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闻
中国古代的国家祭祀反映了一个时代对于天、地、鬼神的观念,是信仰系统中重要的一环。以往对历史上的国家祭祀问题,主要是围绕着皇帝所进行的郊庙祭祀活动展开研究,本书则将隋唐国家祭祀与宗教信仰这两个领域的研究贯通起来,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国家祭祀与地方祠祀、民间社会的互动关系。尤其在秦汉至宋朝祭祀发展的脉络中考察隋唐的情况,前瞻后顾,视野开阔,呈现了国家祭祀对于民间社会乃至普通民众的意义,以及这种意义得以体现的途径和方式。其研究所描述的历史画面,远较我们看到的单独详细考述国家礼制和单独研究佛、道与民间宗教的论著要丰富多彩,因而更加接近历史的本来面貌。
一、“郊庙之外” 本书对“国家祭祀”的定义是: “由各级政府主持举行的一切祭祀活动。其中既包括由皇帝在京城举行的一系列国家级祭祀礼仪,也包括地方政府举行的祭祀活动,因为相对于民众而言,地方政府本身就代表着国家;就祭祀目的而言,这种活动不是为了追寻一己之福,而是政府行使其社会职能的方式。” 作者强调,“国家祭祀”不等同于“皇帝祭祀”,也“不能完全等同于儒教,特别是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佛、道二教极为盛行,它们不仅对民众的个人信仰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与国家祭祀体系也有着互动的关系”。 本书尝试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以儒家原则为基础的国家祭祀,具有何种宗教性内涵? 第二,魏晋以后,佛、道二教盛行,这种有体系的宗教对于国家祭祀产生了何种影响?国家礼制又是如何面对与因应的? 第三,国家祭祀体系与为数众多、来源复杂的地方祠祀有何关系?我们又当如何认识这种关系背后所蕴含的国家权力与地方文化的博弈过程?” 作者“对郊祀与宗庙这两种儒家理论中皇帝祭祀的核心内容较少着墨”,因而本书以“郊庙之外”为题。 二、隋唐国家祭祀的宗教性 本书把“国家祭祀”“作为一个整体,考察其宗教性内涵,分析其与佛、道教的复杂关系”,尝试“通过一些具体的实证性研究,一方面考察隋唐国家祭祀体系本身具有的宗教性,另一方面考察其与道教、佛教及各种地方祠祀的互动关系,从而刷新我们对于国家礼制与宗教关系的认识”。 作者尝试重新思考隋唐国家祭祀的“儒家化程度”,强调其“神祠色彩”,指出: “隋唐时期的国家祭祀则依然有着相当浓厚的神祠色彩,而正是这种特征将国家礼制与民众联系起来:在国家礼典规定的祭祀对象上,吸取了一些原来的民间祠庙,如先代帝王名臣的祭祀,以及从汉代郊祀制度成立以来就不再重视的汾阴后土祠;在祭祀方式上,儒家一般强调祭祀对象的非人格化,但隋唐时却有人格化与偶像化的特征,这在山川神、风伯雨师,乃至本该最能体现儒家原则的孔庙祭祀中都有突出表现。就祭祀目的而言,国家祭典所强调的天、地、人的和谐统一与民众个人祈福消灾的愿望并无根本冲突,我们可以从民间的岳渎崇拜与国家岳渎祭祀相互影响的事实中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三、隋唐国家祭祀的社会整合功能 在强调“强调国家祭祀的宗教内涵”之同时,作者“更注重考察其社会整合功能”,指出: “代表特定地域文化和信仰传统的众多民间神祠,在唐代也频频出现在地方政府的祭祀实践中,甚至开始被部分纳入国家礼典,国家试图以此来引导和规范民众的宗教信仰。” “从本质上说,国家祭祀的背后是一个信仰问题,国家总希望将不同地域、不同阶层民众的信仰纳入一个有序的格局中,从而实现意识形态的统一。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隋唐时期国家礼制对于佛、道二教,乃至众多地方祠祀的消化与整合。无论是从隋文帝以来,皇帝图像通过寺观而与民众发生关系的事实,还是道教与国家岳渎祭祀日益密切的联系,都从不同的角度表明,国家乃至皇权本身的正当性是通过其神圣性的强化和宣扬而得以实现的。” 本书强调“皇权向神界扩张的趋势”,指出: “人神关系调整的最终结果,是使国家郊庙礼制与地方祠祀成为一个秩序井然、等级分明的整体,而皇权则雄踞各路仙、佛、神明之上。到了北宋,随着赐额、赐号的普遍化和制度化,一个新的由皇权支配的神明体系逐步形成。” 作者强调,“地域社会的信仰体系也逐步处于朝廷的直接控制之下”反映了“中央集权的深化”。 在考察地方祠祀的过程中,作者认为以往研究中的以下两种倾向不甚恰当: “一种是将民间信仰与国家祭祀截然两分,似乎二者是完全对立的两个东西;另一种是将民间信仰完全等同于淫祀,将其祠庙视为淫祠,似乎国家祭典之外,为民间所信仰者皆为淫祠,没有任何中间形态。” 本书将唐代地方祠祀区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为国家礼典明文规定且通祀全国者。 第二,礼无明文,但得到地方官府的承认和支持,甚至直接创建者。 第三,没有得到官方批准和认可,完全是民间的祭祀行为,且往往被官方禁止者。” 本书“更关心的是第二个层次,即在国家礼典明文和所谓淫祀之间,由州县政府赋予官方色彩的那些地方祠祀。这类祠祀的数量相当巨大,且各地域之间因风俗与文化传统的不同而各有差异。一般来说,地方政府对这类祠祀通常采取比较灵活甚至是鼓励的态度”。作者指出: “唐代朝廷并不存在一个贯彻始终的淫祠标准,在立庙问题上,地方官有着很大的自主性。作为地方官,必须在儒家经典的理想原则与现实治理的实践中寻求一种平衡,而这也是《大唐开元礼》的精神所在。” 本书由此讨论了所谓“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关系问题,指出: 当我们以礼制的角度来审视所谓“大传统”与“小传统”的概念时,就会发现作为“大传统”的儒家礼制对于广大不同地域的“小传统”如地方祠祀具有一种制度性的选择和吸纳机制,而国家权力的分配与运作则成为其中重要的杠杆。 四、历代帝王庙的源头 在考察“对于先代帝王的祭祀”时,作者指出: “天宝时期的新制主要有二:一方面,为某些先代帝王如三皇五帝等在京城置庙;另一方面,为历代开国之君在其肇基之处置庙。” “京城置庙的方式与汉成帝以来郊庙礼制改革的方向——中央化和儒家化是一致的,而这又开明清在京师总置历代帝王庙之先声。” 且“先代帝王”包括“历代帝王”,不仅限于《礼记·祭法》“规定的那几位圣王”,这“应该是明代置历代帝王庙的另一个源头”。
主要讨论的是唐代国家祭祀是如何以儒家为基础吸纳民间祭祀和佛道、建构新的国家祭祀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国家统合民间宗教,从而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也是唐朝“兼容并包”的宗教理念的体现。新修版加了不少后出的论文,对文献和材料的梳理非常出色,但是论述相对薄弱。
隋唐时期皇权对皇家祭祀与地方祠祀的互动和控制,倒是看出了一点当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某些事务上的权力分野及管理监督、报批审查等工作流程,用白说话即让做规划的我感受到了一丝班味儿;挺难读的,材料太多了,总体加深了对礼制的社会实践,尤其在维护社会秩序、统一意识形态上的理解。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在学校图书馆借到的事09版,打开豆瓣才发现去年出了增顶版。 从社会治理看待宗教祭祀,那一切都是为了稳定天下维护统治。而对于礼制和宗教我是“旁观者”,了解停留在日常生活的观察和三年前看的马克思·韦伯写的《儒教与道教》,当时觉得他写的内容比我还“旁观者”,所以至今也算不上了解,也就先不妄评。其中,收获最多的是讲山川神明的部分——近几年爬了很多山,几乎每座山都有一个供奉的神明,或者这座山本身就是一个神明,这本书的解析回答了我内心理性层面有关“神明从何而来”的问题。 引用的史料相当多,叹为观止,足以见得考据功夫深厚。 最后的后记有一句触动到我的话:三十岁以后做学术是本分,二十岁做学术应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