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纳德·哈里·科斯
很少有经济学家像科斯那样,其文章被广泛阅读并被经常引用。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使科斯在《企业、市场与法律》中阐发的经济理论产生了更为广泛、不同寻常的影响。以科斯为先驱的新制度经济学在经济学领域中掀起了一场革命。收入本书的《企业的性质》(1937)把当时革命性的交易成本概念引入经济学理论,被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社会成本问题》(1960)进一步发展了交易成本概念,强调法律对经济体系运行的影响。这两篇论文如今已成为研究经济学的人必读的文献。在本书收入地其余文章和导读中,科斯澄清并拓展了他有关企业、产业和市场的论点,发表了对经济学发展所存在问题的评论。如果说今天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像技术人员一样来研究经济学,那么,科斯看待经济学的眼光则更像个哲人。他以沉思冥想的方式进行思考与写作,其研究根植于对真实状况的审慎详察,以及对它们之间因果关系的深思熟虑。其经济学思想已经渗透到了当代经济学诸多领域。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1910年12月29日-2013年9月2日),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曾提出“科斯定理”,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是他拥趸和好友。 在中青好友群里,科斯是被提到的高频经济学家,动不动就科斯说科斯说,我一句话也插不上,于是硬着头皮来看科斯这本代表作《企业、市场与法律》,看的我云里雾里,不知所以,原来严谨的经济学著作这么难读,几次准备放弃,终于勉强坚持读完了。总算有点明白了,有几点浅薄的认识: 1、科斯发现了交易费用对企业存在及运行的重要性(类似于马克思发现了剩余价值),并用经济学方式来论证了这一过程: 2、科斯定理及其推论:若交易费用为零,无论权利如何界定,都可通过市场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科斯定理”不过是“科斯反定理”或“科斯第二定理”的铺垫。“科斯第二定理”表明,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科斯指出,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调整会比其他的调整产生更多的产值。但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利安排,否则通过转移和合并权利达到同样后果的市场费用会如此之高,以至于最佳的权利配置以及由此带来的更高的产值也许永远也不会实现”。在这里,科斯教授将权利安排即制度形式与资源配置效率直接对应,使得对制度的研究不再在原则上模模糊糊地谈论这种对应,不能不说是极有启发性。由此,制度经济学找到了触及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资源配置问题的方法。 3、施蒂格勒(Stigler)和张五常的推论:这个结论被施蒂格勒(Stigler)确定为“科斯定理”,他是这样表述的:“……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张五常(Cheung)甚至这样论证,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在丝毫不否认科斯定理的情况下,私人产权的假设就可以不再讨论了” 毫无疑问,他是正确的。零交易成本假设的另一个后果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那就是,当进行交易没有成本的时候,就可以毫不费力地使它们加速,以致瞬间就成永恒。 4、科斯新经济制度解释:就是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制度的经济学。这种概括,将新制度经济学同其他经济学区分了开来,也将新制度经济学同旧制度经济学区分了开来。从方法论角度看,新制度经济学没有任何创新,它不过是“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直到新制度经济学兴起以后,人们才真正能够将经济学方法应用于对制度的研究。这一进步非同小可。经济学的视野和应用领域一下子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5、经济发展与经济政策、政治制度结构及变革息息相关:热衷于倡导特定经济政策的经济学家应该调查我们的政治制度的结构以发现政治制度的结构需要做什么修改,如果他们的经济政策被采纳的话;而且应该把这些政治变革的费用计算在内。而这需要首先发现政治机构的特性与特定经济政策——对我们来说,就是政府经营产业——的采纳之间的联系。 6、政府某种程度上就是个超级企业(尤其是中国政府):在某种意义上讲,政府是一个超级企业(但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企业),因为它能通过行政决定影响生产要素的使用。 7、科斯的经济学理论对中国的适用性和影响力要远大于西方,科斯本人对中国也情有独钟:交易费用的降低对中国经济发展更有价值(中国目前的交易费用太高太高了!),对于中国来说,科斯教授的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似乎也有着特殊的意义。1978年以来引进的西方正统经济学在中国的现实面前显得太苍白了,它经常在大量的悖理现象面前束手无策。很显然,零交易费用的世界与中国的现实的距离比它与西方世界的现实的距离更远。在这个一贯认为只有物质生产才创造价值的国家中,强调“交易费用”概念显然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既然交易活动的资源是稀缺的,既然这种资源同时也是生产活动的资源,即人的时间和空间(具体地说,是劳动、土地和资本),对交易活动的忽视,及其导致的交易效率的低下,必然会占用更多的资源以达到一定的激励效果和资源配置效率,反过来降低生产活动的效率。正因为如此,科斯教授的理论将会在中国获得比在西方更为普遍和更为卓有成效的应用。
《企业、市场与法律》完整全维度解读 一、书籍简介 本书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的经典论文合集,全书收录《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两篇划时代经典名篇,外加多篇配套随笔、演讲文稿,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原点著作。 全书围绕两大终极问题展开:为什么会存在企业?外部环境污染、邻里干扰这类社会矛盾,不靠政府强制管控,市场如何自行解决? 书中彻底抛弃传统黑板经济学纯数理推演,全部依靠真实现实案例推导交易成本、产权逻辑,张五常整套租值耗散理论、合约理论,全部源自这本书的底层思想。其中《社会成本问题》衍生出著名的科斯定理,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石。全书一共544页,属于经济学领域源头级经典原著。 二、作者简介 罗纳德·H·科斯,英国裔美国经济学家,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1. 两大里程碑论文:27岁写出《企业的性质》,首次提出交易费用概念;中年发表《社会成本问题》,建立产权与外部性分析框架。 2. 治学风格:终身拒绝抽象数学模型,坚持只用真实世界案例做经济分析,主张经济学必须解释现实,而非搭建理想化理论模型。 3. 学术地位:开创新制度经济学流派,重新定义了企业、市场、法律三者的边界关系,所有关于租值耗散、合约选择、公共资源治理的研究,全部建立在他的理论之上。 三、经典书中金句 1. 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无论产权初始如何划分,市场各方总能自发协商,实现资源最优配置。 2. 企业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价格机制有成本,用企业行政指令替代市场交易,可以减少损耗。 3. 很多所谓市场失灵,本质只是产权没有清晰界定,并非市场本身有缺陷。 4. 传统思路总是纠结谁该为损害负责,真正关键是避免更大的总损失。 5. 法律最重要的作用,是清晰划定资产权利归属,降低全社会协商博弈的交易成本。 6. 经济学研究的是人在真实制度约束下的行为,不是真空里的理想人。 四、全书核心观点 1、《企业的性质》:交易成本决定了企业和市场的边界 - 纯粹自由市场交易存在谈判、比价、签约、履约监督等各类成本,也就是交易费用; - 企业家组建企业,用内部统一管理、行政指令替代一次次零散市场买卖,能够省下大量交易费用; - 企业不会无限扩张:当企业内部管理消耗的成本,超过外部直接市场采购成本时,企业规模就到达天花板。 2、《社会成本问题》(科斯定理):损害是双向的,产权界定就能化解外部矛盾 - 传统认知:工厂排污损害居民,必须处罚工厂;科斯提出双向视角:禁止排污,工厂也会遭受经济损失,矛盾是双方资源使用互相冲突; - 在交易费用足够低的前提下,只要明确产权归属,不管把权利判给工厂还是居民,双方都会私下谈判,达成整体效益最高的方案; - 一旦交易费用很高,私下协商行不通,就需要法律直接划定产权,减少全社会博弈耗散; - 政府行政管制,只是众多解决方式里的其中一种,并非唯一选择。 3、推翻“庇古税”传统干预逻辑 过去经济学家默认:出现外部危害,政府必须征税、管控干预;科斯证明:很多外部问题,依靠清晰产权+民间自由合约就能自行化解,不需要强行行政介入,大量人为管制反而会带来更大的租值耗散。 4、法律本质是产权确权工具 民法、经济法的核心价值,是提前把各类资产使用权利划分清楚,减少人与人之间无休止的扯皮、争夺,从源头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 五、适合阅读人群 精准适配人群 1. 已经读懂租值耗散,想要追溯整套理论本源,向上搭建产权经济学底层根基的读者; 2. 做股权投资,想要看懂企业为什么选择自营、外包、并购、托管等不同商业模式的投资者; 3. 需要设计多方商业合约、合作托管协议,希望依靠产权规则规避内部卸责、搭便车、租值损耗的从业者; 4. 想要看懂行政管制、行业政策利弊,分辨哪些是合理确权、哪些是无谓干预的深度思考者; 5. 长期研读张五常著作,希望吃透理论源头,完整打通整套制度经济学体系的人。 不适合人群 1. 完全没有经济学基础,希望读通俗快餐故事、快速暴富技巧的读者; 2. 习惯依靠纯技术指标、短线投机炒作,完全不关注底层制度与价值逻辑的交易者; 3. 厌恶严谨逻辑思辨,只想看简单直白结论的读者。 六、结合你个人学习的定位 这本书是你目前所有租值耗散认知的总源头: 张五常《新卖桔者言》、《佃农理论》全部是科斯思想的延伸落地;读完本书,你就能分清:什么时候该用市场交易,什么时候该搭建企业主体运营,遇到项目利益冲突时,如何用产权确权方式锁定租值、杜绝耗散,完成从现象理解到本源理论的升级。 20260720
科斯教授是1991年诺奖经济学得主,也是对于中国现代经济学影响最大的当代学者之一。本书收录的论文跨度很大,有作者1937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性质》。这是一篇被埋没了三四十年的伟大论文,被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另一篇是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它和前者一起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而且还开创了法学的一支新流派——经济分析法学。今天,这两篇论文已经成为西方经济学研究生的必读文献。 作者认为经济学是研究“人类选择的科学”,那么,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可以拓展为人类所有的选择行为。这是一场经济学的概念革命,经济学的视野和应用领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在科斯之前,鲜有学者系统地研究企业为什么存在于市场经济中。“交易成本”,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社会成本问题》则进一步说明了交易成本对制度形式的影响。于此,“斯密定理”就给出了专业化的原因。虽晦涩微枯燥,但值得进阶阅读!
大部分经济学家都是打着红旗反红旗,设置一些毫无意义的静态模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和理论,然后断章取义的引用前人的理论来佐证,正如科斯所说,“经济学家所分析的选择实体并没有成为研究对象,从而导致分析缺乏实质性内容,对他们来说,消费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偏好集合……交易发生在没有任何制度特征的背景中,我们分析的是没有人性的消费者,没有组织的企业,甚至是没有市场的交易。” 看似完美无缺的模型和理论只不过是经济学家用来吹嘘自己和贬低现实的幌子,如果加入那些不可预知的变量,模型无法运转,理论没有架构,完美的经济学不攻自破,但是经济学理论需要完美吗?
经典,企业为什么会产生,是关于市场成本的行政替代。
挺难读的,需要一定的经济学基础。经济学本就不是一门容易的学科,这构成了本书的底色。更为关键的是,本书并非一般系统、详细的入门普及书籍,而是论文小集子,这又增加了阅读难度。加之作者的引用文献被译者直译,本书对外行可谓极不友好。然而,本书绝对是极有价值、极有启发意义的。 科斯开篇指出,本书的核心是《企业的性质》(1937)、《边际成本的论争》(1946)和《社会成本问题》(1960),其余几篇或拓展、或说明、或解释了上述三篇文章的观点,而事实上所有这些文章实质上都包含同一观点。经济学(或至少是微观经济学)发展起来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分析选择决定因素的方法,故而其可以广泛应用于整个社会学科。科斯认为,经济学家对选择逻辑的痴迷,尽管最终可能使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恢复生机,但对经济学本身的发展却带来严重负作用,即理论和其研究对象的分离。这最终导致经济学家所分析的选择实体并没有成为研究对象,从而导致分析缺乏实质性内容。 换言之,经济学家应该研究的制度是企业和市场,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体系的制度结构。但在主流经济学理论中,企业和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假定为既定,因而不是其考察对象。这就导致经济学家在分析由企业开展的以及在市场中发生的各种活动的决定中,法律的关键性作用被大大忽略。而本书中的论文与其他经济学文献的区别,并不是它们抛弃了现存的体现了选择逻辑和应用广泛的经济学理论,而是它们使用这个理论去检验企业、市场、法律在经济体系运行中所发挥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科斯教授为先驱的新制度经济学在经济学领域中掀起了一场革命(与此同时,也不难理解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不过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某种修正的看法,因为“从方法论角度看,新制度经济学没有任何创新,它不过是‘利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科斯教授为首的新制度经济学运动,在实现将经济学的方法应用于制度研究的过程中的关键一步,是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并使之一般化。尽管“交易”这个概念在正统经济学中早已存在,并且由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康芒斯将之一般化。然而,他在其《制度经济学》一书中,在对以交易为基本单位的制度进行分析时所采用的方法并不是经济学的方法,而主要是哲学、法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方法。若将某一对象纳入经济学研究,首先必须证明该对象具有稀缺性。在“成熟”的正统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看来,企业被视为生产函数,市场关系由供求曲线表达。无论市场交易还是企业内的交易(即康芒斯所谓“管理的交易”)都实际上被假设是瞬间完成的,也就是说交易活动是不稀缺的,交易费用为零。科斯教授在《企业的性质》中对这样的假设作了典范性的突破:既然经济个体之间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生产合作,为什么还要存在企业?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企业的规模?在相继生产阶段或相继产业之间,为什么既存在长期合同关系,又存在纵向一体化现象?为了解释这些问题,科斯教授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这一概念的首要含义是,交易活动是稀缺性的,可计量的,也是可比较的,因而可以纳入经济学分析的轨道。因此,为节约交易费用,建立企业或实行纵向一体化成为一种当然选择。 在《企业的性质》一文的基础上,《社会成本问题》进一步说明了交易费用对制度形式的影响,以及交易费用和权利配置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影响,从而说明了交易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是稀缺的。“科斯定理”指出,若交易费用为零,无论权利如何界定,都可通过市场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然而,在现实中不存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例如在有关负外部性的场合中,并不存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交易费用很高,究竟采取何种方法解决外部侵害问题,视不同方法的费用孰高孰低而定。这正是“科斯第二定理”所指出的,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对于边际成本定价问题的讨论,科斯指出在政府部门内部没有一个实体能细致、审慎地管理控制经济活动以调节一个地方的行为能和另一个地方的生产协调一致,故而边际成本定价政策并无优点。这其实是在提出经济学家需要考虑经济体系在不同制度结构中的运行状况,采取一种有别于当前大多数经济学家所使用的方法(“黑板经济学”方法——经济学家所考虑的政策是在黑板上贯彻实施的政策:所有需要的信息都被假设可以得到,教师扮演了所有的角色。他确定价格、征收赋税、发放补贴(在黑板上),从而促进一般福利)的方法。 对于福利经济学,科斯在“对整个经济体系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最大化整体生产价值”的前提下讨论了外部性问题。通过他的分析可以发现,“外部性”的存在并不能为政府干预提供任何理由,因为其存在并非必然不适当。这就提示我们,经济政策的目的应是保证人们在决定采取行动步骤时,能选择那些带来整个经济体系最好结果的行动步骤。而在《经济学中的灯塔》中,科斯认为经济学家通常对经济政策问题(至少是在微观经济学中)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不适当的,这种不适当方法得出的结论又是与上一个问题一致的。 毫无疑问,本书的讨论是极具启发性的,不仅是对于经济学领域,对于法学同样如此。例如,在对负外部性问题的讨论中,科斯指出问题具有交互性质,这无疑有助于我们反思权利界定问题。总之,法与经济学是一片富有魅力的新天地。
#日拱一卒功不唐捐 一家公司为什么必须有人说了算?答案不在个人魅力,也不在谁更聪明,而在于合同写不完、未来算不清,最后总会剩下一块无法再外包的判断。这块判断归谁,就是剩余判断权。 市场并非万能。科斯指出,寻找价格、谈判、签约、监督履约都要花钱花时间,公司正是为了省下这些交易成本才存在的:内部要人用人,不必每次都重新议价。但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更尖锐的问题——既然入职前可以签合同,为什么老板临时起意,员工也得照办?西蒙的回答是,雇佣合同买的从来不是一份写死的任务清单,而是边界之内的调度权;员工签字时就已经同意,在某个“接受区间”里让雇主决定自己具体做什么。格罗斯曼和哈特把这一点说得更彻底:未来不可能被穷尽地写进合同,所以资产所有权真正值钱的部分,恰恰是对合同未载明事项的剩余控制权。所谓“拥有”一家公司,意思就是在那些没有规定的地方,你说了算。 权力聚拢之后,老板要决定的究竟是什么?奈特区分了风险和不确定性:风险有概率,可以买保险对冲;不确定性连概率分布都没有,没人知道明天会冒出什么。要不要研发一个市场上从未出现过的产品?前期投多少?产能铺多大?这些问题无论经过多少理性推演,最后都会剩下一点非理性的下注——主观先验、直觉、押注。老板的利润,正是对承担这种不确定性的补偿。 既然必须有人拍板,为什么不能是委员会、是规则、是自组织,甚至是AI? 规则只能划出边界:不能造假、预算不能超、安全标准必须达标。但它回答不了做不做这个产品、服务高端还是大众、短期亏损时坚持还是撤退。物理定律能排除盖不起来的房子,却不会从所有可能的建筑里自动生成一座值得盖的房子。 投票更靠不住。你可以对产品定位投一次票,对技术路线投一次,再对定价和品牌各投一次,最后拼出来的却是个缝合怪:定位高端、技术简单、定价亲民、品牌奢侈——四项彼此不兼容。阿罗的不可能定理早已证明,只要选项超过两个,就没有哪种投票机制能把个人偏好拼成一个始终一致的集体选择。战略不是拼出来的,它要求重新定义问题、创造新选项,并让产品、技术、定价、品牌和组织结构彼此咬合。 自组织也有其适用边界。它适合模块化程度高、试错成本低、错误能被局部隔离的事:一群人可以各自写软件模块,但总得有人决定哪些代码合并进主版本;草原可以自然生长,桥的两端却不能靠“涌现”在河中央自动合拢。AI同理:它能告诉你每种选择的代价,却无法替你决定什么代价值得付,因为它的输出永远取决于你替它设定的目标、约束和评价标准。 归根结底,陪审团关起门来吵到天亮都可以,走出来时却只能给出一个结论:有罪或无罪,不能交一份“六成认为有罪”的报告。组织最终交付的不能是“大家怎么看”,只能是“现在做什么”。在证据尚不充分、结果尚未揭晓时,从若干个互不兼容的未来里押上一个,把资本、时间、人才和声誉全部压上去——这个不可分割的赌注,只能有一个最终主人。领导力的本质,就是把“许多可能”压缩成“一个共同承诺”。 不过,剩余判断权的关键词是“剩余”。老板什么都管,恰恰是用错了地方。一件事该由谁管,取决于两个维度:耦合度,即它会不会牵动组织的许多部分、要求它们彼此配合;可逆性,即万一错了能否低成本撤回。 低耦合且可逆的决定,交给现场。客服是否免一次运费、按钮用什么颜色、小功能怎么实现,越快越好,错了损失也有限,千万别搞审批。低耦合但不可逆的,交给专家和明确责任人:会计处理、安全规范、加密方案,老板并不会让它更靠谱,该听专业人士的。高耦合但可逆的,可以授权部门负责人去试,老板负责统览全局:几个组同时跑产品原型没问题,但要保证底层设施兼容。只有高耦合且不可逆的,才必须由老板亲自拍板——公司定位、核心架构、重大并购、建厂选址、关键人事、要不要自我颠覆。贝佐斯把可逆决策叫双向门、重大且难撤回的叫单向门,他的警告很直白:大公司最常见的病,就是用单向门的重型流程去处理大量双向门决策,于是组织越来越慢,试验越来越少。事无巨细地干预一线,管理学上叫微观管理,看着像负责,实际是在削弱组织的判断力。凡是能写成流程的就交给流程,能由价格决定的交给市场,能靠专业知识定的交给专家,能快速试错且错了无所谓的交给一线。能交出去的都交出去,剩下那一小块无法再程序化、市场化、专业化、现场化的部分,才是老板真正该管的。霸道总裁剧情最让人上瘾的地方,恰恰是把权力用在了太小的事情上。 落到具体工作上,领导者真正该亲自拍板的其实只有几件事。一是定题:销售下滑是人不努力,还是产品已经失去价值?项目延期是执行不力,还是目标本身互相冲突?先找到那个正确的叙事。二是立尺:利润、增长、品质、速度、韧性、客户利益和员工发展都是好东西,但它们会互相冲突,必须排定优先级,明确哪些是不能突破的硬约束、什么可以暂时牺牲、用多长的时间尺度评价输赢。三是下注:战略不只是你想要什么,更是你愿意放弃什么,以及在困难来临时能否守住一致性。四是授权:局部知识在一线,全局外部性在上层,必须说清谁有提案权、批准权、执行权和否决权,什么情况必须升级,坏消息如何绕过层层美化抵达权力中心。五是改判:事先想好哪些信号证明战略有效、哪些信号证明它已经失效。真正的坚定是为了目标放弃自己的旧答案,虚假的坚定则是为了保护旧答案牺牲目标。 于是领导者的日常工作流变得相当朴素:听取各方信息,选一个未来并确定战略,讲清为什么选它,设计一套激励相容的系统把公司变成实现这个未来的机器,持续听取反馈并保留纠错的心理空间,然后在证据出现时果断改判。这套逻辑今天甚至可以用来驾驭一群AI智能体——哪怕你不是领导,你也得具备领导力,至少你得会领导AI。而被领导的人,同样有权知道一个组织怎样才能高效运转。 《企业、市场与法律》《管理行为》《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创新者的窘境》《赋能》
本书是科斯的经典之作,收录了他最具历史地位的几篇论文。对于任何现代科学来说,阅读原著总是不如阅读现代人写的的综述或者教科书更有用,本书亦是如此。 科斯本人的言语平实,不具文采,论文中充满了冗长的对模型的语言描述,而不是一目了然的数学表达式,他对其他经济学家的反驳长篇大论但信息很少,使得本书的可读性非常一般。 他的观点笼统且陈旧,现在已经被更细致的分析取代。科斯对交易成本的描述仅限于理念意义上,没有具体分析不同交易成本的作用和来源,就如同是把所有削弱运动的原因都称为阻力一般。科斯的零交易成本条件与物理中的无摩擦有几乎相近的简化程度:不存在信息的搜集和获得成本,等于对所有人共享完全信息;不存在缔约成本,等于所有的谈判策略既不耗时也不消耗资源;甚至契约的监督也不费成本,这意味着对违约本身的博弈分析不用纳入考虑。在如此理想的空间中,科斯能给出很强的结论似乎并不奇怪。 科斯全部的toymodels都直接用产值大小替代效率,证明他把需求程度看成外生给定的,丝毫没有结合偏好进行研究,不考虑初始禀赋的财富效应。其实不同的分配可能引起不同的需求,产生多重均衡点的问题。 但是,即便有如此多的问题,也依然掩盖不了科斯绝佳的研究品味和超于常人的对机会成本的理解。科斯解释了,正是由于市场交易具有成本,现实中才有大量依靠指令分配资源的方式,有时甚至比市场效率更高,公司这种组织能够存在,本质就在于公司内部的指令反而是对交易成本的一种节省。 科斯对传统的垄断理论,外部性问题,公共物品理论,定价理论都给出了全新的视角,指出在零交易成本下,垄断的效率损失,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都不会存在。不仅如此,科斯比同时期的许多经济学家都更理解机会成本的原理,因此才能举重若轻的说明不论初始禀赋如何,最终的资源配置结果都不变,而不是考虑像奥顿等人纠结伪的地租问题。 科斯还用历史资料可靠又雄辩的说明了英国早期的灯塔服务恰恰大部分都是私人提供的,而非政府,考虑到包括萨缪尔森在内有如此多的经济学家用灯塔的例子证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性,但竟无一人真正进行过历史研究,实在令人惊呀。 回头想来,科斯最大的贡献是将经济学带出了仅仅考虑市场及其失灵的理论范式,他清楚的展现了,人们的博弈选项是多种多样的,时而利用市场价格,时而是利用指令,时而又是私人谈判,影响博弈具体形式的是交易的成本。 他的交易成本后来被威廉姆森继承并细化,他对信息成本的关注也启发了信息经济学。从这个角度来说,科斯不仅是新制度学派的创始人,也促进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进步。同时对这经济学的三个重要流派做出重大贡献,无愧于大师的称呼
以后企业变得越来越大还是越来越小?如果市场这种组织形式是万能的,那为什么会存在企业?假设一个40公里的高速公路由100个企业完成的,每过400米需要交一次路费,如果这样做的话你开车过程中活活累死,于是出现了一个大的企业,你只需要交一次费。企业的存在是因为市场的交易成本太大,企业停止扩展是因为企业的内部也存在交易成本。腾讯错过短视频业务,gpt没出现在谷歌,这些验证了企业内部存在交易成本。可是很快其它公司用各种手段,发展了自己的Al,这也验证了资源变得越来越重要,小公司光考成功的产品很难与大公司竞争。随着信息的越来越透明,你开几公里,耗几升油,有几次掉头,都可以查出来,你不需要下车交钱,直接你的银行卡扣就是了,这种时候这条高速公路由100公司完成的也没有问题,你不用一百次下车交钱。市场的交易成本在减小,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也在减小,这种时候出现分两极的情况,有些企业比小国还大,有些企业仅有几个人可是价值好几个亿。企业又会变得很大,企业又会变得很小。英伟达市值2万亿美元,世界上GDP超过2万亿美元的国家仅有8个,也有一些仅有几个人的企业做十几亿元的生意。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出现看似不合理的事情。答案是企业会变大,企业又会变小。企业向轻资产发展,它们不会买固定的地盘,它们不会长期固定的用一个人。
相比于科斯提出的理论而言,我认为科斯的思维方式更加可贵。 科斯认为市场和企业是两种组织形式,如果市场是完美的,那么企业存在的理由是什么。由此科斯提出正是因为市场不完美,存在交易费用,才导致另一种组织形式企业的存在。企业使得市场的交易费用被企业内部化,促进了整个社会效用的增加。 科斯又认为,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初始产权安排并不影响最后效用,社会机制仍然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然而,现实世界是不尽人意的,交易费用为正。由此,科斯定理开始被掀开面目。 科斯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其提出的经典理论,更在于其独特的思维方式。这一思维方式影响了几代人,影响了人类,影响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