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历山德拉·纳塔波夫
尽管公众几乎看不到告密行为,但其已如黑洞一般侵蚀了美国的司法公正。本书首次对美国刑事司法中的线人告密行为进行了全面分析,告密交易制造了不可靠的证据,放纵了真正的罪犯,危及了无辜者的自由。告密行为还破坏了非裔社区的邻里关系,加剧了警方与贫民之间的对立。亚历山德拉·纳塔波夫教授通过数十个真实的案例,揭露了告密交易对高犯罪率非裔社区造成的社会破坏。从缉毒战争到嘻哈音乐,从黑手党线人到白领犯罪,本书全面展示了告密交易在法律、政治、经济和文化层面的可怕影响。此外,她还解释了现有司法制度如何真正发挥作用,并提出了新的改革建议。本书打开了美国司法制度真正运作方式的潘多拉魔盒,向读者们展示了线人活动的秘密世界。
这本书的确应该与同系列的《特权与惩罚:美国司法的阴影》,以及《无罪之罚:美国司法的不公》一起阅读,才更容易在一个更为真实宏观的现实背景下,对书中所针对的特定主题及其分析,形成切实的认知。同时,也需要注意到,这一系列作品的翻译、构成系列,其实是具有特定的中国特色式司法“创新”背景的。这一点无论是从其翻译者的身份背景——武大法学院,还是这些译作的相关前言后记中,都可以看出端倪。也因此,就可以很好理解为何会选择这样一些其实都不具有足够统计学意义的数据支撑,而采用所谓田野调查式案例分析展示方式的,所谓“定性研究分析”,来阐发其司法现象理解与改革建议的作品,汇集成系列。毕竟,当前国内的那些所谓的司法“创新”,基本上也都是这样“撺出来”的。 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忽略这类作品中,隐含的启发性与揭示作用。就以本书来说,可以说全书的核心观点与阐发其实非常简单明了。借用本书最后章节中,作者引用的一段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言论,就可以把这个核心概括清楚—— “犯罪是会互相传染的。当政府成为一个违法者时,它就会滋生出对法律的蔑视;它会让每个人都成为自己的法律;导致无政府状态。在刑法的实施中,出于目的而证明手段是正当的——政府宣布为了确保罪犯能被定罪,政府可能会自己犯罪——将带来可怕的惩罚。 ——路易斯·布兰迪斯大法官” 这里,作者对于美国司法体系与警察部门、情报机构普遍采用的线人策略的态度,实际已经表达得非常明确。剩下的,就是从各个角度,对这一美国社会在刑法实践中的现象,进行详细分析的逐层展开。所以,从信息量而言,这本书也依然是一篇论文的性质。而最终给出的解决建议,也同样可以思考,但明显不具有什么现实的可行性。 通观全书,其实具有揭示性和启发性的论述并不算少。比如,作者明确指出,线人与告密的普遍存在,其实是美国司法系统性不公的一个侧面反映。线人作用的制度化与普及程度,反过来深刻影响了美国的司法制度乃至社会文化,进而深度绑定到社会关系结构的底层。这种“方法”反噬“主体”的反客为主,让美国事实上构建了“线人治国”和“犯罪治国”的基本政治结构。而这与美国社会长期以来客观存在的,犯罪其实是一门大生意这种社会现实,其实是互为因果、相互“成就”的。而与之相应的,则是警察系统以自身无法掩饰的系统性不公,事实上将全社会的守法公民,都推向自己的对立面,让“不相信警察”、“拒绝与警察合作”,成为美国中下层群体的“生存常识”。在这里,相当讽刺的一点,是作者明确提及美国警察的“和稀泥”执法在其执法不公中的代表性影响。而这恰恰与中国读者熟悉的,中国基层执法与治理中,臭名昭著的中国式和稀泥,相映成趣! 所以,一方面,这套堪称“别有用心”的译作,的确对于中国践行“摸着鹰酱过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另一方面,如果缺乏必要的前期准备,被带到沟里,或是看不到其中的“闪光点”的可能性,也的确不小。也因此,并不是特别推荐本书,以及这个系列。但如果想要快速理解,很多如今被那些国内司法精英们反复卖弄的法言法语,在其真正诞生地美国的语境下,究竟意味着什么。倒是可以参考这个系列中的《无罪之罚:美国司法的不公》。
这种制度植根于美国的宪法,通过一次次修正案的严密设计牢牢绑定在美国宪法上。与我们的“朝阳群众”不同,美国的线人制度通过这种行为来保障自己非法的权利,甚至是为自己脱罪,而这样的设计又助长了进一步的种族歧视,比如书中反复提及的,黑亻社区线人犯罪率全都居高不下。作者在书里说,“如果你本身就是这种违法犯罪群体中的一员,那基本上等于正府在说‘只要你能向我们这样做,那你就算犯罪也没关系’。”
举个例子,《速度与激情》的那拨人为什么会逍遥法外?跟这个书里讲的差不多。用揭发或者干掉另外的人来保全住自己。不过这种线人交易里黑幕略多,不管是撒谎还是为了自己减刑,或者是执法者的某些目的,这个交易需要更加公开透明,特别是对于那些生活在犯罪活动略多的社区的人们。一个标榜自由民主公正的国家,怎么能容忍黑幕的存在?
这本算是美国法律专业书中比较大众普及的一本了。全书讲的是线人这种职业对美国司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侵害,但与此同时线人这个职业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前提是法院、政府、检察官等主体要抑制住自己对线人的怀疑、依赖和不满。而且,建基于美国多民族文化熔炉的现实,更应该防范在挑选或使用线人以及线人证供时的种族偏见,以及保护好政府与社区、与法检之间的关系。
本书还是缺乏对这一个制度的结构性分析和思考,最终当然也无力提出系统性的解决办法,只是打几个补丁而已,操作性还不大。
虽然本书以“线人”这一特殊社会角色着笔,揭示美国司法黑洞的一个侧面,但毫无疑问“线人”并不是在美国独生,似乎绝大多数国家都会利用这一手段,帮助解决司法问题,而且不仅限于刑事案件,警方、检方都在利用“线人”找到证据,落实案情。突出的问题是,“线人”从来不是义务服务,代价可能以多种方式交易。利益用来交换,这里就应该有一个成本问题,而且要经受法律、道德和操守的考验,如书中所述美国司法在利用“线人”方面,甚至默许或容忍“线人”越界以达到求证的目的,就是以“罪”治罪,以致成了绕不过去的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