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蒙德·钱德勒
作家榜版《漫长的告别》:“说再见,就是死去一。”菲利普·马洛,一名私家侦探,四十出头,喜欢喝酒,有钱,单身。习惯独来独往,孤独但不寂寞。遇到不平的事,就想去摆平。如果你遇到麻烦,记得找马洛。一天深夜,马洛偶然遇见喝得大醉却彬彬有礼的特里,马洛帮助了特里,赢得了友谊,却惹来了麻烦,被卷一连串情杀、背叛、诡计、骗局、救赎、误解之中,面临牢狱之灾。面对朋友的神秘告别,离奇的杀人事件,警方的威逼利诱,马洛有无数次机会全身而退,重新回到平静的生活。但随着怪事不断发生,马洛发现案中有案,谜中有谜,局中有局……
看钱德勒《漫长的告别》起因是在小红书刷到村上春树说自己读这本小说读了12遍。小说的主体内容是亿万富翁的女儿西尔维娅被谋杀的故事,与一般推理小说不同的是,案件没有抽丝剥茧的侦破过程,而是反转再反转,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能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太阳照常升起》《在路上》并称为美国黄金时代的四大杰作,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钱德勒在整个故事的铺陈叙述过程中,把每一个反转都铺垫得特别合理,每一个转场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毫不突兀,而恰恰是这些看似偶然的相遇和告别,串联起了毫不相干的人和事,让案件的真相最终浮出水面。除了故事逻辑的缜密和引人入胜之外,钱德勒的语言也非常精妙,点题的原文是这么说的:“人生是一场漫长的告别,说一句再见,就死去一点点。”写宴会结束的场景是这么说的:“屋子正在向晚风倾泻宾客,人声渐息,车辆启动,再见像皮球似得弹来弹去。”被亿万富翁本翁威胁时候的回击是这么说的:“一亿美元能够买到海量的曝光,但是,我的朋友,若运用得当,也能买到海量沉默。”“大多数人一辈子要用一半的精力去维护他们从未有过的尊严。”一部小说传于后世,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本身之外,还要有令人难以忘怀的文字功底。我想,这就是钱德勒对文字运用的能力,也是他被奉为美国当代小说家代表的原因之一。 我很喜欢故事主人公马洛对人生的总结,“人生只是一场盛大的马戏表演。”多么贴切,就像黑塞的《悉达多》里所说的,世界上的人,只要有未受尽的苦,未得到的解脱,一切就会重来。无论当下多么drama,只要还活着,就会有下一幕登场。无论今天遭遇多么大的变故,新的开始总会如期而至。我们能做的不过是不断地和过去告别,和过去的成就告别、和过去的遗憾告别、和过去的一切告别,明天永远是新的一天,所有人都有选择的权利。
为了友情,你愿意说点什么? 不,我愿做点什么。 硬汉男主马洛,为了一个“投缘”的朋友,为了友谊,不惜风里来雨里去,甚至可以说赴汤蹈火,只为一个真相,还朋友一个清白,给自己一个交代…… 然而知道“真相”是要代价的,对线警察、黑道、财阀、媒体、女人,几乎要与天下为敌了…… 同时真相大白也是残酷的,这样的“真相”真是马洛想要的吗?(这是一个悬疑小说,就不剧透了) 人生总会告别,只是重逢并不总是如意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 还好,这一声再见(告别),他早就说过了,不必再说一次……
说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 看到有人推荐一本书,是一本侦探小说。 我已经很久不看侦探小说。 但看到介绍说,钱德勒开创了一种新的模式,融合了更多的文学性吸引了我;还有有关童话般友情,我爱那种童话般的友情,有朋友也曾送过我一个童话,甚至更美好,可惜当时我天真的以为那样的友情就是现实,一定会永远。最后遗失,只能归类于太惊艳的美好都无法长久。 于是也来看看别人这样壮丽的友情,是走过了如何的经历以及为何致命一击,又是如何杂糅了更多的文学性。 当然,值得一提的还有让我想读和且在这一天内读完的原因是:翻书恰巧翻到的第一本,便是这本书——妙处在于,我本来想读另一本,而抽到这本发现这本的翻译更有舒适——是对几本做的对比的感受——在我国,种种原因导致侦探类小说不管是翻译还是评分,其实都有些难,只能选自己阅读觉得更舒适的。 是一次巧妙的遇见。 故事的开头很有趣,也很有吸引力,主角马洛只是路过某个地方,看到一个酒鬼被抛弃,便莫名伸出援助之手,素不相识,尽管周围很多人提醒他,很可能因此给自己惹来麻烦。马洛却仍然一意孤行——也许这正是他吸引我,也是吸引很多人的地方: 一种纯粹的、不求回报的骑士精神——我这么做仅仅是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想这么做,而不是因为求得什么其他的回报,甚至不怕带来麻烦。 在即便是两人交集还不多的情况下,马洛为了帮助特里,坐了牢——而那时候他已经预见他的帮助会有这样的后果和许多麻烦,可是他就是连犹豫都没有,就去做了——这样的笃定又无悔的感情,的确是成年人的童话。 看到这里,我想,友情和爱情一样,也有许多一见钟情、义无反顾——这恰恰是人类感情美好和珍贵的所在。 故事的结尾,马洛说:“你曾经如此打动我,特里。只用了一抹微笑、一个点头、一次挥手以及清净酒吧里的几杯清净小酒。当一切还在的时候,这些都很美好。 是啊,一个人被打动另一个人打动,看上去是如此简单,把对方放入心里过程也是如此悄无声息。 以及接下来的一句:“别了,朋友。我不会说再见。当这个词还有意义的时候,我已经对你说过了。当时我感到悲伤、孤独、不可挽回。” 只是我们每个人的感情里,看似在交流,又何尝不是自己在唱独角戏呢。 当然,读完书,其实也不会找到一个答案。 每个人的遭遇不尽相同,书中的友情告别的原因是:马洛终于发现,除了他欣赏的那一部分美好——特里,那个曾经为了救朋友抱着炸弹跑出去,甚至自己因此几乎丧命——却最终为了钱和享受,出卖了自己的灵魂,且在出事后的漫长的时间里,马洛帮助他逃离,并以为他死亡很久之后,都没有联系马洛,让马洛独自一人面对着因此接肘而来的麻烦。 当然,不能说特里对马洛没有感情,特里也喜欢找马洛,会给他留下钱,甚至在出逃成功后寄给马洛一大笔钱。 可惜,马洛想要的从来不是钱,最终也在最后见到特里时归还了他——可特里心里更多的是报答,而非像马洛那样自然的爱着——有些人身上的瑕疵可以接受,有些不可以。每个人的原则不一样,马洛有自己的原则。 再联系到他们常常一起喝酒时,最后吵架不欢而散那一次,其实结局早已注定,一切早已经有迹可循。不提。 但是那次吵架后,尽管特里其间一次也没找过马洛,可一个月后他找马洛帮忙,马洛还是毫不犹豫的帮了。 只是就像特里和艾琳的爱情。 书里对艾琳的评价是:做梦的女人。 艾琳留下的遗书里:时间让一切变得卑贱、破败、备受摧残。 她接受不了这些变化和肮脏,于是主导了一切后最终自杀。 艾琳和特里有过短暂的婚姻,而艾琳用了十年去爱特里,特里对她的评价却是:从来没把她太放在心上——女人的深情遭遇男人的薄情,注定是一场悲剧。 男人的深情遭遇男人的薄情,也是一场悲剧。 人皆如此。 真的是漫长的告别——马洛用了一整本书来做告别;艾琳用了十年告别——以付出生命的方式。 而当特里整容完成了回来,迎接他的是友情和爱情的告别。 而回到现实,大多数的友情的遗失,甚至不会有这样一个节点,也不会是因为如此界限分明的原则问题——更多的是彼此都没有放弃自己美好的灵魂,甚至也依然喜欢对方那颗纯粹的灵魂——却也最终会渐行渐远。 相遇,产生共鸣,本就是是看见了想珍惜的对方的灵魂——更有甚者,是怎么能表象如此相差十万八千里而内核如此相似的震撼,亦被看到的满溢出来的美好惊艳。 我们都喜欢灵魂被这样的看见,以及看见对方的灵魂的时候,犹如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仿佛突然遇见新鲜的氧气,忍不住深吸一口,让你惊叹,不由自主的想去触碰,融入。 灵魂一旦被爱,血肉便会疯狂生长。 可是,谁也没说过,疯长之后……呢……? 也许就像书里对相遇的描述那样,是无法言明的吸引。 而感情如果真的深刻,不管哪种,最终也都一样深沉的爱着。 只是大部分的感情不过是,由起初不明原因、义无反顾,至将来不免都是经历一场: 浓墨重彩的热烈,浅吟低唱的悠扬,云淡风轻的宁静。 有朋友说过一句话:“等到将来你一回头,发现所有的情感铺天盖地的袭来,才会知道到这感情是怎样的深刻。” 我想,有生之年,能见识过这铺天盖地的深刻,也是一种幸运。 书的最后说,法国人有一种浪漫的说法: 说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 我们都没说再见。 想起自己曾经早早买过钱德勒的书,对他了解却不多。那时候还在读纸质书,翻开看记录的时间:2012年10月10日。 原来,已然过去12年。 ——漫长的遇见
真正漫长的,不是离别,而是人性的沉浮…记得刚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原以为它只是一本侦探小说,读到最后才发现,它更像是一部关于人性、友情、爱情与孤独的哲学作品。雷蒙德·钱德勒借私家侦探菲利普·马洛之眼,让我们看到的不是“谁杀了人”,而是“人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马洛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生活在充满金钱、权力和谎言的世界,却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他并不完美,也知道自己无法改变这个社会,但依然选择善良、忠诚和正直。在人人都懂得妥协的时代,他显得格格不入,却也因此令人敬佩。 书中最打动我的,是“告别”二字。告别的不只是朋友、爱情和生命,更是曾经的信任、理想和纯真。有些人离开了,却永远留在记忆里;有些关系没有争吵,却再也回不到从前。真正漫长的告别,不是在挥手的那一刻,而是在往后的岁月里,慢慢学会接受失去、理解遗憾,并继续独自前行。 钱德勒的文字充满诗意与力量,看似冷峻,实则温柔。他没有刻意说教,而是在人物的对话与沉默中,让读者不断思考:在利益面前,我们还能坚持多少原则?在现实面前,我们是否还能保持一颗善良而清醒的心?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悟是:人生终究充满离别,没有人能永远陪伴我们走到最后。真正珍贵的,不是拥有了多少财富和名利,而是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依然能够守住自己的底线,真诚地对待他人,也坦然地面对自己。 这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的经典。它表面上讲的是案件,实际上讲的是人生;看似写离别,其实写的是成长。每一次重读,都会因为阅历的不同而有新的理解。或许,这就是经典作品最迷人的地方——故事会结束,但思考永远不会结束。
本书通过马洛的视角,观察和体验1950年代的美国社会。随着马洛探寻真相的过程,我们也和他一起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物。
马洛无疑是一个老练成熟的老江湖侦探,他在这个城市与侦探相关的各个阶层都有着自己的熟人,与警察,检察官,当地情报网以及其他各地的社团都有不浅的交集。他选案很冷静,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口风很紧,办事利索,有职业操守。 想不到这样一个老油条,会这样的为了特里这个并没有过深交情的朋友而无私奉献。不为钱,不为名,不惜得罪警察,黑帮,美人,权贵,与他们周旋,仅仅为了特里的名声而一查到底,一往无前。 我并不能理解马洛这如圣光般纯洁的友情,能够产生这样感情的人,怎么又独身一人,没有朋友,没有家人,甚至没有什么钱的在城市打拼呢。他这辈子除了特里,其他时间为了什么而活呢? 光看这本书的话,我觉得马洛侦探行为的动力的塑造,就像空中楼阁,没有支撑。 不过本书写于上个世纪 50.60 年代,那个时期的书籍也有着自己时代的背景,可能就是这样写比较反常规,比较畅销而已。 2026.5.21
“一月缅怀忧伤和深刻,二月悦纳香颂和情诗。” ——《本草国历》 小时候家里有本《长眠不醒》,内容已经忘了,书名却印象深刻。最近在微读上重读,事实证明,遗忘是有道理的,时隔多年我还是读的很不耐烦,勉强翻完,书名和这段话,让人忧伤又惆怅:“你已经死了,身在何处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肮脏的水坑里,还是在山顶上的大理石塔楼里,有什么区别呢?你已经死了,已经长眠不醒,这种事再也不会让你烦恼了。” 至于《漫长的告别》,则是关于情谊,无奈真心总是被错付,临别却讲不出再见,因为一切美好过往都已随风而逝,只能永别了,朋友! 不要责怪我吧,在新年伊始就写的这么伤感。 大姨在夏末秋初的时候去世了。 除夕下午在厨房忙活包饺子的时候,眼前忽然浮现出一个擦桌子、扫地、拜神的身影,那是很多年前的大姨,那天也是除夕,吃完了年夜饭、看了一会儿春晚,大家陆陆续续的都去睡了,但姨父和大姨不睡,姨父在大门前挂红灯笼、在准备着十二点放鞭炮,大姨在擦桌子、抹茶几、预备祭祖的食物、在堂屋的四个角落烧纸钱、然后跪拜...... 踏进家门,看到灵堂上大姨的遗像时,我忍住了眼泪,清晨出殡时,我也没有掉眼泪。几个月后,想起那个忙碌的身影,我的心里一阵酸楚,眼泪夺眶而出。 我是在大姨家长大的,一直到五、六岁要读书时才回自己家。那之后也依然往来频繁,隔三岔五就要去一趟。表哥表姐们即便在婚后,也时常带我到他们各自家中去过暑假或寒假。 后来我长大了,上了大学,开始了我的漫漫旅途。从那时起到现在,离开家乡已经二十一年了,比我在家乡长大的时间还长。这期间,当然回去过,但每次都是短暂停留,来去匆匆。 年少时,我们笑靥如花地说再见,凝神珍重地诉离别,只道是寻常,以为未来可期,以为天涯咫尺,却不知“说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 大姨家,那个我视同家一样的所在,几经寒暑,几经风雨。葬礼期间,我特意走上二楼,站在走廊上看远处的天空,听邻家的笑语,一切还是如同往日,一切却又不同往日,也许是我离开的日子太久了,也许是这房子太久了,它也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风雨...... 记忆中它是一个小院子,进了院门,右侧是两间厢房,一间是厨房,记不清有多少次我坐在灶前,看大姨给小煤炉换煤球,看她从锅里捞出煮熟的鸡蛋,看姨父在案板前切土豆丝,还有那永远也吃不厌的白菜炖豆腐,还有过年时,家里人来人往,大姨走出厨房迎客时一脸的喜气洋洋,那是我印象中她少有的笑容,那高兴的样子我永远也忘不掉...... 另一间是杂物间,有几年姨父养了几只羊,便拴在杂物间里。为了看羊方便,姨父在里面靠墙处放了一张小床,床头一张桌子上放着电视机和一些杂物,不由得想起冬夜里我们三人围坐在床上看电视的情形...... 左侧院墙边曾经种过一棵葡萄树。有一年葡萄的长势很好,二表姐专门送了几串到家里来。绿莹莹的葡萄,颗颗饱满圆润,跟现在常见的巨峰葡萄一样大,于那时的我而言,实在是极罕见的,我高兴极了。只可惜不久葡萄树便死了,只剩下枯枝兀自缠绕着葡萄架...... 正面是一栋两层小楼,上下各三间,一楼中间是堂屋,右边这间是大姨和姨父住,左边是大表哥住。楼上右边是二表哥的房间,中间这间主要是放一些粮食,芝麻、玉米、过年炸的油馍、豆腐诸如此类的东西。左边是则是二表姐的卧室,想起多少次暑假,炎炎夏日里,我窝在她的房间里,把她那些言情小说看了一遍又一遍。也曾不小心发现了她的口红,悄悄的抹上,又悄悄的擦掉...... 记忆,仿佛是一幅印象派的画作,远看似乎还是那熟悉的旧模样,近看却是朦朦胧胧,斑驳陆离,近在咫尺,说不出只言片语...... 是啊,这漫长的岁月啊,该从哪一刻说起呢?从盖房子时,跟邻人起了纷争,大姨急得跟人下跪那一刻吗?还是暴雨来临时,一家人急急忙忙上房顶收晾晒的玉米那一刻?还是大雨如注时,大姨仍在田间拔草的那一刻?从姨父去世时,大姨失声痛哭的那一刻?还是年迈的大姨,想要为久未归家的我做一顿蒸面条,颤巍巍的走去超市买面条的那一刻?从大姨年老失智晦夜离家出走的那一刻?还是在视频里看到大姨在养老院里头发花白语焉不详的那一刻?还是临终前大姨在病床上插着鼻管尿管,有口不能言的那一刻......? 是了,斯人已长眠,清风明月相伴,一切纷纷扰扰都不会再增烦恼了,身在何处又有什么关系呢? 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二十年来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闲登小阁看新晴古今多少事,渔唱三更起......
很难不喜欢雷蒙德·钱德勒,尽管他强调的“硬汉派”英雄主义情节、那种执拗的意气我并不崇拜,《漫长的告别》值得一个琴蕾的夜晚,加一整瓶红带香槟。毕竟侦探小说是侦探小说,硬汉派是硬汉派,菲利普马洛不是逻辑推理的机器,他是一个好恶分明、情感充沛,且完全置身于那个“肮脏、卑鄙又堕落的大城市”的普通人,侦探不是角色,是他的职业。与此同时,读者也无需做锱铢必较的推理,只需要将自己放到那个发达又悬殊的社会环境中,体会个人之间脆弱的情感联系、执法机关和媒体和大佬和真相紧张的较量,然后等着马洛推翻一个个眼花缭乱的谎言说出他早就知道的真相罢了。很多值得划一笔的语句,通俗读物但具备文学性。哈兰波特一段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论真的牛逼,但我最喜欢的是马洛对其的评论:“我瞠目结舌地坐在那里,想着究竟是什么东西支撑着这位老兄活下去。他憎恨一切。” 附本书酒精不完全清单: 1 马洛最爱的双份吉布森 2 两种琴蕾 3 现煮咖啡➕波本威士忌 4 金酒兑橙汁 5 西班牙雪莉酒 6 燕麦威士忌(我猜是黑麦威士忌?) 7 玛姆红带香槟
《漫长的告别》——雷蒙德·钱德勒 一个不那么钱德勒的故事,情感非常浓郁,很多人说如果想要了解钱德勒,最好一开始就看《漫长的告别》,如果连这本都读不下去,那就没有必要接触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作为硬汉派推理大师,雷蒙德·钱德勒带给我们的故事其实是非常多变的,《漫长的告别》不能代表他的一切,《长眠不醒》更是如此,又或者说,我从来不觉得阅读是要以作者为主的,我们更应当看重作品,只是恰好我遇到了这本书,然后就读了,如果我期待同样的风格,我会去寻找差不多的作品,而不是在同一个作家这里缘木求鱼。 阅读的本质是对作品拆解和感悟,而不是追逐作者的介质,就像我永远不能理解狂热粉丝一样,我时常看到有人在社交平台用非常惊讶的语气感慨说某位大作家私人生活怎么如此混乱,吃瓜之余也会思考作品能否与作者分别看待,因为我一贯认为作品就是作者本身的一部分投射,所以也曾为此困扰过一段时间,但后来很快就想明白了,能不能分开看待要看你当初是抱持着什么目的去接触这些东西的,如果你是因为作者而去探究作品,那当然不能分开,但如果你只是想要品读作品,那么作者如何又与你何干呢? 一个人的成就是要宏观看待的,不管对方是否在世,对人的评价都要以完整的生命长度为依据,又或者说,你关注的是什么,它能给到你的就是什么,人生那么长,是非成败总是伴随左右,一个人是可以兼具下流与高尚两种品质的,或许更多种,总之你不能否认人是一个复杂的生物体,没有人能够禁得起道德的审视,包括自己也一样,要容许错误的存在和流逝,评价别人之前最好先修心。 回归到这本书上面来,其实推理的部分并不算多,钱德勒个人对《漫长的告别》应该是比较满意的,对马洛的塑造也很完整,尤其是对酒的部分刻画太诚实了,又想到钱德勒本人其实也有酗酒的毛病,并因此错失了很多东西,或许他也期待有一个马洛能够赶在一切分崩离析之前救下自己吧,所以才会倾注这么丰沛的情感,丰沛到甚至有些逻辑混乱,像是喝多了写出来的文字,内心汹涌的情感冲破胸膛呼啸而出,痛苦、分崩离析、渴望被拯救却心知肚明没有人救得了自己的绝望从字里行间流泻而出,与其说是一个推理故事,不如说是对自我的剖析,想看精彩故事的话得先吃下一些不那么甜美的情绪,需要一点阅读门槛,但我个人很喜欢,读的过程中其实也可以对自己进行一点思考和剖析,我喜欢情绪化的东西。
这是一本翻开不想放下的故事书,每一章都会出现新线索、新脉络让你引发联想、猜测,但不到最后一刻,你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的,一章接着一章,我第一次在看一本书的时候基本在每一章结尾都标注想法。 最后几章是连着看的,完全放不下,顾不上写想法。 雷蒙德·钱德勒太会讲故事了,就像会讲故事的导演我认为是张艺谋一样,内容结构在不停地翻番儿。 看看吧,这是一本值得的小说。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创作,但对社会、时代、人心都有放在2026年还不过时的评判认识。 书里的妙语连珠和描述的巧妙,都会让你觉得很有意思。 长情的人总会对感情失望,有时就想其实如果时间就停留在痛苦和难过的那一刻其实真的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