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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更理性的人:法律如何实现正义 封面

成为更理性的人:法律如何实现正义

翟志勇

88.4%推荐值 · 344人评
7960人在读
8.5万字总字数
¥59.9定价

内容简介

法律和正义哪个更重要?没有法律就没有普遍的正义。面对复杂的法律,大众往往是困惑无知的,这本书不是具体的法律实践指导,而是以立法者视角提供给普通读者法律的基本架构、生成逻辑和运行机制,让大众能够了解法律是如何运作的,遇到法律问题能够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本书想解决的问题:什么是法律?在这个问题的回应上,作者并没有用法理学、法哲学的佶屈聱牙的名词来解释,而是试图提供一本简明的入门读本。

读者书评

★★★★★

给普通人的法律入门书 推荐等级:★★★★ 身处当下,或许文盲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比较遥远的词汇,可法盲却可以说常伴左右。面对日渐庞杂的法律体系,哪怕是专业的法律学者,也常常会有“法盲”的感觉,处在一种“乡下人”的困境之中。 《成为更理性的人:法律如何实现正义》里法律学者翟志勇以操作系统和三种思维来帮助普通读者理解法律所在的世界。知法守法不光可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还可以尽可能减少遭受一些不必要的伤害,更可以积极捍卫属于自己的权利。 1.操作系统 我们每个人不止是生活在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中,更是“共同生活在法律所编织的规范世界中”。我们可能只有当与之出现误会或者冲突才会意识到它的存在,可它早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用本书的话来说,法律早已成为了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操作系统”。法律作为现代社会运作中的一个最大公约数,既保障着个人和组织的各种利益,也帮助我们实现心目中的公平正义。 规范、权威与程序是法律系统的基本构造。很多人提到了法律会和正义联想在一起,这在中外似乎都成为一种共识,可实际情况中法律所实现的正义未必是我们心目中的,确实可以依靠上述基本构造所能得到的最好选择或者说是不那么糟糕的。 平衡、妥协、折中,是法律在生成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各方力量的参与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人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尽最大的努力,可最终的结果却未必会让人满意。 以实际情况的运行来看,法律更依赖于法官和现实中的裁判体制。我们可以在理论上对一些情况得出预测,可实际的结论如何往往还要取决于现实情况。如果说法律是实现正义的重要手段,那么最后一公里往往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三大思维 定分止争是法律所能发挥的基本作用,也是可以让正义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对于普通读者来说,没有必要搞清楚每一个法条讲什么,更何况这些法律人的语言从理解到运用之中仍有不少的阻碍,对于那些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读者来说着实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的精力。 坦白来说,一个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要是长时间脱离本行当,其认知和思维大概和普通人没有太大区别。要是考虑到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以及日渐细分的专业领域,其实际情况就更加不容乐观。 哪怕是像作者这样从事专业法律研究的学者,在实际使用中也时常需要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故而我们作为普通人更应该从一些更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来了解和深入法律。 本书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三大思维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说在掌握了立法者思维、大立法者思维和裁判者思维入手,我们就可以更为明智地利用好法律这一工具来实现心目中的正义。 裁判者思维要求我们像法官一样思考,立法者思维则需要我们像法律的制定者一样去思考,而大立法者思维让我们可以站在整个法律系统的创造者来进行思考。 3.理论实践 本书作者虽然长期从事理论研究,但并非对实践一无所知。在本书中作者更是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相联系。以三大思维来看,作者不光要我们进行理论层面的思考,更需要注意实践中的诸多变数。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为熟悉的可能就是裁判者思维。这对于那些想要保护自己和规避风险的普通人来说可以从以下几部分来入手。权威思维可以帮助我们搞清楚到底是哪一方说了算,搞清楚那些有话语权的执法、立法和司法机构。 规则思维,以法律为准绳。证据思维,以事实为依据。程序思维,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理解了这些我们可以在遇见法律困扰后可以更加容易找到其中的重点之所在。 立法者思维既是法律系统生成的思维,更是整个社会的底层思维。大立法者思维则可以说是既破又立,在打破常规之后建立新的常规。理解了这些,我们再看法律,既可以在理论层面上进行思考,又可以看懂现实的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往往是受到了各种各样的束缚。我们最终看到的结果和最初的立意可能相差十万八千里,故而很多时候我们也只能说是相对比较理解,至于其中的曲折和隐晦之处大概亲历者才会有更多的发言权。 4.普法佳作 如果要我对本书进行一个概括的话,普法佳作是可以胜任的。这不光是因为我对作者本人的喜爱,更是因为在阅读本书之后的一个真实感受。专业学者进行普法的很常见,可要写一本普通人看得懂有兴趣的就有些难度了。 本书所面向的读者群体非常之广,故而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的也可以轻松阅读。抛弃掉晦涩难懂的法条和术语,作者用普通人听得懂的语言告诉了读者其中的精髓之所在。 你若是希望自己看完这本书就超过法律专业的学生,那可能会让你失望。可你要是想要变得更加懂法,那么在维护自身利益和规避风险方面还是有不少的价值。 作为一个普通读者,能满足这部分的需求,那大致可以说还是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当然在具体实践中,依然需要依赖专业的从业人员才可以发挥预期的效果。 《医生,你在想什么》帮助患者和医生进行思维上的同步,本书则是帮读者和法律从业者尽可能同频。彼此之间在交流和沟通上少一些阻碍,配合起来也会更加默契。 5.祛魅之作 《教父》一开篇提到殡仪馆老板在法院宣判之后向黑手党教父求助的故事,人们在借助法律难以实现自己心目中的正义之后可能会寻求其他的途径。 现实生活中不乏类似的案例,或许可以说不论宣判结果如何,总有一方会认为法律没有给予其想要的正义。有些时候我们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那就是法律压根不在乎正义。 “法律不是正义本身,法律只是实现正义的一种机制。”作者的普法的过程中更是帮助读者进行祛魅。这对于认识法律来说很重要,不再进行神化和丑化,我们才能看清楚真实的法律。 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法律本身是有成本的。以美国法律中的抗辩交易来说,很多人可能对此嗤之以鼻,可现实中美国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此举来提升效率。 《特权与惩罚》在谴责司法不公平的同时也提到了抗辩交易的普遍存在。在《漫长的诉讼》中我们则看到旷日持久的诉讼不仅没有带来想象中的正义,更让参与各方付出了难以计量的代价,成为了一个没有赢家的游戏。 6.写在最后 《想点大事》里以法律独有的思维方式来让读者看清楚现实世界的另一面,在《法律通识》中更可以看到许多适合普通人的法律常识。《公正何以难行》为我们解释了现代司法体系本身就存在的局限性。 《权力的边界》《正义的回响》《法律的悖论》《规则为什么会失败》则立足实际案例,告诉我们心目中的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有多么的遥远,想要实现仍然是任重道远。 庞大的法律体系让我们在文明世界里看到了光,可即便是阳光照耀下依然也会有阴影的存在。法律和相关从业者的努力让现代社会得以正常运转,可即便如此,和普罗大众之间的认知鸿沟依然需要有人不断去填补。 如若没有专业学者放低姿态进行普法,那么营销号和骗子等心怀不轨的就会趁虚而入。如此一来,不仅让人们对于法律以及社会失去信心,更会造成其他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如今有各种各样的渠道可以获取信息,有些人沉浸于短视频中那些吸引眼球的离奇案件,我则喜欢在书籍中寻找那些相对完整成体系的佳作。故而我再次向所有读者推荐此书,既有趣又有料,娱乐之余还可以学习到一些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引发你进行一些重要的思考。

★★★★★

读完的第812本书,强烈推荐! 本书对于培养普通人的法律思维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深入的理论基础,也帮助普通读者理解法律的运行逻辑和价值追求。法律思维的核心在于规范性、强制性和精准性,它要求我们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则来指导行为和决策,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书中强调,法律思维是一种规范性思维,它要求我们从是否有适当的法律依据出发,来建构社会行为或执法司法行为的正当性基础。这种思维方式对于普通人来说同样重要,因为它有助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遵守法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此外,法律思维还包括权威思维、规则思维、证据思维和程序思维。这些思维方式不仅对法律专业人士至关重要,也能帮助普通人在面对复杂社会关系和冲突时,以一种更为科学、统一的标准进行分析和评价。 书中还指出,法律思维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如果没有按照法律思维的要求行事,可能会遭遇法律上的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使得法律思维成为现代人必备的思维方式,以确保在法律框架内行动和决策。 法律思维还可能是反常识或反日常思维的。例如,法律上的“欠债还钱”并非天经地义,因为存在诉讼时效制度;法律首先要看证据,而不是单纯的道理。这种思维的培养有助于普通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加理性和客观地分析和处理。 总之,《法律如何实现正义》不仅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资源,也为普通读者提供了培养法律思维的重要指导。通过阅读这本书,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深层意义,提高在现实世界中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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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影响我认知的书籍。 这些年读的书越来越多,平均每月4本有余,有文字优美的,有故事感人的,有让我学到许多新知识的,但鲜有影响我认知的,《法律如何实现正义》绝对算一本。 1.正义不仅会迟到、甚至可能会缺席、会永远不到; 2.只有坏人才能真正理解法律; 3.司法不是自动售货机,这边投入案件和法律规范,那边能自动得出正确的结果。 4.有时候,不是法律没有正义,而是我们一开始就对法律抱有了不切实际的期待; 5.没有证据等于没有正义,法律不会保护愚蠢的人; 6.欠钱还钱并非天经定义,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人,即便你是正义的一方。 7.实现正义要讲效率和成本,并非不惜一切代价。 这些观点,都指向了一个我们普通人认识法律的误区,那就是“我们大多数时候是从好人的角度去理解法律的,我们认为法律是正义的,只要我们是好人,只要我们是正义的一方,法律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正义的交代。” 然而真实的情况并非如此,如果把法律视作现代社会的操作系统,我们只有了解了这个操作系统的基本构造、生成逻辑和运行机制,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运行规则,真正了解社会的运行规则。 首先,基本构造。法律不是正义本身,是实现正义的一种机制,规范、权威和程序是法律系统的基本构造。 其次,生成逻辑,也就是立法。我们必须要有立法者思维,真正了解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怎么想的,才能了解法律体系。立法者在立法时,要平衡各种价值和利益,要平衡法律与效率、法律与成本之间的关系,难免有各种折中妥协,所以从法律制定之初就不是完美无瑕的,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的,而优秀的立法者必须是个平衡高手。思想家可以极端,但是立法者必须中庸。 再次,运行机制,也就是案件如何被审理的。我们也必须有法官思维。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们也许会困惑,法律条文明明就在那,案件事实情况也在那,为啥有的法院和法官还审理不明白呢?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么?案件触犯了哪条法律直接判了不就完了么?但司法不是自动售货机,这边投入案件和法律规范,那边就能自动得出正确的结果。很多案件错综复杂,法条又是高度抽象化的,是为了能尽最大可能覆盖尽可能多的问题,高度概括凝结出来的,是个最大公约数,不可能一个法条能够覆盖解决相关案件的所有问题,所以并非每个案件都有唯一正确的答案。法官必须在各种可能性中作出选择,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出答案,天理、国法、人情、还必须圆融自洽。 了解法律的基本构成、生成逻辑和运行机制后,我们还需要知道 1.法律不是正义本身,法律是实现正义的运行机制。 2.法律是战争的替代品。人是群居动物,但凡群居,就会有纷争。有纷争怎么办,一个字:打。而现代文明社会,解决纷争的方式从战争变为法律,但请记住,法律的本质还是“战争”,诉讼双方都挖空心思来打败对方。 3.成本是正义,效率也是正义,因为这个世界资源是有限的,如果在一个人、一件案子上不计成本、不计效率,那么对世界上其他人而言同样是有损正义的,甚至可能造成更大的非正义。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1.我们不能指望只要我们是正义的,只要我们是好人,法律就可以无条件、无时间限制地维护我们的利益。要么你自己劳心劳力地走完整个诉讼过程,要么你花钱雇律师帮你走完整个诉讼过程,这两个的前提还得是你自己收集好证据,否则守株待兔或者击鼓鸣冤后坐等正义实现是完全不可能的。 2.世界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严肃的法律系统。因为制定法律的立法者和审判案件的法官是人,也是跟我们一样要吃饭、喝水、上厕所的普普通通的人,是人就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完美和公平,就有出现不完善的地方,更何况要概括那么多问题,面对那么复杂的案件。所以不要用绝对完美的眼光看待法律、法官和立法者。 所以结论中的结论就是: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能靠的只有自己。”虽然这句话已经是陈词滥调,但是此刻在严肃的法律面前你才能对这句话深信不疑。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士这种话是分人和情景的,不可全信。靠自己这句话有两重含义:一是,要用“坏人”思维从一开始就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当真正有纠纷有问题时,要自己亲自上阵,如果不能每个环节都事无巨细,也起码搞懂原理或原委二是事在人为。“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这句话,有坏处也有好处。好处就是不要以为某件事已经下定论了,就没有翻盘的机会,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有无限松动的可能,所以凡事都要大胆朝着自己的目标去尝试,去想办法,说不定就有转机。 最后,再说说为什么我说它影响我认知,当然并不是因为书里的知识多么博大精深,而是它让我看到了法律的运行规则和运行机制,进而让我了解到了一个真实社会、真实世界的运行法则。也就是说,它真正把我从书本拉到了现实的世界。我们一般认为法律是很严肃、很学术、很规范的东西,当然这没错,但这是书本中的法律,更多的是法条,真正的法律是高度实践性、“很社会”的东西。因为法律是用来解决纠纷、解决现实中实际问题的,而不是只是拿来吓唬人的。书本上的知识和实践中的法律是有很大差别的。那么如果世界在最严肃的法律层面都是这套体系和运行规则,其他层面可想而知,我们就可以以此来认识、适应和应对真实的现实生活、面对真实的世界,而不是那个活在我们道德和美好想象下的“终会有正义”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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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法律科普,为法盲本人带来指引。读书笔记: 一. 法律是什么 1.1 法律元问题:从冲突中创造秩序,从秩序中实现正义。 法律是现代社会的最大公约数,在这个公约数基础上人是自由的。法律的功能是定分止争。 1.2 法律是建立在对人性恶的预设上。要从人性恶的角度看待法律,从战争的角度看待法律,才能真正理解法律。坏人才能真正理解法律(没有朦胧的良心约束)。 1.3 法律是实现正义的一种机制,是战争的替代品,只对接受他的文明人有用。法律是以战争的形式解决战争的,将永远无法消除的暴力战争转化为可控的文明的法律战争形态。法律不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正义的交代,我们要为正当权利而斗争。 1.4 法律是规范与权威的相互创生的系统,经由程序实现正义。 法律不是正义本身,而是实现正义的一种机制,这就是让法律与道德(正义)本身区分开来,避免对法律做泛道德化的讨论。 二.法律思维 2. 裁判者(法官)思维/守法者思维: 2.1 权威思维:立法者的权威不在于他掌握真理,而在于我们在客观上需要一个权威在不确定中给予一个确定的选择。最高法院的法官必须承担起权威的责任,在不确定性中做一个选择,赋予社会一种秩序。 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权威由宪法赋予。立法机关的权威是法律赋予,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是法律和权威相互创生的基础。权威的得到了法律的授权,法律的到了权威的创制和适用,使社会普遍遵守。在这个过程中, 个人的专断和肆意被排除。法律既具有规范性,又具有权威性,且权威和规范相互创生(循环论证) 2.2 规则思维:以法律为准绳。 人们只能通过法条和判例来认识法律规范。 判例法系/普通法系 大陆法系/成文法系 判例法系不是没有成文法,而是判例成为了成文法之外独立的法律渊源。 普通法系:遵循先例的技术是识别(相同)与区分(不同)。案件分为案件事实、判决理由和附随意见。不论连续还是创新,都是以遵循先例的名义做出的,之后也会成为被遵循或摒弃的先例。这是一种竞争性机制。 大陆法系国家,先前的判决不是独立的法律渊源,没有法律约束力,也没有遵循先例的义务,但做出与之前不同的判决会有很高的论证负担。 “指导性案例” “类案检索” - 以案释法,裁判要义特别像法律条文,作为对法条的理解和适用。 法律条文是纸面上的法律,判例是行动中的法律;纸面上的法律与真实的案例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空白或模糊地带,判例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填补了空白地带或澄清了模糊地带。 2.3 证据思维:以事实为依据 法律事实非客观事实,而是通过证据能够证明,构建出来的案件事实/法律事实。 举证责任 - 谁主张谁举证 自由心证 证据要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民事诉讼中,采取证据优势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刑事诉讼中,采取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定案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不仅是用证据能证明的事实,还是适用法律所需要的事实,是剪裁过的事实。 因果关系:对事实上进行关联性截取(直接关联性) 并进行价值性判断(可归责性)。 2.4 程序思维 与其给予人过高的道德期许,不如不给人犯错的机会,法律不相信人性。 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寄托法官是圣人。程序正义寄托于正当程序中的普通人,不相信人性,把正义寄托在程序上,认为正义的实现无需个人努力。 3. 立法者思维/法律生成思维:法律系统生成社会秩序的思维 3.1 平衡思维 3.2 效率思维 时间效率 - 法律不保护权力上的睡眠者: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但债权并不因此而消灭。犯罪追诉时效:最长20年。 3.3 成本思维 辩诉交易。司法实践中辩诉交易非常普遍,美国80-90%刑事案件都是通过辩诉交易结案的。中国有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3.4 法益思维 《公司破产法》为例 刑事 - 1)自然犯:严重违反社会伦理道德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 2)法定犯 刑法具有谦抑性,慎之又慎。要看是否有合理的目的,刑罚是否是达到合理目的的有效手段。是否有替代刑罚的手段。保护法益的同时造成各种伤害(人的自由和社会生产) 刑法的最基本原则是罪刑法定。 4. 大立法者思维:通过影像立法者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突破常规,创造新规则、新秩序,将“非常规”通过立法秩序变成“常规”。 三. 法律常识 5.1 大体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确定“私有产权” “人格独立” “契约自由”,确定财产的权属,人的身份,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上的人,被抽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三种。 5.2 立法: 立法必须民主化,进行广泛辩论,倾听各方诉求,投票通过法律,还要进行合宪性审查。 司法有诉讼程序制度,包括两审终审制,证据制度,回避制度,辩护制度。确保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又不能滥用权力。 法学研究的任务之一,就是设计更好的立法程序和合宪性审查程序,减少恶法的出现。合宪性审查制度和法规备案审查制度赋予权威来审查特定法律是否因违宪而无效。 5.3 司法: 针对证据进行质证,针对罪刑进行辩论,然后才是陪审团来定罪,法官来量刑。控辩双方的质证,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司法公正是最后的正义,冤假错案是对司法公正最大的伤害。 拉绳子 -庭审中的质证与辩论。 过去的司法过程是纠问制,法官主导询问当事人查明案件事实;现在为对抗制,法官主要维持庭审秩序,诉讼双方充分质证与辩论。在辩论中不断澄清事实,修正立场,这种角力的过程非常像拉绳子。 立法是从各种各样的具体纠纷中取最大公约数,司法是还原的过程。对于模糊地带,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也受限制。1. 裁判时必须说明所依据的法律,不违背法律核心地带。2.二审终审制,此外有审判监督程序。3. 以前的判决的软性制约。 5.4 主观问题客观化 最高联邦法院通过宪法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原则判各州禁止同性恋结婚的法律违宪。 法官最终投票表决,票数多的一方形成法庭意见,但在判决书中允许不赞同法庭意见的法官发表异议。法官会将疑难杂案转化成可操作的法律解释问题,避免陷入道德裁判的困境中。 5.5 替坏人(被判有罪的人)辩护就是替每一个人辩护,就是为每一个能被冤枉为坏人的普通人辩护。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自首、坦白、救助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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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跳出法条实操,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底层逻辑,探讨法律与正义的关系。没有艰深哲学术语,引导读者理性看待法律运行,是一本轻松易懂、启发思辨的法理入门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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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法律普及读物,但不同其他从案例出发来解读法律条文规定的设计,这本书以立法者的角度,告诉读者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律、依靠法律、借助法律。作者解答围绕法律的应用我们可能会有哪些困惑,破除对法律的不切实际的期待的同时,强调法律的权威。 书里一共14个章节,以法律的系统构造,法律逻辑和法律运用把我们常见的疑惑提取抽象化,从原理的角度来看待它们—— 🔖究竟什么是法律? 🔖立法者和法官👨🏻‍⚖️,凭什么他们说了算? 🔖恶法是不是法? 🔖为什么律师还替“坏人”辩护? 🔖实现正义,可以不计一切代价吗? 🔖证据和事实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每一个问题,都从法律原理的角度告诉每一个人,我们看法律,需要先从整体去看,把法律看做是一套复杂的操作系统,一套维持社会和平的工具🛠️,它做到尽量精密,却无法完美。 现在我们老提到“元认知”,作者说他这本书里提到的都是法律的“元问题”,深入骨髓,适用每一个人站在更高的层面去思考。 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供奉,它可看可想离日常并不远。走进法律的城堡时,我们需要一把钥匙,打开法律之门;也需要一张地图,带我们去看清方向。这本《成为更理性的人:法律如何实现正义》,就是一把钥匙、一张地图。 我感受最深的是它对于人性的博弈,让各方相互牵制,充分考虑了作为执行者“人”的各种变量,并最大限度地限制人性缺点导致的主客观不公平后果。还有一层博弈,涉及社会秩序管理、价值观引导、司法成本,也是尽量在现实中寻找一种平衡。 想到最近热播的电视剧《以法之名》,小小感慨下正义得来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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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成为更理性的人:法律如何实现正义》,最先被击中的,是“正义不是情绪,而是程序”这句话。作者没有把法律写成高高在上的条文汇编,而是把它还原成一套约束权力的理性工具:证据规则拦住偏见,辩护制度防止一边倒,二审、再审机制给错误留一扇修正的门。这些看似繁琐的程序,恰恰是对“多数人暴政”和“情绪审判”的防御墙。 书中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辛普森案虽让公众觉得“坏人脱罪”,却彰显了“宁可错放,不可错判”的程序正义底线。这让我反思,平时我们习惯用道德直觉下判断,却常忽略事实认定的复杂性。法律教给我们的理性,是承认认知局限,不轻易给人贴标签,学会在信息不全时保持审慎。 读完最大的收获,是学会用“法律思维”看日常纠纷:少一点“他肯定错了”的武断,多一点“证据在哪里”“规则怎么说”的冷静。理性不是冷漠,而是在愤怒时依然愿意尊重规则、保障权利——这或许就是法律赋予普通人最实在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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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正义哪个更重要?没有法律就没有普遍的正义。面对复杂的法律,大众往往是困惑无知的,这本书不是具体的法律实践指导,而是以立法者视角提供给普通读者法律的基本架构、生成逻辑和运行机制,让大众能够了解法律是如何运作的,遇到法律问题能够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本书想解决的问题:什么是法律?在这个问题的回应上,作者并没有用法理学、法哲学的佶屈聱牙的名词来解释,而是试图提供一本简明的入门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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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正义哪个更重要?没有法律就没有普遍的正义。 法律不是正义本身,法律是实现正义的一种机制。 以立法者思维带你读懂法律的基本原则。升级你对法律的理解,让你拥有法律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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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正义哪个更重要?翻开这本书,这个问题像枚石子落进心湖——书中没给非此即彼的答案,只说透了一个理:没了法律,普遍的正义不过是风中的诺言,看着亮,抓不住。 大众总觉得法律像座密不透风的城堡,门外是一脸懵的我们,门内是看不懂的条文。遇事时我们总问“这公平吗”,却少有人想:那杆“公平秤”是谁造的,又怎么称得出世间百态?这本书最妙的地方,是推开了城堡的门,但没扔给我们一串钥匙,而是拉着我们看梁柱怎么咬合、齿轮怎么转。它站在立法者的角度,把法律的骨架铺开:规则怎么生出来的,机制怎么跑起来的。那些曾让我们挠头的“为啥这么规定”,突然有了纹路——原来法律从不是冰冷的条文堆,而是一套能让正义反复被验证的逻辑。 它不是教你胜诉的技巧,而是让你明白:遇到麻烦时,不必困在“他怎么能这样”的情绪里,因为法律早已为每种困境预设了出口。见过太多人在纠纷中攥着“理”字不放,却不知“理”要放进规则的容器里才有重量——就像有人为口头约定争执不休,却忘了书面证据才是法律世界的通用语言。这本书用最简明的话拆穿了这点,它避开法理学那些绕口的名词,把“什么是法律”讲成了身边的故事,让每个普通人都能摸着法律的轮廓说:哦,原来它是这么回事。 它教我们懂规则,但从并不是为了把人变成只认条文的“理性机器”。法律的理性里,藏着最软的温柔。立法者设计规则时,早把“人会犯错”“人会软弱”“人需要被护着”这些朴素的善良揉了进去。就像书中剖析“气死人要不要担责”,不只是在说条文,更是在护着人心的温度。见过一个老年赡养案,兄妹为房产对簿公堂,最后没硬套法条,而是请了社区调解员和心理医生,让碎了的亲情慢慢粘起来——这才是法律的真意:规则是骨架,善良是血肉,少了哪样都立不起来。 翟志勇说的“大立法者思维”,其实就是让我们既看懂规则的精密,又记得给人心留个缝。处理平台和外卖骑手的纠纷时,既得按现行法律认“合作关系”,也得写份司法建议,推着行业把保障做得更实在。这就像戴着镣铐跳舞,难的不是跳得多标准,是在规则里跳出人情味。 合上书才懂,这本入门书最珍贵的,是让我们既看清法律的筋骨,又摸到它的温度。它教我们用规则丈量世界,却没忘给弱者留个温暖的褶皱;它让我们在程序里守原则,也始终给人性的光留着窗。毕竟,法律从来不是冷冰冰的工具,而是理性和善良织的网——网住是非,也兜住人心。

书籍信息

作者翟志勇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07-15
ISBN9787573015518
分类社会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