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瑟芬·铁伊
一部独一无二的历史推理小说:理查三世为了篡取王位,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上的两个小王子。 “罪行”令人发指,更令人深思。但是病床上的格兰特探长却根据他缜密的推理,一举推翻了流传四百年之久的历史定论,并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未必就是你听来或看来的那样!
唐诺是我熟悉的出版人和书评人中,少有的对侦探小说推崇备至的一位,在他的榜单上排在前两位的,一位是劳伦斯·布洛克,另一位就是约瑟芬·铁伊。布洛克一生写了几个系列的几十部侦探小说,数量多了,难免就要分出个优劣高下;而铁伊一生仅仅写过八部作品,每一部都是精雕细琢。 这本书是非常反传统的侦探小说,侦探本人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侦破的案件却发生在500多年前。在围绕在病床周围的一群人的帮助下,他们一点点抽丝剥茧,想要打破历史教科书的桎梏,还原历史的真相。当真相大白的时候,他们赫然发现,其实真相早已通过稗官野史的方式为民众所知晓,而“真正的历史”不过是有心人编造的谎言罢了。
约瑟芬·铁伊的《歌唱的沙》、《排队的人》、《时间的女儿》。约瑟芬·铁伊,被称为英国黄金时代三大女性推理作家之一。但如果奔着侦探推理去读,恐怕是要失望的。 《时间的女儿》是铁伊最被推崇的小说,独特之处在于历史考据。铁伊在书中创造了一个“汤尼潘帝”的概念,指历史叙事如何被刻意篡改。拉丁谚语说,真相是时间的女儿,不是权威的女儿。 《时间的女儿》中,格兰特探长为历史课本里谋害侄子篡夺王位的理查三世正名。我查了一下,观点并非铁伊原创,史料查询分析均有历史学家的现成作品。我有点失望。但铁伊的贡献是通过故事包装引起公众的历史兴趣。 我还真延展看了一部纪录片《理查三世:停车场里的国王》。非常神奇。2012年,一位执着的女士,非学界业内专业人士Philippa,坚称某停车场下方埋着理查三世遗骸,多方奔走打通关节拉取资源,一力推动了发掘项目。找到了金雀花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谁敢想。
在约瑟芬·铁伊的《时间的女儿》里,探究了到底谁谋杀了英格兰约克王朝时期,囚禁在伦敦塔中的两个小王子。那么为什么铁伊取这个名字? 因为《时间的女儿》,"The Daughter of Time"这个书名出自弗朗西斯·培根的一句名言:"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not of authority。" 意思是真相是时间的女儿,而不是权利的女儿。没错,真理是时间的女儿,在当时确实会被权利所蒙蔽,但随着时间流逝,真理会诞生,会被人们发现! 我喜欢这本书,他们说如果你没有英国历史方面的知识,那么读起来会比较困难,确实,在阅读的过程中经常搞混,一方面这一时期的历史真的很复杂,从金雀花王朝,到短暂的约克王朝,再到都铎王朝,涉及到的人物非常多,另一方面微信阅读的电子版排版很不好,注释全写在需要解释的词后面,经常几页都是注释内容,阅读的连贯性总被打断,同时还有这个翻译有些也不尽人意,我没读过英文原著,却也看出来了有错误。但是我还是喜欢这本书,为这段吸引人的历史,看完后忍不住看了一个关于金雀花王朝的纪录片,真有意思;同时为里面格兰特警官的幽默,个人感觉英式的幽默很能get到。所以如果喜欢历史,喜欢英式幽默,不要被上面的低分吓跑。 最后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冰菓》里面第一节为什么叫时间的外甥女,看来有些书籍有些动漫有些电视剧电影,如果有相关的丰富的知识储备,才能拥有更多的理解。
确实,《时间的女儿》作为最著名的历史推理小说之一,不像日本悬疑推理小说一样,顺着作者的思路无所事事的读几个小时就行了,而是真的需要读者有足够谦逊的阅读态度,高度的文学鉴赏力以及对英国历史的大致了解。刚开始以读日系悬疑推理小说的方式去读这本书,读到10%就很明显感觉到不同,如果不换种思维恐怕就真的要放弃了。不得不说这本书真的需要我们认真,细腻的去阅读:"时间"的流逝会让很多历史疑云逐渐散去,而谁将是哪个解开疑案的"时间女儿"呢?那才真正值得我们去关注的重点,她为此付出的努力才是一切的关键。
这本书是Josephine Tey 1951年的作品 “西方三大现象级侦探小说“之一 这是一本关于历史推理的书。 在历史推理的范畴久负盛名。 黄金时期三大女杰 约瑟芬·铁伊最著名的作品。 要翻开铁伊的书卷, 这本无疑是第一本。 本书讲述的是苏格兰场的探长 格兰特·亚伦在住院期间, 为了打发时间, 由人物的表情判断出 历史罪人理查三世, 应该不是罪人。 然后根据史实和推论, 进而证实自己的判断。 故事的背景是在英国历史上 著名的玫瑰战争之后发生的事。 理查三世在哥哥爱德华四世死后, 杀了应该继承王位的两个侄子, 以保障自己的在位权。 在作者的笔下, 这个杀人的做法是很不明智, 而且也不现实的。 因为除了两个侄子外, 还有很多继承人。 为什么偏偏只杀两个。 况且,最大的得益者, 从历史看来,并不是理查三世, 事实上他只在位两年。 而这件谋杀案, 亦与时间有矛盾之处。 同时,作者也指出, 与她一样提出这个相同疑问的, 已有很多前人,她并非第一人。 最后,历史上记录这段史料的, 又偏偏是理查三世的对手, 抢夺他王位的人。 其真实性实在有待探究。 英国有句谚语。 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真相会随着时间浮现。 铁伊却觉得不一定。 每个人总是有自己思想的。 要完全客观公正地记录历史, 其实很难。 因为自身所处的环境有所差异, 本来就只是历史的一隅。 每个时期,总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 在我们这个年代,数据都不一定真实。 身处在繁荣社会里面的人们眼里的世界, 又会和贫困社会里面的人们眼里的世界 会有所差异。 所以历史的真相, 除了会被时间沉淀, 还会被时间扭曲。 编辑在序言中表达了自己 对出版铁伊系列的矛盾。 他认为当下看推理小说的人, 大都沉迷于很快能看完, 故事性强,或虚构,或杜撰的小说类型, 如日本系列。 能真正欣赏这类历史推理的, 还是少数。 但是又觉得不得不出版, 因为,无论如何, 这是一本好书。
侦探小说的主人公通常都会勘查现场 通过各种途径的资料线索的收集通过 经过缜密的逻辑推演破案。这部的奇特之处主人公通过四百年的一幅理查三世的画像,图书馆的几部历史作品,躺在医院病床上 把这段历史还原真相 说是推理小说更像历史小说 格兰特与其说是一位侦探不如说是一位考古学家。没有案发现场的场景,没有现场勘查 线索的收集只有几部图书馆找到的历史作品,“纸上谈兵”式的推演 合情合理 一部非常另类的推理小说。 据说铁伊的作品不多 却部部精品。 没有惊心动魄的破案场景 邻人繁琐的英王朝时期历史可能会阻碍读者阅读的热情。 可得说是一部和《玫瑰的名字》一样好的作品。 翻译也非常流畅。
起向高楼撞晓钟,不信人间耳尽聋。 《时间的女儿》这个书名出自一句英国古谚: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of time ,意思是时间终究会把真相给“生”出来,水落石出,报应不爽。 历史就像迷宫一样复杂迷离,它在后人心目中是否有一幅清晰的图像难以确定,当后人出于好奇闯入这片未知领域,走入真相的朦胧地带,总能看到部分被锐化,而另一部分被羽化,为防止很多疑点不留痕迹地消失,推理就成为了检验历史逻辑的必要思维之一。 我极少以一个主观体验者的身份投入,因为线索总是道貌岸然地埋伏在字里行间,冷静、警醒、让眼睛亮起来、让思维转起来,这种锐利敏捷的状态是阅读一般推理小说的必要准备。一个客观的观望者、审视者身份,足以保障读者在小说的末尾收到应有的回报。而好的推理作家往往会在一个精彩的布局之外,奉送给读者很多附带礼品,如幽默的语言、生动的人物,等等。但是铁伊好像恰恰将二者颠倒过来,眯着眼睛而不是瞪大眼睛,让思维发散而不是让思维聚焦,这似乎才是融入她笔下世界的最佳状态。一番惬意的游历之后,方才记起来还有一个小小的案子需要解决,而它居然就这样轻易地被解决了。 这位任性的女作家毫无迎合读者的意思,她只写自己爱写的文字,讲自己散文般的故事。 无论走到哪里,人性都相差无几。”当身边的无数电磁波和数据流挟持话语霸权甚嚣尘上的时候,重读几十年前的铁伊,仍然令我汗颜不已。尖刻的铁伊其实当然存有希望,其实在以她独特的方式守望知识分子真正的良心。 不信世人皆聋,只是一份不服输的信念,是起身搏命的一击,铁伊虽然不信,但长久以来他们真的都聋了。都说铁伊的小说似茫茫大海中漂泊的瓶中信,只写给浮华世上的有缘人,那么我们当然有理由奢望每一位有缘人拾起读毕以后,从此不再随波逐流。 因为平凡,所以亲切,水到渠成,自然会意。铁伊无意将侦探神化,可能在她看来,无异于落入固有的窠臼,而一个人化的、最普通的格兰特,却是她风格的最好写照。 我不敢说自己真正读懂了铁伊,但从铁伊的书中却委实收获颇多。那么自诩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有缘人,应该也不算太过分吧。
1、约瑟芬·铁伊,推理小说家,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推理史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三大女杰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独行的一位。和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萝西·榭尔斯都是大产量、行销惊人的作家,铁伊却穷尽一生之力只写了八部推理小说,八部水准齐一的好小说——是推理史上极少数一生没有任何失败作品的大师。2、故事梗概:格兰特是苏格兰场的一名警察,追捕犯人时不小心掉进下水道摔断了腿,病床上百无聊赖的格兰特偶然得到了一张理查三世的画像,凭着警察的敏睿直觉以及对面相的研究,格兰特认为长着一张法官脸的理查三世不可能为了篡取王位犯下杀害两个侄子的罪行。在美国留学生卡拉丁的帮助下,格兰特根据缜密的推理,一举推翻了流传四百年之久的历史定论。3、与其说是推理小说,更像是历史小说,特别是前半部分关于英格兰的历史让我看得云里雾里,真是耐着性子听下来,过后也没什么印象。最糟糕的是穿插在正文中的冗长的注释时刻扰乱阅读的节奏。4、在书友的评论中看到,《时间的女儿》这个书名出自弗朗西斯.培根的一句名言:真相是时间的女儿,而不是权利的女儿。许多历史的真相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真相也会水落石出。研读历史,也应该有自己的思考和质疑,因为事件的真相未必就是你听来或看来的那样。
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作者的写作能力无法支持她的创作野心。 本书最大的问题就是作者既想要追求故事精彩程度而去挑战写一本历史侦探推理作品,又想要升华主题告诉读者历史真相往往都是汤尼潘帝,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别有用心的言论误导,然而仅这样还不满意最后还要批判一下历史学者的治学态度和研究能力。说实话一个作品要承载这么多使命是很考验作者能力的。 首先作为侦探推理小说作者显然误会了推理这个词。诚然作者确实对很多事实做出了推理,然而你会觉得她写出来的东西更像是一个律师为辩护人做的辩词。作者分别从面相,动机,时间,人品,人性各各方面去证明当年的谋杀案不是理查所为。这是律师在告诉陪审团我的当事人没有杀人。而推理小说是用已知的所有线索找出凶手是谁。其实这个故事写成推理小说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因为关键信息就是小王子是什么时候失踪的。你只要证明小王子是在理查死后才失踪的那理查就必然不是凶手。可能作者也明白这点所以故意要把案件搞得很复杂。毕竟人们更喜欢看花里胡哨的一通推理。如果说作者无法判定小王子失踪时间我是不太接受的。因为她自己的证据里面就是推测小王子是在亨利继位后失踪的。如她自己论证的如果理查杀死了小王子,那他就不可能继续跟王后保持良好关系。只要证明小王子失踪的时间,其他所有推理都是画蛇添足。 就算如此,为历史上一个公认的罪人做辩护不可以吗?作者的问题在于她不仅仅想要为历史翻案,她还想要告诉你一个真知灼见,历史事件很多都是子虚乌有,而且人们往往会听信权威,不愿意接受真相。如果她想做到这一点,她就必须证明理查无罪,是个与人们想象的形象完全相反的好君主。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证明无罪和无罪辩护是两个概念。作者所做的一切都在找证据辩护理查没有犯过他备受指责的罪行,即使这个推测很有道理,她始终只是一个辩护律师而已。真相需要确凿的证据。她不满足只是辩护,她想要写的是精彩的推理过程,她想要的结果是理查的确凿无罪。这样她才能证明自己汤尼潘帝的观点。我用一件案例来说明很多历史真相都是被修改的汤尼潘蒂,然后再义正言辞得对历史学家治学态度进行一番批判,这部作品立意就提上去了。但是试问几个历史学家不知道历史真相存在人们看不见的背面?就跟你无法证明理查三世确实没有杀害塔楼里的王子一样,历史可能错判,但是对历史下判决绝不可能仅根据一个人的主观判断。 本文的失败就在于作者的野心很大,但每一方面都完成的马马虎虎。作为侦探推理小说其推论逻辑上不严谨存在很多漏洞;作为律师辩护词又缺少出彩的证论手法只有絮絮叨叨不断反复强调理查没有作案的理由;作为一部讨论社会性问题的小说它又显得略微浅薄,只提出了观点和几个论据,没有进一步展开述说观点。另外一点关于人物塑造,在我看来故事中格兰特和布伦特两个大老爷们的对话像两个碎嘴小老太太的对话,女性作家如果抓不住异性说话的心理和特点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尝试,毕竟男女的谈话方式差别还是挺大的。 本书最大的可读之处也就是对理查三世各种资料的探究和求证了,比其他书写的理查三世要来的合理公正。我觉得对于历史真相的探究主要还是满足个人的好奇和兴趣,不需要持有一种强行输出的读书人傲慢姿态。如果作者以另外一种方式去写,只是给出自己的推测,而不是带有一种时时讽刺世事的态度我觉得可能会更好一点。真相是时间的女儿,而你只需要接生她。
出生在帝王皇族家的子女永远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他们的婚姻和命运都是权利和利益的牺牲品,一切阻碍获得皇权路上的绊脚石都必定要被铲除。 这是很有意思的一部奇书,在小说中学习英国史,这也是这本书比较难懂的部分,但耐着性子读完就会对英国的玫瑰战争后期以及都铎王朝初期的重要历史人物有份全面的了解,比如爱德华四世、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理查三世、亨利七世、约翰·莫顿、托马斯·摩尔爵士等等。 历史是某种永远没法明白的东西。真正的历史起初都不是作为历史而记录的。历史在衣帽间的清单里,在私房钱的账单里,在个人信件里,在不动产登记簿里。历史学家会告诉你他们怎么想,但真相并不存在于人们对它的转述里,作者通过分析人们的所作所为用推理的方式还原历史真相。 哈哈,可作为学习英国史的重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