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杂志 林松果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暴力等侵害的「强制报告制度」】 当一位急诊医生在深夜选择报警,当乡村教师注意到学生书包里的异常物品,当检察官为留守儿童的创伤反复奔走——这些真实故事背后,是中国首个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诞生历程。 作者林松果历时半年,走访最高检、基层检察院和偏远县城,用真实的案件拼凑出强制报告制度的诞生图景——从一例13岁留守女童性侵案到国家立法的决策进程,呈现1600余起案件背后医生、教师、检察官和酒吧员工、出租车司机等普通人的接力行动。 最需要保护的往往是最沉默的孩子,而强制报告制度就像一道穿透黑暗的光,将医生、教师乃至普通市民都变成儿童保护的“社会传感器”。这不仅是一部未成年人司法改革纪实,更关于我们如何守护社会最脆弱的群体,值得每位关心孩子未来的人阅读。
摘录: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暴力等侵害的「强制报告制度」】 当一位急诊医生在深夜选择报警,当乡村教师注意到学生书包里的异常物品,当检察官为留守儿童的创伤反复奔走——这些真实故事背后,是中国首个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诞生历程。 作者林松果历时半年,走访最高检、基层检察院和偏远县城,用真实的案件拼凑出强制报告制度的诞生图景——从一例13岁留守女童性侵案到国家立法的决策进程,呈现1600余起案件背后医生、教师、检察官和酒吧员工、出租车司机等普通人的接力行动。 最需要保护的往往是最沉默的孩子,而强制报告制度就像一道穿透黑暗的光,将医生、教师乃至普通市民都变成儿童保护的“社会传感器”。这不仅是一部未成年人司法改革纪实,更关于我们如何守护社会最脆弱的群体,值得每位关心孩子未来的人阅读。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实际上难多了,检察院能触及到的末梢是司法救助,给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监护人一笔司法救助金,这笔钱主要用作对受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治疗、生活和学习的经费,然后检察官再也没有可作为的余地了。就是说发放司法救助金就是终点,之后小孩回归不能保护TA的环境,蛰伏下来,等待长大后真正逃离这种环境。而这种环境是未成年人乃至大部分成年人都无法帮助其打破的,因为这种现实困境,我们只好说强制报告制度只是一种挽损式的设计。 在实践中,有些地方的检察官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也在打折扣,TA们只是被动的等待这个制度生效,是否会有人报告,TA们也不关心,如果在每年的考核中有关于该项制度的宣传,那就按照考核要求完成,没有也根本不去追。造成的结果就是该项制度落实的很好的地方,恰好是当地的未成年人检察官很有良心,愿意为此奔波为此操劳,落实不好的地方,检察官往往比较懈怠。这就不能说是一种有效的制度,有效制度是不该凭借良心去推动的,应该有其自己的推动力。 现实中,未成年人检察官不受重视也是一大原因,我之前就在M市检察院,人员配比是优秀的检察官一定是优先保障重罪,然后是普通刑事犯罪,筛选后才轮到未检。未检人员的典型配比大部分是这样的:安置两到三个临退休的检察官,然后一个三十到四十岁的检察官,带一到两个检察官助理,再带一个书记员办案。真正办案的只有那个三十多岁的检察官,那些临退休的检察官被安置在未检,有时候甚至不愿意去做法治宣传。从人数配比上看,未检的检察官好像人数很到位,实际上来说,真正干事的只有那些比较年轻的检察官。另外,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也是安置临退休检察官比较多的部门。为什么会涉及临退休检察官的安置呢?因为员额检察官说是终身制,待遇比检察官助理高一大截,许多检察官一旦入额就不愿意退出,哪怕精力不行了,也不愿意退,但是司法制度要求检察官终身办案,这些老员额当然不想办复杂案子,这时TA们就会去找检察长哭闹,检察长其实也怕老同志哭闹,只能想办法安置在比较清闲的部门。可是只要是办案,就没有多清闲的部门,老人想清闲,那老人的工作一定是有人承担了,哪些部门容易被承担这些工作呢?一定是话语权不够的部门,未检部门就是这样的部门。在全国检察系统里,重庆未检部门是比较强势的,因为重庆的未检是一块金字招牌,别的地方的未检部门相对来说都比较弱势。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考核也扯住了检察官的精力,比如说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放暑假前,检察官进校园做防溺水宣传,如果发生溺水,还要参加联席会,冬天则是防燃气中毒,等等不一而足,每年至少一个半月的时间都在搞各种各样的法治宣传,这些宣传当然也是落在未检检察官头上的。 这还不说临时性的创新工作,比如说上级检察院如果推行在宾馆搞什么制度,就得印制宣传册,找公安协调,去让这些宣传册入宾馆。还要搞乡村振兴、秸秆禁烧巡查以及每年特别耗费精力的调研文章撰写。调研文章的撰写还值得写一点,就是写的调研文章要奔着得奖去,至少要得市级奖项,最好的国家级。AI发展后,为防止用AI写调研,就开始召开无穷无尽的调研讨论会,领导主持会议,撰写者汇报写作进度。年轻人疲于奔命,还保护未成年呢?都快自顾不暇了。 2024年以来,各地还有每条条线的业务竞赛,也要时间准备,还要准备金点子比赛。如果上级有征文,得,还得准备。 这些工作有意义吗?不知道。咱也不敢说没意义,就说调研文章,哪怕获得了全国征文大奖,有几个人愿意去阅读的?这些调研文章又真正解决了什么事情呢?就以强制报告制度来说,那也不是调研文章写出来的,反而是制度推行了出了很多文章。说起来就很伤心,不谈了。 我相信国家的法治建设,宁愿相信这些都是阵痛。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9部门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标志着国家层面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正式建立。该制度要求国家机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
很少推荐书籍。因为一直认为阅读是很私人口味的事情,自己想看什么书就去找来看就好。个人喜好我没有这么大的底气去使他人也接受。 但是这本书我真的希望被越多人看到越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伤害,什么是强制报告,每个公民可以做些什么,必须做些什么,怎么做,在这本书里有清晰的指引。如何理解,思考,如果您有缘看到,交给您自己去探究。 我们与恶的距离,就像与善的距离一样。就在身边,息息相关。没有人是与此完全无关的。 每个人都能为世界变好做去些什么。不一定要多大多惊天动地的事迹。了解身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侵犯”、“侵害”有警觉和力所能及的行动,就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一种。
🎉🎊🌺🌸🌼🏵️ 这篇轻纪实作品将强制报告制度包装成刺破黑暗的正义之矛,却对矛尖上的锈迹视而不见——当医院因上报未成年孕妇信息而揪出性侵案时,制度确实像手术刀般精准剜除社会毒瘤,但刀柄上沾满的隐私泄露风险却被轻描淡写带过。它歌颂普通人的“吹哨”壮举时,刻意忽略了多少教师、医生在生存压力与举报风险间挣扎的窘态:城中村诊所医生若举报嫖宿幼女的嫖客,可能先被黑恶势力沉江。作品渲染制度让侵害案件浮出水面增长234%的数据,却避谈全国6.6万家宾馆中仅4%履行报告义务的荒诞现实——这哪是全民觉醒,分明是制度在特权真空地带跳着独角戏。更讽刺的是,当检察官们忙着给旅馆装人脸识别系统时,留守儿童手机里装的却是《聚光》宣传片永远加载不出的防性侵指南。强制报告制度与其说是打破沉默,不如说是用法律扩音器放大既有的社会撕裂:精英阶层借此巩固道德优越感,底层却在举报与饭碗之间继续沉默着腐烂。【〔出处〕deepseek】「只能说任重而道远,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2026年7月5日读完 “你觉得你的孩子小,不说这些事,但犯罪嫌疑人永远不觉得你的孩子小。” 在这个谈性色变的社会环境中,青少年往往无法获得正确的性教育。许多父母出于保护心理或传统观念,总认为孩子还太小,不需要了解这些“复杂”甚至“羞耻”的内容,天真地相信等他们长大后自然就会明白。 然而,那些潜在的加害者根本不会在意孩子的年龄是否幼小,他们只关注是否有机可乘。尤其对于某些心理扭曲、道德沦丧的人来说,只要能满足其病态的个人欲望,孩子的年龄、身份、感受统统无关紧要。 由于长期缺乏必要且正确的性教育,很多青少年在遭遇性骚扰甚至性侵害时,往往意识不到自己正在受害,更不知道该如何识别危险、保护自己或及时求助。他们可能误以为对方的行为只是“开玩笑”“表达喜欢”,甚至被诱导产生自责或羞耻感,从而沉默隐忍,错失干预和维权的最佳时机。现实中,有多少未成年人因为对性知识的一无所知,被别有用心之人一步步诱骗,最终陷入无法挽回的深渊?又有多少悲剧本可以通过早期、全面的性教育得以避免? 希望社会能够重视青少年的性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保护自己。也希望相关部门完善法律,严厉打击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
最需要保护的往往是最沉默的孩子,而强制报告制度就像一道穿透黑暗的光,将医生、教师乃至普通市民都变成儿童保护的“社会传感器”。这不仅是一部未成年人司法改革纪实,更关于我们如何守护社会脆弱的群体,值得每位关心孩子未来的人阅读。
20260202 📖《强制报告,为了我们的孩子(打破沉默的普通人)(轻纪实)》 因为书名受到震撼,进来看看。 一些摘录: ◆ 孩子的问题,最终是家庭的问题。大人们如何生活,孩子们就怎样长大。 我们的孩子,在薄弱地带 ◆ 受害者多为女孩。她们要么来自农村,要么在城市的边缘地带,身后是不完整的家庭,辛苦谋生的父母。有的还在担心温饱,更不用说安全温暖的环境、完善的性教育与情感教育。 ◆ 还有一些女孩,因为家庭的贫困与观念陈旧而受到伤害。在某个贫困县,一个读初一的女孩发烧之后,家人没送她去医院,而是带她去找村里的“神汉”。在“治疗”过程中,老头猥亵了她。 ◆ “没有人想要被卷入命案。每个人都希望被害人与自己毫无共通之处,距离自己居住的世界愈遥远就愈放心。”但实际上——侵害可能发生在任何场合。 在伤害发生以前 ◆ 每年真正受侵害的儿童数量是相对稳定的,并没有大幅增长。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一直揪着,不过越来越多的人警惕,侵害数量减少,又缓和一下了。
一个国家如何探索保护自己的儿童;强制报告比起入职查询,更贴近所有公民,不只是关于某个行业,而是涉及所有人,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另外,那些没有遵守强制报告制度的人,的确受到了处罚,这也意味着这个制度不是空谈,已经有了生命力。
值得每个人了解学习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一、制度核心 国家机关、居/村委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人员,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侵害/疑似侵害/面临危险,必须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不报告要追责 。 二、法律依据 - 2020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 2021年6月: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成为法律义务 三、谁必须报告(义务主体) - 国家机关、公权力组织、公职人员 -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人员: - 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校车服务 - 医院、诊所、妇幼保健、疾控 - 儿童福利、救助、托育、家政 - 旅馆、宾馆、酒店、民宿 - 居/村委会、社工、心理咨询、文体场馆等 四、哪些情况必须报(9类情形) 1. 未成年人遭受/疑似遭受性侵害(含不满14周岁怀孕、流产) 2. 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殴打、欺凌、麻醉 3. 非正常伤残、死亡、自杀、自残、中毒、工伤 4. 被遗弃、拐卖、收买、组织乞讨、强迫卖淫 5. 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无人照料、被单独留置 6. 被胁迫、诱骗、利用从事违法犯罪 7. 遭受网络侵害(色情、暴力、欺凌、诈骗) 8.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致危险 9. 其他严重侵害或面临危险的情形 五、怎么报(要求) - 立即:发现即报,不拖延、不隐瞒 - 向谁报:优先110/公安机关,也可报民政、教育、检察 - 留痕:记录时间、对象、情况、报告渠道与结果 - 保密:保护报告人、未成年人信息,打击报复追责 六、不报告的后果(强制力) - 单位/个人:处分、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 公职人员:监察机关问责;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处理 - 单位阻止报告:从严处分负责人 七、普通人可以做什么 - 无强制报告义务,但有权劝阻、制止、检举、控告 - 发现线索可直接打110或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