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帕特里克·莫迪亚诺
中篇小说《隐形墨水》出版于2019年,内容关于记忆的取舍。 小说的第一部分发生在巴黎。“我”离开侦探事务所时带走了一份悬而未决的案件:寻找名叫诺埃尔·列斐弗尔的女人。调查中,“我”在一间公寓里找到了她的笔记本,上面记载的地点和人名既是线索也是谜团。案件逐渐走入不确定的记忆的深处,令人无法放手。小说的第二部分发生在罗马。一个替朋友照看画廊的女人遇见了一个从巴黎来的男人。两人闲聊,散步。在午后的露台上,男人的侧脸让女人想起了往昔。
是的,我读完了。像是什么也没有读一样。 猝不及防翻到“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我都气笑了,在咖啡店里恨不得拉过旁边的陌生客人狠狠吐槽说:“这个故事竟然结束了!竟然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 但我的恼怒也验证了另一个事实:这位聪明的作者成功地用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故事和读者开了个“玩笑”:我在第十章左右逐渐上头迫不及待想要揭开真相的心情,最终换来的只有怅然和叹息。 就像无数个我们以为会戏剧性发展、实质连波纹都不曾激起就在记忆中褪色的人生时刻。 作者的叙述兼带悬疑的色彩和简洁的美感(虽然这个故事完全不和悬疑沾边),对话、动作和心理描写经常繁琐到细枝末节却不显拖沓。你会不自觉沉迷于他构筑迷宫般的描述中,时常感觉自己抓住了关键线索,可在下一秒发现眼前的图景依旧一片迷雾。 “罗马是遗忘之城。”这篇以记忆为主题的小说,使我联想起上一本《守望灯塔》里的句子:“存在的连续叙述是一个谎言。从来就没有连续叙述,有的只是一个个被照亮的时刻,其余则是黑暗。”和这本小说里“此生之外总有空白”的寓意何其相似。它们都将记忆比作穿梭隧道,真正留下痕迹的仅有路灯闪过的那些片刻,其余片段像是被隐形墨水写下的字迹,需要等待时间的风干或是偶然的化学反应才得以揭开。 当下的时代我们总是强调意义,渴望自己走过的每一步都是某篇小说最后惊艳的伏笔。可现实就和诺埃尔太太的一生一样——即便这个名字都不是真名,过去身边的人也都离去甚至消失,我们的一生还是这样走过了。 引用小说里的话作结: “怎样区分真伪?至于自己,我们会认识自己更久吗?如果我的判断依据是我自己的谎言和疏漏,或不经意的遗忘?” 抑或,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这个结尾真的把我感动得不行……记忆会出现偏差,迷失,狂乱;我会害怕记忆的笼完全操控我的生命,我讨厌一成不变的生活,但同时也恐惧太过杂乱的关系,我就是如此矛盾、不安的人,我日日憔悴地祈祷,向内心和上帝求取平衡和宁静。但我一想到你。我一想到你就会站住。你是和我坐过同一辆公交车的人,人不会忘记跟她搭乘同一辆车的乘客。如果有一天,真的忘记了你,我会重新登上那辆公交车,肩并肩,重新观察你的侧脸,重新想起你来。 重新想起和你在一起的那个我,我就在记忆和庞大的生命中自此站稳了脚跟。
作者的文风(或者是因为译者)好像比他设计的剧情更让我喜欢。 我感觉哪怕他毫无意义的写上一本书,我也能看下去…有一种夏日午后的感觉。 “我试着大致写下那天下午和那个名叫热拉尔·穆拉德的人的对话,但那么多年过去了,记忆里只剩下一些片段。要是一切都录在磁带上就好了。这样,现在听来,我就不会觉得我们的对话发生在久远的过去,而是属于永恒的现在。我们大概会在持续的底噪上听到背景的杂音,公会路上春天午后的嘈杂声,甚至是旁边学校孩子们放学的声响——这些孩子现在应该已经是有一定年纪的大人了。这劈头盖脸的当下,完好无损地穿越近半个世纪的时光,本可以让我更好地理解自己那一时期的精神状态。” 模糊的过去的时光就像电影票上随着时间慢慢变淡的印记,这好像就是我们生命中的隐形墨水。或者说,被隐形墨水写下的将被慢慢遗忘的记忆。
一切交给时间,它就像一种特殊物质,总能让用隐形墨水写就的人生故事缓缓浮现,哪怕那些记忆曾丢失。 读这本书的契机,是我把作者莫迪亚诺当成了莫里亚克……但竟是个意外之喜,又发现了一位宝藏作者,我打算接下来把他所有的书都读一下。 这本书从头至尾给人一种扑朔迷离的朦胧感,最后戛然而止的瞬间,让我有种本该如此但又不想就此打住的不甘,我跟着主人公迷茫、寻找、挫败,在记忆与遗忘之间徘徊,他在寻找一个失踪的人,而我也似乎找回了曾经“丢失”的记忆,我既不能说自己完全读懂了这本书,也不能说没懂,正如书中过去与现实的来回穿插产生虚实交织的不确定感,我能感受到作者想要表达的感情,尽管我无法用匮乏的语言表达出来。 起初,我始终不理解为什么主角执着于寻找那个失踪的女人,但就是这样一桩让他牵挂了三十年的失踪案,当那个人出现在眼前时,却又认不出她,直到结尾我才明白,或许他执着的并非找到那个人本身,而是她所承载的自己的过往与记忆,苦苦寻找的女人先于主角认出了他,恰恰证明了曾经遗忘的记忆并非主角单方面的执念,这段过往同样留存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 正是这条名为宿命的线索,在时间的引导下将所有人、所有事件串联起来,形成一次绝佳的回响。 作者碎片化的叙事风格、大量的片段、线索,不追求完整结局,谜团到结尾也不揭开,朦胧得像我迷茫的人生;文字平实清冷、克制简练,字里行间却弥漫忧郁、恍惚的氛围,让人很容易就沉浸在故事当中,迫不及待想要解开谜团。 摘抄书中两句很喜欢的句子: “永远不应相信证人。他们对于自以为认识的人所做的证词并不准确,大多数时候,他们只会模糊线索。” “我从未遵循过时间顺序。它对我来说并不存在。现在和过去近乎透明地混在一起,我年轻时所经历的每一个瞬间对我来说总在永恒的现在,与一切都不相干。” 总之,这本书值得读两遍。
太喜欢了,好久没读到过这么适合n人的书了!书里很多抽象语句我都能发散出很多画面。读书的过程感觉是在看一场关于记忆的电影,场景颜色从深色的佛罗里达蓝转淡,背景中逐渐出现很多似曾相识的脸,我也慢慢想起很多被遗忘的记忆。虽然是个开放式结局,但对我来说整个故事很完整,它完结在了最美好的地方。我希望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也能做一场类似的梦,往日用隐形墨水记录下的所有回忆被重启显现,让我在心里跟这一世见过或者擦肩而过的所有人好好告个别。
书写时不显色的墨水,与特定物质反应后变黑——《隐形墨水》 一页轻薄的档案,三十年间缩微的一日,一段关于记忆与时间的寓言。 当一个人消失在另一些人的时间里,关于她的记忆,该如何区分真伪?沿时间之河逆流而上,曾经的痕迹时隐时现,所有溯洄寻觅的记忆,究竟是事实真相的倒影还是遗忘疏漏的黑洞? 朦胧而迷离的文字里,很多东西如同让·埃邦想要查找的关于诺埃尔的真相,似乎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诺埃尔亦是莫迪亚诺作品中的“海滩人”,出现在无数照片背景的一角,某一天就忽然消失不见,而沙子只将脚印保留几秒钟。于是,寻找的过程也许将会是记忆回归的过程,也可能只会再次验证遗忘实如洁白广袤的雪。在记忆与遗忘纠缠不休的地带,空气中弥漫着充满魔力的气息,可能在某个瞬间,某种介质的作用下,自以为忘记的人生副歌会再次响起。 这个副歌我们又称之为人生的空白。此生之中总有空白,人人如此。让•埃邦终会意识到,跨越三十年的执着,寻觅的不仅是一页档案背后的故事,也是在找寻自己生命中缺失的一环。那个让生命中的空白显出墨迹、让人生的副歌再度回响的人事物,会让人们发现遗忘的细节其实都早已用隐形墨水写在某处。 当然,要谈论记忆,就无法将其与时间割裂。人世间最受频繁探讨的话题,除了情感,另外大概就属时间。感官上无形抽象,感知里变幻莫测,当过去与未来交汇于无数的瞬间,于是时间与记忆联手,荡漾开万花筒般无限的解读可能。对于让•埃邦来说,“现在和过去近乎透明地混在一起,我年轻时所经历的每一个瞬间对我来说总在永恒的现在,与一切都不相干”;文本中也有诺埃尔对时间的感受,“时光流逝,她总是活在当下,以至于她人生的过程布满记忆的黑洞”。两位中心人物对于时间的相近理解,使故事的叙述走向闭环,阐释出莫迪亚诺文字背后的思想与答案。 Memory is a strange thing. It doesn’t work like it did. We are so bound by time, by its order. 当墨水显形,记忆走出暗房,模糊的侧影似将清晰,时间亦在此刻悄然倾斜。
《隐形墨水》,莫迪亚诺的中篇小说,出版于2019年。 对这本书的初印象:氤氲、朦胧、流淌,像一场梦,结尾清清爽爽地醒来。一夜好眠。 我在朋友的推荐下打开这本书,第一遍读的迷迷糊糊。吸引我读下去的,是作者流畅的文笔,和有关记忆的叙述。然而侦探小说的外壳令人迷惑。我没刻意梳理线索,任凭意识迷蒙跳跃,结尾让我原谅一切,这本小说在我心中从80分瞬间升至120。我感到作者憋了很久,就是为了这碟醋包的这个饺子吧?他写爽了,也给我感动得不行。 视角一:实习侦探追查女子失踪案三十年 这是“我”的调查笔记,以回忆的笔触介入曾经的当下,自由穿梭于过去的任意一个时间点,穿梭的契机往往是一个人名、一个地点。主人公“我”推理着进入故事,找寻那个调查过一天、萦绕心头三十年的失踪女子。“一生之中总有空白”反复出现,可谓题眼;但这些空白又像隐形墨水一样,“书写时不显色的墨水,与特定物质反应后变黑”,在墨水的不断显色中,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记忆渐次找回。 梦是一个载体,不止主人公可以任意穿梭时空,读者也是。每个人都可以在梦中阅读自己的人生。说这本书是梦,是因为梦关乎潜意识、关乎无意识记忆、关乎自由联想。 我常有这样的时刻:爱上一部电影、一首歌总是后知后觉。品味的当下不觉得有什么,隔了些日子,在做着其他事的时候却突然被击中,翻回去找:原来是你,原来字字句句是这个意思,这才看或听进去,夸张的延后性。主人公“我”对“失踪案”主角诺埃尔三十年执着探寻的原因,或许也出于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潜意识。 我很难理性地记住什么东西,比起细节,我更记得我在经历一件事或欣赏一部作品时我的情绪感受,因此这本书非常对我的胃口。或许是大脑加工处理信息方式的偏好,摄取的信息跳过了理性记忆,直接以结果的形式印在脑中,形成所谓的直觉。直觉好用却令人迷惑,有时连自己都能骗过:当我发现我一部动画中我喜欢的剧集都由同一位导演执导时、当我意识到一个组合的我喜欢的那些歌都是由同一个人担任很重的制作分量时、当我发现我联想的线索居然与史实发展相合时......我惊讶地想要用“命运”来形容——直觉型人就是这么容易大惊小怪。嘴比脑子诚实。因此当我读到主人公痴迷于诺埃尔在他身上激起的回响,并超出工作职责地执着调查时,我嗅到同类的味道。 主人公“我”任凭直觉指引线索,然后开始回忆,拔出萝卜带出泥。“我”隐约记得某个人和车有关,于是回想起还在阿纳西的一天,由某个偶然结识的男孩载着,偷开别人车出去玩。再遇见,已经隔了好几年,“我”还在读书,他却已经成家参军了。回忆如夏水汤汤,这个萍水相逢匆匆而过的男孩,不知为何很能引起一点感触。 视角二:失踪的——没有过去的人 后几章是从女主角诺埃尔的角度来写的。我想以一种抒情的笔调来写她,为避剧透,也为契合她的故事的基调。 一个永远活在现在的人,一个来到了永恒之城罗马、决定遗忘前半生的人,此生唯一用过的记事本落在了“我”的手中。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信任的人以讲述自己的人生,幸运的是,遗忘了的人生片段偏偏落入到了那个愿意探寻的人的手中。 她害怕熟悉,害怕成规,害怕降落在某地就再也飞不起来。逃离是她一段时间里的生活方式。她选择降落在罗马,数着熟悉的面孔一个个消失,而罗马永远不变。于是她也开始对罗马厌倦。 身份和语言被抹去,记忆和历史一同蒸发,她是一个只有现在的人,而现在和未来长着同一张脸。 回忆于她而言是一种唐突,可这种闯入又不能不说是幸福。过去不是无趣,遗忘了的被重新唤起,带来别样的新鲜感。记忆从未消失,只是需要时机来显现。当你带着我都刻意遗忘的我的过往从天而降,我想起了那些日复一日的平常,想起曾经无比想要逃离的,此刻却格外珍贵的,故事的原点。 我想起我是谁,我想起你是谁。原来有牵绊也可以并不令人生厌。 一件失踪案,一个侧脸,我们在命运的两端。三十年,你朝我奔来九十九步,明天我要告诉你,那些我所想起来的事,给记忆画成一个圆。 没有奇幻的元素,仅仅依靠人类记忆自身的神奇特性,就完成了一场找寻记忆和身份的旅程。 这是一本能让人安心于无所事事的日子的书。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害怕逝去的时间留不下痕迹,所以写日记、拍照片,对抗时间强大的冲刷能力,唯恐没人记住自己是谁、记得自己曾经存在。 然而《隐形墨水》告诉我,逝去的时光从未真正逝去,这是从普鲁斯特开始便反复书写的有关时间的主题。除了感官激发的非自主记忆,莫迪亚诺指出了另一条重现旧日时光的道路:遵循直觉。过去的日子并非了无痕迹,它早已和你融为一体,沉淀为一种名为直觉的存在。跟着它,就能找回丢失的自己。 其实人生在世,我们并不是孑然一身。与他人生命交织过的时间,亦是我们存在过的证据。这是莫迪亚诺指出的第二条道路:和他人产生联系。联系产生之初或许并不谨慎,但一旦存在就再难消除。无论有意与否,他人都承载了我们的一部分生命。所以,不必万事都朝前看,有时停下来,回过头,会有意想不到的感动。 莫迪亚诺没说出的第三条路,我替他明言。记录是对抗生命易逝的直觉使然,与他人产生联系能让我们在生时有处可回溯。那么将记录变成与他人的联系,就能让生命近乎于永恒。这是莫迪亚诺所做的事,也是千千万万个将心血凝结在人与社会的接口处的人所做的事。刀剑刻下豁口,生命之舟在时间长河中永远漂流。 后记 试着给这个故事配BGM: 备选1:《爱人错过》我肯定在几百年前就说过爱你 只是你忘了我也没记起 走过路过没遇过 回头转头还是错 你我不曾感受过 相撞在街口 备选2:《Yesterday Once More》 Those were such happy times And not so long ago How I wondered where they'd gone But they're back again Just like a long lost friend ...... All my best memories Come back clearly to me Some can even make me cry Just like before It's yesterday once more 备选3:《传奇》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 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隐形墨水》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里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股力量,它把我不完美的、不清晰的、不曾重视的“记忆”暖暖的包裹住了。 故事其实特别简单,几句话就能概括。 ——我是一个实习侦探,接到了一个寻找失踪女人的委托。当时我失败了;十年以后我突然又想了起来,继续去找,依然没有找到;三十年后,我在罗马这座遗忘之城找到了她。我们这才想起来,小时候我们是一起坐公交车上学的邻座同学,我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总是没来由的就是想要去找到她。 回忆起来,我也有过很多这种“就是想去做”的时刻。而且碰巧,今天就有一件。 【由于是重阳节,我突然特别想去登高,于是今晚就自己去爬了英雄山。爬的时候我回忆起自己减肥的第一年。那时候,因为还没有什么热量守恒、营养学的知识,只知道爬楼梯有用,于是我每天七点多就来到英雄山开始爬,持续了半年,所以我对这座山的早上格外的熟悉。 今天是我为数不多的晚上爬山,每走一步我都能想起在这些地方遇到过的人,做双力臂的大爷、喜欢倒立的墨镜大叔、压腿的时候突然跟我谈心的阿姨、偶尔闪过的身材曼妙的女人们…原来我也有那么多回忆啊。来到山顶后,我想起自己带过好几个生命中重要的人来过这里,他们都有一个特点——嫌我爬的太快了。 果然,我还是喜欢一个人爬山。 哦对了,就是那年冬天,我在下山的时候滑倒抓住了护栏,捡回了一条小命,哈哈哈哈。不过最近有人梦到我爬山以后跳下去了,虽然我想到就觉得开心,但我以后一定注意。 下山以后我吃了一碗加大的拉面,本来想续面,老板居然要我五块钱。上次的时候他只要了我两块,我心想“黑店!”,然后忍住没加。回家以后,虽然我感觉比吃之前更饿了,但我忍住没吃,而且还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并且写下了这个故事。】 我这样写,算不算致敬作者呢? 没错,这本书的感觉就是: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目的是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欣赏自己的现在。 那么这个故事为什么要叫隐形墨水呢?科普一下,隐形墨水,是写完字以后没有颜色,在特定反应之后才会显色的墨水。而这,其实就是我们记忆的本质。我们根本意识不到,在某一时刻起,自己早已经在记忆的漏洞里磕磕绊绊了。 举个例子,在每一段失败的恋爱里,我们都会忘掉很多自己的毛病和错误,在下一次恋爱的时候重蹈覆辙,对自己缝缝补补,然后掉进下一个因为自己性格缺陷导致的漏洞里。直到我们突然意识到某个人的出现能够改变自己,这时候我们的身体和想法突然接收到了一个信号:“此时不勇敢,就再也没机会了。”于是我们没得选择,主动的接受了人生阶段的更替。 我是有强烈同感的。在遇到这个人之后,我就感觉,我在被自己推着走,就像文中的男主角一样。我虽然知道往前走能获得什么,但那个目标由于过于遥远,所有又显得没什么用;我每次想要回到自己的舒适区,想要像以前一样偷懒的时候,都会立刻陷入巨大的焦虑中,因为老是有个声音告诉我:“再这样下去你会死。”由于我非常笃定自己会活很久,所以我总能再次回到平静的状态中。 就是这种奇妙的平衡让我能够每天毫不费力的进行自己的计划。我想男主也是和我一样,才能“轻而易举”的用了三十年才找到那个本应该大概率已经不存在的女人,最终收获幸福。 这份属于我和男主的,关于“坚持”的秘密,其本质就是:我们早就用隐形墨水写下了完整的自己,把坚持看做「不断的去寻找自己“特殊反应材料”」的过程,从而享受整个人生。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自己作为一个读者最常遗忘的东西,那就是我看过的书。从去年开始我才有了写读后感的习惯,尽管如此,每本书的记忆依然在我看完后争先恐后的消失,对此我曾经有些心虚:是不是我看完的书越多,浪费的时间就越多?毕竟我都忘了。 现在我明白开头我说的那股力量是什么了。 读的书越多,我脑海里的隐形墨水也会越多。这些透明的内容堆积后,不一定在我未来的哪一刻突然接连着色,让我产生连环性的顿悟,那时候我该多么幸福?所以对于阅读,我绝对不会停下。 真是让人开心的感觉,好温暖。 以上
莫迪亚诺的魔幻现实之旅 提及莫迪亚诺,这位今法国最有才华的作家之一,人们总会想到他笔下那淡淡的忧愁、迷离的氛围以及那些似乎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的回忆。他常以探索和研究人的存在及其与周围环境、现实的关系为主题,运用象征手法,通过某一形象表现出深远的含义。他最善于像那些印象派画家一样,把一个本就扑朔迷离的故事撕扯得更加支离破碎,然后重新黏合在一起,这样独特的叙述风格造就了独特的莫迪亚诺作品。 《隐形墨水》这部小说延续了莫迪亚诺最钟爱的主题:回忆和遗忘,而采用的叙事手法仍带有悬疑小说风格,他总是擅长将现实与回忆交织在一起,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迷宫之中,吸引读者不断追下去,想要知道真相。故事开始时,20岁的“我”在一个私家侦探所找了份工作,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寻找一个名叫“诺埃尔”的女人,她的丈夫宣称她失踪了。虽然没过多久“我”就不干私家侦探这份活儿了,但这个女人在今后的岁月中如同幽灵般时不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穷尽一生要解开这个谜题。“我”如同玩拼图游戏一样,把得到的线索拼凑起来,真相如同隐形墨水终于显现出来。 莫迪亚诺的文字,总是那么细腻,那么充满诗意。他仿佛用一把无形的刷子,在读者的心中轻轻涂抹上一层又一层的色彩。在《隐形墨水》中,他更是将这种风格发挥到了极致。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现在和过去交融在某种透明中,我在年轻时代度过的每一个时刻浮现在我面前,摆脱了一切,悬停在永恒的当时当刻。”认真读下去,你会发现每一句话都像是精心雕琢的宝石,闪烁着迷人的光芒。而那种淡淡的忧伤,就像是藏在宝石中的瑕疵,让人无法忽视,却又让人为之倾倒。 生命是一本厚重的书,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角,那些曾经的痛苦和挫折,或许正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宝贵的财富。生活像是一场旅行,我们不仅要欣赏沿途的风景,更要珍惜每一个与我们一起走过的人。人生是一场修行,那些曾经的遗憾和失落,是人生旅途中的一道道风景,让我们更加珍惜此时此地的岁月静好。
一本很难去形容的书,如果将它当做推理小说,期待着情节的层层推进和真相的两极反转,应该会大失所望的。有一条书评开头第一句话就是“我读完第一反应是气笑了:什么?这就完了?这写了个什么?”如果用MBTI的刻板印象来说,应该会比较适合N人和F人,而并不适合S人和T人。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联想到《远山淡影》和《茹慈的陷阱》,可以搭配阅读。 【以下剧透】 这是一个有关于“追寻”的故事。主角“让”(这是他的名字)受老板委托寻找一位叫做诺埃尔的女子,他所得到的只有这个名字和一张线条失真的照片。在追查的过程中,他遇见一些自称认识诺埃尔的人,得到更多的名字和信息,甚至得到了诺埃尔本人的一个记事本。可是这些信息几乎全都模糊不清,甚至相互矛盾,交织在一起,非但没有帮助他找到诺埃尔,反而让这个女人的形象变得愈发扑朔迷离。时间过去数十年,诺埃尔成为留在让心中的一个记忆碎片,到最后他也没有搞清楚:这个女人到底是谁,来自哪里,又去向了何方。 这是一个有关于“记忆”的故事。就像诺埃尔的记事本中时隔几十年忽然现形的那行字一样,她本人在他人的记忆中也像由隐形墨水书写:字迹氤氲,模糊不清,但遇上某种不知名的介质的时候,却会忽然闪起光来。 我想用“一个人与他人之间的’毛玻璃’”来形容这个故事。我小学的时候(也可能是初中甚至是高中,又或者说我在人生的不同时期有过相似的想法?记不清了,连我本人的记忆也如此不可靠)站在自家阳台上遥望近处远处的楼房,心想:“一栋楼房里有一两百户住家,一家里兴许有几个人,也就是说,此时此刻我的视线中大概就有成千上万人在忙忙碌碌地做着自己的事。然而无论是我还是这之中的任意两个人,我们都无法完全了解另一个人的一生,就像两个永远无法完全重合的维恩图。”对于让而言,诺埃尔和他就是这样两个维恩图、中间就隔着这样一层毛玻璃,他只能隔着玻璃描摹她的轮廓,却永远无法真正抵达她本人,就像这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两个人一样。 在时间过去三十年之后,让巧遇过当年寻找诺埃尔时见过的证人。他们模样大变,不愿提起或根本已忘却了过往,让只能在原地默默地目送他们离去,甚至不知那个否认自己曾见过他的人是否在说谎。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有点恍惚:如果说当年的证人们都变了,那么让自己又如何呢?当他在街上询问对方是否还记得自己的时候,他是想要找到诺埃尔,还是三十年前的自己?每个人都在时间中慢慢地变成幽灵,隔着玻璃的是“我”和“他人”,又何尝不是“我”和“我”呢? 如果说前面所有以让为主视角的章节都带有前文那样让我觉得怅惘、迷茫的氛围,那么小说的最后两章,即诺埃尔视角的两章,却意外地有些温暖。在诺埃尔远离家乡,埋葬过去,甚至可能年事已高,相识的许多人都已辞世的时候,忽然在她只是偶然替友人看店的某个下午,一个男人偶然走了进来,偶然地通过几张照片在记忆中打捞出了与诺埃尔有关的名字。这几个名字敲打着诺埃尔的心,尽管她已经想不太起来和他们有关的事情,可是循着这些模糊的记忆碎片,她竟能回溯到久远的从前,远在让追查到的那些过往之前,曾经与她同乘过一辆大巴的男孩——现在偶然来到她面前的男人。 如果说,前面的章节是关于一个人永远无法被真正触及的茫然和孤寂,那么最后这两章让我感到:在茫茫的记忆之海中,有些碎片竟也能巧合地碰撞到一起,短暂地将彼此带回那些值得怀念的时光。这本书就是一个这样的故事:人是永远不可能完全重合的维恩图,如此悲哀;可人又是漂浮在世间的圆,巧合中在一个点相切,短暂地触碰彼此,如此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