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德华·霍克
爱伦·坡奖终身成就奖得主作品!美国版福尔摩斯!好莱坞神探萨姆·霍桑医生专治密室和不可能犯罪! 真的是太糟糕了!诺斯蒙特镇的离奇罪案又出现了。看起来,又得请我们的大侦探萨姆·霍桑医生出马了。 要知道,作为这座小镇的一名执业医生,萨姆的绝大多数业余时间居然都是在帮助伦斯警长侦破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神秘案件。 这次,这对探案界的黄金组合却面临比不可能犯罪更令人闹心的挫折:萨姆因为协助探案,错过了某位患者临终前的抢救,他心生愧疚,备受打击,发誓从此只做一名普通的执业医生,不再过问任何罪案…… 5年来,在许多美国人心中,萨姆·霍桑就是他们自己的福尔摩斯!
霍桑医生的四大“失去”危机读了三本霍克,竟然还不觉得乏味。一方面是因为霍桑医生的人格魅力,一方面是因为诡计及情节不无脑也不戏弄观众智商。 霍桑医生在这一本中依然遇到了很多危机——失去生命危机、失去助手的危机、失去情缘的危机、失去对继续搞副业侦探的“信仰”危机。 失去生命危机虽然没有系列第二本中那么夸张,但是也挺悬——涉及到《密封的毒酒瓶》中的毒酒。 失去助手的危机,唉不用说了,阿普丽尔在《风雪林中屋》遇到了命运之人,要离开霍桑了。共事十三年啊(咬手绢)!而随后的新助手又直接带他进入《避雷室惨案》,而且是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以至于我要牵挂着霍桑医生的下一位新助手的事直到系列四出来了! 失去情缘的危机,我就不直接剧透了,讲一个相关联的霍桑医生的父母来探访时的故事《狩猎小屋谜案》,他的母亲告诫他“别让时光悄悄从你身边溜走,萨姆。不要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治病救人和当侦探上,然后某天早上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已经是个没人爱的老头了。” 失去“信仰”危机,因为在破案的同时他失去了一位病人(当然并不是因为破案带来的延误),导致他第一次认真思考关于自己的未来,“破解伦斯警长要我帮忙的谜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重要内容,但如果我要继续留在诺斯蒙特镇,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首先是个医生。是时候理清我应该优先做什么了......” 另外,因为我在沿着自己的推理补全计划恶补阿婆,所以对这本序言中,来自《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编辑珍妮特·哈钦斯的,对阿婆笔下的马普尔系列和霍桑系列的比较很感兴趣—— 两个系列的背景是相对独立的,但都创造了一种环境,在这种环境中,犯罪的发生应该是反常的,而且都有几位配角不时地重新出现。但对我来说,诺斯蒙特镇一直是比圣玛丽·米德村更真实和鲜活的地方,我想部分原因在于萨姆·霍桑医生是所有事件的积极参与者,而马普尔小姐主要是所在村庄的一位观察者。 我还蛮赞同珍妮特的看法。同时我还要补充说明的是一点阅读体验。 马普尔系列中,马普尔小姐虽然不是没有参与,但是的确更重观察,解决每一次案件的沉浸感没有那么强烈(相比之下其实波洛系列要更沉浸一些),另外阿婆的长篇写作也因为将故事讲得细致,拉长了期待值与满足感之间的指数对比。 而霍桑系列中,每一次都是直入案件核心,让读者与霍桑医生一起全情参与和破案,沉浸感非常强烈,加上霍克的短篇写作真的是把诡计运用和事件的紧凑感都写到极致、拉到极致,更容易给人的期待值对应上完美的满足。 坐等第四本啦!
从没想到短篇集里的人物也能这么鲜活,萨姆医生差点放弃当侦探的时候,护士阿普丽尔要结婚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字里行间萨姆医生的挣扎😭萨姆医生的探案集虽然才过半,还有三本,我却突然好不舍啊。 再来一点……啊……小酒吧?嗯……时间不早了……下次吧……下次我给你讲那个故事……
霍克一生共创作了九百多个推理故事,平均两周完成一个,就算称之为“故事制造机”恐怕也不为过。尽管如此,霍克的作品却令人惊叹地保持了一贯的高水准,每个故事在满足充分意外性的同时,都具有鲜活的地域或时代特色。从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国,到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您都能发现霍克笔下的侦探们活跃的身影。
尽管所有读者都在期待霍桑医生能和护士阿普丽尔走到一起,然而命运终究开了一个玩笑,不是每一段cp都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平心而论,横向对比前两本的话本书创造性和严谨性水平有所滑坡,作者大概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开始用更复杂的人物关系和场景设计来弥补,但这和他的小说风格是背道而驰的。只能说这个领域瓶颈在这里,再优秀的作者也有才思枯竭的一天,更何况是短篇
就案子来说,唯有第一个案子《狩猎小屋谜案》最精巧,虽然感觉不太现实;其余11个案子大多都是老套路了。但萨姆霍桑这个人物却越来越鲜活了,我也越来越与之共情了。“我从来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过对的女人,我想就是这样。”“大多数人在家里诞生和离开这个世界的日子正在迅速消失。”“来年春天,阿普丽尔和安德烈结婚了。当然,我不愿看到阿普丽尔离开,但他们在一起很快乐,婚姻很美满。我是他们孩子的教父。”以及,遗憾的是,接替阿普丽尔(April)的下一任护士也不是梅(May),当然,更不会也没必要是琼(June)。年轻时,倾向于把所有巧合都当成缘分;年长后,逐渐把所有缘分都默认为巧合。
萨姆霍桑系列,这本书的背景是1930年到1935年间,霍桑医生在诺斯蒙特镇上已经是知名的破案“专家”。 主线人物阿普丽尔在1935年辞职结婚,她算是霍桑医生最亲近的人,可惜最终没在一起。 以下是我在第三部中的推理笔记: (剧透) 🍎狩猎小屋谜案(1930年秋,萨姆霍桑30岁左右,来到小镇行医有8年) 雪地密室(这一章有提到萨姆霍桑的父母) 受害者在一间屋子中被木棒敲击致死,而周围的雪地上仅有受害者的脚印,还有一个非常细的水管印迹。 伦斯警长提供了三种手法: 1,投掷木棒砸死受害者 2,凶手踩着受害者的脚印进屋,在通过受害者的脚印离开。 3,第一个目击者是凶手。 实际上,凶手是骑自行车通过水管印迹进出屋子的。 🍎干草堆里的尸体(1931年7月) 视野密室(伦斯警长破案) 受害者被一柄干草叉刺入腹部去世。尸体藏在干草堆顶上,盖在篷布下。案发时刚下过雨,干草堆周边土地没有任何痕迹。伦斯警长和受害者的雇农在此附近,没有任何人靠近干草堆。 受害者其实在下雨前就已经死去很久,凶手伪装成受害者的样子(伦斯警长发现伪装人的反常)。这个案子除了萨姆医生和伦斯警长,每个人心怀鬼胎,切记别当烂好人。 🍎圣诞老人灯塔(1931生12月) 灯塔密室 这篇提供了另一个思路:侏儒杀人(不合理) 在天色已暗的情况下,看不到钓鱼线。凶手一头绑尸体,另一头放置在灯塔一侧的地上。凶手叫上萨姆医生去灯塔底部,然后拉动钓鱼线,尸体就从空中坠落,从而形成密室。 这篇故事的情节太扯了。当时的美国法律禁酒,姐姐杀弟弟的原因是父亲替走私酒的弟弟顶罪。弟弟私下坚持做走私酒的生意,故而引起了姐姐的杀意。 🍎墓地野餐奇案(1932年春) 伪装成意外的谋杀 事出反常必有妖,受害者莫名其妙掉进河里。如果目击者不是萨姆霍桑,他斤斤计较要找到凶手,这起事件就成了意外。受害者的丈夫杀死妻子后,他的情妇伪装成他妻子的样子跳河,伪装成意外。 🍎哭闹室里的障眼法(1932年夏) 电影院的vip密室,政客的伪装。 这个案件发生前,就发生了一起伪装成自杀的谋杀。放映员留下的奇怪的“自杀遗书”以及镇长坚持要在哭闹室去看电影(有隔音功能的玻璃房间),都让我判断出镇长有鬼。 果不其然,如果真要谋杀镇长,镇长必死,可是镇长没死。由于镇长的演技过于拙劣,穿着的外衣上没有子弹洞孔。。。 🍎致命的爆竹(1932年7月4日,独立纪念日) 爆竹疑案(这个事件是上个事件的一周后) 爆竹在中途被人动过手脚,重点是谁做的? 前面的叙述让人误以为是地产商和修车店兄弟的纠纷,中间则是伪装成政府人员的劫酒案,实际上还是弟弟想卖房子而引起的杀意。 🍎未画完的画(1932年初秋) 不在场证明 这一篇刻画了霍桑的难处,一方面霍桑医生需要诊治的病人,另一方面是对于探案的喜爱。而这两者发生时间上的冲突,他不得不做出选择,此后一年没有继续探案。写到这里,萨姆霍桑的人物形象便立了起来。 这个案子就是所谓的只见其声,不见其人。收音机和电话的声音都是可以伪造的:收音机原本就是开着的状态,凶手在地下室只是接了保险丝让其正常运转。而电话是由其情人打过去的,那幅未画完的画就是霍桑起疑的开始 🍎密封的毒酒瓶(1933年12月5日) 当众杀人 美国禁酒令取消后,在一间酒吧里,镇长从两箱酒中(1箱12瓶)随机挑了一瓶酒中毒而死。而霍桑医生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另外11瓶无毒。 凶手明显是知道镇长的挑选习惯,所以早在镇长挑选酒时就已经做了手脚。但为了使这个事件看起来是一个意外事故,送酒老板配合凶手演了一出戏,似乎是当天才送过来的。实际上,那箱酒早就送到酒吧里了。 🍎消失的空中飞人(1934年7月) 突然消失的人? 这个诡计很简单,就是马戏团里的人一起配合演戏。消失事件和凶案是分开的,意外的是凶手是老农场主的女儿,不知道什么原因杀害了那个消失的人。 🍎烤烟房里的谋杀(1934年9月) 恐吓信+消失的凶器 恐吓信是儿子写的,受害者是父亲,凶手是情夫,凶器是剃须刀被绑在气球上。 🍎风雪林中屋(1935年1月) 雪屋密室 又是经典的雪屋密室。重点是嫌疑人怎么进出房间,周边没有任何脚印。答案是用踩纲丝的手法进出小屋。 主线人物阿普丽尔可能要辞职结婚了。其实我挺希望她能和医生走到一起。 🍎避雷室惨案(1935年3月) 霍桑医生来小镇有13年了,此时的他已经35岁左右。新的主线人物上线,大概率是医生以后的伴侣。 不在场证明(双胞胎诡计) 阿普丽尔辞职后,接替的临时护士梅被指控为凶手。雷暴雨中,梅被两个人目击者发现在凶案现场。但梅仅离开霍桑医生15分钟,有明显的不在场证明…… (她没有精神分裂症) 好吧,是她双胞胎弟弟干的。
上学时更喜欢看以东野圭吾为代表的社会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口味偏向了阿加莎这种略显中庸的本格,对一些问题点到为止,不作为讨论的核心。 这两年更多的是在接触美式冷硬的侦探。像奎因、爱德华霍克、迪克森卡尔这类美国本格作者,行文确实都很美式(?),都是像拿着手术刀一样,一层一层去划开一点一点去剖析,哪怕中间夹有一些对手术对象的关心,例如霍克在本系列采用的第一人称视角,但感觉还是像例行公事,冷冰冰没有情感。 但他们又不知道从哪篇开始,或者哪个阶段,又让人直观地感知到,有什么不一样了,有那么一瞬间,感到主角真的存在过,突然变得立体有温度,例如奎因国名系列的最终章、悲剧系列最后一案,例如霍桑系列的第三部、医生的25到35岁、从业的第十年。 就好像跟着主角一直走一段很长的路程,他会带你七拐八拐,见你仍然不离不弃,然后才表示,既然你这么坚持,那就勉强欢迎你到我家来吧!自此你才能开始真正了解主角的内心。 从作者角度看,也许是人到一定年纪,炫技炫累了,心境也有所不同,一些感慨会忍不住投射到笔下人物身上。 这是这类作者和作品带来的养成系乐趣。 一般来说,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会让人觉得亲切,像在读一本自传。但也有可能,反而会让“我”存在感很低,在作品中隐身。虽然有大量动作、内心独白,可又给人一种叙诡感,摸不到人物核心。 也许作者有意为之,但我相信不是这样。 “我”始终保持冷静,游离于乱麻之外,众人皆醉我独醒,那么“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那天,就是角色真正醒来的那天。 我个人觉得,霍桑医生真正走出一次元,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是1932年,是他面对自己没能陪伴在垂危的年幼的病人身边,没有给他最后时刻安慰和安全感而感到内疚的时刻。那一瞬间他有了常人的情感,也会迷茫也会想逃避,职业不再是背景板。 而后,霍桑医生有了更多活过来的证据:阿普丽尔不再称呼他“医生”而是叫他“萨姆”、会迁怒于即将抢走他13年得力助手的旅馆老板、会认为病人自发来诊所找医生会是医疗业的悲哀。 也许一开始是被经典的《廊桥疑案》吸引来看的这个系列,也许一开始就是奔着短篇短平快的爽感看的,但看到第三本,感觉这个系列的最大魅力是用短篇架起了一个人的血肉,拼出了一个人的一生,又从这一个人的一生看到了几十年间微观视角的美国史。 人的一生是一部浓缩的历史,历史又是同一时间浓缩了的无数人的人生。很奇妙的感觉。 总之,无论是对霍桑系列来说,还是对我于短篇、对美式侦探的观感来说,第三部都是一个质变。 十分推荐。
这是一个凶手很温柔的世界。很多案子明明已经设计成不可能犯罪了,要么就是伪装成意外身亡,可还是要往受害人背上插把刀,让别人一看就知道是谋杀,生怕侦查方向走上歪路,他们真的,我哭死。 这个系列目前读到第三本,案件和对话的形式都在不断重复重复重复,起初的新鲜感已消磨殆尽,如今再看每一个故事都像在上班打卡,差不多该是说放弃的时候了。 (作者笔下谋杀案的死者好像全都是男性,是有什么特殊情结在里头吗?)
毫无压力,又兴趣盎然的又读完一本。 萨姆医生,我开始有点爱上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