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怡明
本书以明代沿海卫所为背景,剖析在明朝世袭军户制度下军户家庭与官府的互动,着重描述和总结了承担兵役义务的军户如何趋利避害,制订出种种策略以优化自身处境。他们既未公然蔑视权威,亦非俯首帖耳,而是在反抗与服从的“中间地带”运作,以期将需要付出的代价降到最低,同时使利益最大化。本书分三大部分,分别讲述了福建军户在原籍、卫所和军屯的生活。本书的一大特色在于,运用了大量家谱、地方志、口述史等民间资料,讲述了许多发生在军户生活中有趣的故事。真实而鲜活的案例,辅以严谨、细致的考辨,构成了这本讲述百姓自身历史的社会史著作。
久违了,最近看了许多大明的书,大明的一个最深刻印象即是:明代的制度极其僵化,但执行过程却充满了弹性和讨价还价的空间 在卜正民的《纵欲的困惑》还是这本《被统治的艺术》里都看到这点,而国家和社会互动的复杂情况,打破了皇权统治下民众普遍是受害者的刻板印象,比如《纵欲困惑》里,国家试图控制商业,却最终被市场力量反向重塑,而在《被统治》中,国家制定了严苛的兵役制度,但没想到,民众反而加强了宗族观念,更有效对家族资源进行配置,变相激发了基层的抵抗,可以看到,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可以不是单向的压迫与服从,也可以是双向的塑造博弈甚至反噬 比如,还疑问为什么福建沿海宗族观念很强,原来这也是当初征兵被朝廷的军户策略强化出来的,明初构建军户制度之时的一户人家,几代人之内就很可能已演变为四散开来的大家族,一大家子人的许多个核心家庭虽然共享军户身份,却只需面对当初针对那一个核心家庭订立的征兵指标,这一大家子人就有动机维护这个宗族共同体,强化对明初被定位军户的那一位先人的祖先认同,会据理力争争取一大家子人只是一个户籍单元,来防止征兵官员征发超额男丁 再进一步说,这种军户这样的政治单位是否意味着作为农民阶级的一部分,以不由自主地抵抗了明廷的统治,进而参与到了更宏大的马克思所说的阶级斗争为主线的历史进程中?个人认为很怀疑,因为从这本书看到,给我们的印象是虽然小农自给自足传统保守,喜好秩序安定,即便被逼起事也绝不寻求挑战皇权,但另一方面,因为军户给予的治理代理人与被治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这只为小农积极主动在政治边缘处和灰色地带从事套利提供了便利,真正的阶级意识是没有的 具体看看小农怎么套利,从政策上看,明朝只要求军户世袭替补,即一家出一人当兵,这个和《纵欲困惑》一样,明朝的税收制度只要求地方上交出固定的税就行了,说明朝的僵化正体现在这,上面只要一个指标,无论是征兵还是税收,而地方上为了分摊这个指标,大家都各有各得应对策略,这时候里甲制也没什么办法形成硬约束,比如基层演化出了一套精密的补偿机制,轮流坐庄或者利益补偿,这里就明显会有灰色地带,国家只要看到有人在岗,通常会对这种私下的劳动力置换听之任之,只要把人交上来就行啦,仔细想想,这里必然也会有数据造假和共谋出现,比如如果基层小吏是当地人,那么熟人关系只要行贿就行了,在户口本上做手脚,比如把壮丁报成残疾,或者把已死的人报成在役,这时候你会问,明朝的能力不知道吗?还真不知道,明朝的中央财政根本和它的官僚能力不匹配,这是为什么许多明朝官员拿着底薪去赚其他小钱的原因了,也是这种财政和能力不匹配,导致基层的监管还是政策执行其实往往做做样子的 可以说,明朝就是这样一个大公司,高层制定了极其繁琐的 KPI(户籍/赋役/实物征收),但中基层没有足够的行政经费去维持这套系统的精密运转,而且在杨照的《中国历史》里也谈过,明朝的货币也是很乱,没有统一的衡量尺度,所有的财务报表都是一本乱账。仓库里的粮食陈化了多少?运输路上损耗了多少?这些数据在纸面上全是灰色地带,为基层的套利提供了天然的掩护,想想,更别说在征兵这事情上稀里糊涂了 其实从《纵欲困惑》的商业发展,还是《被统治》的征兵看,明朝那种超前的集权蓝图与落后的管理能力之间的巨大鸿沟其实催生了很多全民参与的“基层抵抗艺术”,许许多多类似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在秘密运转,这种例子比比是,这个朝代提供了非常丰富的“中基层摆烂”以及“消极博弈”的例子
一本以田野调查为基础的严肃历史著作。 加拿大学者宋怡明,因痴迷于中国的历史和风土人情,而把大量的时间留在了中国,他曾居住在福建附近的农村,和当地村民交流,睡过戏台、豆腐坊,甚至还跟好几百匹马做过室友。在接受采访时他说:我喜欢从小历史见大历史,由百姓小故事讨论时代大问题。小处着手,大处着眼,《被统治的艺术》就是如此,宋怡明运用大量家谱、地方志、口述史等民间资料,聚焦明朝军户这个特定群体,展现出来的却是整个明朝的兵役制度以及这个群体的真实生活。 有人会认为,这类书读起来应该很枯燥吧?但其实不然,作者在其中穿插了许多军户小故事,单拧出来看,有那么点围观数百年前的奇闻八卦的意思。 全书开篇,便依据族谱,以泉州近郊军户颜氏的悲惨遭遇为引子来展开他的论述,这样的开头,很有吸引力。在明代,全国人民按不同职业登记成不同的户籍,如民户、匠户、灶户、军户,这些职业户一经划定,不得更改,世代相承。一旦被定为军户,子子孙孙都得按国家规定,去往离家较远的地方服兵役。 既然国家有制度,那么军户家庭只要按制度行事不就好了?然而,事情往往没有这么简单。当中的牵扯,错综复杂。比如,不想服役的军户家庭,会如何“阳奉阴违”而达到“合法”避役?军户家庭如何利用“制度套利”,军田私用以饱私囊?军户家庭如何运用“近水楼台”策略,人前官军,背后“倭寇”,从而邀功走私两不误?利字当前,写满人性的复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八个字大概是对这本书最好的总结。
明朝的寄户与家奴: 1、明朝的寄户:儒籍与军户可以免税 《纵乐的困惑》:实际情况是人们纷纷离开户籍所在地,逃避国家的赋役征收:有的寻求“大户苞荫”,游离于国家户口簿籍之外;有的“豪匠冒合,丛聚两京”,消失在城市的无籍贫民当中;有的声言为持文引之人(从事盐、茶贸易),为商为贾而云游四方,居全家老小于船舶之中,“莫知踪”。 《广志绎》读到:光山一荐乡书,则奴仆十百辈皆带田产而来,止听差遣,不费衣食,可怪也。 这就是“大户苞荫”,有什么奇怪的,难道王士性走南闯北不知道吗?这是明朝的基本现象。也可以叫冒合(私自合户或冒充官员亲属),寄籍,投靠。 顾炎武《日知录》谈家奴投靠问题:今日江南士大夫多有此风,一登仕籍,此辈竞来门下,谓之投靠,多者亦至千人。而其用事之人,则主人之起居食息,以至于出处语默,无一不受其节制。有甘于毁名丧节而不顾者,奴者主之,主者奴之。嗟乎,此六逆之所由来矣。 今时士大夫之仆,多有以色而升,以妻而宠。夫上有渔色之主,则下必有焌弑之臣。 这句太形象地解释了《金瓶梅》中来旺儿媳妇,蕙莲,对西门庆的投怀送抱,结果遭来灾祸。 人奴之多,吴中为甚……士大夫之家所用仆役,并令出赀雇募,如江北之例。 出赀雇募……明白了,是从主奴的人身依附关系转向合同雇佣关系!看来江南的土地兼并,贫富分化更严重,所以,明末有江南奴变,《乙酉笔记》中读到。江阴土豪徐霞客家几乎被灭门。 我在《纵乐的困惑》里读到,明朝前期,乘轿是身份标志,有禁忌,比如:法律同样禁止强迫他人抬轿。抬轿的活儿被认为超越一个奴仆对地主的例行义务之外,所以地主让仆人抬轿必须另外付钱。 《逃避统治的艺术》谈到军户的寄籍问题:15世纪的一名官员注意到,一些“寄籍”的家庭拥有十多名成员。但是,其中只有一两个真正在籍,其余皆“隐瞒在家”。……当州县官吏前来征召徭役时,卫所军户成员会声称自家正在军中服役,因此拥有徭役的豁免权。当卫所官吏试图将他们登记入册,以备日后补伍清查时,他们便转而声称自家已入民籍,正在承担相关的里甲徭役。 我读《乙酉笔记》,明末清初,上海地区包括金山卫,就谈到儒生,借册寄户现象,因为生员可以免税的优待,和军户一样,所以儒册借人,寄户逃税! 我找到的资料:明后期,士绅隐漏赋税钱粮,自是常态,人称“一青衿寄籍其间,即终身无半镪入县官者,至甲科孝廉之属,其所饱者更不可胜计,以故数郡之内,闻风猬至,大僚以及诸生,纷纷寄冒,正供之欠数十万”。松江一府,华亭人范濂记载,“自贫儒偶躐科第,辄从县大夫干请书册,包揽亲戚门生故旧之田实其中。如本名者仅一百亩,浮至二千,该白银三百两,则令管数者日督寄户完粮……是秀才一得出身,即享用无白银田二百亩矣”。可见江南钱粮拖欠严重,与生员免役逃税大有关系。 没想到康熙“摊丁入亩”的赋税改革,又发起奏销钱粮的运动,没交完税,就取消生员资格:苏常四府,共革进士举人贡监生员一万三千零。仍提解来京,从重议罪。我松约二千有余,一时人皆胆落……于是有田之家,蹙蹙靡骋,情愿每亩一两,货人完粮,卒无有应者。又以儒册借人,前程既黜,纷纷赔偿。设帐者席不暇暖,既查本册钱粮,严逼寄户输纳;又查各县冒立,甚有绝不闻知,而被人冒册致去前程者。 还有金山卫军户的借册问题,金山卫到了清代,原来明制取消,导致当地人不满,因为本来卫所有皇粮吃,清朝没了。 2、明代家奴的问题根在元代 余秋雨《中国戏剧史》谈元杂剧中无赖泼皮形象的来源:北方蒙古、色目贵族起事南侵,本带有落后族群骤然暴发的贪婪特点,他们像分赃一样宰割着中原的一切,不仅他们不受任何法规的约束,而且他们的子弟、家族、亲戚也同样享有这种特权。这种群落繁殖很快,很快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特权阶层,简直如初夏的霉菌,秋田的群蝗。汉族的市井游民之间,也出现了不少趋附者、追随者和效尤者,情况就更加严重。 这些无赖、泼皮有着大大小小的政治背景,“交结官府,视同一家”,有不少本人还做了官;而许多地方官在这种气氛中也渐渐染上了无赖气、泼皮相。这样,无赖和泼皮就与政治权力紧相融合、互为表里,使得这一重大社会灾难更加令人心悸。 这不就是《金瓶梅》西门庆以及他的仆人做官吗?不就是《水浒传》高俅与李逵做官吗? 游民化的问题,从五代到宋代,已经普遍了,家奴仆人的张狂,以元代为极……明代无非是其延续。
本书作者通过田野调查,运用大量的地方志、家谱和口述史等史料,通过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例来向我们讲述了明代沿海卫所的相关情况,从中我们可以对福建军户在原籍、卫所和军屯的生活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感受到这些军户们是如何在军事制度下“反客为主、移花接木”的,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因为明太祖朱元璋为了确保后世统治的稳固,设置了很多的制度,但我们都知道这么一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管制度是如何设计的,总会有很多的缺陷或不足之处,能让下层的人民钻空子。明清时代的普通人,就懂得在不同的税收制度之间,通过不同身份的登记,来谋取利益。本书正是探研究普通人是如何在“制度下”生活,并且让自己过得更滋润。 明代的户籍制度是非常严格的,正常来说,如果身为军户,那么世世代代都得为军队提供军人,这是军户应尽的义务。书中举了颜家这个例子,颜良兴为了不和家人天各一方,当了逃兵,但又因为军队有“自首政策”,他的族人借机向朝廷自首,使得他可以在家乡附近的卫所服役。这就是当时人们利用制度设计,所进行了的一种“策略”,并以此应对来自国家的挑战。 对明代百姓来说,日常政治意味着不计其数的权衡斟酌,包括掂量顺从或不顺从的后果,评估各自的代价及潜在的益处。在国家制度和管理结构中,国家或许没有直接介入,百姓只是间接地于国家机构、规章制度及国家代理人打交道,他们常常会想出很多策略,达到“反客为主、移花接木”的效果,让自己得以利益最大化。这些百姓并不会直接地去反抗,而是主动地去接受、顺从和适应,并通过克制的、平凡的、微妙的表达和行为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这其实就是一种“被统治的艺术”。
1. 研究定位 历史人类学范式:田野材料;区域社会史 中观理论;日常政治;区域史和制度史的融合; 小切口,大视野;从东南军户-明史-前现代早期帝国 2. 重要结论和启发 “阳奉阴违”的几种策略及其历史因素;解域和再域-生存策略、社群组织、当代影响;制度套利:国家和社会互作的新认识;“集权的简约治理”;国家语汇下的“被统治”;明代的商品化新认识;“被统治的艺术”、日常政治普遍化和现代性? 3. 有意思的案例 铜关关岳庙,敬关帝为祖先;真武大帝、炭翁关系-游神的仪轨安排和社群解释; “不合时宜的揣测”,义男和兵役;投入军中的讳释; 国家看见民众,民众也能“主动走入国家视野” 我们的学问不能只在图书馆做。——傅衣凌
像看了一篇超长的博士论文,各方面介绍详细,分类清晰,时间空间顺序递进。删减部分很少,缺失对上下文几乎没有影响。对照了下英文版还有挺大冲击的,作者是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室主任,学术界主流……emm只能说世界离我们的想象的仍有一些差距,勿妄自菲薄也勿妄自尊大,道阻且长吧。 从书中了解到清zf下令迁界禁海时,百姓长期的惨烈境遇是电视剧不会表现出来的。对制度变化的阐释让我印象深刻,军户制度的解体和部分遗留,以及沿海卫所被占领四十年等,拉长的时间感不断提醒我这是田野考察,是史实的复原而不仅仅是历史故事。明代人民的实际生活样貌,虽然与我的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有很大差异,但我时不时的会生出熟悉之感,可能是人性中共通的部分在耸动,坏的或者好的。 看了这本书就明白了为什么古人重视繁育。人就是资源,家族中多一个人就多一重资源配置的选择,整个家族延续兴旺就多一分可能。有关古代的影视作品非常容易忽略一点,就是在旧社会国家是不会给老百姓兜底的,家族/宗族才会,真正掌握实际民生问题的乡绅,而不是天子。大多数乡绅都不是酒囊饭袋,更像是精打细算的的商人(涉及公共任务和资源分配,也会有教育和公共设施的投资)。所以出现男女主角为婚姻恋爱自由而反抗家族的时候,年幼的我会视其为争取自由的勇敢,现在的我会认为那是一种责任的未完成,代表着对家族庇护的放弃(某种程度上也是这对抗争时代的情侣的孤勇)。 当然平常百姓在哪个时代追求新生活都很难,需要付出代价,但影视作品一味地忽略时代背景,过于强调自己欲宣扬的思想和价值观,是不客观不全面的,存在误导观众的可能。1566之后至今也没啥好看的,就算是1566也有一些没讲的话,还是看靠谱书更不容易被误导。
81分,抓紧时间看,学会“镇之以静”作为未来绝技,为什么要抓紧呢,书中星号为删减部分,不过作者挺地道,提供作者邮箱,可以发邮件索取。优点:其实很多策略延续千年都有效,东晋“镇之以静”,周淮安“等雨停”,就是现在的“躺平”。这是不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当然啦。我们复习一下周淮安面临局面,当时的局面是龙门山风雨大作,大敌环伺且跃跃欲试,老板娘金镶玉态度游移随时可能翻盘,四处寻秘道而不得,环环相扣,一环比一环凶险。周淮安的第一个决策是:等雨停。这就是“躺平”。其核心要旨是:先静下来,不乱动,看看局面,算算实力,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做。再复习一下“镇之以静”的后果,后果是五胡十六国东晋灭其三,两次夺回前都城,一次拿下秦川,正面刚过北方霸主,三胜一平两负,这战绩可真真不错。躺平不是束手就擒,而是就地卧倒,先避险,不盲目消耗,保存现有能量,再伺机爬起,跑路或吃肉。这本书对于躺平策略描述很到位了,而且是作者花八年时间进行田野实地调研得来,真实性和可操作性极高。学习,融会,执行。缺点:趣味性不足,还是有很浓的异域作家风味,明显能看出是一位国际友人。引用文献太多了,全文过长,这当然很严谨,但是现在氛围之下能仔细通读的读者太少。文笔趣味性上还是可以想办法提高的,引用文献可以全部放在最后来提高阅读体验。
《被统治的艺术》是加拿大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宋怡明对明朝基层政治的研究成果,它围绕着普通百姓与明朝的户籍制度、军事制度、土地制度的关系,记录了明朝基层宗族与制度斗智斗勇、规避制度的约束、在不同法制系统中来回穿梭而获利的全过程,宋怡明将其称之为“日常政治”和“制度套利”,在展现无政府主义魅力的同时,它向世人揭示了基层自治改变旧制度、创造新制度的无穷可能。明代宗族与制度互动的表现令人惊叹,它表现出公司法的色彩,而它同时也揭示了,为什么以法人为核心的公司治理,不能在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时代同时诞生。 明代的军事法律是一套精密完整的体系,它由征兵入籍制度、分派调转制度、勾军补伍制度、定居制度四部分组成,从军事需求延伸到户籍管理,再延伸到土地制度、商业制度,这套完整的体系渗透到基层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明政府通过户籍分配或惩罚的方式指定了一批军户,他们须承担定期提供兵员进行异地戍卫的义务,这个过程称为“勾军”,军队兵员有缺,官府就向军户继续勾军补伍。被勾军者在屯戍地“卫所”定居,与当地人组成新家庭,耕种适用特殊土地政策的军屯,从事各种带有军队特色的经济和社会活动。明政府认为官方全权负责的征兵工作带来了过高的制度成本,故将勾军选员的职责移交给宗族自治,这为军户家族围绕军事制度改变治理结构、开展制度套利奠定了基础。 在完成提供兵员义务之时,宗族的对策充满了智慧的安排,家族成员通常要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决策过程通常是随机的,但在家族的安排下,亦不乏志愿者产生。尽管明政府不承认宗族从族谱上一分为二的合法性,但宗族内部会进行心照不宣的“分家”过程——为了保护宗族的存续,服兵役者的家族支脉会被独立于大宗族的族谱,以后每一次勾军补伍,都要从这一支脉当中择人。这既能够避免宗族成员赶往卫所的劳顿之苦、保护宗族不再被勾军官吏骚扰,也能够确保这一支脉不被混同于家谱中而无法识别。为何要识别这一支脉?因为这一支脉牺牲自己的安全保护了宗族完整性,这是他们应得的优待——他们在宗族仪礼上地位提升、在财产分配上享受相当程度的照顾,有的宗族甚至专开一片族田为这一支脉的成员长期提供粮食,或者在宗族获得财产时留出一部分作为“兵役基金”,专供给养那些正在服兵役的男丁。勾军环节中,宗族采用着“母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实践方式,且直击法人人格的本质——通过族谱分离而非物理意义上的分家,一个宗族法人分裂成了两个,产生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子宗族”。这个子公司具有明确的职能——为宗族服兵役;具有由宗族固定供给的长期股权投资(族田);宗族为了筹备设立子宗族的资金,会拒绝向宗族成员分配部分利润;作为主体部分的大宗族仍然稳定存续;甚至在计算兵役基金和给养田产时,宗族决策者会以高度的经济理性计算服役者未来可能创造的价值的“净现值”。这些策略表明,传统家族在实践中早已超越了纯粹的情感与伦理单位,展现出惊人的组织理性。 继续深究古代中国的宗族治理方式,它确实扮演着“类公司法人”的角色。在财产方面,族田等家族共有财产虽在法理上隶属于抽象的“家族”,但其管理、收益与处分已形成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被统治的艺术》中的史料表明,宗族在管理祠产时,其方式从传统的“报功最”逐渐演变为采用现代化的会计、权属制度,显示出追求永续经营和明晰核算的“法人”特征。分田给养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当服兵役的家族成员索取每年给养的家族财产时,一些智者甚至将族谱和宗族决策凭证作为一个“证券”交付代收人,由代收人帮助他跑腿回乡收取财货,以该附族谱的凭证将代收人区分于县官雇佣来骚扰家族的恶少年。这个简单的证券交易背后蕴藏着追求法人持久存续、完全以法人信用为担保的交易逻辑。与之相似的是,历史上的“堂号”常被用作持有房地产、企业股份的权属名称,它并非个人所有,而是代表一个家族支系的共同资产池,其收益由族内后代共享。这实质上是一种模糊的、基于习惯法的“股东权益”或“信托”结构。美国汉学家络德睦将这种习惯法律实践称为“拟制信托”。 其次,在信用构建与责任承担上,传统家族构成了一个以血缘为边界的“责任有限群体”。在“法人”概念缺失的前现代商业环境中,个人的商业信用极难建立和传承。而儒家“孝道”在此发挥了关键作用——子辈对父辈声誉的维护,解决了商业信用的代际继承问题。一个家族的声望、财富积累和履约历史,构成了其成员对外交易的无形担保。《被统治的艺术》中,军户家族只在内部安排成员分工,而对外部相对人(尤其是国家政权)共同承担风险、集体应对国家追责的行为,也反向强化了这种内部连带责任和对外统一形象。 最后,也是本书中十分令人称奇的一部分,是一些宗族的“非血缘性”,也就是有的异姓军户会为了自保而自愿结成新宗族。在明清易代、户籍重制之际,一些军户的原家族已经流离失散甚至烟断火绝,他们成为了无户籍、无社会地位、无法科举、被单独征税的“黑户”。一些异姓军户为了入籍并互相分摊税负,居然主动认同一个祖先,结成了新的宗族——典型的例子就是清初形成的“铜山关氏”——崇敬关羽的军户们捏造了一个名为“关永茂”的祖先,并将各自的宗族解释为关家的后代,凭此成功入籍;无独有偶,福全全氏的动机与之完全相同,只不过他们的祖先是以“福全”地名为依据想象出来的——“思姓氏多门,议将以此地为姓,即全是也”。这充分证明一群人为了共同的利益,超越血缘的界限结成宗族是完全有可能的,一个具有一定开放性的“法人”,不需要共同的财产或者某个精英的人格领导就可以形成,这已经无比接近了法人人格的本质。 因此,从功能主义视角看,中国传统家族确实是一种“非正式的法人”或“宗族公司”。它是在缺乏正式法人法律框架下,为应对国家治理、经济生产与社会延续而自发形成的、具有高度组织理性的共同体。尽管功能相似,但传统家族与现代公司法人之间存在一系列根本性的、源于不同文明逻辑的差异,这些差异构成了前者无法自然过渡为后者的结构性障碍。 首先,传统家族的“人格”建立在具体的、自然的血缘和姻亲关系之上。其边界是模糊的、情感性的,成员资格源于出生与婚姻,难以自由进出。而公司法人的人格是抽象的、法律的拟制。它通过法律注册而诞生,其边界由章程清晰界定,成员(股东)基于资本合约自愿结合,股权可以自由转让。这种从“血浓于水”的具体人格到“资本连结”的抽象人格的飞跃,是现代商业社会的基石,却是传统伦理社会难以自发孕育的。尽管铜山关氏和福全全氏完成了这种看似不可能的跨越,但这种跨越的条件是极为苛刻的——它必须发生在旧宗族被不可抗力(明清易代的残暴屠杀)摧毁,而户籍制度没有来得及重建国家对宗族的法律管控的狭小的制度缝隙中。同时,传统中国是“家国同构”的伦理本位社会。国家将家族作为税收、徭役和教化的基本单位,而非需要法律明确授权的自治实体。古代法律重在规制以孝敬、忠贞为代表的家族内部关系及以忠诚、纳税为代表的宗族对国家的义务,而非赋予其独立的商事权利能力。儒家思想宣扬的集权文化、家长制和等级制,塑造了社会对权威和精英决策的依赖——宗族无比巧妙的治理手段同时也是在成为军户、不得不直面国家权力压迫的情境下形成的自保手段。在书中,作者宋怡明有意以铜山关氏为例,证明家族“无需以理学精英的力量来凝聚”——然而这种极少数的情况,只是逃离了理学精英凝聚力的例外,乡贤作为国家权力在宗族中的代言人,绝对不可能放弃对宗族自治的强力介入。这与公司法所预设的股东(大会)民主、董事会集体决策的“会议制”治理模式存在内在冲突。公司法改革因此面临“文化拘束”,难以完全照搬西方基于个人利益和契约精神的治理模式。 同时,宗族财产的权属也是不明确的——它没有按股权精确到成员个人的机制,也没有将宗族财产完全独立于宗族成员的意识,只有极少数有远见的大家长做出过这样的安排(比如范仲淹专为扶助族中老幼病残建立的、不得由任何宗族成员据为己有的“义田”)。大多数时候,传统宗族的产权处于一种“同居共财”的模糊状态。族产在法律上究竟属于祖先、现任族长还是全体成员,往往是暧昧的。这种模糊性虽在内部可通过习俗调节,但对外则阻碍了其作为独立主体进行大规模、标准化交易的能力。公司法人则拥有《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独立法人财产权,财产归属于公司本身,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分离。这种清晰界定的产权是吸引外部投资、承担独立责任的前提。而宗族的交易程序只有在处理内部关系时才显得十分巧妙,面对外部相对人,尤其是不熟悉的相对人,它活动的空间非常小。中国传统商业依赖的是人格信用,即基于对交易对方个人、家庭乃至其社会关系网络的熟知和信任而进行的交易。这体现在“堂号”持股、匿名股票等历史上普遍的现象中。这种信用模式与公司法所依赖的,以公司资产和标准化契约为支撑的物的信用和合同信用格格不入。当交易范围超越熟人圈子,人格信用便难以为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清政府在1904年颁行的《钦定大清商律》中的《公司律》引入公司制度,但“熟人交易”的文化惯性使得法律条文在实践中被极大扭曲和规避,形态十分接近公司法人的传统宗族面对真正的公司制度,很快就展现出极强的排异性。 宗族法人与公司法人最核心的差异是责任形式。传统家族成员间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人犯法可能累及全族;“父债子偿”被视为天经地义。传统帝国的治理存在一种垂直化、简约化和强力控制到个人的倾向。为了降低统治成本,国家宁愿与无数个具体的家庭和个人打交道,通过连坐、保甲等制度让其相互监督,也不愿培育出具有强大自治能力的中间组织。《被统治的艺术》中,国家关心的是军役名额能否被填满,至于军户内部如何组织、轮换,则默许其自行“艺术”地解决,而军户役籍出现问题的追责,最终必然落实到具体的家族成员乃至其亲族网络。这种治理逻辑,抑制了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拥有独立权利能力的法权主体的生长空间。公司法人恰恰是这样一种可能挑战传统治理秩序的“中间组织”。公司法人的核心魅力在于股东有限责任。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负责。这一制度极大地降低了投资风险,促进了资本聚合。现代社会中,一些企业主寻找父母、亲友甚至无关人员充当“傀儡法定代表人”,正是为了扭曲和规避公司法中的责任机制,这从反面印证了有限责任对个人的保护价值以及被滥用的风险。 总而言之,《被统治的艺术》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韧性、复杂与创造性提供了非凡的视角。书中描绘的传统宗族,是一个在强大国家权力缝隙中,运用高超策略谋求生存与发展的智慧共同体。它在功能上展现出的聚合资源、管理资产、承担责任的“类法人”特性,证明了中华文明内部蕴含着丰富的组织智慧。然而,这种“被统治的艺术”终究是在封建文明内部“刀尖跳舞”。传统宗族与公司法人的相似性,是一种功能上的“形似”,而非制度本质上的“神同”。两者在人格基础、产权结构、责任形式和终极目标上的鸿沟,根植于儒家伦理秩序、家国同构的政治架构以及熟人社会的信用文化之中。帝国的统治策略在利用家族组织效能的同时,也通过伦理和法律束缚了其向独立法权主体蜕变的可能。 尽管公司法人制度被引入中国已百年有余,但其运行始终与深厚的家族传统和文化心理交织、摩擦与融合。今天中国大量家族企业的治理难题、对“法定代表人”责任的规避、以及公司法改革中关于如何平衡强制与自治的争论,无不是传统宗族治理与现代公司制度貌合神离、于冲突中寻求共存的体现。《被统治的艺术》对这个问题无疑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难得聚焦于历史细节的一本书,作者从族谱、家谱和郡县制中调查,然后讲了明代军户制度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博弈。 军户,每一代都得出一个人当兵,不可以分家。有的军户要迁到几百里的地方,离得很远,但是他们有需要保持这种联系,因为只要有明确的证据,自己家军户确实出兵了,那后面就不会有人来再拉人。 另外,军户还会与当地居民搞好关系,渐渐的在几代之后融入当地,与当地人结婚,甚至产生新的共同信仰。 其他还有军田,军田的话就是专门为养兵而种的,田是军户的家属种的,种着种着就变成军户自己的了。当然名义上都是国家的,用户只是实质性可以交易,就很灵活
书名太大,切入点太小,造成了书名非常吸引人而其实本书描写的就是明朝沿海地区征兵制度,从而引申出制度套利。切入点就是限定在了明朝、沿海城市、征兵制度,虽然前现代国家的行为对当前是有很深的借鉴意义,但是整体来说我觉得撑不住这个书名。《被统治的艺术》这个书名实在是很大很美很炫,如果把书的书名叫做《明朝征兵制度及百姓应对》会更贴切,感兴趣的可以一看,但是我觉得对明朝还是征兵历史没那么大兴趣的也没必要看,是了解历史的书,不能算是提高政治“热感”的书。 本书的主要任务是揭露出日常政治本身的内幕,探讨普通百姓如何应对同国家打交道的挑战。从而引申出“制度套利”的说法。作者提出制度套利的分析基于以下四个要素:体制本身,也就是制度史传统的研究对象;制度套利的空间,也就是规管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缝隙以及使百姓有可能套利的管理制度不同部分互相重叠的管辖范围;百姓用来了解自身处境并予以回应的文化资源和组织资源;他们为了从日常政治中获利,利用那些资源制订出来的各种策略。 基于此,书里介绍了明朝征兵的几种制度,并详细描写了在该种制度下老百姓的策略。一是被划为军户的家庭必须源源不断补充兵役,要随时应付国家的“勾军”(即让家里其他男丁补伍),军户要想方设法在此种处境下应付他们的兵役之责,确保自家以最小的代价完成任务,提高补伍的可预见性,降低种种不确定的风险。为达目的,他们采取了三种基本手段:“轮替”“集中”和“补偿”。让家族内部的各支派系统地轮流补伍,将参伍的责任集中到某个人或某支派身上,而后给予财产上的补偿。二是军官和士兵利用自己在军事体制中的特殊地位参与非法贸易,浑水摸鱼,比如参与海外贸易等,利用了与国家机器的某些部分的密切关系,“近水楼台先得月”,从中获得相对于其他人的竞争优势。三是由于军用农田和民用农田之间的监管区别,比如多次抵押出租后再以军用地为由要回土地,利用多重规管制度的差异性趋利避害。 “制度套利”突显出家庭策略如何抓住时机、减少代价;如何利用重叠的司法辖区和各种先例降低不确定性、提高可预测性并赢取经济利益;如何将一种义务转化成另一种义务;如何将顺从国家规定作为资源运用于另一情景之中,并通过设立非正式机构以处理自己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契约”(合同),家族(非正式组织)还有运用国家语言的使用是前代留存至今具有较强借鉴意义的策略,听说本书有删减,不过我觉得没特别敏感吧,整体给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