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
伯明顿动物园的园长瑟里奇正烦恼缠身:婚姻破裂;婚外恋人没有经济来源;动物园疾病蔓延,动物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再加上债台高筑,瑟里奇几乎被生活碾碎,他极度盼望能借助什么东西走出困境。这个精明的中年男子能如愿以偿吗?他会为了达成目的而犯下重罪吗?
本书特色是罪犯视角展开犯罪的动机和过程,受害者死亡之后警察和侦探接力登场,开始寻找凶手和破解犯罪手法。合作犯案的手法没有充分利用,本来很好奇侦探怎么推理的,第一重确认谋杀和机关,确定凶手的时候逻辑还挺有说服力,结果最后五十页的破案全靠走访时登场的各路目击者,还要对一个月前的事情记忆犹新提供线索。最无语的是这个包饺子的结尾,无聊到大可不必!
当然本书一定会在黄金时代推理小说史上留有一席之地,但并非是那个古旧的「机械诡计」,而是有条不紊的设置多重「悬疑故事发展脉络」,结果却「玩弄」读者团团转,对自以为是认为可以看透作者写作方向和企图的读者实施「恶作剧的嘲笑」,这其实反而是一种如今没有很好延续的方法——或者说偏向到另一种作者自以为是又缺乏逻辑和冷静的庸俗悬疑类型,而面对即将真相大白时的「犯罪心理」又落回到道德教育和自我谴责(赎罪)上,可见在黄金时代推理小说的意义还是教化。
作为推理小说来讲,平平无奇,当做普通小说来看也无甚意思,无非就是一个男的婚姻不如意了,找了个所谓的红颜知己,还想金屋藏娇,结果倒霉的遗产被律师输光了然后跟律师合谋杀害研究老头儿夺取遗产的故事。作者采用平铺直叙的手法以乔治的视角来讲故事,读者从一开始就知道了真相,手法也平平无奇,最后也没有任何反转。当做推理小说看属实是有点无聊,当做一般小说看也没什么意思,更没什么文学性,就有点小学生写春游日记那个感觉,今天去了哪儿,见了谁,做了什么,怎么样。非常非常.......boring,可能作者最终想表达就一个观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文笔很好,对普通人犯错后的心理描写很真实,一会愧疚,一会自私觉得没错,时刻恐惧被发现。人的性格、日常生活、出轨、犯罪一环扣一环,事情的发展顺理成章。除了一个事关破案的关键点,每个人的行为很符合人物设定。犯案手段也主要是借助的人性。如果作为一篇白描小说,说不得给个好评。作为一篇侦探小说,一个犯案手段、过程如此严谨的律师,把证据原封不动放在家里好几天……明明有一个守夜人被怀疑,没有任何理由,突然就转向怀疑动物园园长🤨……这个破案让我感觉是当时福尔摩斯太火了,苏格兰场找弗里曼定制的广告小说。整个破案过程太离谱了,顺着逻辑应该是知道律师犯罪了但是没有证据定罪。 瞎编小剧场一 编辑:弗里曼,你答应植入苏格兰场广告的小说写完了吗?马上合同要到期了,要赔钱! 弗里曼:写好了,写好了,马上写完。(匆匆打开桌上尘封几个月的稿子,随便结了个尾。) 瞎编小剧场二 弗里曼:苏格兰场,你看看,这么写满意吗? 苏格兰场:不满意,不够如有神助。不够威武霸气……要blabalalalalaa 弗里曼:好的,甲方就是爸爸。“维护了苏格兰场的名誉,再次证明它才是警察系统内的最高法庭!”
这篇一般。本来我以为是发生在动物园的案件或者是和动物园里各种动物有关系的推理小说,然而并不是。只是发生案件的主人公是动物园园长,唯一有关系的动物是蛇馆里的某一种毒蛇。园长是个中年男人非常没有男德,因为他出轨还欠着债务,简直不要脸透顶,还一直觊觎他婶婶的遗产在人家还没死的时候。基本是整个事件平铺直叙在读者面前的,所以没有什么推理和反转。还有在警官侦破案件过程中,很多时候基本没啥线索就是靠他灵光一现。
还挺喜欢这样的经典推理小说~ 正反双线以及罪犯侦探的双重视角,在当时应该很前卫了吧。序言里说,作者写出自己首部推理小说的那一年,阿加莎婆婆也出版自己的第一本书,斯泰尔斯庄园奇案。真是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啊,有种欣欣向荣的蓬勃感觉…… 嗯,也喜欢这种正向犯罪故事的口吻,并没有十足的坏蛋,有的可能只是一念之差。关于如何下毒,那个门把手机关设计的插图也是用心了,仔细研究一下应该能倒腾出一个下毒机关来,hhh
看了大概有二分之一的内容没让我意识到这是本侦探悬疑小说 人物写的倒不错 主角乔治的堕落写的很好 感觉改主题也不错hhh 没事的话看一看 不用怎么带脑子我这种推理茫都能大概推出来 可以当消遣
最后写得那么无趣也算是个反转吧
典型英伦风格的谋杀案,连杀人都那么绅士。
无论是动机还是写作方式和飞行疑案都太像了,有点重复,不过比飞行疑案还是好看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