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新民
这是一本融入了作者全部感情的书,笔尖流淌出太多对古都的眷恋,描绘出太多胡同的美。她用整颗心爱着老北京和世世代代居住在此的北京人,也用尽全力抨击那些破坏胡同及伤害老宅主人的行为。这是一本会让人唏嘘不已的书,有那么多曾经美丽的胡同和四合院,如今早已成了废墟,早已被高楼淹没不知去向,只留在书中那一张张的照片中;同时留下的还有它们被破坏时的惨象,前后对比,令人震撼不已。这也是一本普及历史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书,它颠覆了当今人们对中国城市土地权属的认知,向所有祖宅业主和商品房业主提供了维护其财产权利的依据。
华新民,拥有中国、波兰、法国血统的散文作家,长期致力于北京古城保护。她编撰的《华南圭选集》系统整理祖父华南圭的学术遗产,并撰写《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记录十年胡同保卫历程。 她在《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前言中说:“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悄悄地滴在北京的土地上,无人知晓。 一座美丽的古城正在我身后被摧残,被碾碎,一扇门接着一扇门,一条胡同接着一条胡同。推土机的滚轮压在那些还在说话的石头上,声音仿佛压在有生命的肉骨上,我听着受不了。上千年那么多动人的故事,一直就含在那些守在院门口的小石狮子嘴里,由它们悠悠地讲述着,睡在屋子里的人听到了,路过的人也听到了,听它们从元朝讲到明清,从明清又讲到今天。本来可以再接着讲下去,但是它们被撞死了,所有的小石狮子都要一个接一个地被活生生的杀死了。一座历史名城突然间没有了声音,小石狮子倒下了,身后的门、窗、墙壁和屋顶也都随着塌下来,住在里面的北京人也都被迁走了。一座活了那么久可仍处处透发着生机的古城就要变成死城了,一件世界规划史上的珍品正在被粉碎,一部独一无二的史书正在被一页页地撕掉,一座地球上最富有人情味的大都市正在被撮进太空,一座名叫“北京”的城市正在从中国的版图上消失。我仰望着天空,心里凄苦地叫着:“救救北京吧!”” 读华新民所著的《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看到:1998 年,那位后来把‘唐僧’收入房中的‘假格格’陈女士看上了北京王府井大街东侧的胡同群,这片胡同住着2100 户居民,不少四合院是历史厚重的名人故居,陈女士以“危房改造”为名, 在拿下地块后采用暴力拆迁手段,仅用 28 天就完成拆迁。拒绝签拆迁协议的人家房子被断水断电,院子里被人隔墙扔满垃圾,半夜房顶被掀翻。尽管各界人士和文物保护专家近千人联名抗议,但是最终包括名人故居在内的大片胡同悉数被拆除,至今许多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在这片埋葬很多人家族情怀和美好记忆的土地上,陈‘格格’建起了每年能给她带来超过 10 亿租金收入的金宝街。 ‘眼见她起高楼,眼见她宴宾朋,眼见她人去了’,‘入赘’的唐僧还是成了笑话,这几天冒出一个什么结婚前的约法三章:‘吃饭必须陈先动筷子,陈讲话时不能插嘴,睡觉时只能平躺’。这什么鬼约定?真是睡榻之上岂容他人侧卧。 看来‘假格格’她一直看不起穷时的真自己。 好像陈‘假格格’是不可能立“先动筷子、不能插嘴、迟只能平躺”的规矩的。陈祖上是西郊八旗守圆明园的旗丁的孙毛毛儿,是揪着龙尾巴进京吃老米的辽西满族,辽西满和白山黑水的有不同,她顶多只能想象自己是‘格格’,立“先动筷子、不能插嘴、‘唐僧’在炕上只能侧卧不得平躺”的额驸规矩。 形式主义高于情感,根子里还是自己瞧不上自己的过往。 “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吁嗟默默兮” 有人会说千百年来,历来如此;这‘历来如此’ 就对么?
世事之间总有千丝万缕的微妙关联,恰如寻芳者偶入桃源深处。近来因读了篇关于“唐僧”演员及其家人的网络文章,竟一路穿行,从《西游记》的荧幕形象,到现实中的地产变迁,最终相遇一位中法混血的古建筑保护者:华新民女士,以及她写的书《为了不能失去的生活》。读罢胸中如有铅坠,难以释然。 一、盛宴之外:被系统性侵权的私有住户 这本书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份基于事实的冷静控诉。它清晰地揭示,在宏大建设的浪潮下,当有效的制衡机制缺位,契约精神是如何无声崩塌的。 那些持有合法地契的祖宅,能在顷刻之间被宣判命运;法律赋予的物权,有时脆弱如风中薄纸。 于是,规则的漏洞成为财富的仓库,开发商借此赚得盆满钵满,而原住的普通人家,则在规则的解释与执行中沦为代价,最终得到的,往往是边缘的安置(如八宝山对面的鲁谷)与微薄的补偿。这并非发展的必然代价,而更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资源再分配。 华新民笔下的胡同、门墩、老树,以及那些有名或无名的面孔,包括那些未被书写却无处不在的“陈丽华”们,像一帧帧沉默的影像,在读者眼前交替浮现。是非对错,在此或许并非黑白分明,我更真切感受到的,是一种在时代洪流裹挟下,个体难以避免的飘零与惘然。 二、两种“财运”:玄奘的散尽与开发商的狂敛 近期“唐僧”扮演者又引发网络热议:谁才是观众心目中真正的唐玄奘?我不禁遥想到历史上的玄奘大师本人。一直觉得,小说《西游记》是对玄奘大师光辉形象的贬低。真正的大师,恰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关于“财富”与“追求”的生命状态。 世人所谓的财运,常是金玉满堂。而玄奘大师,却示现了另一种境界。西行路上,各国君主礼敬供养的金银珍宝,他随得随散,用以济困、供佛、促其求法之行。钱财于他,是流动的活水,是通往智慧的舟筏,而非束缚身心的重负。他“散尽”世间财,恰是为了“取得”无上法财。 反观书中描绘的某些开发商,他们也在竭力求取,他们用恐吓、围墙、推土机和诉讼(反诉受害者?),将一片片土地与家园,从他人那里“求”(实为夺取)来,固化为一己之私产。如同不断衔粮入穴的蝼蚁,在营造一座看似坚固、实则困住自己的地下堡垒。 风沙早将玄奘的足迹抹平,但他携回的法音,千年不息。而今日那些看似固若金汤的楼宇与版图,在百年沧桑中,又将被谁主沉浮? 三、隐形的“拆迁”:一代人的地理乡愁 阅读时,在窗外的都市轰鸣里,不禁让我想起我父母那一代人。他们是当年上海支援三线建设洪流中的一滴水,被指令放弃外滩的风景与城市的户籍,将青春连根拔起,移植到遥远贫瘠的山沟,为军工建设奉献了一生。这是一种更早、也更彻底的“拆迁”,比鲁谷更加令人心酸,是地理与情感的双重迁徙。 到了我这一代,便成了“没有故乡的三线子弟”。在上海人眼中,我是异乡客;在成长之地,我又带着抹不去的故土印迹。故乡,成了一个悬浮的概念。那片承载了祖先三代打拼、父母半生奋斗的陌生土地,从未能成为我精神上的归处。 三线军工的“拆迁”,远在物理的推土机到来之前便已完成。我们失去的,不仅是一片土地,更是一种关于“根”的明确坐标。 四、难逃的精神流亡:抵抗无形的格式化 或许,未曾经历物理搬迁的人们,也难逃一种“精神流亡”。他们告别的,可能是一去不返的童年回忆,一种青山绿水、邻里相闻的熟络。在高度流动与标准化的时代,大家都在学习一种去地方化的生存语言,失去那种与某片土地血脉相连的、有纹理的质感生活。 因此,书中人物的抗争,有了更辽阔的隐喻。那是对一切无形“推土机”的抵抗,无论它来自单位裁员、城市规划、时代洪流,还是生离死别…… 我们都在本能地抗拒一种彻底的、同质化的格式化,试图为那些“不能失去”却又不断消逝的事物,举行一场沉默的、属于个人的告别仪式。 五、更深一问:即便没有推土机,我们就能握住生活吗? 掩卷之后,一个更根本的诘问浮现:即便没有外来的“推土机”,我们此刻所拥有的生活、健康、情感乃至一念心境,又有哪一样能真正被我们牢握在手中,永不改变?我们就像站在一艘不断航行的船上,试图舀起一捧“此刻”的河水,它却注定从指缝间流逝。试图“紧握”的执着,往往带来更深的焦虑与无力。 书中人物面对家园物理性崩塌的痛苦,或许只是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映照出我们所有人面对“存在本身之流逝”这一共同命运的茫然。 六、成为河流,而非堡垒 合上这本书,华新民与那些站立的身影告诉我们:有些记忆值得铭刻,有些坚守自有力量。而进一步的沉思,则引领我走向更深处:在一切皆会改变的必然里,我们如何安顿自己? 或许,我们不应渴望成为一座终究会被风化的坚固堡垒,而应努力成为一条深邃而清澈的河流。河流留不住任何一朵浪花、一片落叶,但它涵容所有经过的地貌、天光与生命的印记,不断向前,保持流动与生机。 所谓“为了不能失去的生活”,或许并非为了固守某个静止的过往,而是为了在任何一种未来里,都不丧失那份感受爱、创造美、辨认并守护意义的能力。这份能力,才是我们每个人随身携带的、永不崩塌的精神家园。 向华新民女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读书笔记 本书是民间古城保护者华新民在2009年出版的纪实文集,核心是她十年间为保护北京老胡同、四合院奔走的全纪录,里面关于了城市土地产权科普和古城保护底层逻辑,撕开了当年城市大拆大建背后的认知误区与法律问题。1990–2000年代正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旧城改造引发全国性讨论的时期。华新民中法混血,长着蓝眼睛,生在北京胡同、长在四合院,祖父华南圭是中国近代顶尖土木工程师,父亲华揽洪是知名建筑师,两代人一辈子都在参与北京的城市建设;90年代华新民从法国回到北京,于1997年发现北京开始大规模拆除胡同,于是开启了十年的胡同保卫战。 一、背景 自1990年代起,中国的城市化迈入了市场化探索与快速扩张的剧烈转型期。土地有偿使用和住房商品化改革释放了巨大能量,各地政府均极力“以地生财”。地方政府通过“政企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经营城市”的理念使旧城地皮因拆迁成本低、升值潜力大,成为资本竞逐之地。与80年代自下而上的工业城镇化“以地兴企”不同,2000年后的城镇化表现出更明显的“以地套现”特征。城市更新模式多为大规模的“大拆大建”,导致城市历史形态快速消失,呈现“千城一面”的趋势。以“开发带危改”的模式将历史街区交由商业开发商运作,保护与开发本末倒置。大规模拆迁导致大量居民被迫搬迁,原有社区结构被破坏,而部分旧城改造涉及对私人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引发矛盾。面对旧城快速消失,一场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的“古城保护运动”应运而生。标志性起点是1997年,以华新民为代表的民间人士开始以各种方式呼吁和阻止对胡同、四合院的毁灭性清拆。 二、胡同是北京的文化细胞 胡同是古都的细胞,细胞一个个被掐碎了,谈何古都?!书里记录了大量被拆毁的和正面临被拆毁危机的珍贵院落:清代果郡王的王府遗存(孟端胡同45号院)、古典诗词专家叶嘉莹祖宅(察院胡同23号)、公共卫生学家伍连德故居(东堂子胡同4-6号)、京剧大师梅兰芳的故居(无量大人胡同5号/红星胡同5号)、文学家夏衍故居(南竹竿胡同)、著名作家沈从文的故居、红学家俞平伯故居(北竹竿胡同)、文学家曹雪芹故居(蒜市口十七间半,广渠门内大街207号)。面对蕴含着丰富文化的胡同被毁坏,华新民专门翻译了雨果的《向拆房者宣战》的文章。1832年,雨果刚刚完成《巴黎圣母院》,面对路易·菲利浦时代的古建筑的大肆破坏,愤怒地写下了一篇《向拆房者宣战》,呼吁议会通过一项保护古城和文物的法律。 三、反对“伪现代化” 1、真正的现代化。华新民认为,“现代化”不是指拥有汽车、马路、高楼,那根本是对“现代化”几个字天大的误解。作者更强调的是人脑子里现代化的意识。这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意识,是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意识,是当今文明世界的主流意识。她从不反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改善,只反对打着“现代化”“旧城改造”旗号的虚假发展。那些高楼大厦不等于现代化,作者的家人一辈子都在为北京的现代化建设出力,她反对的从来不是现代化,而是把现代化等同于“拆光老城盖高楼”的短视行为。真正的现代化,是在尊重城市历史、守护居民家园的基础上发展,而不是把独一份的古都拆成千城一面的样子,这种发展,本质是对城市和后代的不负责任。 作者的父亲华揽洪(原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早在1983年就曾在《建筑学报》发表过一篇题为“开发荒地,建设新城镇”的文章,建议把新的建设放到荒地和坡地上去,但如今正相反,城市里的每一块土地都以“实现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到处都在进行既浪费资源又浪费生存空间的重复建设。政府和开发商把城里人撵到了乡下的可耕地上。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命运是相连着的,如果不立刻停止城市里的新建,怎么可能停止对可耕地的侵犯!而楼房空置率已达到惊人地步。 2、伪现代化。“伪现代化”本质是一场被资本把控的激进叙事,以资本为本而非以人为本的快速城市化,因其势必亲资本而势必导致内生性的大规模腐败,造成中华文化的一次又一次被摧毁。“旧城改造”很多时候不是为了民生,是一门土地生意。很多结构完好的四合院,被强行贴上“危房”的标签启动拆迁;所谓的“危改”,根本不是给原住民改善住房,而是把核心地段的老百姓赶到远郊,再把黄金地段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盖成高档楼盘和商业中心。所谓的“改造”,本质是借着民生的名义,做低买高卖的土地买卖。1949年解放时,共产党为保护古城,曾严禁解放军开炮。但今天的推土机却代替了往日的大炮。甚至比任何炮火轰炸得更彻底。 2000-2006年,富华集团老板陈丽华(老公迟重瑞,86版《西游记》里唐僧的扮演者之一)为开发北京金宝街,拆了5条元代老胡同、400多座百年四合院,梅兰芳、沈从文、叶嘉莹等名人的老房子全被推平了,整个过程暴力强拆。华新民也是其中之一,她自家祖宅被抢拆,跑去打官司全输,她手里有完整的合法房契、地契,铁证如山,但没人认。不但土地被偷偷卖给陈丽华的公司,还被拿去银行贷款。 四、土地产权历史变迁 1、土地使用权。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城市土地都是国家的,我只拥有房子,不拥有房子下面的地”,华新民指出这完全不符合法律和历史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无论楼房还是平房,拥有房地产权即拥有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以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华新民强调,老百姓自己除了拥有房屋产权证以外,还应该有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正是后者证明了他们合法享有的土地财产权。“土地使用权”体现着它即是物权也是土地产权:在出让转让时有价有码,在银行抵押时又是作为抵押物,等等。 2、产权保护。中国国民自古代至今一直拥有私人房地产,也有证明此财产的凭据。目前能见到的有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房地契,有上世纪50年代新政权依据后者换发的房地产所有证,还有就是现在的房产所有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祖产主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是自1982年以前的私人土地所有权转来,而不是由国家出让取得。1949年新中国政权成立之后,除经新中国法院宣判为敌产的一小部分祖宅被政府没收以外,其他一般市民的祖宅,无论是房屋还是土地的所有权,都受到了明确的保护。50年代的土地改革,只针对农村土地,完全不涉及城市。建国初期,政府给所有城市私房房主,都换发了新的《房地产所有证》,白纸黑字明确:房子和房子下面的宅基地,都是房主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 3、特殊时期。文G时期,法律被篡改,建了房子的宅基地被强行国有化。红w兵在当时街道办事处造反派的帮助下,闯进了众多祖宅院落,一面以“破四旧”的名义洗劫了业主的所有动产,一面又称拥有不动产为十恶不赦的罪名,强迫业主把新中国颁发的房地产所有证交给房管局保存,一夜之间便使所有私房成为“公房”,同时把社会上的一些人强行安排到这些私有祖宅的院落里去居住,而业主一家人则或被挤到一两间小屋里,或被赶走流浪他方。这特殊年代的非法国有化,却成了后来很多拆迁的借口。文G结束后,本应纠错,却被延续误用。一位叫梁敏明的人在文g时期房屋被强占,文g结束后房管局没有把红w兵强迫梁敏明交出来的“房地产所有证”还给他,却发给了他一个叫做“房屋所有证”的新房本,并在当中的“房地产平面图”上擅自改变了原来的蓝图内容。当梁敏明跑去与房管局理论,房管局却以“土地是国家的”为由一口回绝。 4、高速发展时期。1982年宪法写入“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但宪法的这条规定,从来不是说“一夜之间就把老百姓的私人土地无偿抢走”,而是明确了一个基本原则:国家要获得土地,必须走合法的征收、收购程序,先给房主足额补偿,把产权买过来,这块地才真正属于国家,不是凭空说一句“土地是国家的”,就能随便拆房。当年绝大多数的拆迁,都跳过了最核心的法定程序——先收购土地产权,再开发建设。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国土(1990)13号文:“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后,公民对原属自己所有的土地应该自然享有使用权。”再者,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应换发给祖宅业主新的两证:房屋所有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圈地”之便仅仅给了其中的房屋所有证,或少量地发了一些土地证。另外在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对所发土地使用权证也并不在乎,视其为废纸一张。很多拆迁方直接拿着“土地是国家的”当借口,还没和房主谈好土地收购、没给合法补偿,就直接让开发商进场拆房,把还属于老百姓的土地,直接拿去拍卖给开发商赚钱,这就是书里说的“生地出让”,完全不符合法律要求,本质是对私人产权的强占。这等于执行了红w兵时代那个不理睬法定程序直接取走私人土地产权的意旨,这是明显违背宪法精神的。北京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史贤英2005年12月9日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上也说:“北京实行生地出让很多年了,实际上,生地出让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作者强调:任何经营性项目在立项之前,都要先进行土地财产权的转移,而不是在立项之后。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中,除了宪法和若干法律法规之外,还有一些保护他们土地财产权的法定审批程序。比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步骤中,受理条件之一就是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文件,提交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也就意味着要经过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转让他的土地财产即有价的土地使用权,才可能受理审批。可是,无论在市中心的老城还是在二环路以外,凡有过或仍有着民宅(祖宅,商品房和房改房等)的地方,绝大部分的经营性施工项目都没有经过这道法定程序。显然,它们一律都属于违法立项和违法规划。 五、大拆大建屡禁不止的病根 1. 土地财政的恶性循环 地方财政过度依赖“卖地赚钱”,形成了“拆迁收地→高价卖地→用卖地钱撑财政→再拆更多地”的恶性循环。只要靠卖地就能赚钱,就永远有动力不停拆老城、腾地皮,古城保护和居民产权,自然就成了牺牲品。 2. 土地储备制度的彻底滥用 由于当前的各地政府均极力“以地生财”,自1997年开始试行的土地储备制度从起步时就走入了歧途。本来土地储备制度,是为了给公园、学校、马路这些公共利益项目预留土地;结果在现实里,完全变成了给开发商“囤地”的工具。打着“旧城改造”“环境整治”“绿化”的名义拆胡同,最后土地还是卖给开发商盖楼盘,完全背离了制度的初衷。 3. 老百姓对自身产权的认知空白 作者好心告诉私房房主,你合法拥有房子下面的土地产权,要学会用法律维权,结果房主反而跟她急,说“土地是国家的,你不懂别乱说”。连自己的合法权利都不知道,自然就没法守住自己的家园,这也是乱拆乱建能一路推进的重要原因。 六、解决方案 1. 厘清土地产权,给老百姓发合法的《土地产权证》,明确祖宅、商品房业主的土地产权,让普通人知道自己的财产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从根源上阻止违法拆迁。 2. 全面叫停违法的“生地出让”,严格执行“先取后予”:必须先合法收购土地产权、给房主足额补偿,完成土地征收后,才能再进行开发拍卖,绝对不允许没买地就先拆房。 3. 改变地方财政依赖卖地的模式,换成以税收为核心的财政体系,断了靠拆房卖地赚钱的根子。 4. 真正的古城保护,不是把胡同圈起来当“死景点”,而是让原住民继续住在里面。就像欧洲古城那样,老房子里住着人,有日常的烟火气,胡同和四合院才能一直“活”下去,这才是对故乡最好的守护。
因为陈丽华,才辗转链接找到这本书! 向伟大的、热爱老北京文化的华新民女士致敬!!! 奈何在没有公义的地方,无论如何费劲力气,甚至搭上生命,都找不到公义。 再次提醒:管住嘴,迈开腿!
讽刺的是,刊登过文章的媒体,就像书里的影像,大多也消失不见。那么多的努力,呼吁,血泪,就停留在这么一本小小的书上。当书也无迹可寻的时候,什么都像从未出现过。
机缘巧合找到这本书看,有的话写的很直白了,作为中国人,心情十分复杂。 物是人非,原来是物非人也非,原来家是可以被生生掠夺去的? 不知道那些被强占了家园,目睹着家被“强奸”的北京人们还好吗,在某音上看到采访胡同老北京人的视频, 就会想到他们, 是否因此而改变了家族的命运,是否仍在日思夜想着曾经宁静美丽的院落。祈愿每个善良与世无争的人都可以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不需要很多钱,就可以拥有的安宁的生活,在他那工整干净的小房子里,逍遥自在;而那些因迫害他人而家产万贯的人,祈祝她在她的偌大的豪宅里,日夜醉生梦死,已死的了,世代轮回得不到救赎。 在这个社会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生活中谁都有恶与善的一面,终究是个度的问题。
第一次在微信读书,感觉好极了,首先给了我7天读书的福利,其次因我为81岁老者,耳聋眼花,但微信读书字大间疏,令我惊喜,读起来顺畅无忧很享受。绝对给予好评。
她,对老北京、老胡同的爱,不少于梁思成、林徽因。 “东富西贵”,美丽的四合院,迷人的胡同,现在还剩了些啥? 雍正之孙—果郡王府,美术馆后街22号(赵紫宸故居),伍连德故居,叶嘉莹故居,曹雪芹故居...... 本书第三章是“以法律为武器”,此书是法律出版社出版,这被强拆的四合院、胡同,与法律?
北京古城没有被完整的保存真的很让人痛心😮💨
让人心痛的往事,已经失去的故乡……眼下的北京城,高楼林立,道路宽阔,却埋藏了那么多悲伤的历史,这些都已随风而逝了。还好有作者的记录,让这些逝去的历史留下了一丝痕迹,让后来的人还能从中找到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