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卢梭
《社会契约论》第一次提出了“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思想”。它刚一问世就遭到了禁止。卢梭本人也被迫流亡到英国。但《社会契约论》所提倡的民主理论却很快在世界上引起震动。它引发了震惊世界的法国大革命。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的出处就是《社会契约论》。1789年法国国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人权宣言》中“社会的目的是为大众谋福利的”、“统治权属于人民”等内容充分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精神。《社会契约论》还对美国的《独立宣言》产生了重要影响,从罗伯斯庇尔到列宁都曾用《社会契约论》为自己的政权做出解释。
有这样一个故事,1935年的冬天,是美国经济最萧条的一段日子。这天,在纽约市一个穷人居住区内的法庭上,正在开庭审理着一个案子。 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衣衫破旧,满面愁容。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盗面包房里的面包被面包房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法官审问道:“被告,你确实偷了面包房的面包吗?” 老太太低着头,嗫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 法官又问:“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他们还是一些小孩子呀!” 听了老太太的话,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道:“肃静。下面宣布判决?”说着,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她面对法官,为难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我愿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 这时候,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说道:“请你接受10美元的判决。”说着,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进去,说:“各位,我是现任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现在,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惊讶了,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市长拉瓜地亚。法庭上顿时静得地上掉根针都听得到。片刻,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起立,每个人都认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 按理说,一个老妇人偷窃面包被罚款,与外人何干?拉瓜地亚说得明白——为我们的冷漠付费。 他告诉我们,人和人之间并非孤立无关的,人来到这世间,作为社会的动物,是订有契约的:物质利益的来往,有法律的契约;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 善,并不仅仅是一种与冷漠、奸诈、残忍、自私自利相对的一种品质,还是一种精神的契约。
大概是因为处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只下,感觉没有太多很震撼的东西,也可能只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已经习惯了把,就比如现在告诉你光是波粒二象性你也不会感到太过有创新和突破把,卢梭从原始契约和奴隶制开篇,通过讲述从自然人到社会人,从个人到群体的聚集,引出社会契约的概念,进而讲述公意,法律,政府,制度,并且分析了罗马的制度,介绍了保民官和监察馆。从卢梭的时代就能有这些观点实属不易了。
浅读了一遍,还是有很多收获,把以前看到的问题联系到了理论中去,用理论支撑现实现象,或许这就是理科或者工科人的思维。
读起来很吃力,大家之作,什么是自由,代价是什么?什么是民主,人民的权力是什么?什么是政府,政府做什么?什么是契约精神!
很多地方几乎都是全文划线,金句频出……以前只知道卢梭很厉害,没想到会这么字字珠玑啊。有很多话可以直接拿出来针砭时弊了。 不过因为理解能力有限,注意力分散,还是有很多内容没有吸收完全。遇到合适机会可以再细读几次。
我不知到怎么去评价这本书,也可以说现在的我还没有资格去对这本书的观点进行任何的评价,因为以我目前的所学所闻还不能将这本书理解的通透。这本书读起来并不好玩,有点枯燥,不认识的外国人名也有很多,但里面有些观点值得人去深思和探究。例如:“人生来就是自由的,但却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束缚之中。很多人认为自己是自己的主人,但往往却会成为奴隶。”或者是“财富的结果不是奢侈,奢侈只能把财富变成必需,奢侈会用占有欲腐蚀富人,还会用贪欲腐蚀穷人,奢侈让一些人成为别人的奴隶,并且使全体公民成为舆论的奴隶。”等等....... 里面还有许多对于法律 政府含义的解释,对传统欧洲政治(古罗马,希腊)的评述,还有对于宗教政治的各种观点。才疏学浅,尚不能领会其中深意,以后再会拜读。
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读《社会契约论》有感。有一段时间,我们每天的晨交班最后一个环节就是随机提问:核心价值观。大家都能熟练背诵——自由、平等、公正、法制………那个时候对此的理解完全是肤浅的。直到今天读完了《社会契约论》。对于法国哲学家、思想家卢梭发表于1762年的这部经典著作,是每个人都应当通读的。卢梭在两百多年前就高举着自由平等公正的旗帜,掀起了法国大革命的风暴,法国国家格言:自由平等博爱,即出自《社会契约论》。大革命之后的路易十六在狱中看到了卢梭的文集,感叹到:就是这个人,杀死了法国(波旁王朝)。[发怒][发怒][发怒]卢梭文集中最具影响力的即是《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探讨权利原理的一篇论文,其主旨是为人民民主的主权建立奠定理论基础。全书不算长,我用了7小时31分钟读完,最尴尬的是文字都认得,但码在一起就还搞不清意思。毕竟不是每个人都精通西方思想、哲学、欧洲史[难过][难过][难过]读了一遍后又将一些章节重度,仔细体会。这篇8万5千字的论文分为四卷,言简意赅地揭示了人与社会,君主国家政权,法律立法人民之间的关系。 要高度概括它还是很难的,就说几个板块吧;第一卷论证人与社会的关系,指出“人生而自由但无处不身戴枷锁”。一个人要想生存就得和这个社会发生联系,这个联系即是以契约的形式体现的,由此导出了社会契约论第一层次的概念。第二卷是在个人与社会契约的基础上讨论了国家制度、主权、权利限度以及法律、立法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是为第二层次的社会契约。第三卷论述了政府的建制原则、分类、形式、主权权威等问题。此时已经不再提及个人,而是团体的契约。第四卷讨论的是公民投票、选举、宗教等问题。有了这个框架,我才不至于迷失在卢梭深邃思想的宫殿里[得意][得意][得意] 无论如何,这本书读一两遍是无法完全懂得的。所以我说是“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微笑][微笑][微笑]
前几天刚刚决定不要看评论,因为实在看得云里雾里,还是忍不住看了很多书友评论。那种云里雾里一半是因为没看懂,更多的一半是因为"啊?!是这样吗?!""前后矛盾呀?!""逻辑不对啊""这个根本不是民主是暴力啊?!"其实很多新的学说都是从类似疑问中来的,但是很多东方人的习惯是帮人自圆其说,比如柏拉图说存在一个"本质"(自己瞎捞的词),而"形象"就是从"本质"里出来的,比如说树,先有树的那个本质,越靠近这个本质就越可以称为树,先有树的本质再有树。而另一派比如说诡辩家们就会说"实际上什么都不存在,存在你也无法了解,了解了你也无法传达给别人。"然后别的人不断反驳反驳,哲学就不断发展。 按我性子,一开始就是"柏拉图啊,柏拉图说的有道理啊,即使有点小缺陷,那也不碍事儿呀。"有时候遇到觉得不合理的地方,好像也没有否定一个权威的习惯,即使自己觉得极其不对劲,反而怀疑是自己的问题,这种情况多了,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神经病,又怀疑自己,又怀疑作者,又怀疑丝毫不见否定评论的大众意见,还没有人能唠唠。 看很多人说这本书不是原本,是很多不知道什么人写出来的读后感总结出来的,还有觉得是翻译的问题。我也分不清谁说的在理。但是单看这本书的话,除了序言,和第一章的那个人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却往往生活在枷锁之中,政府是契约组成的,人民不满意可以随时解散政府以外,亮眼的部分并不多。反而很多矛盾的前后,奇怪的逻辑,无中生有的推测。 卢梭喜欢马基亚维利的《君主论》,我也喜欢《君主论》,可以我非常不喜欢这本《社会契约论》,如果说它设立的是一个理想态国家或政府,它又聊一点现实,但是聊的这些现实又穿插着理想态。 不是反对理想态和现实的交叉使用,而是觉得如果想建立一个理想状态的政府或体制的话,一种是好好看清现实,分析现实,在改善完善或者推翻重塑现实的同时建立一个理想政府和体制。另外一种是设想一个理想的状态,看看需要什么现实的条件,现实条件里缺什么,往理想状态上靠。 或者还有其他方法。但我个人认为,绝对不是这种,为了这个理论听起来比较合理,就随意拎起来一个现实情况,那边那个理论与现实相悖,那就采用理想情况论证。一个理论不是为了让它成立生拉硬套一堆根据,而是在现有线索下得出来的一个暂时的结论。这本书很多部分给人的感觉就是在为了让一个理论成立而成立。 读这本书最大的触动就是:我们有没有否定权威的权力? 可能很多人想都不用想就可以回答说肯定有啊。但实际上我们面对一个权威/经典相悖的时候,大部分情况都会屈服,会找各种理由,我可能没看懂,我看懂了可能是我们立场不同,我可能对他有误会,可能是翻译问题,他生活的历史背景不同。其实这些都是正当理由。可同时也失去了直面这个相悖的点的事实。我觉得做学问,比起找一堆理由来解释与权威的矛盾,直面与权威的不同可能更重要。我虽然这么讲,但是一直也做不到。我还是怀疑我自己。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 经典是不是有一个绝对的标准? 比如王家卫的电影和郭敬明的电影是不是有一个高低上下?不说每个人都有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权利,也没有哪方歧视哪方,也不管人多人少,单就作为一个艺术作品, 是不是有什么标准说一个作品是经典的,是好的?
2023-2-7《社会契约论》:[法]卢梭,译者:吕琨 卢梭在1762年《社会契约论》中第一次提到“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思想”,这一思想震动世界,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它引发了震惊世界的法国大革命。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卢梭为我们描摹出了理想之国的样子,他认为人生来是自由平等的,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之上,国家则是自由协议的产物,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还认为,一切主权和立法权都属于人民的集合体,政府只是这个集合体事务的执行者,并不拥有主权;一旦政府滥权,人民就有权推翻它。就像旧中国滥权,被人民推翻了。 卷首语:“人生来就是自由的,但却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束缚之中。”正是因为人是社会人,既然如此就得遵从一些必然的法则,按契约而行事。一个人如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依然如此。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人人都契约,天下太平了。
结合三个版本,终于艰难地‘‘啃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之所以如此艰难,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个人对西方的历史文化,包括西方的哲学思想、政治体制、宗教文化等知之甚少,以至于对书中提及到的专业词汇、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以及神话传说等,不得不借助查阅才能达到肤浅的了解。阅读不顺畅,理解自然费劲;其二还是由于翻译的问题。按理说一个连英语四级都没通过的人没有理由去指责别人的翻译水平——但我真的能感觉得到不同中译本的译者的水平差异。翻译不仅是需要语言文字功力,更需要精通作品涉及到的专业领域的知识。通过阅读,我又一次深刻感受到能多掌握一门语言是多么的重要。 基于此,就很难说自己领悟了卢梭这本书的思想。一遍读下来,隐隐感觉它就在那里,触之却不可得——‘‘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种感觉也很奇妙、很诱惑。如果能多看几遍,想必也能拔开眼前的迷雾,看得稍微清楚一些吧?!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本书是值得推荐的。在我所阅读过的版本里,我推荐这一版本——如果有能力,建议读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