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华
本书提出了“根据法律事实记账”(记账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理论主张。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主体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根据法律事实记账(记账必须具备原始凭证)是会计的基本原则,是会计保持其行业价值的底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并非国际法,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也不是美国联邦范围内普遍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法律,它们仅仅是公共会计师行业牵头设计的、缺乏合理逻辑的金融分析规则。因此,本书认为无论是从利益导向还是制定程序上看,IFRS和GAAP都不应当进入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民商法、经济法的实施细则和运行基础。为了保障税法、公司法、证券法、统计法等上位法的顺利实施,必须强调根据法律事实记账的基本原则,禁止缺乏法律证据的会计行为。会计法规遵循上位法,是会计立法的一项根本原则。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融合在法律体系之中,将确保会计制度与民商法、经济法的和谐统一,有利于构建合理的会计制度和稳定的市场法制。
自2007年以来,大中型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出现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费用”等字眼,令经济学者、法学家等众多读者摸不着头脑。非但如此,即便对会计专业人士而言,递延所得税的处理规则也是最令人费解的会计规则之一,其理论依据和操作规则相当新颖和玄妙,具有“国际惯例”的十足派头。它之所以盛行于我国,是学术界迷信“国际会计先进经验”的结果。其始作俑者乃是美国的公共会计师行业: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公认会计原则肆意拉开会计规则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距,然后要求企业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tax-effect accounting)处理该差异对所得税费用的预期影响。纳税影响会计法的目的和效果是,大体上按照用会计利润(reported income)乘以所得税税率所得到的数字来列报所得税费用(reported income taxes),而不是用按照应纳税所得额(taxable income)乘以所得税税率所确定的应纳税额(tax payable)列报。其设计理念是,考虑税收法规与会计规则之间的差异对未来期间纳税义务的预期影响,把预期所得税当作本期所得税列入会计报表。舶来的会计理论甚至提出了“会计规则与税收法规应当分离”“财务会计应当与税务会计分离”等口号(以下统称“分离论”),作为推广递延所得税的理论依据。然而,递延所得税的计算规则实施成本巨大却益处甚微,甚至成为粉饰报表的利器,监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会计人员常常陷入困惑,并屡屡因此而发生争执。
没有批判精神就没有提高的空间。最初就是因为周华老师对IFRS/CAS充满批判的分析,我才毅然完全投入会计行业,进入四大工作,逐渐成为了在IFRS方面可以独当一面的“伪专家”。随着“证”和“学”的深入,完成了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参与了EU&R和AWM行业复杂挑战的项目,在“证”的部分日渐感受到屁股决定脑袋。事务所从中介跨越到Assurance之后,对准则的“金融化”没有任何批判和扬弃,大部人都成为了利益链条中的参与者,甚至我相信周老师的MPACC项目也不能例外(比如德勤中国)。 通过这本书你可以毫无疑问的认清,周华老师反思力量非常强大且未经驯化,这样的表现才是一个顶级,甚至是世界级学者应该具备的。如周华老师是English native speaker参与IASB ED的讨论中将会是无比亮眼的一颗巨星(当然也可能被送进疯人院)。 周老师是我在会计领域学与证路上的一盏明灯,困惑时,纠结时,给周老师发个微信,抱怨几句,烦恼全无。 终于逐字逐句读完了老师几年前的作品,颇感羞愧,这种逃避感只有走过公允价值,权益法,递延所得税,资产价值,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对冲会计,ECL,IFRS 16租赁等等泥坑的过来人才能有所体会。 世界和平吧,一言难尽。祝福周老师新年快乐!
有利于了解现行会计规则的历史、由来,让我这个苦哈哈的备考者意识到,一切并非生来如此,恒定不变,未来也许仍有变动,对于人造规则更是如此,一如当时金融市场发展下公允价值的横空出世 多一些批判和反思总是好的 但是!本文的立场倾向性过于明显,很多措辞情绪大于论证,有失偏颇,反驳理由偏浅,总觉得抓着外围打转没写到实处,且提出的建议过于宽泛 综上,适合当做现行会计规则简史阅读
周华教授反思精神批判精神强!代表了人民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重地的特色精神。推荐!
其实到第九章全书内容就完结了,第十一章做为最后的总结就很完美了。第十章、十二章和第十三章可以作为附录的扩大阅读资料。第十四章拉低了全书的水准,算是广告吗? 不过瑕不掩瑜,这本书可以说是沉闷的会计泥潭里绽放出的一朵美丽的莲花,非常后悔当初在人大上课的时候没有好好上会计课。
会计科班出身并从事审计二十多多年,亲身经历了这么多年来会计的变迁,对周老师的观点深深赞同。特别是最近几年,多个重要会计准则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越来越困惑于会计理论的基本原则到底是什么,有没有一个简单而优美的最根本的理论或假设在支撑着准则的设计,如何通过这个根本的理论推导出各准则的合理性。会计准则有没有必要设计得如何复杂和“精妙”,复杂会计处理的结果对报表使用者到底是有用还是没用呢,又有多少使用者能理解,丧失可理解性的会计信息的价值又在哪里?复杂的会计处理,无端创造出非常多的判断和估计,给了管理层主观判断和借此调节利润的空间,这个判断和估计的尺度可大可小,经过这些判断和估计后的会计信息,其有用性是增强还是削弱了呢?可靠性和可理解性更是无从谈起。作为公共会计师行业从业者,我没有感觉到这给这个行业带来多少业务机会和业务收入,事实是,客户不懂,也不买单,审计成本和风险同时增加。
当下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践已经深入管理层和实务界多年,与各方利益深深绑定,周华老师的主张虽然合乎常识,但个人认为很难应用。尽管如此,周老师的观点仍然闪闪发光,具有充分的学者思辨性和对真知的求索意识,值得肯定。
说的一些问题确实值得思考,但是这些问题大概是世界会计的难题,国外也有书籍探讨。不能说现在美国或者国际会计准则不好,中国就要脱离世界发展“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关于递延所得税的问题,我同意作者,现在的做法确实反锁又没有太大收益。但关于权益法和合并报表,我觉得目前的方法算作一种很好的妥协,完全去除太过偏激。复式会计本就是舶来物,但知识经验不分国籍,中国应融入世界,参与规则的探讨修订,切不可过于偏狭,更多人的经验,讨论,实践总是好的。
高屋建瓴,直击问题的本质。原来看待事物高度的不同确实能让人站在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那些照本宣科不讲本质的教科书的确让人摸不着头脑,此书解开了很多问题的面纱。 批判不是目的,只有质疑精神才能让我们不断的反思进步并修正缺陷,这才是顶级学者应有的精神,周老师的三本书都值得推荐,只有了解了事物的本质和历史过往演变、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无论未来事物如何进化,我们也能深刻体会其中蕴含的哲理和见解,领悟智慧的力量。
感谢周老师,打开我对会计的批评性思维,以前在课本看的公允价值,递延所得税,感觉高高大上,其实有种自欺欺人的感觉,没有懂为什么,是否有必要。会计准则越来越复杂,CPA教材越来越多复杂的概念,真的对实务有帮助吗?为什么不将理论通俗化,为什么有些概念直译中国?每月编制的报表真的能反应真实利润吗?会计报表很多基于历史成本,而对于折旧摊销方法脱离了时间价值未必真的“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