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伟平
我是一只鬼。 你千万不要听到鬼字就被吓跑了,因为我一点也不恐怖,既没缺胳膊少腿,也没有如瀑的长发和猩红的舌头。一言蔽之,除了鬼这个名头外,我没有任何吓人的地方。 不仅如此,我好像还遇到一个大麻烦。
写作的门槛太低了 😂😂什么鬼!
鬼不可怕人可怕,只是故事太一般。
像是古早的AI写的,现在的AI比这个强。
读完龙伟平这篇短篇,最挥之不去的不是那些惊悚元素,而是一个画面:一只失忆的鬼,趴在别墅的玻璃窗上,像鸟一样被弹回来,然后坐在地上,对着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发呆。 故事的开局极其简单:“我”变成了一只鬼,困在一栋三层别墅里出不去。没有狰狞的外貌,没有吓人的能力,唯一的“身份证明”是婚戒内壁刻着的字——“云和妮”,心形图案连着,下面一行小字:“2012.8.22百年好合”。墙上的时钟停在2016年8月18日,距那场婚礼不到四年。 “云和妮”。这是“我”仅剩的全部。 一栋别墅,两种“遗物” “我”在别墅里游荡,看到的遗物分两类。 一类是审美与体面的证据:米勒、柯洛、莫奈的临摹品挂在楼梯墙上,二楼有宽敞的画室,游泳池的水波光粼粼,秋千还在晃。这一切构成一个“懂得享受生活且有一定审美情趣”的屋主人形象。 另一类是欲望与隐秘的证据:卧室地上散落着跳蛋、罗马大帝、皮鞭、手铐、蜡烛。这些东西不需要翻找,推开门就能看见。 两类遗物并置在同一栋别墅里,构成了一个巨大的裂缝:那个在墙上挂莫奈的人,和那个在地上摆SM用具的人,是同一个人。 鬼被困在这个空间里出不去,某种意义上,是被困在自己生前不愿或不敢面对的秘密中。婚戒是“对外”的身份,卧室里的东西是“对内”的真相。而“我”两样都不记得了。 “云和妮”是名字,还是咒语 故事最精妙的设计,是让“我”只剩下一个名字。 失忆的鬼不记得自己怎么死的、长什么样、做什么工作。它唯一能做的推理,是从戒指上的刻字倒推出“我大概叫云,妻子叫妮,我们2012年结婚了”。甚至连“妮”这个名字,鬼都要靠“名字里有个妮的女人,想必不会差到哪里去”来安慰自己。 一个人的身份,就这样被压缩成两个汉字和一行日期。 它不知道“云”是谁,但它知道“云”和“妮”之间有一个心形图案连着。这是它唯一拥有的关系。鬼的存在本身已经够虚无了,但比“存在”更虚无的是:连存在的证明,都是别人刻上去的。 悬疑背后,是一个关于“遗忘”的残酷设定 豆瓣阅读对这篇小说的简介只有一句话:“一只失忆鬼的复仇记。” 这个定位很有意思。如果鬼最终要复仇,那它就必须先找回记忆。而找回记忆的过程,就是重新认识那个“生前”的自己——那个在莫奈的临摹品和SM皮鞭之间生活的人。 故事目前公开的片段停在鬼刚发现别墅内部秘密的阶段,后续的“复仇”指向什么,没有完整呈现。但已有的线索足够让人不安:如果“我”找回记忆后,发现自己生前并不是一个好人呢? 婚戒上的“百年好合”是真的,卧室地上的东西也是真的。真相可能比失忆更让人想逃。 鬼用开玩笑的语气描述自己被玻璃弹回来的样子,调侃自己“除了鬼这个名头外,没有任何吓人的地方”。这种轻松和故事底层的阴冷形成了一种奇怪的张力:一个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东西,在用幽默掩盖恐惧。 如果有一天你失去了所有记忆,只剩一个名字,那个名字能代表你吗? “云”只是一个字。它不能告诉“我”爱过谁、恨过谁、做过什么、后悔什么。它只是一个锚点,证明“我”曾经和另一个人有过某种连接。至于这种连接是幸福的还是不堪的,鬼不知道,读者也不知道。 这可能就是龙伟平想留下的东西:比“我是谁”更可怕的,是“我可能不想知道我是谁”。
又搞笑又恐怖,夫妻如果不相爱了,人心比鬼还恐怖(Ò ‸ Ó||)。
感覺是在堆砌文字,疑似AI合成。沒有恐懼、沒有懸疑、最大的笑料卻是笑不出的沒邏輯。 以下堆砌的文字,搏君一笑: "我杀我未遂" 我决定自杀,在礼拜二下午三点二十一分。这个念头像只优雅的黑猫,盘踞在我颅腔里已有数年,今日它终于伸了个懒腰,决定醒来。 毒药是早就备好的,装在一只仿古琉璃瓶里,蓝得忧郁。我将其置于橡木桌中央,权当是自己的墓碑。死前须有仪式,我铺开信纸,决意写下控诉世界的长信——写至第三行,忽觉用词俗烂,揉作一团。横竖是最后一次写作,总得有些风骨。 我举杯邀约死亡,死亡却扭捏作态。液体滑入喉管的一瞬,味蕾竟背叛意志,品出几分苦杏仁之外的、近乎花香的诡谲余韵。我怔住了,说明书上分明写着“无色无味,瞬时毙命”。 腹中没有灼烧,心脏未曾抽搐。倒是窗外不合时宜地飘进炸酱面的气息,勾得胃袋一阵委屈的蠕动。我枯坐十分钟,死亡失约了。愤怒攫住我——连自我毁灭这等私事,竟也做得如此失败。 我抓起琉璃瓶审视,借着夕照,发现瓶底一行蝇头小楷:“本品特许犹豫者三次试用,不满意七日内可全额退款,死亡概不负责”。我先是嗤笑,继而悚然。这世道,连死神都搞起促销了么? 第二回,我选了枪。并非真枪,我这般懦夫只购得玩具似的仿制品,沉甸甸压手,泛着工业油光的黑。我抵住太阳穴,那里青色血管突突跳动,忠诚地输送着我所厌弃的生命。闭眼,扣动扳机。 “咔哒。” 一声轻佻的响动。枪口颤巍巍地,啐出一面小白旗,上书“BANG!”,墨迹鲜亮如嘲讽的标语。我僵在原地,指节发白。这滑稽剧比疼痛更难忍受。我的绝望被贬值为儿戏,我的终局被篡改成闹剧。 羞愤驱使我进行第三次尝试。我选择了坠落。登上天台时,夜风正忙着翻阅城市的广告牌,无暇顾及一个寻死者。我跨过护栏,水泥地的冷意自鞋底窜入天灵盖。倒数三秒,纵身—— 却被一股柔和之力托举。低头一看,救生气垫饱满如蛋糕,印着某家寿险公司的巨大Logo,霓虹灯将其照得五彩斑斓。穿制服的人员用喇叭喊着听不清的劝诫,无人机嗡嗡盘旋,抛洒优惠券如葬礼的纸钱。我的自杀成了街头表演,观众零星,掌声俱无。 我颓然躺在那片虚假的安全上,夜空无星,唯有一轮月亮冷眼旁观。我原以为死亡是绝对的私事,却未料到它早已被资本征用,被消费主义异化,连自我了断都成了可试用、可反悔、可促销的商品。他们不阻止你死,他们只负责让你的死变得毫无尊严、充满槽点,从而消解其一切严肃性。 我爬回街道,满身狼狈。一个路人瞥见我,眼神无波无澜,仿佛刚看完一场乏味的综艺。我忽然明白了:他们不怕你死,只怕你死得不够娱乐,不够成为社交媒体上转眼即焚的快消品。 如今那瓶毒药仍立案头,插了一枝将萎的玫瑰。我每日与我的求死欲对坐,它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一件失败的艺术品,一桩悬而未决的提案。我杀我未遂,于是不得不继续活着,在这荒诞的卖场里,作为一个永恒的、尴尬的、未付款的顾客。
文风很解压,看着很轻松,作为短篇小说很有意思。
一口气看完的第五篇,这篇也很精彩啊。别墅里的被困的鬼,和比鬼更可怕的人,真的对应了那句老话。
本来以为会有点恐怖,结果发现不是恐怖小说,而是关于阴谋的味道。
男主实惨,被夺走公司,还被人关在别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