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谦抑
检查官肖江南因为受到黑恶势力的诬陷,丢掉了公职。从检察院离职后,他回到大学潜心攻读犯罪学,研究人性之恶。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昔日同学刘三笑的帮助下进入了星港刑警支队,并被任命为警局的专家顾问。肖江南利用在刑警队的便利屡破奇案,并一步一步接近着当年诬陷他的幕后黑手,他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于控制星港的黑恶势力展开了惊心动魄的较量。本书是《神探肖江南》系列小说的第一册。
这个侦探,他最牛的一句台词是:“只要这凶手再杀一个人,我就能知道他是谁”
还可以吧。错别字好多,感觉作者写得不是很认真
这是我看过的最烂的侦探小说,烂到我连情商低都暴露出来了。 我看侦探小说,基本上是休闲,一般不动脑子,但本作我用眼皮都能看到几乎每页都有槽点。 第一案发生在大雨夜偏僻的公园,偏僻到连监控都没有,只有一条进出道路,以至于只能找路上的监控。然而罪犯竟然是为了抢劫……谁大雨天跑这破公园蹲点抢劫? 男死者是练家子,200斤,凶手把他敲晕在公厕门口,还费劲把他拖回车里,怕他躺地上淋雨感冒吗?然后杀掉,这下永远不会感冒了,真是谢谢你啊!掐死女死者,掏钱时找到一把枪,还把女死者爆头……你这是冲着抢劫去的?这比杀人都凶残多了。 凶手只是个搬家的,还给他编一个白血病的老婆和女儿,可怜兮兮的穷人家庭,但穷困潦倒的普通人,抢劫会怀有极大愧疚,看到枪,应该下意识脑子嗡地炸开,害怕,因为觉得惹了不该惹的人。但你抢劫杀人时枪用得挺熟练嘛?还知道看弹夹、下保险! 女死者也是猛,偷警察老公的枪来会情人,感情你是知道会死,不用还回去啊? 警察们就更猛了!警枪丢在犯罪现场,猪都会怀疑一下“如果是她老公做的,为啥不带走枪”吧?可是他们全体就是谦虚,不愿做猪呢!就等着男猪做呢!(难怪叫男猪) 局长身上的蓝色头发,如此扎眼的发色,愣是只有男猪发现;局长竟然穿了“两双”袜子,其中“一双”是蕾丝袜!男猪就是从这两点认定局长刚从情人那儿过来,理由是局长是因为太过匆忙错穿了情人的袜子。可我就想知道,谁特么手忙脚乱到会多穿一双袜子?还是蕾丝袜,跟普通袜触感都不一样,拿在手上就意识到了!明明局长就是个女装大佬才对! 本来看完第一个案子已经想弃了,但想着在后面会不会有推进或反转——就是因为“啥?这就结束了?你这推理也不严密,证据也不足啊”,才让我有这样的错觉——所以又看了第二章,结果是个新案子,第一案居然就这么结了。而第二案竟然比第一案还要潦草……破案竟然靠“发现‘张小祥’老被人认成‘张小样’,从而‘明白’607写错成601”——这都什么乱七八糟啊?一些漫不经心的说话,将我疑惑解开??? 第三案(没错,我竟然又一次上当,以为第二案没结束,我是特么多仁慈,给他这么多机会)令我非常震惊和愤怒。前两个案子黑警察没有任何智商和专业素质,没想到这个案子还要更黑: 嫌疑人死了,队长竟然说:“老肖,你觉得有什么问题吗,没问题我们就结案吧,毕竟真凶已经畏罪自杀了,我们的嫌疑人已经没了。”——嫌疑人死了就可以结案了??????竟然可以用“因为嫌疑人已经没了”做结案理由??????更何况他仅仅是初步嫌疑人,没有任何证据!!!!!!虽然我不是警察,但我看到这里,也替全世界现代司法人员感到人格受到了深深的侮辱!我真的很想给作者一巴掌! --------------------------------- 下面我来过过侦探瘾,给作者来个侧写(虽然很随便,但绝对比作者笔下的推理靠谱): 作者是柯南迷,经典三选一,动机最强的肯定不是,隐藏动机的才是凶手。并且凶手都是“好人”,因为迫不得已或者某种极小的误会杀人。哪怕根本犯不着,再蛋疼的动机也得杀人,而且手段还得凶残。没办法,不然怎么刺激读者的肾上腺素?这些都很柯南。 他觉得女警都像柯南里的那么漂亮,既然漂亮肯定得穿高跟鞋啊!出现场也得穿,然后高跟鞋当然还得配肉丝。 他可能还看过一些tvb的刑侦片,觉得警察就是个普通职业,随便什么社会人员都可以来报考,只要笔试面试通过就行了。 为了人物丰富,加一个菜鸟警察,遇到点小事就慌慌张张,啥都不懂啥都记不住;加一个胆小警察,胆小到甚至会被嫌疑人(还不算凶神恶煞)吓跑。(tvb:喂喂喂,冇屈得就屈啊,我地啲片都冇呢种警察啵) 队长嘛,当然得塑造得威严,所以动不动就要发怒、拍桌子、恶狠狠地说话。 警察只负责看能看到的东西作为“线索”,连一点点推理都欠奉,线索跟谁有关系,就认为谁是凶手,审讯靠吼、吓,连诈唬都算不上,破案靠意外和凶手崩溃(这也很柯南)。 作者看过《白夜追凶》,男主是前检察官,因身处嫌疑被迫辞职,为洗清嫌疑,受聘成为警队顾问,跟关队很像,但作者觉得警察=小白领,刑警队长=部门经理,局长=总经理,部门招个人,部门经理点头就行,不需要总经理审批。 以上几点,凸显了作者对大陆公安系统和现代办案手段毫无了解。 作者对大陆公立医疗系统也毫无了解。 作者可能恋足、喜欢丝袜美腿,多次毫无必要地提及蕾丝袜、肉丝、高跟鞋。这个其实还好。但作者可能还对尸体有一点点……兴奋?毫无必要地冒着风险爆头、掐死(前者血腥刺激,后者有性窒息快感),又有毫无必要的大小便失禁和尸体身下一滩不明液体。 ------------- 瘾头有点收不住,再推理下第一案的创作过程: 啊哈,我突然想到一个绝妙点子!凶器是警枪,但凶手不是警察。这样肯定能误导读者,他们就像我笔下的警察一样,肯定都会被带偏的哈哈哈! 但必须要给这位警察搞个动机——哈,老婆偷人,简单粗暴,但好用! 还可以让老婆偷了他枪来现场!一箭双雕,完美!我都有点佩服我自己了呢! 那侦探靠什么否定警察嫌疑人呢?如果是他干的,必然不会把枪留在现场,所以我让凶手把枪丢在现场就行啦! 既然是偷情,什么地方适合做现场?公园呗…… 但是公园可能人不少?所以一定要偏远+下雨天+晚上! 那还怎么找到凶手和其他嫌疑人呢?监控呗。 哎?有监控岂不是很容易就揪出凶手了?啊这……那就设定公园没有监控!所以一定要偏远!用通往公园的路上的监控找其他嫌疑人——看,我又解决了一个世纪难题! 用什么证据指证凶手呢?嗯,公园里有泥!下大雨,凶手粘上了现场特有的泥! 根据柯南三选一,还得再来一个嫌疑人,但又必须很容易推翻。那就设定个女的,排除嘛,就是搬运男死者,女的做不到。 那男死者就得壮实一点,那就200斤吧,练武的。 啊,那凶手也搞不定他啊?嗯……那就不讲武德,偷袭!敲晕他!凶手也锻炼身体,所以有力气。 但为啥要搬运男死者呢?嗯,只好让男死者死外面…… 但是凶手这时还没枪啊!那就先敲晕男的,后面再搬回来杀!看,我解决了一个漏洞! 那大雨天他干嘛要从车里出来?啊……尿尿!人有三急!perfect! 那女嫌疑人怎么混淆视线呢?嗯……那男死者不是被敲晕吗?给她弄个棒球棍,也能敲晕人,这不就混淆了嘛!打棒球虽然小众,但又不是不可能对吧? 最后当然还得升华啊!为了让读者唏嘘,同情凶手,所以设定凶手是一个穷人,很可怜。 怎么表现可怜呢?把他老婆白血病弄死,女儿小小年纪,也白血病,没钱治,等死! 啊,既然穷,那就不能壮,也不能通过健身房锻炼身体了……诶,有了!搬家的都是穷人,不需要锻炼和强壮身材又很有力气,设定凶手是搬运工! 诶,为啥要跑这么远打劫?随便劫俩人能抢够钱救女吗?为啥找这么壮的目标?打劫为啥要先偷袭杀人?为啥要搬男死者回来?为啥要用枪补爆头?为啥要把枪丢在现场? 嗐,无所谓,我作者这么聪明都想不到,读者肯定更想不到的……
不建议看,不推荐看,根本就是浪费时间,人物单薄,情节单薄,随着主角推推理突然间就破案了,情节之间完全没有任何铺垫刻,凶手不是查出来的,是为了强行圆逻辑安排出来的。刻画了一堆不是警察的警察,完全没有任何业务能力,思想一片空白,完全就是主角手中的提线木偶,查案靠主角,破案靠主角。主角人物刻画与情节安排之间不协调得就像是奥特曼在探案,主角的人物刻画全靠主角光环生硬得闪闪发亮。
一边听书,一边看的。 书可能写得比较早吧,里面的一些常识不用科普了。 其他配角有点常识呀,要不和身份不合呀…
看了几章,很不错呀!逻辑很强,罪犯的手段很厉害,但是这个小侦探办案时更严谨,蛛丝马迹都挖掘出来了。
非常好的一本书,以前有声剧的时候就期待。终于出了电子版了
案件本身其实还行,但是这类书经常男性视角异常明显,对女性的刻画和一些刻板印象让人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