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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的形上演进研究 封面

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的形上演进研究

张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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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5定价

内容简介

西方哲学的主题在近代发生了认识论转向,即哲学研究的对象从古希腊的自然本体和中世纪的上帝本体转向了人自身的主体,并演绎出围绕“自我”而展开的蔚为壮观的近代“主体性形而上学”。它发端于笛卡尔的“我思”,最终完成于德国古典哲学。于是,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自我意识”不仅是主体性形而上学建构所依据的“基础要素”,而且其自身的“内容”也存在着由主观到主客统一、由先验到绝对、由人性向“神性”不断发展的形上演进逻辑,揭示这一逻辑进程是本文研究的主旨。 在近代唯理论哲学中,自我意识以普遍性观念的方式存在于主体之中。笛卡尔用“我思故我在”奠定了西方近代以来建构主体性形而上学的主基调并在唯理论哲学中确立起了围绕“我思”来打造形而上学的内在性原则,这个“内在性原则”围绕着如下三个问题展开:“我思”的内容是什么、“我思”与“我在”之间的关系以及“我思”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唯理论哲学也正是基于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推动了“我思”的主体性建构,其中笛卡尔将“我思”确定为具有思维属性的精神实体,斯宾诺莎完成了最高实体与主体“我思”属性之间的“一元化”,莱布尼茨则让作为单子的“我思”具有了创造和生成的自我能动性。然而,由于唯理论的哲学家们都是站在经验论立场来考察“我思”的实体本性,这便让“我思”陷入了无法被经验实证的逻辑困境,因此“独断”是其无法逃脱的理论宿命。休谟的怀疑更是让近代以来的哲学家们试图围绕经验性的“我思”来建构形而上学的梦想破灭了,要想重建主体性形而上学,必须超越“我思”的经验论立场,由经验自我向先验自我的跃迁决定了德国古典哲学的时代出场。 康德率先从先验自我出发,开启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形而上学建构之旅。康德认为我们必须要对于主体自我的结构、功能、范围和界限进行充分的先验审查,方能让未来的形而上学建立在稳固的主体“地基”——先验自我之上,先验自我也成为康德未来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康德在其之上尝试了真、善、美的主体性形而上学建构,同时也确立了“自我意识”在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基础性地位;费希特秉承并彻底地发挥了康德开创的主体性道路,将康德的先验自我提升到主体之中纯粹的“绝对”,让绝对自我的先验设定活动成为一切知识的来源和最高根据,结果造成整个世界的主观化于绝对自我之中,也让形而上学在主体之中的建构走到了“绝境”,“绝境”意味着哲学转向即将来临;谢林从知识的本性出发,认为作为最高知识原理的“绝对”不可能只是主观,而与事物本身的客观内容无涉,于是便将费希特主体中的“绝对自我”引向了主、客观之上的“同一绝对”,“自我意识”不是最高的“绝对”,而是能够映射“绝对”内容于自身之中的主体之在,这便让主观的“自我意识”之中融入了“绝对”的客观内容,让“自我意识”客观化的形而上学建构终成可能;黑格尔继续沿着谢林确立的“主体客观化”方向,进一步将谢林的“同一绝对”的内容逻辑化为绝对理念、将谢林的“自我意识”发展为“绝对精神”,并用辩证法完成了绝对精神和绝对理念的辩证统一,最终建构起并完成了思辨形而上学体系。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之中,绝对精神就是绝对理念在人类自我意识之中的现实化,人类自我意识的发展史就是将绝对理念在人类精神中的自我实现的历史,而历史的终点就是自我意识与绝对理念的最高和最后和解,也宣告了近代主体性形而上学的理性完成。如此看来,从康德的先验自我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自我意识呈现出不断发展、转向和跃迁的演进逻辑,德国古典哲学中自我意识发展的总体逻辑便清晰地呈现出来。在这个总体逻辑之中,“自我意识”的发展逻辑不仅决定着“思维与存在统一”的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方式,而且也直接关乎到哲学思维方式由知性向理性的发展逻辑、真理观由外在符合论向内在符合论的发展逻辑、历史观由合目的性向合规律性的发展逻辑,也就是说,只有自我意识本身的逻辑发生了变革,这些逻辑的变革才成为可能,它们之间具有变革和演进的内在同构性。 当然,德国古典哲学的自我意识的发展逻辑是建立在理性的根基之上的,当黑格尔用思辨理性完成了主体性形而上学的同时,也自然将理性本身推向了极致的巅峰,其结果只能面临着被消解和解构的命运,这也决定了自我意识在德国古典哲学之后的现代转向。叔本华以“意志”取代“理性”,完成了自我意识的意志化哲学建构;马克思用实践批判理性,让“认识自我”回归“实践自我”,从而让哲学的功能从解释世界转向改造世界;分析哲学更是用“语言——世界”的关系来消解“思维——世界”的关系,从而完成“语言”对自我意识的哲学解构,既然“自我意识”本身是不可说的,我们当然要对之保持沉默;当面临着“欧洲科学的危机”时,胡塞尔的现象学再次回到主体的先验自我之中,用意向性结构来消除传统哲学中自我意识的“理性本质”,为“现象”重新确立形上的根据。可以说,虽然德国古典哲学之后的哲学都是以消解自我意识的“理性”为已任,但自我意识本身依旧是哲学研究的主战场,其从未淡出过任何现代哲学样态的主视域。研究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的形上

读者书评

★★★★★

【原为《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书评,此书已被微信读书删除】全书依照贯穿近代哲学至德国古典哲学的内在逻辑线索“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展开,所以可以对各个德国古典哲学家的思想发展脉络有个比较清晰的判断。文章有一定的意识形态背景,但可以接受。 以下是笔记: —————— 与古代和中世纪哲学将重点放在本体论和宇宙论上不同,近代哲学的中心是认识论,试图把人的认识的本性及其可靠性根据置于一切哲学问题的首要地位,通过反思人的认识能力使思维与存在达到统一。不解决这一问题,作为思维和存在相符合的理性、科学知识就会没有根据。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近代一开始就表现出两种完全不同或对立的研究方向,即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思维和存在作为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二元对立,并逐渐发展。德国古典哲学就是在解决上述矛盾的努力中发展出来的,反过来这一矛盾也构成了该时期哲学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线索。 在近代哲学中,思维和存在的这种矛盾仍然还只是外在的,思维仍然被理解为某种被动的、被决定的和既存的东西,和存在一样不具有主动性或能动性。康德首次将主体能动性原则明确地引入到认识论的主客体关系中来时,思维和存在的矛盾才真正体现为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必然性之间的本质冲突,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才不再是两种思维(我的思维和上帝的思维)或两种存在(我的存在和物质世界的存在)的外在关系,而是绝对能动的思维主体和绝对必然的思维客体的不可分割的关系。思维的主观能动性第一次被有意识地作为达到主客体同一的一个先决条件来看待。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就此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人的主观必须符合客观才能获得必然性的知识,但人的主观又必须具有自发的能动性才成其为主观,也才能真正获得任何知识。 一、康德 对于康德而言,任何知识都是自我意识的综合能力(统觉)运用范畴将感性材料统摄为一个井然有序的“对象”的结果。在康德这里,所谓“客观”,是由主观先天的“我思”运用范畴而建立起来的客观。正因如此,人的认识和表象能够与这个“客观”相一致是没有疑问的,它实质上不过是思维与自身相一致。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矛盾,在康德这里通过把存在、客体都归人先天直观的活动方式而得到了某种解决。然而,这种解决建立在对人的认识领域和知性能力的作用范围进行限制的基础上,认为人的认识的经验材料虽然是由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物自体)刺激人的感官而提供出来的,但这些材料及其在感性知性的统摄下所形成的全部知识都并不反映这个客观存在的本来面貌,“物自体”本来什么样子是永远不可知晓的。康德的思考出于自然科学的顾虑,因为科学必然要有客观和经验的来源。因而,近代哲学以来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就转化为人的认识活动和物自体的二元矛盾。 二、费希特 费希特认为二元论必然导致怀疑论,思维和存在只能有一方是第一位的。通过对这种一元论的坚持,费希特取消了物自体的存在(唯物论没有看到主体能动性的作用),而将一切归于“自我”之中——唯有出现在自我意识中的东西才是“实在的”东西(回归到贝克莱)。这种自我意识也就是康德在纯粹理性中提出的“自我意识”。但康德的“自我意识”是空无的,其并没有真正揭示出“自我”或“理智”(即知性)的本质,因此也就没有从“自我”本质中推导出的基本原则来推演出人类知识体系,这就表现在康德“自我意识”所使用的范畴,是由经验抽象总结的,是从经验中硬生生搬来的。既然范畴是从“自我意识”的基本原则中发展出来的,那么通过对范畴的推演就可以得到基本原则。费希特主要从康德范畴表中第二类的质的范畴中推导出三条原理:第一条原理为“同一性原理”,自我设定自己,表明自我作为不可分割的意识的统一,自我是唯一的实在性,为形式逻辑(A=A)奠定了基础;第二条原理被称为“反设原理”,自我设定非我与自己对立,表明非我是自我的否定(费希特的“非我”包含那些在康德看来是由物自身提供的感性杂多),这条原理为形式逻辑的思维律“矛盾律”(┐A≠A)奠定了基础;第三条原理表明“实在性”与“否定性”的统一,它作为第一、第二两条彼此对立的原理的综合,在绝对自我、绝对主体的基础上实现了自我与非我、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的统一,它自身包含着人类理论知识和实践活动两方面的基本原理,这条原理为形式逻辑的“充足理由律”奠定了基础。在第三条原理中,自我设定非我为限制者,而自己本身则为被限制者,非我作为对象出现在自我面前,并决定自我——这就是理论理性;自我设定自已为限制者,对立的非我为被限制者,自我作为取消异已东西的力量出现在非我面前,自我应当克服非我——这就是实践理性。通过分析这一命题中自我与非我的对立与综合,一方面引申出理论知识的形式,即范畴,另一方面又引申出了知识的内容,即质料(自我与非我相互限制形成感觉,而后通过想象力形成表象,通过知性形成对象)。 自我的活动如果不受到对立力量的阻碍而成为有限的活动,那么自我首先就不能成为有意识的自我,对象观念也就无从产生,这就诞生了辩证法的要素。但最初的绝对自我“所需”的对立力量是什么呢?费希特称之为“推动力”,但推动力从何而来不可知。如果他承认在自我之外有这样的力,自我就不成其为“绝对”自我了。可见费希特的“推动力”是跟康德的“物自体”一样的二元论残余。 三、谢林 谢林认为,费希特为了解决二元对立所树立的“以自我为原则”的主观主义抽去了科学知识的根据和前提,必然牺牲“理性的确定性”。但康德那样的“折衷主义”,不能说明从对象与表象之间的互相转化,既牺牲了“理性的确定性”,又要牺牲“意志上的实在性”。谢林由此断言,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和最高原则的,应当是存在和思维、物质和精神、客体和主体、无意识的东西和有意识的东西、观念的东西和实在的东西的绝对同一性。谢林利用斯宾诺莎“实体的绝对统一性”来解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二元对立”,即首先承认一个原始的、绝对的主客同一,然后再解释主体能动性的来源及其建立主客同一的能动过程,这个同一性就是绝对理性。无物存在于理性之外,万物都在理性之中,理性是派生一切主体与客体的唯一本原。而绝对理性的最高规律就是同一律:A=A。在绝对中出现的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只能规定为相对的,主体和客体之间只有量的差别。每一个别的存在物都不能是单纯主观的或单纯客观的,一切存在依照同一律都具有“主体—客体”的形式。所以,有限事物只是绝对同一的变形或样态。在物质那里,客观性(或实在性)占最强的优势;认识的真理和艺术那里主观性(或理想性)占最强的优势,在这两极之间就是一切有限存在的等级序列。从这种原则出发,谢林认为哲学包含有两门基本的科学,这就是自然哲学和先验唯心主义。自然哲学的任务就是以客体、自然界为第一位的东西,从而引申出主体,就是“把自然规律精神化为理智规律....从实在论中得出了唯心论”;先验唯心论的任务则是把“主体、自我”作为第一位的和绝对的东西,从而引申出客体,就是“把理智规律物质化为自然规律......从唯心论得出了实在论”。因为二者是同一的,所以这两种对立的体系也就能够结合在一个体系里。 由于谢林把形而上学的同一性作为最高原则,他就不能解决运动与发展的问题,不能解决从绝对无差别的东西如何向相对的和有差别的东西转化的问题,因为“绝对无差别的同一”从原则上就不可能包含任何运动的契机和源泉,所以他所说的发展与运动具有极端形式主义的性质,仅仅是主观性和客观性在不同等级、程度上的“二元性同一”。而没有意识到自我否定这一点,就不可能意识到辩证法,所以谢林的辩证法是僵硬的,谢林用“因次”、“量”的范畴消解掉了辩证法。可以说在辩证法层面,谢林连费希特都不如。 黑格尔 黑格尔与谢林一样,都认为哲学的唯一出发点只能是“主体与客体的绝对同一”/“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但谢林哲学的缺点在于将这种“绝对精神”理解为一种僵死的、静止的本质,排斥了差别,从而就失去了内在活动的泉源,不能解决运动与发展的问题。即谢林只是把精神理解为斯宾诺莎式的不动的实体,而没有同样把它理解为主体。“绝对精神”的主体能动性应贯彻它自已建立自己、实现自己,它从自身中异化出客体,然后又克服这种异化,征服客体,从而实现主体。为此,黑格尔提出了“绝对精神”的新公式:“实体作为主体是纯粹的简单的否定性,唯其如此,它是单一的东西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而这种过程则又是这种漠不相干的区别及其对立的否定。或者说“绝对精神”就是一种自我否定、自相区别、自己而不是产生差别与矛盾并克服差别与矛盾而回复到自身统一的本质活动。这种活动的目的就在于认识自它异化为自然界,然后又扬弃这个对立面,最后达到自我认识。所以,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精神”与现实的自然界和人类有限的精神并不是漠不相干的或对立的,它是以人类意识和自我意识作为自己的体现者,通过自然界来认识自己的,只不过在人的思维活动中,唯一适合于表达它自身的是纯粹概念(哲学),而不是直观。从以上观点出发,黑格尔认为哲学的对象是“绝对精神”的自己发展、自己运动,哲学认识的基本任务,就是去研究和表述这个运动的内在必然性,描述“绝对精神”的这个自己运动的历史。为了实现这一任务黑格尔建立了庞大的哲学体系。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在第一个阶段“逻辑学”,它表现为逻辑概念的发展;第二个阶段“自然哲学”,它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异化为自然界;在第三个阶段(精神哲学),又扬弃这个对立面而回复到自身,终于达到了“绝对精神”自我认识的目的。其中,在第一阶段“逻辑学”,也就是“思维按其必然性发展和自已运动”,这种自已运动表现为一系列的概念、范畴、规律的形成过程,又包括“存在、本质、概念”三个阶段。第二阶段“自然哲学”,是精神的生成过程,是其逐步扬弃自己的异在的过程,又包括机械论、物理论、有机论三个阶段。第三阶段“精神哲学”,是理念在其自身实现过程中所达到的最具体、最发展的形态,是表现在个人、社会生活和一般意识形态(艺术、宗教、哲学)中的理念,又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三个阶段。 通过对逻辑、自然、精神的辩证法推演,黑格尔解决了二元论的主客体矛盾,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出了最彻底的唯心主义的解决。

★★★☆☆

当一般的哲学史读可以,研究文献就算了

★★★★★

德国古典哲学入门好书,可配合邓老师的书一起食用 诶原书不是这个,应该是《德国古典哲学逻辑进程》

书籍信息

作者张笑笑
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1-01
ISBN9787576807837
分类哲学宗教-西方哲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