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罗佩
荷兰汉学家高罗佩重写初唐名臣狄仁杰传奇,兼具中国古典文学雅韵与西方侦探小说妙趣,全新无删减译本!高罗佩手绘插图,创作背景全解析,译者研究高罗佩多年,独自担纲翻译,保证文风统一。“大唐狄公案”成功地造成了“中国的福尔摩斯”,并被译成多种外文出版,在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流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译文版“大唐狄公案”计划出版十五种,由研究高罗佩多年的张凌担纲翻译并撰写兼具学术性和可读性的注释和译后记,是目前市面上仅见的一人独立翻译的版本。“大唐狄公案”第二辑包括《漆屏案》《朝云观》《红楼案》《御珠案》《断案集》,每卷配有高罗佩本人创作的插图,古韵盎然,令人赏心悦目。《御珠案》讲述669年端午节,狄公任蒲阳县令时,由洪亮协助,破获了端午节龙舟大赛上鼓手被毒杀、寇夫人瑿娘被杀两案。
这本历史侦探小说的作者是荷兰人,原名罗伯特·范·古利克,中文名高罗佩。他写了系列“狄公案”,按照西方古典式侦探小说创作模式,融入中国古代文化元素,让西方大众了解中国。 这位荷兰人的最大学术成就是对中国古代性文化研究,《秘戏图考》《中国古代房内考》等著作成为了中国古代性文化的拓荒之作。 高罗佩一生以外交官为职业,辗转海牙、东京、重庆、南京、华盛顿、新德里、吉隆坡等地,但仍然挤时间研究东方语言文化。他先是翻译了《狄公断案精粹》,1950年创作了以狄公为侦探主角的《迷宫奇案》,后又费时17年创作了十六卷的狄公探案系列。立足西方古典式侦探小说创作模式,选择性融入中国古代文化元素,创造出了栩栩如生的狄公、陶干、洪亮、马荣、乔泰等生动的人物形象。 《御珠奇案》这本小说是我读的狄公系列的第一本,通篇阅读下来,情节紧凑、科学探案,而且蕴含了道家思想和诗意的表达,完全看不出是出自外国人之手。书中还有大量图片,是作者自己配文画的插图!!!完全看不出是个外国人画的古画!!! 来谈谈这次御珠的案件吧。五月初五龙舟节,当晚死了两人,一人是书生唐迈,死在龙舟击鼓之时;一人是古董商人寇元梁的二夫人琥珀,死于唐一贯的荒宅。前者是被毒杀,后者是被刺死。第二日狄公前往荒宅查找关于御珠和凶案的证据时又意外发现了书生谢光被杀,放在了荒宅矮墙外的浅沟里。几日后,在寻找知情人孟老太时,发现她刚刚被人勒死,桌上的茶水还温热着。 四起连环凶杀案、白娘娘显灵的谜题,御珠是否存在?琥珀是否和人有私情?突然发疯的金莲到底为何?凶手杀人的动机和手法是什么?从龙舟节少了的一块麻将牌,到扑朔谜题的古董商人们,再到神秘的白娘娘显灵和祭祀。 狄仁杰一步一步进入凶手的故事,一块一块拼凑出死者的联系,一点一点找出可能的嫌疑人和证据,最后引蛇出洞,抓获凶手现行。破案的整个过程随着时间变化,详细具体,每个人的真假证词跃然纸上,每个人都可以和狄仁杰,哦不,是高罗佩一起,进入神秘的推理世界,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体验本格推理的快感。 期待下一次高罗佩的狄公探案之旅!
狄公任蒲阳县令期间,莅临观看运河龙舟赛,并计划为获胜队颁奖。不料在撞线时,一支热门龙舟上的司鼓突然毒发身亡。当地百姓却认为是河神娘娘收了供品,将其视为吉兆。死者是破落书生董迈。当夜,士绅寇元良的侧室瑿娘在董氏旧宅遇害,据寇元良所言,瑿娘此行牵涉到一颗宫内流出的御珠…… 这次陪在狄公身边的人又变成了老仆洪亮,所以难免需要狄公有更多的奔波行动。这部作品颇像是强行给阿婆作品嫁接中国风,好多元素都在阿婆作品中似曾相识,反而与作者此前的作品有些似是而非。 最后的案情揭晓也是波洛风格,狄公把一众涉案人物召集在一起,解析案情,并依据人物的反应锁定真凶。不过,这个环节被设计的过于刻意了,反而显得不够实际,也让狄公破解真相的过程显得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不像波洛那样一切尽在掌握。 还是要说回翻译的问题。译者在某些方面的短板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古典诗词。但要说译者不通古文,译文中也会出现一些浅显但不失流畅的古文风格句子,有些较为冷僻的词也用得比较准确。译者的细致用心也从译后记中有着非常充分的展现。那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这套译本有着浓浓的翻译腔呢? 仔细想了想,最主要的问题可能还是出在作者为了让书中人物的语言与现代白话有所区分,有意使用了一些较为拗口的词汇。但这些词汇其实并非古白话所常用,生造味道颇浓,显著拉低了行文的语感。 不妨拿古白话的经典作品《水浒传》和《三言二拍》做为对比,举几个特别失败的例子。 比如,译者特别喜欢说“一二”,本书中出现了13次,但除了“略知一二”这样妥帖的用法之外,大部分都是“帮忙一二”“劳动一二”“打问一二”“试探一二”这样略显语法不通的例子。其实大部分情况改成叠词,或使用其他副词即可,比如“帮一点忙”“劳动劳动”“打问一下”“试探试探”等。“一二”这些用法大部分都是译者想当然的错仿和误用。整部《水浒传》都没有类似用法,《三言二拍》倒是有“报答一二”“饶恕一二”“志其一二”“闻知一二”等用法,但总量也不过在20上下,占比远低于本书译本,而且大多结合语境也不显生硬。 再比如,译者还喜欢用“须得”,全书出现了19次。看似有一点古白话的味道,但实则未必常用。整部《水浒传》仅出现9次,整部《三言二拍》也不过30余次。译者对“须得”的滥用也可见一斑。 再比如,译者在本书中使用了“非得……不可”10次。对比看,《水浒传》《三言二拍》均不见此用法。译者在本书中使用了“只因”13次。《水浒传》用了36次,但差不多一半都是出现在诗词赋赞里;《三言二拍》倒是用的多些,但同样也是在定场诗之类的地方有不小的占比。 要知道,《水浒传》80多万字,《三言二拍》200多万字,而这本《御珠案》连10万字都不到! 另外,译者显然还对高罗佩的原文亦步亦趋,轻易不敢做任何更改,这也使得一些西式语法中常见的句式或惯用短语也渗透到了译文当中,影响了中式表达的流畅和自然。 可以说,在阅读这个系列的狄公案过程中,每每能够发现和体味到译者的刻苦和用心,但也由此越发对译文中的这些缺陷感到遗憾和惋惜。
《御珠案》讲述669年端午节,狄公任蒲阳县令时,由洪亮协助,破获了端午节龙舟大赛上鼓手被毒杀、寇夫人瑿娘被杀两案。
中间分析三位疑犯人人都有动机的时候,入了推理小说的俗套,一下让我想起了很多推理小说。设局装神弄鬼吓唬出心理素质最差的帮凶,再次落入了俗套,这是很多电视剧的典型桥段。看腻了。
相比本系列的其他作品,感觉本书的推理有点薄弱,内容分析稍有牵强,小乌龟蛮可爱的。
《御珠案》是狄公案“新系列”的第四部小说。根据扬威廉·范德魏特灵为荷文本所作的前言等资料记载,1960年3月5日至4月8日,高罗佩先生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写成此书。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他读了许多中国古今小说,还定期去中国剧院看戏,戏剧强烈的感染力促使他重新评价自己的小说,并觉得不甚满意。同年夏天,他重新写作了此书,将凶手由卞嘉改为杨掌柜,将书名由《龙船案》改为《御珠案》。由于此时正忙于出版“新系列”的前三部小说,高公将重写后的手稿搁置了三年左右。 “新系列”的前四部小说,可以说构成了一个“单随从系列”,即每本都是狄公分别与一名亲随协同办案,因此书中人物数量大为减少,只有十二人左右。继《朝云观》之后,本书亦是在开篇章中安排凶手蒙面出场,直接切入情节,手法新颖简练,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中的金莲(Gold Lotus)与瑿娘(Amber Lady)二名,猜测借鉴于《金瓶梅》英译本中的潘金莲与吴月娘,前者为Gold Lotus,后者为Moon Lady。在《迷宫案》后记中,高罗佩先生曾提及《金瓶梅》英译本。Amber意为“琥珀”,“瑿”指黑琥珀,故拟此名。 小说结尾处有关河神娘娘的叙述,显示出高罗佩先生的神秘主义倾向。这一观点与之前几部小说中多次提及的孔门儒家“敬鬼神而远之”、“未知生,焉知死”的说法基本一致,即对于鬼神等超自然现象采取不置可否的保留态度。正如传记中所言:“他的思想是神秘主义和清晰的逻辑的奇特混合物,既有东方的,又有西方的。”
260715.96 这本读起来故事稍微有点枯燥呢,到后面越看越懵圈
梁小姐这个出场可太帅了!丐帮帮主说起梁小姐时,一副仰慕如女神的样子。以此推算梁小姐一定娇媚可人,哪知一出来居然是个全武行的金刚芭比!还是超级大号的!可可爱爱的小梁打个酱油就没后续了…实在是看的不过瘾(-。-;PS这系列每本后记都有译者的补充,还很有意思。女子半裸相扑打斗运动被司马光多次提议取消,有碍观瞻,不成体统233333…(老光你还是继续好好砸你的缸吧!)
这本说实话,其实有些不算合榫。 大部分算是猜测和冒险推断。小龟拉动木手我刚开始都没留意到,还是看了书友的评论才发现。 整体来讲,没有之前看过的基本流畅。
高罗佩作为一个外国人能写出这种小说着实令人称奇,行文流畅,短小精悍,阅读过程很愉快。但书中个别表达感觉还是外国人的说话方式,比如“愿他灵魂安息!”之类的,不过瑕不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