里萨。 一批乱性滥交。很多人会以为这是由于文化方面的不同,可实际上即便西方的性开放文化里,阿里萨做的一切也是不被认可的,更别说相对保守的东方了。爱与性到底能不能分开,仅凭妓院的存在就可以知道,当然可以分开。不过令人震惊的是,在他漫长的一生里,他就像一匹种马一样,同622位女性交欢,当然染上了性病,在那个霍乱年代,这无疑滋生和传染了疾病。 二批朝秦暮楚。忠诚这个词语无法在阿里萨身上体现,我心里只有费尔明娜,但并不妨碍我爱其他女人,我只要没有和费尔明娜做爱,那我依然保持童真,这样的逻辑根本是在诡辩,无法掩饰他荒淫与脆弱的内心。他从来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他不关心,自己也一团糟。 三批为老不尊。那个14岁的女孩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啊,可他依然将自己所谓爱情的魔爪伸向了她。连蒙带骗,连坑带拐,同她进行小游戏,而毫无辨别能力的女孩竟然由此爱上了这个可以当她爷爷的男人。在发现自己诉求多年的爱情来到时,他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她,不负责任,这直接导致了这朵花的凋零。 四批泥古不化。爱情有很多种,偏偏阿里萨这种是错误的爱情观与价值观。有人说他痴情,有人说他执迷,但毫无疑问他一条道走到黑了。在前期,他传递出了极其可怕的想法,得不到就要毁灭,所幸他良心发现没有付出行动。但现实中这样的情侣大有人在,折磨对象甚至情杀,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看了这本书,并将它奉为行动指南和爱情圣经?我们应当提倡正确的爱情观,敢爱敢恨,坦坦荡荡,拿得起放得下。这里可以去读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相信大家会有所收获。他50多年的坚持让人感动吗?不过是得不到的豪赌罢了,他的年华他的生命都成了赌注,他不得不坚持,因为他不敢放弃。试想一个人时时刻刻惦记着你,思考着你的一举一动,甚至疯狂的迷恋,你还感动吗?我感到后背发凉,毛骨悚然。 五批离经叛道。人性是复杂的,有太多美好光辉的同时也有太多肮脏的丑恶,所以需要法律规章、道德约束来限制它,否则就把撒旦放到了世间,一切都会变成罪与恶。阿里萨对已婚女人似乎情有独钟,甚至不惜破坏别人家庭,一个女人还因此丧了命。同时他提档就走,概不负责,为了自己的名声不惜栽赃给无辜的别人。他无时无刻不希望乌尔比诺医生死去,好让自己去独占费尔明娜的爱。和下属和佣人也保持不正当关系。这些那些他都披着名为爱情的遮羞布,干着自己龌龊的勾当。他当然无法把这些秘密说出来,那时他将无地自容。 要探究阿里萨行为和性格的成因,我思索很久。大致溯源分析到和童年有很大关系。他的出生即是不幸的,因为他是私生子,就注定他无法得到正常的父爱。果然父亲对他不理不睬,他失去了父爱和正常男性的模板,这是自卑的由来。这里可以看出他是创新的,因为他作为男人所做的一切都是自己开辟的,无论成熟还是幼稚,都无人教他。同时他没有同龄孩子的陪伴,也就没有朋友,心事无从诉说,所以内心变的丰富又敏感。而孩子们的嘲笑与排斥更加重了这种自卑,人格也由此有了缺陷。在初恋一事上,他有着孩童般的天真,相信爱情书里童话般的爱情,并在现实中寻求。当然他一无所获,可他并不反思问题出在哪里,而是继续相信爱情书。唯一的好处是他变的浪漫起来。童话的爱情或许是他最初接受的美好,这个幻梦破灭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他必须捍卫自己的爱。于是他开始疯狂起来,从不考虑他人,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看完这本书反而不懂爱情了。 是长久的陪伴就是爱情吗,是夫妻安宁的生活就是爱情,还是自由的来回摆渡就是爱情 刚读此书真的被医生死前的那句,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爱你而感动,以为他们之前的爱情会是多么的甜蜜。看到后来才觉得这样的爱情带给费尔明娜的更多的是束缚和安定。但是缺少了激情与勇敢。当医生出轨的时候,我一度怀疑这是否是真的爱情。但现在的我更喜欢安定,即使没有爱情。 刚读此书的阿里萨说他等待了费尔明娜50多年,我也为之感动,什么样的爱情会等待50年,很快我也开始怀疑,他们之前是否真的是爱情。我觉得他的爱情是基于在欺骗的基础上,他说他为她一生保持着初身。如果他有勇气告诉费尔明娜,她还会和他在一起吗。他一生睡了600多个女人,从最开始的绝对不嫖娼,到最后毫无底线,怎么样都能接受,性病不断。我都能忍受,可能对于他来说爱情和忠贞并不能等同,但他最后对那个14岁孩子的所作所为真让我恶心,他抛弃了一个心灵还未成熟的孩子的全部的爱,到最后女孩子自杀,他还痛哭的说,现在才发现他有多爱她,我呸。他以为只要心里爱着一个人,其他人就都是过客,他又何尝把别人的爱情当回事,他真的跟自以为是。他总以自己缺少爱当成借口,殊不知,他早就不配得到爱了! 对于费尔明娜,我喜欢她的果断,喜欢她的自由,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聪明,喜欢她的尊严,我觉得他比《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更让我喜欢。她值得拥有一个只爱她的男人,不是阿里萨,也不是医生,她值得知道真相,而不是由着阿里萨给她绘制理想蓝图,只让她看到他想让他看到的东西。 可能我对于爱情的思想比较保守,我以为的爱情,首先要有忠贞,我认为忠贞和爱情是同步的,一个到处睡别的女人的男的,到头来跟你说爱你,知情人会觉得恶心。同时,我认为,爱情中的两个人要比一个人的时候更快乐,两个互相消耗的人很难有真正的爱情。但是,这两点真的很难。 理想国中的爱情又有几人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作者马尔克斯与《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一样歌颂着爱情,曹雪芹更多的是赞颂青春时期的爱情,不管她是高雅的:如贾宝玉与林黛玉,低俗的:少爷与戏子,丫鬟与小厮,还是贾瑞对凤姐的爱慕......他都怀有一颗悲悯之心加以颂扬或同情。马尔克斯对不同的人不同的爱情,一个人不同时期的不同爱情,多人间错综的爱情,肉体之爱和精神之爱。至于情深不寿的,白头偕老两厢厮守的,情深缘浅分离的,为爱坚守的,仅是泄欲的,可以坚守可以放荡,爱得很坦然、放纵也很天然,甚至老了也未失去爱的能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的是十三岁的忧郁少年阿里萨最初经过美少女费尔明娜的窗前,就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为了得到女孩的青睐,他每天在树荫下假装读诗集,以便能得到她的青睐,而少女果然是在某个转瞬即逝的回眸间,将其记在了心里。 于是,年轻执着的少年开始给少女写信,两年书信往来,少女被彻底打动,尽管中间遭遇少女父亲重重阻拦,他们依然热烈的相爱着,甚至在信中,费尔明娜答应了阿里萨的求婚。 初见惊艳,两情相悦。一切都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眼看着,幸福的生活就要开启。再见却凄惨。小说如同生活,不会轻易让人白头到老。两年后费尔明娜回来,坚定地要同阿里萨结婚,却在相见那一刻发现自己根本不爱这么一个人。 她退回他所有信件,坚决转身走了。大病一场之后,她结识了后来的丈夫乌尔比诺医生,并嫁给了城里最有教养和地位的乌尔比诺医生,过上了人人羡慕的童话结尾中那种公主和王子的生活,平静而幸福。在漫长的岁月里,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像了解对方每一个习惯和细节,甚至比自身还熟悉,“从蜜月旅行回来后,费尔明娜一向根据气候和场合给丈夫挑选衣服,头天晚上就把它整整齐齐叠好放在椅子上,以便他从浴室出来时就能穿上。她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先是帮他穿衣服,后来就干脆替他穿衣服。她记得这样做,最初是由于爱他,但是自从五年前开始,她就非这样做不可了,因为他自己已经不能穿衣服了。他们刚刚庆祝过金婚。他们相依为命,谁也离不了谁,谁也不能不顾谁,否则他们一刻也活不下去”。“他们完全心心相印了,在成亲不到三十年的时候,就象成了分成两半的一个人似的,经常为对方猜到了自己的心事,或发生一个抢先把另一个想说的话公之于众的滑稽的事故而不快。他们共同克服了日常生活中的误解,说来就来的抱怨,互相取笑打诨,并不时过上一刻其乐无穷的夫妻生活。那是他们相亲相爱最为得体的时期,没有匆忙,没有过度,双方都更明白并更感谢他们对夫妻生活中的急流险滩取得的胜利。”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平静地享受着世俗的生活,虽然偶尔也能遇到一点别样的风景,但主旋律是安全感、和谐及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而阿里萨,则始终沉浸在对费尔明娜的渴望和思念中,仿佛得了永远治愈不了的霍乱病一样 一天一天在等待中煎熬。在这场漫长的等待中,阿里萨没有再跟费尔明娜说过一句话,他目睹她貌似幸福的生活,知道在乌尔比诺的阴影笼罩下,自己并无一点希望。他既疯狂地想要接近她,又不愿干扰她一丝一毫,他甚至经常暗自祈祷乌尔比诺医生能够死去(因为乌尔比诺医生比他大四岁),内心因此被折磨得体无完肤。他买下餐馆的一面镜子,因为镜子曾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形象。他每年都参加灯谜赛,因为费尔明娜曾有一次作为颁奖嘉宾宣读过获奖者名单。他起草办公文书的时候常常情思潮涌,百无聊赖又无处下笔,只能给目不识丁的恋人们代写情书。他在费尔明娜别墅的周围徘徊,驾着马车转悠了一年,却在雨天车坏,刚好停在她门口时狼狈逃开。他对费尔米纳保持着童贞,直到再也无法忍受身体的折磨。依靠与无数女人迷乱癫狂的行为来抵御这种像霍乱一样病症。但是随着年龄的老去,渐渐地,他就只限于去看那些已经结交的女人,能得到多少欢乐算多少欢乐。他相信,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往下,只有心灵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费尔明娜不可替代。阿里萨一生的淫荡,伤及多少人。他将追寻费尔明娜的爱寄托于这些世俗的情与欲之中。一生只有一个信念支撑着他,那就是费尔明娜。可能有人会说这种爱伟大,在此我不想妄加论断,只觉得这种爱几乎偏执、疯狂、变态,一种以游离于各种女性之间的寻花问柳的情爱来聊以寄托他的相思之苦、他的圣洁的爱情。或许有可能在那个霍乱时期就是这样子吧。 终于有一天,乌尔比诺医生在一次略显滑稽的意外中死去,费尔明娜沉浸在悲伤中。当她成为遗孀一周年时,阿里萨果断地与年少貌美的情人断绝了关系。陆续给费尔明娜寄出了一百三十二封信。费尔明娜的矜持阻止了她的回复,但一封又一封信像春风,已经悄然吹开了她的心扉。两个星期后的一天,阿里萨终于鼓起勇气,来拜访他年老的女神。正如阿里萨对费尔明娜表白:“费尔明娜,我等待这个机会,已经有51年9个月零4天了,在这段时间了,我一直爱着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直到现在,我第一次向你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你,忠贞不渝。”终于他们排除了儿女的反对,一起登上了一条船,慢慢驶离城市。在黑暗的夜色中,高处的瞭望塔上,阿里萨安慰哭泣的费尔明娜,他伸出指头,摸索着寻找另外一只手。他找到了,那只手正等着他。 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从心灵到肉体完完全全合二为一,即使两人已经白发苍苍,皮肤松弛,他们也经历这样一个神圣的爱的仪式,如同婚礼上的宣誓。他们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艰苦磨难,未经任何曲折,直接奔向爱巢,不声不响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脱了幻想和醒悟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 一个浪漫凄美的乌托邦式结尾,仍带着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 他们的船挂着霍乱病旗,避开了一切尘世的纷扰,在加勒比海中来来回回地航行,直到生命的尽头。 爱情就是爱情,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这使我想起叶芝的《当你老了》: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看过最恶心的书没有之一,最恶心的情节就是诱奸幼女这一段,什么叫“玩小游戏”?阿里萨也是我看过最恶心的男主没有之一,卑劣的内心,像在阴沟里爬行的蛆,到最后事业爱情都拥有了,无法在光明之下存活是他的宿命,最后无法下船,无法和费尔明娜生活在阳光下,不敢将浪荡的光辉事迹、诱奸幼女的事告诉费尔明娜,有的人别拿阿里萨这种渣男和《月亮与六便士》比,诱奸幼女是犯罪!阿里萨甚至不敢承认小女孩的自杀有自己的原因!以及勾引有夫之妇,导致女人被丈夫杀害,女人的痛苦从来不是文字成就的垫脚石,如果这也能叫做爱情,那我觉得亵渎了爱神。 唯一好的我觉得是费尔明娜超前的女性意识,费尔明娜选医生就是最正确的选择,因为选阿里萨早就绿帽子堆成山了,一个正派的有女性意识的人,就坚决不会选择阿里萨,没看的建议别看了,看的人生气,当然男的例外,打算写个性转版,有没有想看的?总不能只让男的看爽了吧
去年寒假姑姑给了我几百块钱现金,我转头就去书店买了几本书,这本是最贵的一本——为了马尔克斯盛名。打开书一看却觉得非常失望:两个老年人的琐事,怎么叽里呱啦讲那么多。这个医生的名字非常拗口,医生夫人的名字更是难说。只看了一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让我的四十块大洋回归。😤 最近寻思着自己应该成熟不少了,可以再试着一看。打开一看,还是很无聊啊,两个垂暮老人的琐事。 不过,书籍来到了费尔明娜的回忆部分,开始变得有趣一些了。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的美好描写的非常细腻,带着南美的微风,倒是值得细品。 下一部分,就是莫名其妙的“虽然我出轨还是最爱你”部分。看到这,我既对马尔克斯恼怒又对爱情观的思考产生了困惑。(对了,本书最好是成年后再观看吧,我指的是价值观的部分)我对本书爱情观的思考非常困惑不解,还去问了朋友关于爱情与忠诚的看法,但最后我还是不知马尔克斯意欲何为。 最后一部分,故事接近了尾声。我的情绪只剩下了单纯的困惑——我不知道马尔克斯想表达些什么,我甚至不能从这本书中提炼出一个中心主旨。我又想到了《百年孤独》,几年前看的。又把自己想通了:讲好故事本身何尝不是目的呢? 通读完本书,我突然发觉故事的开头是垂暮的男女主,那些琐碎被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既有岁月的沉淀,也有情感无声的低语。我意识到两个老人曾经也是充满激情的年轻人,那些琐粹正是他们征服时光的证明。于是我重新去读了让我觉得无聊的第一部分,才发现那是最有价值的部分。我也知道了马尔克斯想说什么。 贯穿全书的力量,是一种对衰老的恐惧、抗争和思考,不是死亡,而是衰老。这种态度是否是作者的态度,我们不得而知。于是本书的爱情观是否符合“伦理道德”已成为其次。因为作者想让我们体会一下爱的力量,它超越了衰老和死亡。它就像一种秩序,当然,只有幸运的人才能拾取。 至于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那是我重新翻到第一页时,这个想法直接在我脑子里炸开的。它扫清了我之前关于“马尔克斯到底啥意思”的困惑。 值得玩味的是,书封有一句这样的话“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我以为是哪个浅薄的编辑写的,没想到正是书中的原句。 所以我要有一个免责声明。我不觉得爱情是一种天赋的特殊权利,不过这本书价值已成,我也懒得和作者辩论了。也更是因为我相信大部分人不会认同这句话吧,毕竟人是会成长的,爱也是可以学习的。 对垂暮之年的思考,现在离我是否太远了呢?亦或是我会在某个50岁的下午,像男主说一声“见鬼!已经三十年了!”。 这本书的名字无法概括书里的人生百态,还是要大家去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