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米莉·温斯洛
“20年前,我被一个陌生男人性侵了。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他是谁。我还知道,在这个男人眼里,我和其他女人一样,是没有名字的。” 本书是作者基于亲身经历撰写的非虚构作品,这是一本不同凡响的回忆录,对于性侵经历的回忆,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如果事情已然发生,受害者应该怎么办,生活是否还要继续,该如何继续——艾米莉·温斯洛为读者展示了一个榜样。1992年,当时还在匹兹堡上大学的艾米莉·温斯洛被一名陌生男子强奸。2013年,当她已在英国建立起自己的新生活、已婚并育有两个儿子,开始走上职业写作之路时,当年侵犯她的那个人突然在警方确认后被逮捕。怀着极度的好奇以及不断挖掘真相的决心,她以犯罪小说作家的经验展开了一场个人调查。《女人无名:20年追寻真相和正义之路》是一个被自己曾经遭受的创伤不断追赶着的女人所写的回忆录。温斯洛在其中生动地描述了她长久以来对案情大白于天下的渴望,这为其坦诚地描述20年后正义如何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出现埋下了伏笔。
二十几年的努力啊,在强奸犯就要被正法的时候却因为案件已过诉讼期(2008年以前,法律规定强奸案诉讼期5年)被迫撤诉,作为读者的我像被人打了一记闷拳,又气又恼又无奈。就像文中所写的那样,受害者被侵犯后过着平静的生活,但是她就是想让社会让法律对强奸犯作出审判,让法律承认他对她造成的伤害,而不是靠受害者的歇斯底里才能让别人理解她确实受到了伤害。 文中提到“gentlemen rape绅士型强奸”,而且是当着受害者的面,在她刚被侵犯后说出来,到底是谁起这种术语,强奸是事实,还有什么绅士不绅士之分,既然绅士为什么还要侵犯别人。 看完太恼火了。
我们社会之中总是存在着各种现象,而且发生的过程处于不同时间,产生的结果可能也是有着差异的。我们能够看到别人的纪实状态,产生了印象。对于人生经历来进行记录,一种心理发生改变,在面临着各种压力的状态下,可以看到了我们社会的不断发生变化,在我们之外的社会,也会产生类似的现象,只是各种原因存在着差异,而且作为一种犯罪现象,似乎收到了伤害之后,如何来进行处理每个地方都是类似的。一旦产生伤害似乎就是伴随着人生,所以人类记忆总是需要被忘记的,一旦事无巨细都是可以被记住,可能也是一种折磨,但是往往很多事情不容易被忘记,不仅仅自己忘记还包括了社会忘记,而且有些过程可能被技术的发展或者若干年之后各种偶然事件,产生了明确的结果,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慰籍,但更多时间可能是伤害的叠加,能够让我们看到其中之间的差别,在二战之后的社会之中,一个人受到伤害似乎发生了改变,能够直面这样存在状态还是非常困难的,最近非常有名的事件就是把性侵变成了工伤,也算是一种社会的话题,很多相互发生的故事,其中的细节带来更多伤害,但是能够面对就是在开庭的时候事发时间的衣服。其实面对着过去本身也是一种勇气,或者说面对那些产生伤害的人,可能也是一种心境的变化,对于过去产生过去的忘记。其实时间是解决问题最好的解药,但是在这个过程之中,一旦面临着这样状态对于社会的影响反而完全不大一样的存在了。
N多年前看《法网狙击》,其中有一个案件就是一个女孩被QJ,但是,法律却没有彰显正义,这个女孩本身就是律师,却没办法用法律保护自己,送那个坏人进去。还好,最后,天道好轮回,恶人终死去。但只可惜,在现实世界中,可能并没有这么多的好结局。 有些人做了坏事,他们是不会反思的,如果他们会反思,一开始,他们就不会做这样的事。而那些被伤害的女孩,可能要花费不止20年的时间去放下这件事,从而放过自己,最后没有人受到惩罚,只惩罚了这些无辜的女孩她们自己。所以,这到底是谁的问题。
说实在的,让我读得很累的一本书。书名打着女性主义,但是既不是像女性主义理论普及和推广的书那样深刻精辟,又不像真正要通过细节、遣词造句(很好的事件叙事书如《素食者》《82年生的金智英》)的阅读体验很强的书,读起来让人觉得很割裂且雷,加之实在出现太多人名了,真的很累。我跳着读,居然都读了近10天,每次打开,无法做到专注。
20年人生当中又有几个20年,更何况那是作者可以说是更年富力强,青春美好的20年,用这20年来为当年的自己,通过法律武器巡回公道,是一件了不起且足以振奋其他类似情况受害者的事情。而且作者本身有相当的文学基础,所以对于这20年寻找真相道路的书写,也不会像其他记录文学那样枯燥,反而有很强的生活气息与可读性更好的贴近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与传递的真实。在整个译文纪实系列里都算得上是比较具有人情味以及不错可读性的一部,无论是内容主体性还是其他方面都推荐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
……有一段是受害人呈给审判庭的“受害说明”,描述了持续的身体伤害、职业影响、反复的自杀倾向、对性爱的恐惧、创伤后应激障碍以及长期的忧郁症困扰。 读到这样的文章让我感觉有些害怕,这些症状我都没有,我算哪门子的受害人?能够从阴影中走出来,原本应该是一场胜利,但我怎么反而觉得让自己失望了。这种以我的恢复情况来衡量强奸犯的恶劣程度的标准,在我看来有失公平。就好像我恢复得越好,越能重新振作起来,他就越是可以得到宽恕,他对我所做的一切也越是可以被忽略。
给予:不行 适合速读。 一、所想所思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一个被夺走名字的女人,用二十年时间找回的,究竟是那个人的名字,还是她自己的?作者说写作能帮她找到答案,可她写到最后,案子却被撤销了——法律给了她程序,却没给她正义。这让我想起她那个比喻:英国的水龙头,冷水和热水各自独立,互不混合。一个人可以同时悲伤和快乐,可以被伤害也可以不被摧毁。我以为这本书是关于追寻真相的,读完之后发现,它更像是关于一个人如何在真相到来之前,就已经学会和自己共存。 二、一句话精髓 强奸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是那晚发生的事;正义是合力扭转现实的努力,不是一个人等来的结果。 三、内容全景 1. 核心论点 作者想解决一个根本问题:一个性侵受害者,在经历了二十年的沉默、追寻和诉讼之后,如何面对真相的降临以及正义的残缺。她不是要控诉,也不是要诉苦,而是要亲手书写自己的经历,拒绝让那个男人继续拥有定义她人生的权力。她的核心主张是:写作是面对创伤的武器,而正义的实现需要完整的法律程序和他人的协力,二者缺一不可。 2. 逻辑脉络 全书按时间顺序分为四个部分,从记忆、发现、等待到庭审,层层推进。 第一,记忆——作者从一九九二年遭强奸写起,描述案发经过、医院取证、朋友陪伴以及她给自己定下的规矩:给自己一年时间调整,白天可以依靠朋友,但夜里必须学会自己扛。她刻意不让创伤定义自己,拒绝变成"惶恐不安、愤世嫉俗"的人。 第二,打开礼物——二十一年后,凶手因另一名受害者的DNA证据被捕。作者开始主动调查弗莱尔的人生,从高中到军队到犯罪记录,拼凑出这个男人的轨迹。她发现他弹吉他、和朋友合照、有爱他的姐姐,这些发现让她愤怒:一个享受友情和音乐的人,有什么理由强奸她? 第三,夏天——等待庭审的日子。作者在英国的日常和匹兹堡的司法程序之间来回切换,面对检察官的沟通、辩方律师的拖延、新证据的提交,以及弗莱尔拒绝认罪带来的不确定性。她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期待,同时也发现自己的情绪可以并行存在——快乐和悲伤互不抵消。 第四,秋天——庭审临近,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检察官发现一项最高法院的判决导致本案提起公诉所依据的延期法律违宪,案子必须撤销。作者在法庭旁听席上见证了弗莱尔因另一名受害者的罪名被定罪,而她自己跨越二十年追来的正义,在法律程序面前戛然而止。 3. 关键概念 其一,强奸的延展性。作者认为强奸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事,而是包括医院检查、记忆闪回、朋友慰藉、多年后的诉讼乃至案子撤销后的失落——这是一个持续延展的人生经历,不是单一事件。 其二,热冷水龙头情绪观。作者用英国冷热水分开的水龙头做比喻,说明悲伤和快乐可以同时存在、互不稀释。她拒绝"真实=悲伤,虚假=快乐"的二元论。 其三,完美的受害人。作者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作为白人、有宗教背景和学历的女性,获得了周围人一致的同情和愤怒,这让她成为一个"完美的受害人"。她意识到这个身份本身就是一种特权,和其他受害者的经历形成了对比。 其四,写作即武器。从大学的校园诗到这本书,作者始终相信写作能帮她找到答案。书写不是宣泄,而是梳理和对抗——她是作者,也是受害人,两个身份在写作中同时存在。 其五,正义的合力。作者说,正义不是一个人等来的,而是靠所有人齐心协力将坏人绳之以法的那股合力。她想要的不是"释怀"或"终结",而是"他被判终身监禁,最后老死在监狱里"——这个结果最后没有实现,但那股合力本身已经改变了什么。 4. 独特视角 这本书区别于同类作品的地方在于,它不是一本关于"受害者如何走出创伤"的励志书,也不是一本控诉司法不公的愤怒书。作者既不美化自己的反应,也不丑化罪犯——她花大量篇幅去调查弗莱尔的人生,甚至试图理解他,这不是为了原谅,而是为了把他从一个抽象的"恶魔"还原成一个具体的人。她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面对他对自己做过的事。此外,案件在最后关头因法律技术问题被撤销,这个结局拒绝给读者一个"圆满"的收场,迫使读者直面正义的复杂性和脆弱性。 5. 重要金句 "我还知道,在这个男人眼里,我,和其他女人一样,是没有名字的。"——书名本身就是最锋利的一句控诉:受害者的无名,是施暴者赋予的,而找回自己的名字需要二十年。 "无论遇到什么问题,只要把事情写出来我就能找到答案,从来都是如此。"——这句话贯穿全书,也解释了为什么这本书存在:写作不是记录,而是寻找。 "快乐并没有带走悲伤;而不好的情绪也没能阻挡住好心情。每一种情绪都强烈而独立,平行地流露出来,互不影响。"——这是作者对创伤后心理最精准的素描,用英国水龙头做比喻,拒绝被单一情绪定义。 "我做了自己一直想要做的事,这算不上什么'勇敢'。"——作者拒绝被贴上"勇敢"的标签,因为她出庭不是为了对抗恐惧,而是为了完成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把原本零散的东西组合起来,是一件震撼人心、让人称奇的事。……所有这些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有赖于各方之间的认同与合作,提出主张,承担风险,发挥领导力,最后能组成这些庞大的机器不得不说是个奇迹。"——即使案子被撤销,作者仍然对法律体系保持敬意,这种复杂的感情令人动容。 四、批判性审视 这本书的说服力很强,但它的力量恰恰来源于它的"不完整"。作者没有试图提供一个普适的受害者应对指南,她反复强调自己"不是每个受害人都应该有的反应"。这意味着,如果你期待从这本书里找到"性侵受害者该如何行动"的标准答案,你会失望。乔治娅——另一位受害人——和作者几乎完全相反,她不想知道案情细节,不想出庭,不想和警察互动。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呈现这种差异,这种做法在我看来是诚实的,但也让这本书无法提供一个"可复制"的方法论。 书的局限在于,它的叙事视角完全由作者主导,我们听到的只有她的声音。弗莱尔始终是一个沉默的客体——他拒绝认罪,拒绝沟通,几乎没有在书中发出过自己的声音。这种叙事选择在情感上完全可以理解,但从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实施强奸"这个问题的角度来说,它留了一个巨大的空白。作者调查了弗莱尔的人生,但她始终无法真正走进他的内心,这或许不是她的失败,而是这件事本身的真相:有些恶行,你就是找不到解释。 和我已知的其他作品相比,这本书让我想起《知晓我姓名》——同样是性侵受害者的自述,同样是追寻正义的过程。但《女人无名》更安静,它不寻求复仇式的宣泄,而是在法律程序的无情落锤中,让你看到正义多么脆弱,以及一个人在没有正义的情况下,如何继续生活下去。它补充了我对"正义"这个词的理解:正义不只是得到惩罚,也是让一群人合力做一件对的事,哪怕这件事最后没有结果。 五、对我个人的启迪 1. 认知层面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受害者"的理解。我以前总觉得,一个人被性侵后,生活就彻底改变了,创伤刻在骨子里,永远好不了。但作者让我看到另一种可能:你可以同时带着创伤和正常生活,悲伤和快乐可以并行存在,你不必被任何一个标签定义。更重要的是,她让我意识到"完美的受害人"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种特权——不是因为她的应对方式更正确,而是因为她的身份让她更容易被相信、被同情。这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看待他人遭遇时,是否也在无意识中给别人的痛苦打分。 2. 行为层面 第一,我决定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面对别人的创伤时,不再用"我不问是因为不想让你难受"这种借口保持沉默。作者说"视而不见本身就是一种实际行为",沉默不是中立,是选择。我要学会主动询问,但前提是让对方感觉到"我可以随时停止这个话题"。 第二,我要学习作者"写作即武器"的方式。不是什么都要写成书,但遇到复杂的问题,先用文字把事情写下来。写的过程不是记录,而是让混乱变得有序。我打算每周拿出一小时,把那些纠缠在脑子里的问题写出来,不追求工整,只追求清晰。 第三,我要练习"并存"的思维方式。作者说快乐和悲伤可以同时存在,这个道理放在工作里也一样:我可以在一个项目上感到挫败,同时为另一个进展感到兴奋;可以对一个人有不满,同时不否认他的付出。不再逼迫自己"要么全好要么全坏",允许情绪有弹性。 3. 思维工具 作者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力的思维框架,我称之为"整合的碎片"。书里有一句话一直在我脑子里转:"把原本零散的东西组合起来,是一件震撼人心、让人称奇的事。把零部件组装起来就可以制造出一架飞机翱翔天空,把弦乐器、管乐器和打击乐器组合起来就能组成一个可以演奏出曼妙音乐的管弦乐团。"她在说法律体系,但我觉得这个框架可以迁移到我遇到的所有复杂问题中。当面对一个看似无解的局面时,不要只盯着那个最大的障碍,而是把所有的碎片——人、信息、资源、时间线——全部摆出来,看看它们之间有什么连接方式。正义不是一个人等来的,是合力。做成一件事也是这样。
对于《女人无名》的整个事件这句话的描述最为贴切:单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或许是有道理的,但绝对极其不公。 曾经看过《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溢出屏幕的压抑,在无名女人里确实斗志激昂,就像指定她为正义的使者进行庭审,因法律的制度只能中止,相信法律是趋于完善,无疑这个事件是法律变更的灰色地带 对于强奸类的事件,一直很纳闷,为什么会有人做这种事情,动物反应,人类的生理冲动,大脑皮层的兴奋,动物与人是有区别的。 1.一直在想,施暴者为什么会因为腿好看就会强奸?还是强奸多人,事后还要简单的安慰受害者。这个行为太迷惑了。是征服感,征服一个腿好看的陌生人?在法庭上,还可以大方的承认是因为他们的腿好看。 2.对于正在施暴过程中,女性应该如何作为?反抗,性别的本身差异,力量的悬殊差异,反抗不过的。顺从,在事后报警的时候,受害者是反抗的,而对于施暴者的“他没有反抗”的言论怎么反驳?对于受害者的反抗与顺从,怎么区别?前段时间中国新闻网发布了消息,其中提到了,根据强奸罪的成立案件,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与其他方法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关系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表现。模糊不清的界限。 3.对于定罪的疑问。对于犯罪一次后,之后无再犯的人怎么定罪。不可否认的是第一次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不可抹杀。还有,一次犯罪行为后,改过自新无再犯,且在外逃逸的的又怎么定罪。再说,一类事件的多次犯罪,又怎么定罪呢?对于犯罪的人是发生犯罪行为后,本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最后逃脱了的行为又怎么定罪,逃逸的几年的自由时间又该怎么定?(对法律知识的无知) 4.从受害者的角度的宽恕:对于宽恕的说法外人无法劝说什么,只有受害者选择宽恕或者不宽恕,第三角度的宽恕应该和自己的宽恕,和解,不涉及受害者。目前来看受害者的庭审,可能大爱角度的避免其他人再收到伤害的言论太轻了,轻到完全支撑不起去跨州跨区去参加好几年前的强奸庭审,自私点,是受害者需要的行为,必须要看到法律对他的定罪,对自己受到的伤害的一个说法,行为归宿。 5.社会的性别枷锁:女性的自由与美丽。因为奇怪的理由下发生的威胁,简单的腿好看,穿的性感,这个不是理由,太荒诞了。无力挑战男性优势,只是已经穿的很保守了,路上一异性的那种目不转睛的要看穿,洞穿你一切的眼神,还有已经擦肩而过回头盯的眼神,90度的转头看,内心又在疑问,是自己穿的问题吗?适可而止的暴力。一次又一次的内心波澜回击到平静。
同样也有很多人尽管经历相似,感受却有所不同,甚而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同样一种遭遇,请别拿同样反应同样情绪来要求不同的人,去理解就好,别要求……
看到最后一章很难平静 落后法条促成了与它设置初衷相反的结果 遵守了法律 牺牲了正义 背弃了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