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鲁门·卡波特
杜鲁门·卡波特以《冷血》开创文学写作的崭新形式——非虚构小说。 我在高中时读到卡波特的作品,它让我深叹自己没有写作的才能,所以我在二十九岁之前都没有试图写小说。——村上春树 震惊全美的灭门血案。6年调查,6000多页笔记,抽丝剥茧揭示案件背后的故事
抱着看悬疑小说的念头翻开了这本书,却发现刚开头就告诉了凶手是谁,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冷血》这本书来头还不小,引申出了非虚构写作。 “非虚构写作”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1952年,美国《纽约人》杂志发表了罗斯 (Lillian Ross) 的长篇作品《影片》 (Picture) ,是较早的非虚构作品。随后,美国作家卡波特(Truman Capote) 基于一起发生于1959年的真实凶杀案,创作了小说作品《冷血》(In Cold Blood) ,被公认为“非虚构小说”的代表作。” 这是一本对一家四口真实被杀案件的非虚构写作,虽不全篇冷血可怖,但‘冷血’二字在书中时隐时现贯穿全文,不仅仅是凶手的冷血,还有作者卡波特的‘冷血’(有兴趣的也可以查下卡波特的生平)。 整本书读来非常的顺畅,并且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你这是真实的,这是发生在世界上一个角落的事实,双线述说层层递进,竟给人一种期待的感觉,期待着某些事件即将到来,然而已发生的总会发生的,在直面现场之后才恍然悔悟感到害怕,因为这是真实的啊,一个美好幸福坚韧的家庭多么脆弱稀碎。特别是卡波特如此真实的还原现场包括后续对于佩里坦白的整个案件回溯描写,不得不让我觉得作者也是一个‘冷血’之人,敢于直面并层层揭开迷雾,还一遍又一遍的回想。 不可否认的是,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种破坏的冲动,特别是自己辛苦追寻而别人竟然唾手可得的,但大部分人都可以克制这种‘眼红’、‘不平衡’。这本书不仅仅写的是案件,也写了凶手二人的成长环境、人生经历,或许会给人一种这是原生家庭、社会因素导致的性格扭曲,从而对凶手也表示同情,每当我想同情凶手时,都会想起一家四口幸福的生活,当然这里凶手二人被判死刑在我看来是毋庸置疑的。刚好近期也在看《洞穴迷案》这本书,在洞穴迷案中我也始终认为谋杀就是谋杀,仔细想来我是在偏向于将不稳定因子消灭,是不是正好体现我是一个安于一隅的懦弱者,不愿意自己脆弱的平凡生活被不稳定随意的破坏,不知道像我这种人多不多。 还是推荐一下,如果有对刑罚判决的细节和法律道德的冲突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洞穴迷案》。
1959年11月15日的深夜,理查德·希科克(迪克)和同伙佩里·史密斯(佩里)长途开车,潜入农场主克拉特先生位于加登城霍尔科姆村的家中,残忍地杀害了克拉特先生一家四口,并在外逃亡了数月之后,在赌城拉斯维加斯被捕。1965年6月12日,两位凶手被执行了绞刑。杜鲁门·卡波特在助手哈珀·李的协助下,花了六年时间调查此案,完成了《冷血》这本书。它被公认为非虚构文学的奠基之作,畅销至今,影响深远。腰封上说“这起凶杀案是一次心理学事件,一种无关个人恩怨的行径。”那么,当我们试图“理解”一个杀人犯时,我们究竟在做什么? 迪克和佩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迪克家庭虽然贫穷,但父母健在,家庭生活还算过得去。佩里的世界则是另一回事:母亲酗酒身亡,父亲糟糕透顶,一个才华横溢的姐姐自杀,另一个姐姐远嫁他乡只为逃离记忆。佩里跟着父亲长大,被塑造成一个自卑又自负、极其敏感、却对人毫无感情的人。他对法律无所谓,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点也不后悔。在死刑犯牢房里,他和同狱的犯人对话,语气中没有任何对生命的敬畏,只有彻底的漠然。 这本书越读越恐怖。第一章里,卡波特巨细靡遗地描写克拉特一家最后一天的日常:克拉特先生去4-H俱乐部开会,南希教小朋友做馅饼,凯尼恩做了个箱子要送给姐姐。这些琐碎的细节被一一陈列,然后每隔几页,卡波特会冷冷地插一句:这是他们人生的最后一天。读者知道结局,人物不知道。我们被迫提前哀悼,而这种哀悼在惨案真正发生之前就已经完成了。那些日常细节变成了遗物,每一样东西都获得了悲剧的重量。这是一种近乎虐待的叙事张力,卡波特让你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普通的生活碎片变成死亡的注脚。 但更令我无法释怀的是,卡波特选择以施暴者的角度推进叙事。他花了六年时间与佩里通信,最终呈现出一个有血有肉的杀人犯:敏感、自卑、会画画、会弹吉他、读过《草叶集》、幻想过一只“金色鹦鹉”能拯救他。而克拉特一家始终是扁平的像宣传画一样纯粹的善良。卡波特在引导我理解佩里,因为他的笔下,佩里的痛苦很真实。 只是我始终忘不了佩里的一句话:“我的人性只够可怜我自己。”他的怜悯是封闭的,单向的,只流向自己,对克拉特一家的死亡完全免疫。他还说克拉特家“命中注定要替别人还这笔债”,意思是把自己一生积累的恶意倾泻在了一个与他毫无恩怨的善良家庭身上。克拉特一家不是因为做了什么而死,而是因为存在本身,因为他们拥有佩里没有的东西:体面、尊严、家庭、被爱。 这正是本案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克拉特一家与两名凶手素不相识、无仇无怨。迪克和佩里只是听前狱友说“这家人很有钱”,便开车四百多英里前往灭门。抢劫未果,为了灭口,四人被杀。如果佩里仅仅是一个有计划的、冷血的杀手,他反而可以被理解,理解他的贪婪、他的仇恨。但佩里的杀戮是无动机的,他甚至不像迪克,迪克是因为想要强奸南希、想要抢劫财富。佩里甚至说“我无意要害这个男人,他是个非常可亲的绅士,直到割断他喉咙的一颗,我还是这样想的。”这种存在的犯罪,让人找不到任何可以依附的逻辑支点。 卡波特看穿了佩里的内心结构:一个敏感、体恤、懦弱、自卑的灵魂,他本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度过有尊严的一生,却成为了昏聩狱友的牺牲品。但是,这“本可以”的叙事是一种自我安慰的幻觉。佩里的狱友安德鲁拥有佩里渴望的一切,什么稳定的家庭、受教育的机会、社会的接纳啦,但他依然被处以绞刑。环境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人可能成为罪犯,但无法解释为什么某人必然成为罪犯。佩里把一切归咎于社会和家庭,但安德鲁粉碎了这个叙事。环境可以解释倾向,但不能解释选择。 书中有一段对话令我印象深刻:“整个审判不公平。这两个家伙连一点机会都没有。”“他们又何尝给南希·克拉特一线生机?”“我的天啊,佩里·史密斯这一生实在是吃尽了苦头!”“跟这个混账小子同样命运多舛的多了去了……我可能会买醉,但我绝不会心狠手辣地杀害四个人。”“是啊,把他们绞死又算什么呢?那就不冷血了吗?” 我想说:那不然呢?!绞死佩里与迪克,当然不是冷血,而是正义的彰显。对于主观恶性极重、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杀人犯,如果不适用死刑,如何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如何抚慰被害人及家属的心灵创伤?罚款、坐牢、甚至终身监禁,都不能抵偿死罪。死刑是对死罪的正义惩罚,我们找不到任何别的抵偿物来满足正义。当然,适用死刑应当极其慎重,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申辩诉讼权利。佩里和迪克可以去上诉,这是他们的权利,也是程序正义的体现。同样,绞刑也是实体正义的体现。两者并不矛盾。佩里和迪克应当接受审判,执行死刑,正如克拉特一家应当活着。 读完后,我查到了更多创作背景资料。卡波特与佩里建立了长达六年的通信友谊。两人因相似的童年创伤、敏感性格和自负心理而“心灵相通”。卡波特甚至请律师延缓佩里的死刑日期,以便继续获取写作素材。但当素材足够后,他撤出了律师,中断了通信,离开了这个采风六年的地方,任由法律对佩里进行审判。哈珀·李曾问卡波特:“你爱上佩里了吗?”他回答:“佩里和我好像是在一个屋子里长大的。有一天他从后门出去了,而我走了前门。”这句话是一个残酷的自白。卡波特在佩里身上看到的,是自己如果没有成为作家可能成为的样子。他享受了心灵相通的幻觉,却不必承担后门的后果。他的客观和克制,本质上是一种精致的操纵,佩里的生命被降格为情节的燃料,他的死刑被纳入卡波特的写作日程表。如果说佩里的作案是一种冷血,那么作家以这种方式获取真相、然后干净抽身,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冷血? 尽管对卡波特的写作伦理持批判态度,我承认这本书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如果把杀人犯归因于纯粹的恶,犯罪就变成了概率事件、基因突变式的不可控事件。但佩里和迪克也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就算他们不把别人当人,社会也不能不把他们当人。犯罪心理学很重要:我们能否从根源上预防未来的悲剧?卡波特的六年通信提供了一份深度田野资料:佩里的童年创伤与暴力行为的时间关联、他的自恋结构、他与迪克的互补关系、他的去人性化机制。这些素材对于理解暴力生成机制是有价值的。 问题是,卡波特的非虚构美学是否在情感上模糊了预防的紧迫性?读者读完之后,是更想“预防下一个佩里”,还是更想“理解这一个佩里”?如果是后者,那么这本书就偏离了工具性的社会价值,滑向了本体性的同情消费。更进一步:卡波特的书是否减少了未来的“佩里”?也许不会。这本书成为了文学经典,但克拉特一家式的悲剧仍在发生。它的价值是认识论的,但不一定是实践论的。 卡波特或许在提醒读者,日趋“冷血”的社会,才是滋生“冷血”的犯罪的土壤。当一本书结束,真正的“冷血”才刚刚开始,那是一种读完就放下的、温暖的、安全的冷漠。卡波特花六年走进佩里的内心,然后从前门出去了。读者花几晚读完这本书,然后关上它。克拉特一家不会复活,佩里不会重生,而下一个佩里正在某个被遗忘的角落,日复一日地收集他的恶意。
这部小说在叙事的平衡上极具看点。在小说中,作者隐遁于人群深处,他只是一个冷静而客观的记录者,记录,而不表态。他不放过每一个与犯人和受害者有关的当事人的看法。在这个事件内,你可能是对谋杀案中无辜受害的克拉特一家感到忿忿不平,恨不得早日绞死凶犯的支持者,也可能是可怜谋杀犯凄惨的童年、敏感易受伤害的心灵的那一小拨人,你尽可自己站队,而不必担心作者会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 事实上,当卡波特决定跟踪这件在当时骇人听闻的凶杀案后,他就没打算戴上有色眼镜去看待两名凶手。在《冷血》中,卡波特以大量篇幅细致交待凶手佩里凄苦的童年,支离破碎的家庭,以及家中姐姐对他的冷漠。佩里的种种遭遇使他产生人格上的分裂——他非常善良,在夜袭克拉特一家时,当他的朋友迪克打算猥亵克拉特家中漂亮聪明的小女儿南希时,是他及时制止了迪克。可同样也是他,让四口之家无辜殒命。在佩里的供词中,他这样强调,“我不想伤害这个男人,我认为他是个非常可亲的绅士,说话和气,直到我割断他喉咙的那一刻,我还是这样想的。” 卡波特在小说末章《角落》中,大量引用美国精神病学家对于此类谋杀犯精神分析的研究论文,论文中在解释凶手为何会杀害无辜者时,这样写道:“在极度紧张与纷乱的情况下……抑制冲动的能力也变得极其微弱,在这种时刻,一面之交的朋友,甚至陌生人容易失去其真实感,变成无意识的仇敌。” 尽管有着详实的科学论文、但面对这样惨无人道的谋杀案,民众沸腾的舆论指责又怎么可能放过他们?六年来,辩护律师与各级法院周旋,到最后,两名罪犯还是被处以绞刑。根据卡波特创作《冷血》一书的过程改编的电影《卡波特》片尾,可以看到,卡波特在佩里死刑时前来送别,他对他说出“再见”后,终于泣不成声。在那一刻,也许卡波特忘记了佩里是个手上有四条人命案的谋杀犯了。在那一刻,剩下的也许只有悲悯。 在叙事笔法上,《冷血》犹如一部文字版的精致纪录片,无论是对案发地风土民情的描摹,还是在事件进展过程中漂亮的“转场”写作,处处可见卡波特的小说家功力。有着这样的功力的前提还是,小说家必须如手术室内的医生一样,握住手术刀时必须小心翼翼和精力专注。二者如果缺少一样,恐怕也很难呈现出这样一部伟大的小说。 《冷血》之后,卡波特再无完成的作品。这起谋杀案成为他心中的“羁绊”,成就了他在文坛上的威名,也葬送了他的写作。
纪实类非虚构作品。没有一般悬疑小说那样跌宕起伏,充满戏剧性的情节,加之书很厚,读得有点不耐烦。但是这本书的主题和作者客观、现实的写作视角非常吸引我,总体上来讲,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 书的内容主要描述一桩震惊全美的灭门惨案,受害者一家人和凶手无冤无仇,遇上入室谋财还要人命的,飞来横祸。而两位主要凶手——佩里和迪克,他们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环境悬殊。热评里有同情罪犯的,说他们下死手是因为被社会逼的,童年不幸,从小缺爱,工作难找钱难赚等等等原因导致凶手做出了这种极端又残忍之事。会得出这种结论有两种可能性: 1,书没看完就着急忙慌写书评,佩里确实不幸,出生于一个非常糟糕的家庭。而此案的另一位凶手迪克,童年幸福,也没遇到过什么大委屈,是个天生没人性,愚蠢自私的坏种。最近正好看到相关讨论:有的人是天生就这样坏所以干得出一般人不会去做的坏事还是因为环境? 因为后天受到了刺激?感谢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详尽的叙述,记录了客观事实,而不是片面报道营造一种罪犯其实也很可怜以此更方便博眼球的煽情写法。身世悲惨的佩里说:“我的人性只够可怜我自己”, 可以理解。那童年幸福,生活水平已经超过了很多人的迪克呢? 事实和我当时围观网友讨论前面提到的问题时表达的想法一致: 我相信环境对人的影响非常大,蓬生麻中,不扶而直。但内因更重要。恶,是天生的,这就是宿命,是基因。有的人能做出一般人不耻于去做的动作,因为骨子里他就是这样的人。莫非童年不幸的人个个都莫名其妙去屠人全家吗?如果这都能达成共识那人与人之间也没什么区别了,和复制黏贴大师AI差不多了。以前读《人对抗自己》我不理解作者为何如此强调内因,年龄渐长,看的事越来越多,觉得作者一点没说错。 2,圣母病犯了去同情这种无冤无仇去杀人的人。 其中第一种遇事不决喜欢全怪环境怪到外因上去的现象现实中遇到不少,也很有意思。比如做咨询,碰到好几个人说自己为什么热衷于出轨,全怪到别人头上,和古尔纳写的《遗弃》里的情节一样,说因为第一次认真谈被绿了受刺激啦所以不得不养成这种一个人巴不得谈八个人的习惯。一看八字,笑了,天生就是这种人,您以为没人绿你你就不会? 只能说借口找得非常好。吴彦祖也被绿过现在照样守着一个人好好过日子。所以这本书的主题个人认为是值得关注的: 一个人喜欢突破道德底线,这是天生的还是完全因为别人逼出来的? 我对此坚持宿命论的看法。 作者在写完这本书之后封笔了,传言是因为这个事件过于沉重他走不出来了。书名《冷血》我认为这也明显表达了作者通过对这次事件的详细跟踪和报道窥到了一种无法改变的,无形的,基因里,骨子里的,宿命论的客观现实,及人类在这种决定性力量面前的渺小和无力感。 第三章开头的内容: 佩里: “如果我没坐牢,那么我永远也不会遇见迪克,而克拉特先生也不会死。但是,也真是命中注定,我遇见了迪克。” 可以看出作者记录犯人话语的视角是不排除、不否认宿命论的。电影版最后作者送别死刑犯佩里时哭了,是否因为他已知道,如果时间倒退,仍旧无法通过努力改变现实?
这不是一本悬疑探案类的小说,抱着这样心态的读者趁早出门右转,它会让你失望。我认为这是一部严肃的纯文学著作,只不过碰巧写的是一桩杀人案而已(有没有杀人案当然不是评判纯文学与否的标准,它们其实毫无关系,谁敢说《罪与罚》不是纯文学?)。这里面没有复杂烧脑的诡计,没有草蛇灰线的伏笔,也没有故弄玄虚的写法,根本没有悬疑小说必备的那一套东西,它写的非常实在,非常诚恳,当然,也非常好看。 这本书情节不复杂,就是两个盗窃犯在行窃的过程中,因为没找到保险箱的愤怒,加上鄙视吹牛皮的同伴不敢杀人,总之,这两个人把这一家四口残忍杀害了,全书就围绕这个案件展开。没有按悬疑的套路写,但是同样勾人心弦。有几处写的真的是动人心魄,比如“然后,他碰了碰自己的帽檐,向家中走去,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并不知道这是他的最后一天了。”“这是她亲手缝制的最漂亮的一件衣服。下葬时,也是穿的这件。”总是在最平常的一句话后面加上一句冷酷至极的死亡断语,于无声处听惊雷,这种强烈的对比摄人心魄。 我会将这本书放在想再看一遍的书单中。
“我们今天生活在这个世界, 被一些人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 但是当我们死去,躺在棺材里的时候, 他们却总是把百合花塞进我们的手中。 我活着的时候,你们为什么不给我鲜花……” 这段话,或许有些许的残忍,却勾起了我阅读的欲望。 这是一桩灭门惨案,开篇作者花了大篇幅的笔墨描写了克拉特一家(被害人)的家庭情况、人物性格、日常生活以及社会关系,初始的描述,让我有种错觉:如果被害人一家的生活习惯,在临死的那一天,发生稍微的改变,或许就可以避免惨遭凶杀。但事实没有如果,凶手是事先策划,有备而来。死神终究是来临了! 这四条人命总共为两人带来了40美元、一副望远镜还有一只便携收音机。那么凶手杀死克拉特一家的原因是什么呢?随后,作者一一揭露了凶手(迪克、佩里)的真面目。迪克,一位实用主义者,嫉妒心强,有炼铜癖。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家庭,虽然家境并不富裕,但从小在父母的疼爱中长大,杀人的动机在于——贪财。让人厌恶的是,迪克把身上人性的恶展现得淋漓尽致,而这种人性之恶是天生的,包含着平庸、愚蠢以及恶毒。佩里,富有同情心,喜欢读书、绘画、诗歌,与迪克出生于美满家庭的不同,佩里在童年时经历了父母离异、母亲酗酒、在孤儿院被虐待等悲惨遭遇,成年后曾去越南朝鲜两处当过兵,同样遭受过虐待。我想就是因为这样悲惨的遭遇,才导致佩里的冷血,他杀人的动机是无动机。而一位精神病专家认为佩里患有严重的人格分裂症。 “我的人性只够怜悯我自己,”佩里说的这句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里,在杀了克拉特一家后没有丝毫的悔意,依然不承认自己的所犯的罪行,用宿命论来解释、合理化自己的罪行。我想这就是冷血。人性上的冷血,杀人之后,没有任何道德上的负罪感。或许,他只是憎恨这个世界。 期间,也有不少人为凶手辩护,我想我们当中有些人很容易因同情犯罪者背后的悲惨遭遇,就像《狂飙》里的高启强,有网友说看了他在警察局吃饺子的那一幕,就原谅了他入黑之后的所作所为。可那些无辜的被害人就该倒霉吗?
看了本书,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到底是把不公归于别人,还是向内求?最终造就了完全不一样的两幅人生图景。 本书是纪实文学。描述了美国历史上一个真实的灭门事件。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两个场景,都和书中南希的朋友苏珊有关。 一是在卖掉宝贝那时,苏珊看着宝贝被牵走的背影,从故人南希的“宝贝”沦为别人毫不关心的农用动物,她却对此无能为力……书里没有描写苏珊的眼泪,我的脑子里却闪现出她捂住嘴发不出声时那满腔的泪水的样子; 二是最后结尾,同样没有描写眼泪,但是可以想象出苏珊在和警长对话时,强忍着泪水顾左右而言它的样子。感觉有一个长镜头,位于满山的芦苇后面,风吹着芦苇,也吹走了岁月流逝下的很多东西。 这两个场景都非常有画面感。仅仅这两段文字,就让整本纪实文学的水平到了可以封神的地步(包括翻译)。文字的力量完全不弱于画面。甚至有时候文字一旦落于画面,大脑的想象力就会被电影的画面所局限。 关于伦理道德的争议。大家在看书的时候,会震惊于作者冷静的文字,以至于提出“作者是不是冷血”这种疑问。甚至有书友提到本书撰写的一个背景:作者为了充分挖掘杀人犯的心理,通过请律师的方式帮助杀人犯延长审判的时间。这让我想起曾经非常有争议的一幅获奖照片,秃鹫盯着那骨瘦如柴的孩子,我们质疑摄影师为何冷眼观看? 至于作者挖掘的杀人犯的心理,看的时候,其实我是快速阅读的。杀人犯“为什么会成为冷血的样子”,一定有很多原因。我们终归能找出很多理由,证明那些外部的因素造成了他们的人生悲剧。如果作者写这本书的根本目的是用来说明“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那我觉得大可不必。从书中,我们完全看不到两个杀人犯为改变自己的人生,曾经付出过什么。他们的结局的确很可悲,但是更可悲的是,他们一直把造成自己可悲的原因,归结于别人。 我一向相信人终究可以选择走更向善的那条道路,就好比书中那个捡瓶子的男孩。命运虐他千遍,但是他还是用自己的头脑,找到让自己可以生存,更不伤害别人的有尊严的方式。这样的孩子,好像是《冷血》一书灰色封面中的一点点光。
圣诞节前夕读完了这本书,去年时值圣诞之际,我读了卡坡蒂的另外一本书《圣诞忆旧集》,在我记忆里那本书就像陈皮糖,节奏缓得像冬日的暖阳,有时候一句话就能把人拉回某个旧日午后。回味悠久。 这本书则像是一颗薄荷糖,利用瞬间的刺激把读者拉进血淋淋的现实。 《冷血》的刺激并非情节高潮,而是把你从阅读状态瞬间拽出来的彻底暴露,没有逐步升温,没有情绪铺垫,现实是直接出现的,像一扇门被猛地推开,只是你不是被邀请进去的。 你是被拖进去的。 这不是故事世界,这是正在发生的现实。你被允许、被强迫去强制看清事件原貌。卡坡蒂不煽动情绪,却让你顷刻失去安全距离,像笔直的公路,兀地断裂开来。 在1959 年堪萨斯州克拉特一家灭门案中,残忍并不总是怪物的专利。 这本书里,卡坡蒂没有改动他们的姓名、经历和结局,被改动的只有叙述距离。 大多数人越看越气愤,觉得对佩里的叙述太多,认定卡坡蒂因为童年经历在偏袒凶手。但我觉得,他从来没有怜悯过佩里。他一定记得苏柯小姐说过的话:“只有一种罪不能被原谅,那就是故意的残忍。所有其他都能被原谅。这个永远不会。” 他们就是故意的残忍。 偏袒意味着替他减轻责任、替他辩解、替他找借口,卡坡蒂把佩里的童年、缺陷、幻想、残暴,一层层铺开,只是为了让读者看清残忍的形成。那不是偏袒,而是审讯级别的凝视。 很多读者之所以觉得偏袒佩里,其实是因为他们在阅读中不小心产生了同情,然后把这份不安,反射回了作者身上。 这本书是卡坡蒂的创作高峰,他花数年时间深入研究这桩谋杀案,成就了非虚构小说。他的一生是孤独与光彩的交错,流转名利场,晚年不敌孤独,身体与心理健康急剧下降,酗酒和药物过度滋生了死亡,享年59岁。 无论旁人怎么说他利欲熏心,我都忘不了那个小小的巴迪,与苏柯小姐相互依赖的巴迪。再光鲜的表象、再荒诞的狂欢,都遮掩不了他深深的脆弱。那些温暖、安静、互相依赖的瞬间——风筝、百衲被、节日的小仪式——才是他真正珍视的世界。他永远珍视的世界。 在《一个圣诞节的记忆》一篇,他写到苏柯小姐的睡床是玫红色——她喜欢的颜色,上面盖了一床百衲被。事实上,现在位于Monroeville小镇的“卡坡蒂展览”,还在展出这条被子。是苏柯亲手缝制的,卡坡蒂从婴儿时代一直用到他辞世,甚至旅行时都不忘携带。 他临终的遗言是:“是我,是巴迪,我冷啊。” 一床百衲被的重量是他整个生命中温暖与缺席交错的重量,是一把轻轻揭开旧日温度钥匙的重量。 南希的好友苏珊考取了理想院校,她在墓地和警长相遇的时候曾聊到:“南希和我曾计划一起上大学,我们要成为室友。我常常想起这件事。非常开心时,也会突然想起我们过去计划的一切。”南希的男友博比也已经订婚了,大家都祝福他们。 她被永远留在过去了。永永远远。 我还不相信爱不相信恨不相信人能依赖,不相信吻不相信泪不相信谁一直在,不相信美好这些我不信了,我也曾碰到过那感觉现在很接近了。
在我看来这绝对是一本想读又不想那么快读完的书,怕读完之后很难一段时间内再找到像这本读起来怎么顺畅,酣畅淋漓的文学作品了。读起来超级过瘾,感觉仿佛和作者一起走了一遍六年多他收集各项资料数据的过程,有气愤,有唏嘘,有无可奈何,有如释重负,讲到这里,顺便安利一部关于本书作者的传记电影,就叫《卡波特》,和本书一起食用再合适不过了。 我以为我看完之后会越来越了解凶手的本性,他的内心,但是感觉越读反而感觉越来越是那个陌生的人。看到佩里小时候在孤儿院的种种遭遇时,是有过同情之心,觉得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要遭受这么残忍的对待,但是一想到克拉特一家人遭遇,就感觉像被人重重打了一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疼,他们一家人如此之好,为什么他们要来承受佩里不公正的童年带来的惩罚。其中看的过程中我常常在想,如果小时候没有在孤儿院被虐待,船员生活和在军队里面没有收到同性恋的种种挑衅与侵害,他对读书和音乐又这么感兴趣,如果他的人生不那么糟的话,如果他可以像他的兄弟姐妹一样读书读到高中或者大学,应该会成就一番事业吧。有时真的会被他的所做所为所迷惑,内心极度敏感,甚至会对一些细小的情感而被触动,但是在面对克拉特一家的生命时,他又有好像不得不违背的诅咒,一定要去残忍剥夺。在面对一对路上偶遇的精疲力尽的爷孙时,他好像又变成一个如菩萨心肠的老好人,不忍心看他们徒步的艰辛而不顾迪克反对也要拉他们一程。就好像一个硬币的两面,你不知道他会展现哪一面。对比起来,迪克就远没有这么复杂。
战线拉得无敌长的一本,因为前面确实有点不吸引人,而且一直在克拉特一家的平静日常和两个不着调的凶手的“公路旅行”之中来回对切,看得我是怒火中烧,几度都想说弃了算了!但又想看他俩会是什么下场,于是像一场蛋白质摄入过多膳食纤维摄入太少的便秘一样憋闷地把这书给看完了。啊!实在受苦了呀沃特同学! 原本只知道是一个真实的案件,看到一半我才去了解了一下背景。可这书名气很大,讨论的人却不算很多。看过的人大多都说作者写法很克制,我猜这大概是喜恶同因的那个“因”。因为我感觉通篇最克制的地方就是每次快要到一个剧情高潮点作者就直接留白,下一段就跳到了事后,现在想起来都气得我有点儿胃胀气了都……印象最深的两个场景就是克拉特一家遇害的那个夜晚和凶手被捕的那一天,前面铺垫得多么详尽:一个明亮的月夜,少年从温馨的家庭聚会后离开,还在期待和恋人的未来;一个被跟踪监视的繁杂忙碌的午后—我都看见镜头从刚刚坐进车厢舒了一口气的佩里的窗口向外推正要对上一个警官的大肚腩了。结果没了。啥都没了,直接跳到坐进询问室被审判了。 这对吗?来人!给我上爆破炸大酒楼! 当然了,上面都只是我的口味。喜欢寸止的朋友们不要害羞,到这书的读者区坐坐吧,不碍事儿的。 还有就是“克制”这个点。关于民众的,参与调查案件的那些人物,和事件,不能确定有没有去过度渲染。但作者对于佩里的感情和投射,简直都不是满了,是溢出来了!看得我一直大叫:有毛病吧谁在乎两变态的细腻的原生痛楚啊!这些完全不是这件案子的因,就像书里写的:这案子发生得根本像克拉特一家是被雷给劈死了。干嘛要我共情凶手!who cares?!这也是我看到一半受不了去搜背景的原因,结果搜到了两位犯人的照片,佩里真的真的确确实实地长了一张柔和懦弱的脸,而且如作者所说的吧:眼睛湿漉漉的。 我两手一摊:好吧,事实胜于雄辩,你要怜爱我管不着你了。 随之知道的信息是作者创造这书的过程:利用作家身份之便说服警方让他采访犯人,期间和性格敏感依附性很强的佩里成为了“朋友”,所以佩里把从出生到死的事儿都事无巨细地透露给他了。 书里的写法也很狡猾,佩里的经历几乎全在前期由事件触发回忆,让他自己以内心os的方式说出来。咱们顺着读很容易代入。后面迪克好不容易来个长篇大论了,却是在一个面对来采访的记者的场景中夸大地、故作幽默地对着咱们这些看客说,油腻又做作,像他刚被逮的时候还有心情跟警官开玩笑那样。咱们看了当然只觉得他仍然在虚张声势,非常讨人厌。作者笔力倾斜之明显,完全没有去隐藏。 后来素材搜集得够了,他俩却迟迟不被执行死刑,这本书就没法画上句号,没法出版,所以这个被拖了六年的案子终于该了结了。作者停止了为他们提供帮助,也没有回复佩里写的那封想念他想要再和他见一面的信。 “冷血”这词在文中其实大多只是一种漠视的性格,表现在不涉及血案的高高挂起的旁观者的身上;作案的两人是身体里流着反人性的冰冷的血,他们对屠杀同类毫无感受。 而这位我们有些人只是看书或许就不会特意去熟知的作者,在他的身上,“冷血”却是一个功利性很强的,收放自如的,确切的行为。这本书中的巧言令色,是针对读者,我们尚可自辨。可以文学之名去巧言令色,达成自己的目的,针对的是一个脆弱的信任他的真实的复杂的人。而我们似乎会因为这个人是残暴的凶手,所以觉得他作为工具被抛弃也很理所应当。 “我的人性只够怜悯我自己”,这种冷艳的交映可比单纯的一桩凶杀案艺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