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南·道尔
为英国著名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的一篇中篇小说,讲述了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合租了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一套公寓。很快,他发现这个人具有超越常人的缜密观察力和非凡的推理分析能力,同时,时常有一些神秘的访客出入他们的寓所。直到有一天,他们卷入了一起谋杀案之中。本作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的社会现实。
1.本篇小说的结构清晰,起承转合都很清楚。总共14章,第1-2章是华生医生初遇福尔摩斯,第3章-第7章(共5章)讲述谜案,包括发现惨案、第一现场发现人的叙述、第一次设局擒凶失败、葛莱森警官“大显身手”、擒凶成功。第8章-第12章(共5章)则直接转换视角,开始陈述第二个故事,也是隐藏在这本小说里的另一条故事线,即凶手行凶背后的情感故事。第13-14章回到谜案,凶手坦白行凶过程,福尔摩斯揭晓推理过程,故事完结。 两个故事起承转合都非常清晰:以第二个故事为例,起是父女在沙漠落难并成功获救(第8章),承接的是父女过上殷实生活、女儿初遇情郎(第9章),转折在摩尼教逼迫嫁女(第10章),随后逃亡失败、父女双亡(第11章),最后结局是情郎为爱复仇(第12章)。 2.写作风格上有明显的现实主义风格。 第一,体现在对警察和媒体的讽刺,例如: 第14章,我的伙伴冷笑着说:“在这个世上啊,你究竟做了什么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让人相信你做了什么。” 第二,蕴含着对凶手遭遇的同情,以凶手发病死亡作为结局,来保全他作为复仇者的尊严。还有类似如下描述: 第13章,凶手在自白时曾说:“你们可以说我是个凶手,但我自己却认为我和你们一样,应该是一个主持正义的法官”。 3.这是柯南道尔的第一篇福尔摩斯系列小说,其中蕴含了作者或者是作者认可的一些学习和思考方式,例如: 第2章,福尔摩斯提到:“我认为人的脑子只是一间空着的小阁楼,往里面装东西应该有所选择。装的太多,反而会把有用的知识寄出来……所以一个聪明的人,在选择要把什么东西装进小阁楼似的脑袋中的时候,是非常谨慎的。除了工作中能够用到的东西之外,他什么也不放进去,而这些东西应当是全面且有条有理的。” 关于推理的方法,福尔摩斯在这一章提到:“一个拥有严密思维逻辑的人,不必亲眼见到或者听说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的存在……比如对于刚刚遇到的陌生人,一眼就应当辨识出这人的职业和过去。这样的训练看似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有效地另一个人的观察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让人们了解到应该从哪里入手观察,应该观察哪些东西。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茧子、面部的表情、衬衣的袖口等等,不论从上面所说的哪一点来观察,都能很容易地判断出他的职业来。”
2026-15 震撼,激动!看完迫不及待来写书评,想推荐给所有人! 由于开启了一部48本书的合集,读了一系列不那么喜欢的悬疑推理类书籍,读希区柯克的时候感觉还好,有些小故事还挺有味道,但少了推理感。 后来又读了爱伦坡的系列,更多的是哥特式的恐怖,行文比较啰嗦,也不太合我的口味。 读柯南道尔的时候,一下子全对味了!无论是逻辑推理的缜密感,还是文笔,乃至文章的立意,都非常非常对我的口味。 为了不剧透,具体情节就不谈了。这一部里主要讲述了两个故事,都很精彩,喜欢这种抽丝剥茧的推理过程。福尔摩斯和华生的人设都立住了,很鲜活。
和影视版不太一样,但也很好看。
《血字的研究》-柯南·道尔(NO.86) 评分:★★★ 第一次拜读久负盛名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但没有想象中曲折离奇和大呼过瘾。 因为本书是站在华生的视角记录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所以在破案前,很多只能被福尔摩斯注意到的细节未能呈现在读者眼前,读者无法共同参与推理破案,缺少些许乐趣,破案的过程也有点事后诸葛,事前无伏笔无铺垫,推理线索想怎么编就怎么编,这是不太喜欢的地方。当然这也有点今人视角去审视上上世纪的作品,毕竟人家柯南·道尔开创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 不过看本书还是收获了新知,比如兴起于美国的摩门教,不被主流基督教所承认,其有一条教义为一夫多妻制,但是查资料了解到1890年,该教会为了获得美国联邦政府的承认,废除了该制度。 还有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和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饰演的福尔摩斯,还是有些区别,感觉英剧《神探夏洛克》里的福尔摩斯更毒舌、更神经质、更偏执,而书中的福尔摩斯还挺懂人情世故,感觉一个是“天才怪人”,一个是“绅士侦探”。
阿瑟柯南道尔的书是个大合集吗,然后里面有很多小短篇。目前看了这个《血字的研究》,不像之前看的东野、阿加莎的书,一本书一个故事。 这本书先是讲了被害者的情况以及破案过程,刚抓到凶手,一下跳跃到沙漠里,然后读了一会发现和前文没任何联系,让我一度怀疑是不是这本书编辑错了,穿插了别的书,一直看下去才发现,这是凶手的故事描写。总的来说,没有以往悬疑小说的反转和惊艳,但也学到了很多值得深思的东西,以下原文: ◆ “一个拥有严密思维逻辑的人,不必亲眼见到或者听说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的存在。整个生活就像是一条巨大而完整的链条,只要窥见其中一环,余下链条的情况就完全可以推断出来了。 ◆ 如果一个情节看起来和一系列的推论相矛盾,那么,必定会有其他某种原因可以对这个情节加以解释 ◆ 怪异的情节不但丝毫不会增加解决案子的难度,破案的难度反而会因此减小了。” ◆ 在这个世上啊,你究竟做了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让人相信你做了什么。 ◆ 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的:如果你告诉他们一系列的事实之后,他们就会把可能发生的结果告诉你,他们可以将这一系列的事实在脑子里有机地联系起来,通过大脑的工作,就会得出一个结果来。但是很少会有这样的人,如果你告诉了他们结果,他们就能通过内在的意识,推断出产生出这个结果的各个步骤。这就是我所说的那种能力。” 2024.8.8
《血字的研究》,非常短小的一个案子,却充分地表现出了福尔摩斯推理能力的高超。他不是十全十美的,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虽然并不完美,但更接近了生活,具有鲜明的个性。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柯南道尔非常成功地塑造了福尔摩斯的形象,又同时非常犀利地指出了生活中所存在的社会问题:不合理的政教制度和婚姻制度酿成的悲剧,在当时的社会里数不胜数。作者非常灵活地调侃了当时苏格兰场的警察,把当时政府中一些官员明争暗斗,追名逐利的心理和当时社会上趋炎附势的现象描写的淋漓尽致,使读者回到了19世纪末的古老的伦敦。
1.询问两个警察不是坐马车过来的,停车的位置马留下的脚步很凌乱,判断没人看着车。马蹄印有一个相对清晰,另外两轮车距比一般私人马车大,得到马车是租来的,还有马前右脚马蹄鞍是新换的 2.在花园,从四个脚印的横纵距离,还有每个脚印的大小,深浅形状,判断出有两个人人进了案发现场,即被害人和凶手,还判断出两人的身高,体重等 3.从警察那里确定尸体没有任何外伤,死者表情狰狞,恐惧,又有一丝清楚自己下场的绝望,嗅了一下死者嘴唇。推断出死者死于毒药,可能是相互认识的人 4.在房间仔细测量了嫌疑人的脚步距离,步数,有血迹的地方,推断出嫌疑人情绪非常激动,以至于在他站着的地方流下鼻血,推断出是个脸红的人;杀人后不急于离开,排除了政治仇杀 5.由墙上的这些复仇的字母,是模仿德文的,而且写字的地方有墙上的粉末,推断印证了身高,还有发现的戒指,判断是情感问题引发的复仇 6.从第一个发现现场的警察那里了解了嫌疑人去而复返,现场只有戒指是可疑的,在报纸发了失物招领,可惜没能跟住易容了的女人 7.从另一个死者斯坦节逊那里发现了毒药,还有目击证人小孩的话,证实了嫌疑人的确是一位脸红高达穿着棕色外衣的中年男人 8.发了一封电报,从美国那边确定死者德雷伯有一个情敌杰弗逊·侯波,根据之前嫌疑人是租车跟踪还有缺钱出逃的情况,让六个到处散播有人租车,即歇洛克·福尔摩斯要租车,在家里把人抓到了!!! 凭着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的放大镜,就能推断出这么多,整个过程体现的完全尊重客观事实,从发现,到推断,严丝密合,合情合理,水到渠成。但背后却有着实验室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犯罪史,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强大的罗辑推理,宗教式的工作热情。
上学时就听说这部小说了,当时去图书馆借了几次才借到,到现在记忆中写的很神奇。现在有幸有微信书了可以再次重闻一次了。
好精彩的故事 好感慨凶手的执着 他把自己的后半生都用于复仇这一件事情上了 复仇这件事已经成为他的执念 完成后他也离开了… 太有毅力了😔 这个摩门教也是很坏 把 女性完全当做生育工具。。没有任何人权。。 说是宗教 但完全只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陆续看了很多福尔摩斯的短篇,这是我接触的他的第一本长篇。故事概括起来很简单,读的时候节奏是比较慢和细的。中间插叙了关于凶手的事情,我倒觉得这种写法很有意思,背后的故事原来是这样,会有震惊的感觉。福尔摩斯能成为经典原因之一也是反应了人性和社会现实。我比较感性,很理解凶手的心情!心爱的女子被夺取最后抑郁而终,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很遗憾了。 有些宗教披着羊皮的外衣做邪恶的的事情,有些人凭借权利仗势欺人,无理取闹。甚至书中描写的两个警察,哈哈,骄傲自大的将最后的研究成果归为自己。 很喜欢前几章描写福尔摩斯的性格和能力方面的内容,让我深刻了解到他的性格,他的观察方法和思想。离我的偶像似乎更进一步!我要试着学习有用的东西,不让无用的知识储存在我的脑海里! “亲爱的雷斯垂德,我认为,当法律无法给受害者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福尔摩斯 值得思考的问题就是侯波这个人了,以及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看过很多新闻,就是原来的凶手没有收到法律的制裁,桃之夭夭,等我们真正了解这件事情却已经是他是被害人的视角了。报复究竟是好是坏,要不要去断了这个仇恨,还是一直留在心中化作邪恶的种子。我们应当觉得是一命抵一命,罪有应得,还是仍然觉得杀人有罪,都值得思考! 很愉快的阅读体验,非常推荐,相信书友会被福尔摩斯的个人魅力所折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