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斯蒂芬·金
斯蒂芬·金巅峰代表作,Goodreads近60万读者打出四星以上,惊心动魄的极限拯救+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一次试图改变历史的穿越,以及它必须付出的全部代价。 本书以真实历史事件为线索创作,荣获多项大奖。 1963年11月22日,达拉斯传来三声枪响。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世界从此改变。但如果你能让一切回到原点,会怎样? 故事始于杰克·埃平,一位居住在缅因州里斯本福尔斯镇的三十五岁英语教师。他的好友阿尔(当地餐馆的老板)向他透露了一个足以颠覆人生的秘密:餐馆的储藏室竟然有一个通向过去的入口,入口的另一端,是 1958 年的某一天。阿尔在弥留之际恳求杰克接手他一生的执念:阻止肯尼迪遇刺。 于是,杰克以“乔治·安伯森”的身份踏入崭新的生活,进入了艾森豪威尔、肯尼迪和猫王的时代,身边是巨大的美式轿车、年轻人的舞会、空气中无处不在的烟草气息。他抵达得克萨斯州的小镇约迪,在那里,他陷入了一场危险又刻骨铭心的爱情。 每一次选择、每一次偏移,最终都会将他带向那个问题重重的孤独青年——李·哈维·奥斯瓦尔德,带向达拉斯,带向一个过去不再可靠、历史不再必然的时刻。时间旅行从未如此真实,也从未如此令人恐惧。
很好看,情节引人入胜,最上头的时候一天看了5个小时。(以下内容有剧透) 虽然不喜欢BE,但不得不说这个结局很好,主角为了整个地球放弃了爱情,这很符合他一贯之之的善良且有责任心的性格,比那些动不动就“为了她毁灭天下又何妨”的国产剧男主强多了。 萨迪的结局让我很惊艳,即使那个世界没有男主的存在,她也只身度过了那些难以想象的艰难时光,她选择了从政,做慈善,在基层为人民谋福利,这正是她的本性。 萨迪本身就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她善良,有社会责任感,积极筹备米米的葬礼,为毁容的女同学举办募捐活动,多次告诫男主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伤害别人。 她机智勇敢,在得知总统真的会遇刺后不顾个人安危和男主一起去救人,并为此牺牲了性命,在赶往目的地的过程中果断抢了混混的车,有勇有谋。 她坚强,在认清畜生前夫之后没有放弃,顶着父母的压力历尽波折离婚(“他不打我的时候对我还挺好的”的蠢货何其多),到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从未丧失对生活的热爱和希望。 这样的她,即便没有男主的照料和陪伴,也能在被袭击后挺过来,勇敢地继续面对生活。 爱能够治愈一切,但能治愈一切的并非只有爱,更是自身的坚韧和勇敢。 在社会中自我实现的结局比嫁给男主,变成萨迪·安伯森或者萨迪·埃平的结局更好,她不是一个面目模糊的贤妻良母,她是她自己,会被全镇人记住的光彩夺目的萨迪(或许故事最后还会包养杰克,毕竟杰克经济状况一般😏)。 再说回穿越本身,好久没有看到这么朴实的穿越了,没有系统,没有死而复生,没有无尽资源和自愈能力,甚至连时间传送带都没有,虽然不管在过去度过了多久,再回到二十一世纪都只过了两分钟,可是度过的时间不会消失,而是实实在在地作用在了身体上。要是不管在过去生活了多久,穿越回来都能变回进兔子洞之前的样子我倒挺想试试的,在过去把想学的都学一遍再回来(想🍑)。 对于后果绿卡人说的很明白了,对过去任何一点微小的改变都会在未来产生负面的蝴蝶效应,负面变化的大小取决于这一改变的体量。 在万圣节夜里救下哈里一家,改变只是哈里未来会在越战中牺牲,而阻止肯尼迪被刺,将让整个地球都陷入毁灭的危机。 在男主的视角里过去像个反派,执拗地制造各种意外来阻止他改变历史,直到听了绿卡人他的话才明白,原来自己就是那个毁灭世界的魔鬼“吉姆拉”(当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想象一下还挺好笑的,过去手脚并用地拼命拉住男主,男主英勇地在通往毁灭的路上狠狠踩了一脚油门。 我不知道斯蒂芬·金本人想用这个故事传达什么价值观,只说我看完最大的感受是:一切都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诚然,不论是这个世界还是每个人都有太多太多的遗憾和意难平,每个人都有无数个“如果当初那么做就好了”,但这只是对于那条没有选择的道路的一种美化,下意识地认为当初被舍弃的选择更好,只是因为不会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所以无法证伪,就像书中的阿尔坚信肯尼迪活下来世界可以变得更美好。 可是结果如何呢?马丁路德金依然会被刺杀,越战仍会爆发,反而是曾经没有发生的天灾人祸都来地球共襄盛举,世界满目疮痍。 所以对于个人来讲,放下那些或大或小的遗憾吧,别再继续反刍,这种行为只是在霸凌自己,即便改变了也不会更好的,现实固然有缺憾,但那已经是过去在复杂的千头万绪中梳理出的最好的结果了。 自勉。
人总幻想只要回到某个节点,修正一个错误,往后余生便能圆满。可命运从来不是单线程的绳索,而是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牵一发必动全身。你以为在改写悲剧,其实是在和整个既定的因果较劲,每一次试图抹去伤痛的尝试,都可能让另一份深情付出代价。我们渴望逆转时光,本质上是不敢面对失去,不愿承认有些遗憾本就是生命不可分割的部分。最终你会发现,比改变历史更难的,是接受一个事实:哪怕重来一万次,只要选择了爱,你就注定要承担随之而来的一切,包括那无法回避的别离。
整体是一本很不错的书,娱乐性很强,也不缺乏哲思、爱和勇气。最后的结局是意料之内但依旧觉得震撼又叹息,但似乎又想不出比这个更好的结局了,所以也算是一种完美结局吧。缺点嘛,我觉得我还是老金一贯的就是有些地方太过于啰嗦了,可以再精简个10%体验会更好。
两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挺震撼的,微小的改变会引发蝴蝶效应。 她不知道他是谁,却依然愿意把手递给他;她记不起他的名字,却依然觉得“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你”。 时间赢走了历史,赢走了记忆,赢走了两人的余生;但在那一支舞的短暂几分钟里,爱超越了时间的物理抗性。 我拯救了世界,却永远失去了你,但我依然庆幸曾与你相遇
这本并不是一贯的恐怖风格,反而是惊险刺激的剧情让我很感兴趣,平淡如水和跌宕起伏在过去的日子共存。我们总是想改变人生的某些重要节点,以此过上完全不同的人生,可却总跳脱不掉命运的捕捉。既然如此,就收起这份无奈和淡淡悲伤,允许当下的一切发生吧
还以为是新书呢,看简介才发现原来是《11/22/63》换了个名字,但确实不错
穿越过去改变历史的小说。仍是金老一贯的慢热风格,但不知是否读了太多他书预期过高,读起来一直觉平平淡淡,既不恐怖,又没强烈的吸引力。 无非是老白男不太情愿地去做英雄,中途爱上一位美丽的女子。女子有一个偏执强迫症性洁癖前夫。虽然白男无疑主张女人有人权,要尊重,但在上世纪5、60年代,性别分明、感情纠纷全是女人错的环境中更如鱼得水。毕竟男尊女卑的时代,更适合大男子主义,或者骑士英雄。 一直到最后,才忽然觉得悚然。结局也比较平淡,但很喜欢女主的部分,如泰坦尼克号,她有个很好的人生。 这本书,要对美国文化有了解才会读得尽兴。有许多“会心一笑”的点,都不懂,有些遗憾。
就算可以回到从前,也未必能拯救那一刻带来的伤痕,真正困住我们的,不是过去的故事,是心底对那一刻,忘不了舍不得解不开的执念。
然而俄耳浦斯必定会回头,没有爱他无法闯入冥界,又因为深爱欧律狄刻而无法不回头。杰克跳进兔子洞就是为了拯救世界,所以他依旧会为了拯救世界关上它。
我以为是恐怖小说,我以为是奇幻小说,我甚至以为会是科幻小说,我就是没有想到,我会看到一本由斯蒂芬金铸就的言情小说。金的伟大无需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