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倩
宋代乡村在土地制度变革、人地矛盾和政策引导等多重因素下出现了以乡村各级市场发育为标志的商品化趋势,乡村各等民户从事专业和兼业经营成为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宋代乡村经济与农商社会互动的显著特点是其乡村民户经营方式的改变与分化以及基于乡村各级市场进行的要素交换,而乡村各级市场的发育则为其经营方式分化和要素流通提供了基本平台。宋代乡村经济与农商社会的互动形式对后世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理解宋代乡村,往往比理解一场具体的战争或一次宫廷政变更难。 因为时间跨度长,影响因素广,涉及人员多,这些都严重影响我们深入了解宋代乡村。 但那些藏在田垄阡陌之间的无声嬗变,才是真正定义了一个时代的底色。 这本书试图从乡村经济这个角度看,也是从泥土中挖掘出了宏大历史叙事的著作。 深入剖析了宋代乡村在土地制度变革、人地矛盾以及政策引导等多重因素下的复杂变迁。 开篇便直指构成乡村经济最核心的两大要素——人口与土地,从“地旷人稀”到“人稠地狭”的变化谈起。 这种变化不仅仅是一个数字上的消长,它从根本上重塑了宋代乡村的社会结构与经济模式。 一方面,农业生产本身对劳动力的无限渴求与“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共同刺激了人口的无节制增长; 另一方面,在相对有限的生产力水平下,土地的供养能力迅速触及上限,从而引发了“生子不举”甚至“溺婴”等残酷的社会现象。 这种人与土地之间既相互依存又尖锐对立的矛盾,构成了宋代乡村经济运行的基本张力,也为后续一切经济行为的嬗变埋下了伏笔。 正是在这种紧绷的人地关系之下,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开始显露出其局限性,而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开始萌芽。 本书最为核心的贡献,在于系统地阐述了宋代乡村如何在与农商社会的互动中发生嬗变。 显著特点表现为乡村民户经营方式的改变与分化,以及基于乡村各级市场进行的要素交换。 由于土地资源的紧缺和赋税政策的压力,单一依靠种植粮食已难以维持生计,这迫使乡村各等民户必须将目光投向市场。 于是,我们看到了乡村手工业、经济作物种植以及各类兼业经营的普遍化。 这种现象可以说直到现在的乡下,也是如此操作的,可谓影响深远。 农户们开始种植茶叶、桑麻、果木等商品化程度更高的作物,或是在农闲时节从事纺织、烧窑、造纸等手工生产。 这些产品不再仅仅为了自家消费,而是被输送到遍布乡村的草市、镇市之中,成为商品流转的一部分。 这种“专业化”与“兼业化”并行不悖的复杂图景,正是宋代乡村最富有活力的经济景观。 我们可以总结出来,宋代乡村各级市场的发育,并非外部力量的简单植入。 而是内生于土地制度变革、人地矛盾激化以及国家政策导向的共同作用之下,为经营方式的分化和要素流通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平台。 这种乡村经济与农商社会的深刻互动,不仅塑造了宋代三百余年的历史风貌,更为后世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铺陈了深远的底色。 然而,这场嬗变带来的绝不仅仅是经济收入的多元化。 其更深远的影响在于对社会关系与价值观念的重塑。 随着商品经济的渗透,契约租佃关系逐渐成为乡村社会的主导生产关系,这不仅淡化了基于血缘和地缘的传统人身依附,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新的阶层分化与流动。 书中有理有据地论证,在乡村市场的博弈中,富民阶层通过掌握土地和资本逐渐崛起,甚至在某些领域开始与地方官府的权威进行微妙对抗,比如粮食贸易中的多重博弈。 与此同时,一股言利之风开始兴起,传统的义利观受到冲击,契约精神日益强化。 这些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标志着宋代乡村正从一种相对封闭、以道义互助为核心的熟人社会,向着更讲求市场理性和个体竞争的开放社会过渡。 当然,这种转型充满了阵痛与代价,比如重利思想所带来的道德崩坏。 比如骗走父母财产不顾其死活的,比如不赡养父母使其冻饿而亡的,凡此种种,就是当代社会也是不鲜见。 毕竟是研究经济的,所以书里对当时社会如何应对的,着墨不多,所以我自己就简单做一些补充。 实际上,面对这一深刻的社会伦理危机,当时正在形成体系化的儒家学派并非视而不见。 而是以一套从理论建构到制度实践的系统方案,试图为失序的乡村社会重建道德根基。 他们先是从哲学底层入手,重新论证儒家伦理的绝对性与神圣性。 无论是程朱理学构建的以“天理”为核心的宇宙本体论,还是陆王心学提出的“本心”与“致良知”,其根本意图都在于确立一套超越世俗功利的道德信仰体系。 程颐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并非要消灭人的一切基本生存需求,而是意在克制那些超出道德规范之外的私欲膨胀。 我觉得这套理论,放在当时的物欲横行,道德崩坏的时代,是恰如其分的纠偏。 仅有高深的哲学理论远远不够,理学必须找到将思想下沉到乡村社会的有效路径。 这正是“乡约”制度横空出世的深层动因。 早在北宋,蓝田吕氏家族便制定了《吕氏乡约》,明确提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大宗旨。 试图在血缘宗族之外,以地缘乡里为单位建立道德互助与相互监督的民间自治体系。 南宋朱熹对《吕氏乡约》进行修订,使之更具操作性。 理学通过乡约这一中介,成功地将抽象的天理转化为了具体的乡规民约和日常礼仪,从制度层面回应了农商社会带来的伦理失序。 理学的努力至今仍然深刻地塑造了中国基层社会。 它使儒家伦理突破书斋与庙堂的局限,最终通过乡约这条毛细血管渗透进底层百姓的日常生活,成为规范其行为、维系社会稳定的深层文化心理结构。 这场发端于宋代乡村的伦理重建运动,其成就与局限同样深远,比如现代我们依旧可以用乡贤来称呼回乡建设的才学之人,我们的乡村基层治理也大多启用村委会这种本地组织。 可以说,这些经济、文化上潜移默化的影响,共同构成了此后近千年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经验底色与思想遗产。
本书讨论宋代乡村经济与农商社会的互动与嬗变,触动了我一直以来所思考的一些问题:宋粉是什么?为什么会有宋粉? 尝试作出以下定义: “宋粉”,指互联网上过度追捧宋朝的人群。 以下观点多来自专业学者的研究成果,但“宋粉”们往往抽去观点的限制、条件、立论过程等,加以移植、曲解、夸大甚至篡改,使宋朝突然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高峰”“中华文明的代表”。 1. 宋朝是“中国的文艺复兴”。 包伟民教授曾得出结论:在宋史领域,随着社会进步的史实不断得到论证,在时代背景的推波助澜之下,人们对宋代的认识终于从“积贫积弱”这样的负面贬斥,转向了正面推崇。前贤关于“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的看法,终于得到多数人的认同。社会上大量的所谓“宋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涌现的。 1943年,邓广铭完成其代表作《宋史职官志考证》,陈寅恪为之作序,认为“吾国近年之学术,如考古历史文艺及思想史等,以世局激荡及外缘熏习之故,咸有显著之变迁。将来所止之境,今固未敢断论。惟可一言蔽之曰,宋代学术之复兴,或新宋学之建立是已”,视“新宋学”的建立为民族文化复兴的一个标志,赋予了它极为重要的意义。 陈寅恪还说过什么?陈寅恪还说: “夫隋唐两朝为吾国中古极盛之世,其文物制度流传广播,北逾大漠,南暨交趾,东至日本,西极中亚,而迄鲜通论其渊源流变之专书,则吾国史学之缺憾也。” “唐之文治武功,交通西域,佛教流布,实为世界文明史上,大可研究者。” “故天水一朝之文化,竟为我民族遗留之瑰宝。孰谓空文于治道学术无裨益耶?” “今人以宋、元为衰世,学术文章,卑劣不足道者,则实大误也。” 在看展群见到过对“造极说”奉为圭臬的某博物馆志愿者,也遇到过形形色色对于宋朝士人存在感性滤镜的人们,可以说,他们的观点都是片面的感性认识。 吴铮强教授提出:陈寅恪“造极论”的逻辑链是这样的:学术演进呈现规律性的兴衰更替→华夏文化在五代衰极之后“造极于赵宋之世”→近代学术复兴理当参照宋学→因此有必要研究宋史。 从这个角度来看,宋朝的确是“中国的文艺复兴”。 但“而文化界又有借新宋学标榜宋代士大夫政治之风潮,宋代士大夫政治虽是历史事实,但其能量实不宜过高评估——毕竟宋朝构建道教王国的热情从未消退,而真正以士大夫身份掌握朝政并扶植程朱理学的史弥远因擅行废立而犯下儒家伦理之大罪。更何况程朱理想化的士大夫政治方案难以突破法家秦政的构架,其于当今政治建设的参考价值恐怕不在于提供理想化的方案”。 2.宋朝GDP占当时全球的80% 矫枉过正往往是最为常见的认识路径。包伟民教授指出:“急切地套用西方汉学著作中的学术术语,照搬西方汉学的研究方法,这已经成为当前文科研究中,特别是在传统人文学科研究中的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一些看似很新潮的著作,看似很玄妙的理论,如果我们深究一下,几乎都可以在西方汉学(中国学)的著作中找到原型。”一些尽管相当不经、却比较能迎合民众心理的西方学者的论点,经过一些文化人士的鼓噪,其影响甚至已经溢出学界,波及了社会,例如关于“宋代GDP的全球占比”论即是。 有关宋代 GDP 的各类惊人估算,大都来自于安格斯·麦迪森的相关研究。在《世界经济千年史》中,麦迪森对 1820年之前世界主要国家的 GDP、人口等数据,主要来自他本人的“猜”,能得到的统计数据主要来自1500年以后西欧国家的资料,因此其统计的误差必然远大于对近代相关国家的CDP估算。而在比较各国GDP时,欧洲地区的数据始于1820年,非洲地区数据则是1950年,而统计出口和劳动力收入却是采用以发达国家的基准年数据。经过他的比较,中国在1950年的人均GDP甚至低于公元1000年。因此,麦迪森把 960年后宋代人均GDP从450 美元提高到600美元显然缺乏基础。当然,为什么提高的是 150美元而不是 200、300美元,这种计算是如何得出的,他照例秘而不宣。 魏峰《宋代“GDP”神话与历史想象的现实背景》指出:宋代相关资料的缺乏,不但无法进行CDP的统计,甚至进行估算亦无可能。既然无法科学合理地估算宋代的CDP,那么要统计出当时全球的CDP,进而算出宋代在其中的占比,岂非天方夜谭?这就是为什么麦迪森关于宋代GDP的估算,正如他自己所说,主要是靠猜。此外,关于宋代GDP为2280亿美元的说法,因其推算的荒唐可笑,根本没有从学理层面讨论的必要。由此可见,当下频繁见诸媒体的各类宋代 CDP的估算,从数据到方法,实际与“GDP”这一国民经济统计体系有天壤之别。 令人意外的是,这个用 GDP 包装的宋代“想象”却得到了一个时期媒体的厚爱。因为各种原因和需要,这个“猜"出的历史数据,被轻信并传播。它看似简单,却有科学的外壳;它看似轻率,却有海外经济学家的美丽光环;更因为其耸人听闻,满足了人们对遥远时代的美好想象。 3.宋朝没有文字狱,言论自由。 虽然这个结论是不符合实际的,但我们不妨举几个凡例来说明:(1)庆历新法背景下的进奏院狱 范仲淹在与王益柔从未谋面的情况下,荐之以管阁。庆历四年,苏舜钦奏邸会,王益柔醉作《傲歌》。“时诸人欲遂倾正党,宰相章得象、晏殊不可否,参政贾昌朝阴主之,张方平、宋祁、王拱辰攻排不遗力,至列状言益柔罪当诛”。韩琦为帝言:「益柔狂语何足深计。方平等皆陛下近臣,今西陲用兵,大事何限,一不为陛下论列,而同状攻一王益柔,此其意可见矣。」帝感悟,但黜监复州酒”。王益柔狂歌得罪,实际原因是被认为是范仲淹之朋党。 (2)熙宁变法背景下的乌台诗案 苏轼反对新法,因诗得罪,此处不赘述。 (3)庆元党禁 韩侂胄一派主政,严禁道学,首先向道学的精神领袖朱熹发难,道学诸人在这一时期万马齐喑。 诚然,两宋时期多数时间士大夫在政治领域的言论称得上宽松,寇准直谏,被宋太宗认为是“朕之魏征”;仁宗之时,君子满朝,史称嘉祐之治;神宗能容王安石,与之君臣论道。但这都是不同的侧面,并非全貌,不能以偏概全,只选择符合自身观点的材料加以扩大。 4.宋朝无腐败,无内乱,人民爱皇帝。 程颐将“百年无内乱”列为宋代“超越古今者五事”之首。他说:自三代而后,本朝有超越古今者五事。如百年无内乱;四圣百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百年未尝诛杀大臣;至诚以待夷狄。 邵雍也说:本朝五事自唐虞而下所未有者:一、革命之日,市不易肆;二、克服天下在即位后;三、未尝杀一无罪;四、百年方四叶;五、百年无心腹患。 《宋史·后妃传》:宋三百余年,外无汉王氏之患,内无唐武、韦之祸,岂不卓然而可尚哉! 以张邦炜教授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宋代既无内朝又无内乱”“宋代大体无宗室之祸”“宋代无武韦之事”“宋代无王莽之‘患’”,但这并不意味着宋朝就是政治清明、海晏河清的时代。举例如下: ①建隆二年四月己未,商河县令李瑶坐赃杖死,左赞善大夫申文纬坐失觉察除籍。庚申,班私炼货易盐及货造酒曲律。 ②建隆永济县主簿郭顗坐赃一百二十万,弃市。 ③建隆三年八月,蔡河务纲官王训等四人坐以糠土杂军粮,磔于市。 ④乾德四年五月,光禄少卿郭玘坐赃弃市 ⑤乾德五年九月,仓部员外郎陈郾坐赃弃市。 ⑥开宝三年十一月石延祚坐监仓与吏为奸赃,弃市 ⑦端拱二年三月乙亥,郑州团练使侯莫陈利用坐不法,配商州禁锢,寻赐死。 ⑧咸平五年五月壬寅,国子博士、知荣州褚德臻坐与判官郑蒙共盗官银,德臻杖死,蒙决杖配流。 从以上材料中能够感受到北宋初对于整顿吏治的霹雳手段,这也是宋王朝不至于沦为“第六代”的措施之一。 5.宋朝的乡规民约是现代社区自治的蓝本 张倩写到:宋代乡既不是一级基层行政单位,也非“里”的上级行政机构,而是县以下的一种主要担负财政区划职能的基本建制。宋代的乡和里并不存在固定的统属关系,两者有时存在重叠,有时各自独立。宋代“乡”建制属性的这种变化主要是由两税法施行以来政府赋税征收方式变化导致。作为一种主要担负财税职能的基层建制机构的出现,“乡”可谓唐宋之际社会经济转型期乡村基层组织重构的产物。夏维中认为,从乡里制到乡都制的转变反映了宋代乡村基层组织衍变的基本趋势。北宋前期,“乡”仍具有一定的职役功能,此功能直到南宋才因里正的废止而被基本剥离。随着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经界法”的实施,“乡”开始成为宋代乡村基层的一种地域单位。那么,何为“村”呢?据刘再聪考察,“村”这一概念出现于东汉中后期,直至隋朝,“村”一直作为一种自然聚落名称。唐初武德年间,唐政府开始推行“村”制度,至开元年间逐渐完善。唐政府将所有野外聚落统一命名为“村”,并依据村内家户数量设置“村正”,“村”开始成为我国古代的基层行政组织。 《庆元条法事类》当中关于乡司运作的法条有数十条,主要是针对乡司“走弄”两税的问题。这表明,乡司(乡书手)处于征税的核心位置。是乡村权力网络当中能把民户贯穿起来非常有代表性的关节点。权力网络之所以形成,其最大目的是从乡村中汲取赋税。乡书手成为官府和乡村民户之间的沟通渠道,也就是官府管控乡村民户的重要权力网络节点。无论是乡里还是耆、管、都保、乡书手等,都是基层管控的体系,里正等作为职役,取消和恢复,都是局限在县以下区域内,为了建立县和县以下的直接沟通管道,乡书手由于直接掌控各类数目,逐渐提升了地位,最后成为胥吏。 宋代乡村社会最重大的社会矛盾来自役事纠纷,这种纠纷几乎贯穿两宋始终。也就是说,对宋代乡村起到有效治理的,不是乡规民约,而是基层县以下介于虚实之间的两级管理组织。而这两级机构之间关系又是虚虚实实,说它虚,它肯定没有实际得到认可的权力建制;说它实,它确确实实是朝廷掌控的工具。县以下权力,如果不经过这些机构是无法运行的,这些机构就是乡村权力网络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