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杂志 石里荷
【或许再也无法回到,真正的圆满】 孩子被拐走,家庭就停在了那一刻。余华英被判死刑,17个孩子陆续找回。 可重逢不是结局,而是艰难的开始:父母等了二十多年,守在老地方;卿素华在抖音粉丝里找到儿子;罗兴珍修鞋摊一守就是27年;杨妞花立志追凶,为父母报仇…… 亲情还能修复吗?有的孩子拒绝相认,有的已成家立业。血缘还在,感情却淡了。 这篇文章不只讲犯罪,更讲等待与归来,写尽人性的黑暗与光亮。 那些停在原地的父母,用一生等一个团圆。它让我们看见,罪恶之下,仍有不灭的爱。
看过《亲爱的》电影 当时就对剧情感染 一个人贩子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所有幸福 为了孩子停滞不前的时间 似乎在那一刻停摆了 孩子丢了 世界就塌了 所有的一切都不在有意义 那是一个希望的丢失 人贩子就是为了自己一己私欲 利用熟人的没有防备 将孩子骗走在贩卖 找回的孩子 失去的那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 再也回不到最初的亲情 父母还在原地等待 但孩子会成长 会在另一个环境下长大 故事中的余华英是从自己亲生骨肉开始的贩卖 她真的是死不足惜
摘录 【或许再也无法回到,真正的圆满】 孩子被拐走,家庭就停在了那一刻。余华英被判死刑,17个孩子陆续找回。 可重逢不是结局,而是艰难的开始:父母等了二十多年,守在老地方;卿素华在抖音粉丝里找到儿子;罗兴珍修鞋摊一守就是27年;杨妞花立志追凶,为父母报仇…… 亲情还能修复吗?有的孩子拒绝相认,有的已成家立业。血缘还在,感情却淡了。 这篇文章不只讲犯罪,更讲等待与归来,写尽人性的黑暗与光亮。 那些停在原地的父母,用一生等一个团圆。它让我们看见,罪恶之下,仍有不灭的爱。
该文以纪实手法简要讲述了伤天害理、丧尽天良的人贩子余华英与其两任丈夫王加文、龚显良狼狈为奸,从卖掉自己亲生儿子入手,又以女儿王梅花为诱饵,先后拐卖12个家庭的17个儿童的犯罪经过,深刻剖析了拐卖儿童这一社会毒瘤,对被拐卖家庭造成的无法弥补的伤害。进而又提出了一个被拐卖儿童家庭难以回避的共同问题:如何妥善修复被拐卖儿童回归家庭后亲子关系的结构性创伤。 余华英虽然最终被判死刑,17个孩子也历尽千辛万苦陆续找回。然被拐儿童长大后与原生家庭的重逢往往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而只是重塑亲情的艰难开始。 建议读者可结合杨妞花的《一路生花》、孙悦的《回家》、谢梦瑶的《长女孙悦》与电影《灿烂的她》《亲爱的》《失孤》《宝贝回家》等,进一步了解“寻子打拐”这一沉重的社会问题。每一个被拐儿童的身后,都有一个家庭艰难寻子甚至家破人亡的辛酸,每一次被拐儿童的认亲,都是一场泪水飞奔的团聚,每一个被拐儿童长大后的回归,都意味着两为其难的亲情割舍……
题材选得很好的一篇内容,当拐卖孩童的余华英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审判之后,因儿童拐卖而受到严重伤害的几个家庭未来的路在何方。一方面我们当然要惩治罪恶,另一方面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让悲剧发生。这篇内容也揭示了法律量刑的不合理之处,中国法律以及家庭安全教育的路还很长。
读完《被余华英拐卖的17个孩子,和那些停在原地的家庭》,刘德华那部《失孤》里,骑着摩托车在公路上奔波的父亲,瞬间在脑海里清晰起来。当年看电影时的震撼,远不如这些真实的文字来得刺骨,银幕上的故事有结局,可现实里的这些家庭,却在余华英的恶行里,被永远钉在了原地。 作为一个母亲,我最不敢深想的,就是“朝夕相处的孩子突然消失”这件事。前一秒还在怀里撒娇、在耳边叽叽喳喳的小身影,下一秒就成了空荡的房间、再也不会响起的呼唤,这种落差足以瞬间摧毁一个成年人的所有意志。书里的每一个家庭,都经历过这样的世界崩塌:有人在寻找的路上耗尽了一生,有人在等待里熬白了头发,有人哪怕寻回了孩子,也再也找不回曾经完整的家。余华英的罪恶,不仅仅是“拐走一个孩子”这么简单,她毁掉的是17个孩子的人生,更是17个家庭的全部希望。
很喜欢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完全是纪实,文笔不好写不出来什么很有深度的点评,就是想要告诉各位书友,无论有多亲近,对身边的熟人也要留一个心眼!
心灵受伤,无论怎样愈合,即便看不到伤口,那种痛苦都是刻骨铭心的,失去亲人就是其中一种,而失子之痛无疑是其中之最。 在科技日益进步的今天,一定可以找到办法,减少这种悲剧的发生,比如所有人DNA都录入国家系统,与身份证绑定,然后就像人口普查一样定期核查,入学、就业、结婚等都需要比对国家系统查验,从而使人口流动透明化。
《人物》杂志-石里荷《被余华英拐卖的17个孩子,和那些停在原地的家庭》(轻纪实)1.1万字 这篇文章以人贩子余华英落网、17名被拐儿童陆续被找回为核心线索,记录了多个寻子家庭跨越数十年的等待与煎熬。故事里,寻子母亲卿素华在社交平台的粉丝列表里意外找到了被拐26年的儿子李聪,认亲后不久李聪的孩子降生,新生命的到来给破碎的家庭添了一丝暖意,却也没完全抹平过往的伤痕。文章没有停留在“人贩子落网、骨肉团圆”的爽感叙事里,而是把镜头对准重逢之后的现实:被拐孩子早已在陌生的环境里长大,和亲生父母之间隔着二十多年的空白岁月,亲子关系藏着难以弥合的结构性创伤,思念、怨恨、错位的理解交织在一起,让“回家”这件本该圆满的事,变成了另一段艰难生活的起点。那些停在原地等孩子的家庭,终于等来了孩子的身影,却还要花漫长的时间,重新学习如何彼此相处。 他们的人生从孩子消失的那一刻起,就被按下了暂停键。余华英曾化名辗转多地,甚至在刑满释放后仍给十余个家庭带去了终身伤痛,她穿着粉色套装在茶馆打麻将的画面,和那些父母风餐露宿寻子的身影放在一起,就足以让人脊背发凉:你永远猜不到,那个对着你笑的陌生人,藏着怎样的恶意。 人心的叵测从来都写在防不胜防的细节里:小区里主动凑过来要帮你抱孩子的路人,公园中随口就能说出孩子小名的“热心阿姨”,甚至是托熟人临时照看几分钟的空档,都可能藏着看不见的风险。看护幼儿从来不是“别让孩子离开视线”一句简单的提醒,而是要把警惕落到每一个日常的缝隙里:带孩子外出时绝不轻易把孩子交到陌生人手中,哪怕对方看起来再和善;从小给孩子建立“不跟任何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的底线意识,用孩子能听懂的话讲清危险,而不是用“警察会把你抓走”这类模糊的玩笑吓唬他;哪怕在熟悉的小区、常去的游乐场,也别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范围刷手机,几秒钟的分心,都可能造成一辈子的遗憾。 更重要的是,我们总以为“拐卖”是离自己很远的新闻,可那些停在原地的家庭,当初也抱着同样的侥幸。看护幼儿的本质,从来不是把孩子装进密不透风的玻璃罩,而是在人心难测的世界里,用足够的细心和警惕,给孩子筑牢第一道安全防线。毕竟比起事后跨越数十年的寻亲,让孩子始终在身边平安长大,才是所有父母朴素又珍贵的心愿。
抒情太过了,人物杂志的文章这个短板还挺明显,问题在于这篇稿子很仓促,并没有什么深度采访的内容。对人贩子余华英的生平不甚了了,对买家不甚了了,对受害者也不甚了了。记者可以推说,余华英不好采访,也不愿意采访,买家也不愿意采访,但是还有一些受害者愿意接受采访呀,比如说杨妞花,所谓深度采访不是让当事人尽谈个人感悟的,采访的问题得囊括尽可能多的方面。从文章来说,这篇文章不合格,从题材来说,我愿意给这个题材好评。 在我国,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是一个法条,实际上相对于被拐卖的儿童,被拐妇女的遭遇要更可怜,被拐妇女往往还伴随着强奸乃至于轮奸。公安部打拐后,拐卖少了很多,但是妇女、儿童被拐卖的背后是我们国家变态的生儿子文化所结的恶果。一定要生儿子和计划生育政策,让很多本该出生的女孩胎死腹中了,男女比例失调,很多男的娶不上媳妇,开始通过拐卖来达到目的。儿童问题要更复杂一些,包括三方面潜在的买受人,不孕不育者、中年失独者和单身未婚者通过买孩子给自己养老的需求。这是所有拐卖背后的社会问题,在面对拐卖这件事时,我们的情绪容易被具体实施者所影响,好像判处了拐卖者死刑,这个社会问题就不存在了一样,拐卖者该死,社会问题其实也该解决。 看这篇文章就知道,很多书友竟然觉得拐卖是上个世纪的问题,其实直到现在每年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数量也不少。对,在现代中国,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到处有天眼和监控的环境下,竟然每年还有很多的拐卖事件发生。部分是中国人拐卖中国的妇女、儿童,大部分是中国人拐卖东南亚人口和非洲妇女(公安部和最高法的人大报告每年都会公布,可以看到数据,典型案例可以看案例),许多中国男人骂非洲男人和儿童是黑鬼,私下里却不禁止人贩子对黑人妇女的拐卖,这种文化心理恰好是拐卖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这里还可以解答书友一个疑问,为什么法律要减轻买家的责任,其实很多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个条款根本就没看过,太过想当然,这个罪名里对买家责任的规定里还有免责条款呢,就是买受人在发现买到的妇女儿童是可能被拐卖的,主动报案,还能免责。这个条款的目的就是降低买受者的道德压力,没有卖家会说孩子是拐来的,卖家会说孩子亲生父母生的太多了,养不起,找个好人家养。甚至就连拐卖妇女,卖家也会说这个女的有什么样的毛病,或者直接说女的父母双亡,亲戚抢走了本该她继承的房产和田地,现在女孩没有地方可去,亲戚里某个好心亲友委托帮这个可怜的姑娘找个婆家。买家怀疑不怀疑这种说辞,大部分会说不怀疑,人内心最幽暗的想法是不会呈现在笔录上的,在日常生活里当一个人把最幽暗的想法告诉你时,距离杀人也就仅剩一步了。给买家相对更低的道德义务,恰好是保护这些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还能继续生存,否则卖买同罪,公安机关最终找回的一定是尸体。当然这并不是说买家无罪,买家也有罪,刑期也不低,只是一般买受人没死刑,除非是买了以后虐待被拐卖人,这时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处罚是另外的罪名。 孩子一旦被拐卖,如果不能很快找回,那就意味着这个孩子不太有可能会回归原本的家庭。几十年来在养父养母处长大,早就没有了共同的感情基础和生活习惯,称之为陌生人也不为过。这时最好的办法其实是小心的观察,慢慢接触,一点一滴的重新建立双方的纽带。可是实际生活里很多血亲父母没有做到,她们在找到孩子后,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这些年为了找到你,我们付出了多少。付出的再多,其实和这个被拐的孩子都没有多大的关系,这个道德义务不该被拐卖的孩子来承担,这句话的合理场景是在法庭上给拐卖者说。可惜大多数的血亲父母把这种义务加在了孩子的头上,然后面对无所适从的孩子时,又怪孩子白眼,或者直接开始憎恨养父母,都是养父母把自己的小孩教坏了,这是把很多的问题都归结于一处,养父母有养父母的责任,而且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时,出于对孩子的关心关爱,血亲父母更应该学会如何与养父母相处。白华姐弟的情况其实是大多数被拐卖儿童所遇见的困境。社会责任也不该在此时置身事外,实际上在多年的寻亲无果中,很多血亲父母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乃至精神疾病,社会心理治疗应该及时跟进,用更科学的手段帮助血亲父母生活回归正轨。同时,用更科学的方法教育被拐子女和血亲父母如何相处。用力太猛,有时候只会适得其反。 这一块我们做的还很不够,现在寻亲成了一场流量盛宴,血亲父母和走失多年的子女认亲时,闪光灯哗哗,各大媒体视频号争相转发,网友看的也热泪盈眶。认亲结束后,就没有人再管这些可怜人了,好像故事就进入了结尾,从此一家人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可能吗?根本不可能。对社会救助来说,反倒是让这两个家庭弥合一处,才是真正该聚焦灯光处,可惜后者远没有实现。
把自己的利益和快乐建立在很多家庭的痛苦之上,要怎样的犯罪成本才能和这些痛苦划等号呢? 那些被拐的孩子的人生,那些失亲的父母的余生呢?哎,这种人间悲剧,仅仅是某个人的利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