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方仲著
粮长制度是明代田赋制度中一个重要而突出的部分。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首先在江浙一带建立了粮长制度,其后推广到湖广、江西、福建等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粮长制度多有变革,但一直是朱明政权统治人民、剥削人民的有力工具。书稿从粮长制度的历史渊源及设立目的、粮长的职务和特权、粮长制的演变、粮长的阶级分化及粮长制对人民的祸害等四个方面,展开了系统深入的研究,是认识明代社会和历史的一部经典著作。黄册与里甲问题,与粮长制度有直接关系,所以本书另收录了梁先生《明代黄册考》、《论明代里甲法和均徭法的关系》两文,以便读者研读。除此之外,本书还收录了《梁方仲先生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梁方仲传略》两文,以便读者增加对梁方仲先生及其研究的了解。
梁方仲先生的《明代粮长制度》是一部深入研究明代基层治理的重要著作。书中清晰阐述了粮长制度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过程,粮长主要负责催征和解运田赋,是明代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保障。梁方仲先生还揭示了粮长制度背后的社会阶层变化,指出粮长最初多由地主阶层担任,但随着时间推移,普通农户甚至雇工也被强行摊派此职,反映出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和赋役制度的不合理性。他运用统计学和社会调查方法,结合大量历史文献,使研究更具说服力。此书为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提供了宝贵视角,对当下基层治理也有借鉴意义。
治明代财政史者的必读书目,毫无异议的典范之作,至今仍有巨大生命力的名著,真正能在学术史上留下姓名的经典。
明代粮长制度的设立,在明代初期对于赋税征收上有着积极意义。但随着时间流逝,粮长的职权不断扩大,粮长舞弊情形也越来越多,不断出现粮长在征税时上下其手、榨取粮户、超额征收、侵吞公款等状况。很多粮户不堪重负,被迫相率逃亡,这反而导致各粮区田赋经常亏欠。明朝廷收不上税,首先责令粮长如数补足,导致许多粮长因补纳田赋而致破产,粮长也由之前的美差逐渐变成了苦差。为了保证赋税,明朝廷不断调整粮长制度,粮长名额增加,任期缩短,职务减轻,粮区缩小,粮长的社会地位也大为降低。明初吏还可晋升为官,那时的粮长容易被拔擢为高官,成化以后随着考试制度的完备,吏升官的途径被阻断了,粮长也就丧失了升官机会。粮长阶层分化严重,起初粮长社会地位较高,大户还多以充任粮长为荣,有的大户多方钻营以求粮长一职;到后来,原来由粮长起家的的人已享受到既得利益,而后来的大户很难再做到像之前的大户那样,故转而多方设法以求摆脱粮长一职。由于粮长制发展到后面已逐渐变得害多利少或不再发挥作用,加之粮长与里长的职务也有些叠床架屋,因此到后面逐渐实行“裁粮归里”,粮长的职能逐渐被里长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