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侯之著
本书内容分三部分:一是作者回忆插队岁月的作品。作者虽然在陕北只待了短短四年,但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尤其是对于世世代代生活在这土地上的人民。作者后来还不辞万里,专门从海外回到椿树峁,故地重游,找寻曾经的记忆。 二是描写苦难赋予人的力量。身为时代一分子,每个人无法避免被时代洪流裹挟的宿命,但看到《野草》一篇中,砚华对着山崖大喊:“我不信!”很难不被感动。即使只有百分之零点一的机会,也要做百分之二百的努力。 三是作者的生活随笔,多是关于吃,幽默且富于生活气息,可读性很强。 另外,还有几篇回忆亲人友人的文字。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的爱人姚建和著名作家史铁生曾是同桌,《史铁生》一篇生动再现了史铁生的乐观、幽默、达观,以及朋友们对他的依依不舍。 作者在写作中运用了纯正地道的陕北方言,既显示了与那一方水土无法割舍的深层链接,也很好地再现了陕北地区的风情生活画卷。 另外,本书还配有相关图片二十余幅。
这是我遇到的第一本,看完两篇序,就赶紧翻看总页码,舍不得读完的书。 边读边告诉自己:稳住,款款读!(在陕北话里,这个“款款”二字,第一个读三声,第二个读轻声) 作者谢侯之是老三届的北京知青,来到延安城郊的一条山沟的山峁上,吃大锅饭,搞大生产,跟陕北农村受苦人一起挨饿,开荒时手软到举不起老撅头。 可是作者的文字里,满看不到抱怨。娓娓道来,笔触诙谐,读来全然忘了那是一个吃糠咽菜、食不果腹的时代,那是一片靠天吃饭、十年九旱的土地。 这本《椿树峁》里,有原汁原味的70年代的陕北,有纯正地道的齆了鼻子的方言,有时代洪流里蝼蚁草芥的挣扎,有苦难岁月中乡风淳朴的温情。 虽然俗务繁忙,读完非得开张写一篇书评不可! 01 “噢!我的黄土高原!” 作者于青年时代,在延安大山里逗留了几年,想不到对陕北的种种都是念念不忘、如数家珍,对黄土高原语言文字、风土人情的刻画,也是入木三分的。我记得马未都不止一次说过,中国有四大方言区写小说比较占便宜: 一是北京方言,二是陕北方言,三是湖南方言,四是四川方言。 为什么呢?因为这几个地方的人,日常说的话,直接落在纸上就基本满足现代白话文表达方式。从事方言创作,即使是只言片语,也挺鲜活便宜(便是四声)。 陕北话里有不少特色的字眼,也被本书运用得炉火纯青。 知青史砚华在序里开篇便介绍,椿树峁“生”个小村落,只有九户人家。“生”字单独标注出来,读shéng,意为“活”“住”,尊重原味土话的阐释方式让人眼前一亮。“科”就是“可”,读成平声,是表示“极端非常”的意思。比如你“科美”了,饭“科香”了。晚上,叫做“黑地”。 再比如说“闹”字。书记说:“我那个儿在谢老师班上,这阵儿闹学下字儿咧。”闹,副词。很多的意思。是说,学会好多字儿。 割麦季节,吃罢晚饭,听队长满庄子“死声吼叫”,以我的浅薄理解,其实也可以叫嘶声吼叫。嗓门大又不知所以的叫声,往往被称为哈(瞎)嘶声。 看庄里谁家日子强,看他院起堆的一垄好柴。那都是些树枝卜榔,很有些年月。这“卜榔”二字不知该咋写,是粗的树干树根的意思。 更厉害的是,我发现作者竟然熟练掌握了“害”这个字的用法!取字为“解”,这个字在陕北地名里常读作“害”。意思为了解、知道、懂的意思。“懂了还是没懂?”,写下来是“解下解不下?”,读起来是“害哈害不哈?”,基本上属于陕北话六级等级词汇了。 作者无心捏了个泥鬼头挂门上,被书记约谈,开口就是:“谢侯,你看啊,是这么个。你们背景纸示请年……”;队长喊大家起床,说: “这些兀的灰小子,咋还没起些?” 跟着读,能完美掌握陕西话。 对于陕北人的典型长相,作者有个准确的印象。 副队长人不高,略佝偻。两条弯圈的拐子腿,是大山留的印迹。长脸,钩鼻,嘴角眼角许多刀刻的皱纹。陕北人许多都长脸,直挺带钩的鼻子,异于中原人。 记忆中奶奶和父亲都是这样的样貌,到我们这代已不甚明显。 对于在陕北红白喜上隆重登场的饸饹面,制作过程的描述也是让人捧腹。 锅上横架的饸饹床子,锅台上站个后生,是海福,是根宝,或是来富,两只大脚叉开,马步蹲裆,蹬住锅台,身子跨在锅上方,屁股坐住饸饹床子压杆,出劲下压。屁股下面是大锅滚水。许多根面条吱吱扭扭,叽叽咕咕自屁股下面汆出来,没入到下边沸腾的汤里。 连陕北的土都是与众不同的,“那里面没有一点杂物,揉起来极细腻,滑润如脂。越揉,那感觉越奇妙,像是捏了女孩儿的素手,摸着婴孩儿的白屁股。” 最后说一个总体印象,可能是拜知青们在窑洞里研究《红楼梦》所赐,文笔属实优美大气,一段清晨上山干活看日出的描绘,力量感足可以穿云破雾。如果文字有声响,绝对是一声惊雷。是一篇足以入选语文课本的好文章。 上到山顶,天光亮开来。看山都矮下了。天空这时显出广大,淡淡价透出粉彩。而后,哗地一响,一霎那,红光劲射。天地唱响了颂歌。无数的黄土山包,都光秃秃价,像无数浑圆的和尚光头,被红光抚摸,全都红亮起来。 这一刻,我立在山顶,脸上也映了红亮。这是大自然的庄严法会。群山在天地间顶礼膜拜,眼睛里那一片辉煌的红霞,是回荡千年的长号,吹响的是对死生苦难的礼赞。噢!我的黄土高原! 02 “天生就个陕北受苦汉,一辈子真能死受” 那时的苦是真苦,虽然知青有知青灶,伙食相对当地受苦人好多了,分配活儿也相对较轻,但也依然饿得结实、冻得结实,累得结实。 整本书中,作者写得最多的,就是对吃的渴望。陕北的自然条件是极端恶劣的,干旱洪涝频发,连年歉收,农业社生产效率又低,自然是顿顿吃不饱了。 作者说“我那会儿特馋,馋得不像样。都是因为插队时候饿的。在陕北山里边,粮不够,又整年没几滴油,知青王二经常用的《水浒》的话是:嘴巴里淡出鸟来。” 若不是地点不对,这个王二我都怀疑是王小波。 心理学上说“人终会被其年少不可得之物困扰一生”。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对吃饱,对吃油脂,对吃得扎实,有着深深的执念。没有吃到撑的饭就是没吃好,不是膀大腰圆、方面阔耳的后生就不是个好后生。我常年坚持有氧运动保持相对瘦一点,所以总被父母诟病为异端。 知青们饿得不行了,就去招待所干部们吃完饭的桌上捡剩菜吃。“盘子里的剩菜都有油水。还能剩片儿肉”。刚开始还有人嫌弃,说不卫生。大家就劝他:“你就想,刚才是你和干部一起吃来着,不就卫生了?”真是饿出来的逻辑鬼才。 作者有回一个人走到延安城,没钱买吃,却挡不住想念那肉粉汤。人被勾着,就进到大桥食堂。远远看看,闻不到香味。咽一下口水,又退了出来。往回走,怏怏不乐,“至今记得”。 陕北的羊肉粉汤,顾名思义,是汤。汤里有粉,粉是宽洋芋粉。陕北人将粉条简说成粉。那时的粉汤里“有一片肉,肥瘦带皮,不大,不厚,皮炸过,带燎泡。”最是配知青那副干枯不见滴油的胃。作者说,“放现在,该入选《舌尖上的中国》。” 后来,陕北的美食第一次上《舌尖上的中国》,是在第一季,第二集。却不是当时知青们最馋的肉粉汤,而是最普通的绥德酸黄馍馍。时光轮转,当年的美食,在现代人看来已经不稀奇了。现在要吃得绿色、吃得健康,对油腻荤腥的东西早已经没什么渴望了。 当然作者也并不都是饿肚的记忆,吃得过于饱的那回也是终身难忘。 一次,同学要转回北京,请大家在延安大桥食堂又是肉粉汤,又是回锅肉,又是红烧肉,又是肉臊子面地狠狠吃了一顿。吃罢饭,于宝塔山下合影留念时听闻有人掉进延河,又跳水救起一个男孩儿。男孩儿家长闻讯赶来,“扭送”到自家窑洞,非要让吃臊子面表示感谢,结果盛情难却又吃了两碗。一路上走一回儿、躺一会儿,还要催吐一会儿,半夜才慢慢捱到椿树峁。 关于吃的故事,多半则是温暖的。 插队后期,作者有了另外一份职业,乡村教师。放学后正要做饭,有娃跑进来说:“谢老师,我妈(或我大)唤你到我家吃饭来。”于是硬拉到炕上坐着,白面条子和(huò)的洋柿子,豆角角,遇上富裕人家,还吃上一嘴羊腥汤。 所谓饱暖二字,于那个年代的绝大多数日子来说,一个都不沾边。吃不饱肚子的人们,往往同时还要饱受寒冷之苦。 冬天取暖的柴禾不够,窑里的土炕都是冷的,只能把所有能盖的东西都堆在被子上,窑里有几口大缸水冻住了碎成几个大块。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作者跑去大队猪圈旁的猪食窑。那里的炕连着灶,每天都要熬烂菜叶子填麸子、糠和泔水当饲料。混着猪粪和馊饲料的酸味,体会到了“芙蓉帐暖度冬宵”的快乐。 纵然饥寒交迫,但活儿还是得照样干呢。 山上农活,都要的力气,最出力气的是背背子。(第一个背一声,动词,第二个背四声。背子,为捆好的庄稼或者任何可以背在背上的东西。)因为那山,几乎没有平路,不好肩挑,只好背背。“肩上撂一根绳绳,绳绳上套个树枝弯的绳圈圈,陕北人就上山了。在山上地里,什么都是个背,也什么都能背回来。把谷子麦子糜子柴棍烂草,什么都往回背。” 我也写过父亲背背子,两相比较之下,谢侯的写法更为干脆利落,简练形象。“这须整下好背子,铺绳甩绳捆绳勒绳紧绳,皆须高超功夫。整好,背子会轻;整不好,背子很重,还会散架。”父亲以前最傲人的也是,整背子有一手,当小队长期间来练出来的好手艺。 其实各个村子里,也不是没有几头驴马,可是谁舍得用它们来驼东西呢?驴是用来磨磨驮水的。“驴地里走不成,伤了腿,全村就嚎下咧”。所以主要的运输还得靠人来背,不只是秋收要把庄稼背回来,春种的时候也是人去替代驴马,翻山越岭把粪扛到各个场子。 作者第一次看到背这又湿又重的粪感到非常震惊,“这四人,都不强壮啊,椿树峁就没有强壮人哟。副队长拐子腿,郭四儿一米六几,看着他们扛这粪土,看着他们扛这生活,难啊。”这沉重的生活,是贯穿了受苦人的一辈子的。 可是苦又能怎么办,还不得受着、捱着,陕北人沉默隐忍的性格,是这苦情的岁月造就的。 秋收季节,晚上还要上山背麦子。大家都躺着不想动弹。队长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锅在鞋底子上磕了,向众人打气说教:“唉,谁怨咱嫁个大毬汉来。今夜不捱这一下,得过去啦?” 话糙理不糙,队长是个有经验的人。 延安已经够苦了,可据知青们听到,“上边,比延安苦。” 比延安苦的上边,便是我的家乡,榆林地区。 副队长从榆林落户到延安,家里“穷得再啥没有”。每次中午地里打火烤干粮,他都走开,说是去拾揽些柴来。其实是他根本没有干粮吃。这是作者后来才发现的。 这些人,我的父母辈们,“天生就个陕北受苦汉,一辈子真能死受。” 03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一代人》 城里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是我们国家特别时期的运动,功过是非众说纷云,我们后辈无法评说,只能从那代人的讲述里,感受那个时代。 作者写了一场喜事,刘学文娶媳妇。媳妇随莲是用妹妹换来的。这个事儿时常听。家有哥哥妹妹的,特别是哥哥有点身体残缺,就牺牲了妹妹嫁给别人家的哥哥,好把别人妹妹换回来嫁给自己哥哥。 婚礼现场自然是热热闹闹的,箱子被子脸盆镜子缸子挂满驴背,脸盘里边还有上头发的毛选,娶亲场面排场十足。 晚上去学文家,新娘子黑着脸,炕上空空如也,箱子被子脸盆镜子缸子,什么都没了。白天驴背上那些东西,除了毛选是上面发的,其他都是借的。东西都还人家了。“只剩了毛选在炕上,红字书名白纸皮子,用红布带子系着。”这一句描写点到为止,想来定是崔健的歌迷,没少听《一块红布》。 就是在这样的岁月里、这样的深山,作者和他的8个知青朋友们,并未放弃读书。 他们喜欢下雨天,不用出工,虽然饿着肚子但是可以读书。“可以长时间静静地读,是润物细无声的享受。安静的雨中能听到高高山顶,有拦羊的(放羊人)在呐喊,很清晰很响亮。呐喊声很特别:‘嘿——起啾’”。 这种苦中得来的乐趣,会更显得弥足珍贵。就像孙少平在柴草垛上看的书,是那样的欣喜和贪婪。 那会儿弄到点书不容易,找到什么看什么,古今中外,饥不择食。在最不容易找到书的年代,读了一生中读的大部分闲书杂书,那些书大多都是在那细润的小雨中读完的。以至于后来“一遇到下小雨,我就起来一种小雨的心境,想要看书。” 从72年开始,有了推荐上大学的政策。作者和同期好友基本都是“黑五类”,毫无读大学的希望。 可是他们依然看高数,看英文。“并不为什么,希冀都是虚渺的,过程本身就是意义。” 读着读着,竟然都读完了中学功课。然后大了胆,去看大学数学,牛顿、莱布尼兹的数学技法,微积求导,积微求和。这些让我们大学时代哀嚎的科目,给艰苦岁月里的他们“带来新鲜哲学思辨,给了大家科学文明的快活。” 可见知识获取渠道越贫乏的年代,越对知识有渴求。反观现代百度、讲解课程随处可及的时代,却对知识视而不见了。 闲来无事的冬月里,作者和知青许小年坐在窑洞里捧着《红楼梦》翻《新华字典》查字玩儿。学到一个“临窗大炕上猩红洋罽”的“罽”字便欣喜若狂。 作者家中寄来一块腊肉,没有灶火。知青史砚华土地上抠出个回纹形槽,布一根电炉丝,插电热锅,一气呵成。可见此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水平是顶好的。 后来,出身不好的他们经过无数的挫折,终于上了大学。许小年成为著名经济学家,作者谢侯之赴德留学,获博士学位在大学任教。而史砚华则成了国际上重量级的量子物理学家。他发明的方法,使世界首次制作出纠缠的双光子。 在《椿树峁》的最后,还有几篇回忆亲人友人的文字。由于作者的爱人和著名作家史铁生曾是同桌,就有了《史铁生》这一篇散文。好好地活到二十岁,脊椎裂,下肢瘫痪,肾坏掉,一周得做三次透析。 他上午透析,人累得不行;下午人虚软,做不成事。第二天上午人清新点儿,能做点儿事;下午,体内毒素又积累,人又不行,等再一天的透析。 他的日子,就这么两天一循环。如此往复,挺了三十八年。在透析的间隙,撰文,出书,意志之坚强无人能比。 我们无法选择身处的时代,却可以选择自己坚持的方向。 这一代人,教会我们太多。 《椿树峁》是一篇对生命最高的礼赞。
谢侯之在陕西的一个小山村里插队。 地方叫椿树峁。 没有椿树,只有峁。 上山的路极难,有一条小道,狭窄,排不下两个人,侧身就是悬崖。 峁上有九户人家。 插队的知青正好也有九个人。 椿树峁是附近有名的穷村,吃食常常断顿,取水则到山下沟里,最怕落雪、落雨,胶泥地里滑,取不上水。 下来的北京知青在小山村正式的第一餐晚饭,是熬下的酸菜猪肉,酸菜是自家酿的浆水菜,肉是村人专门去安塞集,走街上割来的带皮带肥肉,大块切了,伙着浆水,撒些盐,柴灶上炖好。 知青们却不领情,因了心情完全没胃口,加之肚子里不缺油,几乎不吃。 乡人们大是不解,好心劝道:“大肉哎,好东西哦。不吃上些?平日在咋就能见到了?” 人有吃上就好。 刚到村的知青,还不能理解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椿树峁虽然只有九户人,也合一个小队,副队长爱说:“人有吃上就好。” 第一次听这话,是谢侯之在后沟斜坡上见副队长和他儿背绵蓬草。父子俩走在路上摇摇晃晃的,摇摇晃晃的背着两个巨大的草垛,像爬上来了两棵树。 谢侯之第一次见,问背这些草干啥? “吃哩嘛。没粮没办法嘛。” 原是绵蓬草里有籽。 打出来,磨细了,可以充饥。 又是晚饭,“副队长家窑烟道里冒出了烟,我去他家窑,一家六口,都端上了碗,碗里黑乎乎汤水,是绵蓬籽的面面,加的什么干菜草叶,又掺些糠麸子,具体菜谱不清,熬成了稀糊糊。” 副队长举了碗喝糊糊,幸福快乐,笑吟吟说道:“不管咋,人有吃上就好。” 是啊,人有吃上就好! 知青们大肉是见不到了,餐饭几乎都吃不饱,谢侯之家里寄了两条油亮亮的腊肉,只有一线瘦,大伙议论这是块好肉。放饭盒里蒸来吃,不小心蒸过了头,肥的部分化成了油,分着把油仰头喝掉,纷纷称赞味道真好。 谢侯之事后写了散文,就取名《椿树峁》,回忆在陕北山村里当知青的岁月。失去的印象才深,才能从底子里写出东西。他写的最生动的两件事,一是吃食,二是读书。先解决肚子,再解决脑子。 写吃食的大家,数不胜数。 唐鲁孙、梁实秋、曹雪芹算作一路,写美食之好,吃法之妙。 吴敬梓、李伯元算另一路,不专写吃食,写小说总要提吃饭,普普通通,但就是香。 汪曾祺夹在中间,大酒缸里一饭盒咸菜,也切细细的,写得也细,有味。 以前书读得粗,故事看个大概,注意到写吃,要从《官场现形记》起,大概是广州官场有一个什么活动,有位官员去晚了,尚未吃饭,别的不要,只将那肘子,用筷子,连皮带肉划成方块,拌在饭里,油汪汪一大碗,大口吞下。 家里极少吃米饭,肘子与饭同时出现的场合更是没见过,这一段硬是给我看出口水来。到南方后,试了一回,果然香得来不及嚼。 《儒林外史》开篇讲王冕画荷,远远的见一个夯汉,挑一担食盒来,手里提着一瓶酒,食盒上挂着一块毡条,来到柳树下,将毡铺了,食盒打开。三人走到树下,坐在下面把酒斟来吃……其中一人道“带两斤干鹿肉来见惠,这一盘便是了”。天气烦躁,树荫下饮酒,拈些鹿肉,摆些闲龙门,神仙生活。 谢侯之也写吃,大部分时间饿着肚子,有几次吃得爽快,吃得饕餮,真真地让人理解什么是油水寡淡。 他写年节回家,等火车,吃饭。 要了过油肉,要了红烧肉,没有米饭,就又要了馒头,想想够了。虽然糖醋里脊很馋人,但想着太贵。转念一想,老谢还是馋了,又“再加一个糖醋里脊”。 前面的菜很快吃完,又去要了馒头等糖醋里脊,此时车马上要开,他想走,又看到师傅已经把里脊炒的金黄油亮,他又舍不得走了。 车不等人。 谢侯之顾不上烫,先把肉往嘴里塞,把馒头掰开,往馒头里塞,实在装不下,那时候没有打包的说法,抓了一把往车上跑。 那肉挂满肉汁,刚炸出锅,烫得嘴也痛,手也痛。爬上车,先把手里的肉吃完,再去吃夹肉的馒头,发现不对,原来嘴里喉咙里嗓子眼里,都烫起来大泡。 为了这顿吃食,医院跑了大半个月,才算好。 他写能够吃饱的机会,丢一回少一回,下次碰到还不知道哪年哪月呢。 又一次吃饱,差点撑死。 谢侯之和几个同学到延安城送别,已然吃好喝好,桥下拍照留念,却救起个落水的小孩。 孩子家人为了表示感谢,拿吃的抽的喝得往怀里塞,摆上几大碗堆尖洋芋臊子白面条儿,里面见到有肉丁,白面的!精粮食!还开了几瓶红葡萄酒,都是好东西。 大家刚刚吃过饭,推脱吃不下了,老谢就想“三个都不吃,肯定过不去,总得有人牺牲,留后做掩护吧。” 于是充好汉吃上一碗,结果人家不干,非叫还吃,最后又吃上一碗,又将酒喝上一通,才算过关。 这些吃食不得了,吃完发现路都走不了,要撑死,催吐吐不出,只吐许多酸水,幸好没出大事。 普通的一份菜,一份面,那时候缺油少盐,肚子里缺油水,宁可撑死,不能放过。 谢侯之写这些,不是为了诉苦,知青生活苦,当地村民生活更苦。他想写自己的青春,想写那些年给他带来的坚韧,想写留在西北大地的念想和感情。 如果只是苦,那人生还有什么希望。 毕竟,人有吃上就好。
看到写铁生的这一篇时,没忍住落泪了。全书看下来,不能说精彩,但不沉闷,对读者有一定的年龄限制,感觉可能有些人不喜欢这种叙说方式,会有些念念叨叨的感觉。
读完这本书,感觉是有点复杂的,本来是苦情的,比如陕北的艰苦插队生活,但又是荒诞的,作者时不时地排出大钱来连着吃三个肉菜二两烧酒,还是励志的,作者和砚华小年克明等在艰苦中不忘学习不信命运最终成了人中龙凤,但最终又是绕不开的怀旧,书中的众多人物都是作者插队时期的好友们,比如最后一篇的史铁生,每个人都会终将离去,但却要活出精彩,活出绚烂的自己,这就足够。
散文,成也“情”,败也“情”。 我最怕看的那一种散文是“矫情”。矫揉造作,一碗鸡汤。而《椿树峁》不一样,是作者的真情打动了我。 要说写作技巧,这本书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纯纯是作者对那片土地真挚的热爱,对那片土地上的人与事的热爱让《椿树峁》变得明亮与生动。
非常推荐 本书读完6小时五分钟。 作者谢侯之,之前完全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但是听说过他的朋友史铁生。买过史铁生的书,大佬的朋友果然都是大佬。本书是北京青年谢侯之在陕北插队的故事及感悟。谢侯之父母在研究所工作,爷爷是地质学家。可以说是高级知识分子世家。 椿树峁一开始还真的不认识峁字,查了几次字才知道,黄土丘陵。椿树峁是延安最艰苦的村子之一,只有九户人家,饮水困难,需要去山下驼水,且水质不佳。道路崎岖,窑洞破旧。还需要忍饥挨饿,就这样的艰苦环境一群北京青年在这里开始了劳动的新生活。后来作者才发现原来把黑五类出身的青年下放这里并不是偶然而是带有内涵的。幸亏当地百姓民风纯朴,对他们多有照顾。 本文文笔优美,风物描写细腻,感情真挚,人物鲜活,感悟颇深。 第一次知道此书是在中华书局的公众号上,看过作者吃糖醋里脊的片段感觉非常有意思,自己看了书里还没有知青插队的,对此念念不忘。没想到在年前能读完此书。 人生万事,不如意者居多。看开看透,放得下,并且在人生至暗时刻不断的成长才能真正的修炼的身心。愿作者的精神,能够唤醒更多沉沦的人。
最推荐前面几篇和最后几篇,中间感觉有点重复枯燥。 我个人觉得作者在前面的文章中笔触很细腻,描述得很有画面感,有一些句子读起来值得反复咀嚼。最后几篇是在情感上的真挚,从作者的字里行间能够感受到他当时的情绪,能够体会到其他人的苦难。 其实我觉得作者一直在展现自己好的经历过往,但是其中又有淡淡的悲伤,我也不知道体会的对不对,但是那个年代,每一个人都值得铭记。
朱学东:1969年冬天,18岁的北京青年谢侯之与几位中学同学一起,被甩出了正常生活的轨道,来到陕西延安万庄大队里一个叫椿树峁的小队插队,见识了一个超越他们想象的世界。谢侯之平静叙述出的当时当地那种生存状态,那种贫苦,那种对命运的可怕的坦然顺从:“再咋地苦情,咋地遭罪,都平静着,麻木着,并无嚎叫不甘,认下,受下,顺了死生,随了命定。你暗中感受到那种承受苦难的能量。”并非乡民别无所求,他们是知道求不得,无论是求天求地求人,都不得,才会“认下,受下,顺了死生,随了命定”。但当他们把孩子送到知青那儿上学,对老师表现出的尊敬,就不只是一种淳朴,也有抗拒命运的期盼。谢侯之笔下的陕北插队故事,风格平实,苦涩里带着幽默。谢侯之善于讲故事,把场景描写得生动有趣,个别篇章于无声处撼人心魄,比如《乡学》《野草》,等等。好看,是因为真实,是因为情之所寄。
素描山脉着底是温暖色抬眉,编通中国色里搜相近CMY一说杏黄,也有北瓜黄,最喜万寿菊黄。而"椿"字,是对你的经年思念而后又岁岁。不大似颜,亦或楷的综合体跃然纸间的峥傲风骨。 北方朋友造访说这会子过庚岭啦,算是到了南方界, 回他论纬度我也是到过北方或西北哩。说不上来的莫名亲近和好感是书中那陕北方言,不自禁念出来,中气不足气场不够也是乐开花的欢悦。 姥姥讲插队二姨下乡文工团汇演,前些年将那些黑白照片一一扫描留存,满屏乌黑麻花辫甩在胸前,扎一个或两个都是。奶奶说起爸爸求学,来来回回就是酸菜和酱萝卜各一瓶,想起国航主餐笑梗,说终于更新啦,总是鸡肉米饭或牛肉面条,这会子是鸡肉面条或牛肉米饭。之于吃或食,我们总是有一大箩筐的话来展开。先生总提起的和(huo)面,打小吃起的大米饭,德民Brezel如出一辙。 喜"乡学"是无论走多远多久那心底的温暖和支撑。风浪再大亦或有无归期,是锚之于远航的船。粮食紧缺生理饥饿那么精神上扛,知青们传阅的书,捧词典而习红楼生僻字。乡亲们对知识和知识人的尊重,娃娃们如饥似渴唤老师给加堂自然课的被需要。 是一见如故,也是一见钟情的相遇。且款款的,每字每行每段读下再每章每节回顾。知晓先生也在德国,便心生欢喜。
这是一瓶土烧,辛辣呛泪,这是一瓶茅台,醇厚绵长。 这年头看那个年代黄土高原上的故事是不是太土?可我就喜欢那土味。 我喜欢的文字方言有四川话和陕北话,前者充满安逸和莫名的萌,后者则有着鲜活爽利的嘎嘣脆劲和泥土的力量。作者一支笔夹杂着陕北方言把那些黄土、劳作、读书、饥饿、苦情。。。。写得如诗般美丽,这位理工男的优美文笔,许是在最不容易找到书的年代,饿着肚子读了一生中读的大部分闲书杂书(嗯,包括和许小年—对就是那个经济学家—在炕上精读红楼梦生字读到爆笑)练就出来的,让我想起了当年读到痞子蔡时对理科男文笔的惊艳,但痞子蔡小儿女情的单薄是完全无法和这本书匹敌的,这书里的欢情恩情悲情,深深扎根在黄土地里。 《野草》那一篇,写后来成为国际重量级量子物理学家的史砚华,他的不甘心,他的抗争,他们在怎么样的一个荒谬中做了怎么样不甘的挣扎。他对try的解读,那不太准的发音隐藏着咬紧牙关的狠力。通篇读来,让人一路越发绝望窒息,而最后的回肠荡气,那些爽文哪篇赶得上? 《关于吃的故事》把刻进骨子的饿与馋写得那样风趣狼狈,最后的高潮是看书的双眼都倒抽一口凉气的疼。幸而我生在那个年代的尾声,没有挨过饿,但它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过年打嗝时压不住的油腻味,想起了妈妈曾经描述过的浮肿病,我也更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多年每次年节回去妈妈都说不听地烧那么多菜。 其他那些篇,每一篇我都喜欢,读不够,只可惜作者写太少,毕竟这只是作者专业领域之余回望感慨当年的性情中事,所以甚至坦然写出他们为求挽回史铁生向不拘哪路神仙菩萨磕头行贿。 这不只是文学,它也有着历史的意义。 读读这样的书吧,说起来,饿肚子有饿肚子时的困惑,吃饱了有吃饱后的迷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快乐与悲伤,并没有谁比谁更高级,命运分分钟能把人从云端打落尘埃。我们并不是要倒回去吃那样的土和苦,只是要去吸取那土地里的力量:你必是要走出来,出埃及走你的迦南地,去到那陌生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