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斯蒂芬·金
一个雨天,威廉给弟弟乔治做了艘纸船,弟弟高高兴兴出门去街上放船,不久后却惨死在下水道口。接下来镇上不断有小孩失踪或夭折,警察的搜寻却毫无结果。威廉的父母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中,对威廉不闻不问。暑假里,难过而孤独的威廉与六个在学校不受欢迎的孩子组成了“窝囊废俱乐部”。小伙伴们发现他们几乎都曾见过一个诡异的家伙--“它”。“它”变化多端,有时是拿着气球的小丑,有时是巨鸟,有时是排水管内的低语和汩汩冒出的鲜血……最不变的是,“它”每次在德里出现,都会夺走数十个孩子的生命。
如果没有事先看过《小丑回魂》系列电影,就直接就来读这本书的话,恐怕会被书中不断倒叙和插叙的时间线以及纷繁迭出的外国人名弄晕。 我的意思倒不是说这本书写的不好,而是运用的写作手法太过高级,作者尽可能从更高维度更远跨度更多视角来阐述这么一个缤纷怪异的故事背景,这对当今的读者们而言便形成了一种考验,读者需要从交错的时间线和更多的第三人物视角来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并将这一切杂糅在一起,进一步的领悟书中的精髓。 这种写作手法也是无可厚非,“形散意不散”也是写作的一种方式,这也对应了我们每个人与生具有的能力——逻辑理解力,然而,在碎片化的时代,我们却开始渐渐失去这种深度的能力,那么为了便于理解,我的书评就尽量直指核心。 下文会涉及剧透,在此先进一步的发出警告,不想被剧透的同学请及时撤离: 我们先来谈谈大师级的神奇写作手法: 一、过去与未来的交错叙述 在整篇小说中出现了多个时间点的描述,但主要围绕主角团的两个时间段为主,二十七年前(主角团是7个平均年龄十几岁的孩子)和二十七年后(主角团在四十多多岁的时候),小说以这两个时间段为主进行交错叙述,以此形成一条时间线维度的鲜明对比。 二十七年前,这群无助的孩子团结在一起,直面内心的恐惧,在故乡德里击败了下水道里的魔鬼,却没能消灭它;二十七年后魔鬼再现德里,继续残害德里的孩子们,这群已经成长为中年人的主角们为了当初的诺言,毅然归来,再次前往下水道对抗已经变得更强的魔鬼。 二、当事者与旁观者的交错叙述 小说里不仅仅从主角团的视角出发,也穿插了很多旁观者的视角叙述,由此形成了另一条视角维度的趣味对比。 比如主角团中的犹太人斯坦利,在二十七年前从他的视角讲述了他与魔鬼相遇、对抗的经历,在二十七年后他却再也没有发言权,仅仅从他的妻子的视角描述了斯坦利在接到一通电话(朋友告知魔鬼已重现)后的怪异表现,以及斯坦利当晚自杀的后续,第三视角的妻子也仅仅在描述中表述了悲伤和不可思议,身为读者的我们仅仅只能揣测,斯坦利是因为无法承受再次与魔鬼相遇的恐惧而选择自杀。 除却斯坦利之外,其余六位主角在二十七年前和二十七年后都有清晰的心理描述,在他们的自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烦恼、痛苦和无助(因为只有他们能看到魔鬼,大人们看不见,而且也不相信魔鬼的存在),我们也能看到他们的心理斗争和逐渐成长,这是一群在不断抗争的人,他们要抗争父母的管教、抗争校园的暴力、抗争家乡的冷漠,还要抗争那只下水道里爱吃小孩的魔鬼。 然而在旁观者的视角里,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冷漠和不理解,主角团在他们眼中只有怪异和癫狂,即便有些旁观者已经觉察到了魔鬼的存在,但他们依然选择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这无形中为主角团们添加了一层“孤独英雄”的悲凉气息。 讲完大师的写作手法,我们再来探索下大师级的写作深度,下面将开始正式剧透,二次警告,请无关人员继续撤离: 一、社会的缩影 小说中两次对抗魔鬼的战场都发生在了主角团们的故乡——德里。 德里是一个奇特的地方,这里的儿童失踪率是全国平均失踪率的4倍,而且平均每27年会发生一次大屠杀事件,即便是在如此令人惊惶的数据面前,德里的人们依然如故。 德里的人们有一种别样的冷漠,他们的挺身而出需要建立在“自己的利益不受损”为前提,否则就会选择性无视,即便是看到三个健壮的小流氓在路边欺辱一个无助的女孩,或是看到一个小男孩哭喊着被不明生物拖进了下水道。 当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们成为了社会的主流,英雄们也注定将要孤独。 德里是一个有趣的社会缩影,即便黑暗无处不在,人们更愿意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安乐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中,“你的死活,与我何干?” 是不是,可以联系到我们身边的某些人某些事呢? 二、童年的阴影 无论是主角团,还是旁观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结。 他们的童年都有痛苦难堪的一面,或者是小时候被人嘲笑鼻子大,或者是被父母过度管束、又或者是因校园霸凌,如今他们已经走出童年,变成了可以保护自己的成年人,但他们依然走不出童年的阴霾,抹不平内心的伤痛。 正如主角团的威廉所说“我们的一部分,被留在了过去”。 主角团的首领人物威廉,一个高度自律的结巴孩子,他的心结在于对弟弟的自责,威廉一直认为自己没能保护好弟弟,才导致弟弟独自外出玩耍而惨遭魔鬼的杀害,这份自责日积月累成为了他心头的一座巨石,压的他喘不过气。而下水道里的魔鬼【小丑潘怀尼斯】,抓住威廉的这个弱点,总以怨恨弟弟的形象出现在威廉的面前,一直在摧残折磨威廉的意志。 主角团的话唠鬼里查德,一个被自制力困扰孩子,他想要表现自己聪明的一面,却总是因为“说的太多”而遭到家人的呵斥和学校的霸凌。为了表现自己勇敢的一面,里查德邀请朋友们去观看了恐怖的狼人电影,却被电影中的狼人形象吓到,因此【小丑潘怀尼斯】总以狼人的形象惊吓里查德。 主角团的病秧子埃迪,一个被母亲过度保护困扰的孩子,原本身体健康却被母亲诱骗有哮喘病,导致他一直小心翼翼,生怕自己会被病菌感染,因此【小丑潘怀尼斯】总以传染病人的形象惊吓埃迪。 主角团的小胖子本,一个被肥胖困扰的孩子,因为肥胖他一直在遭受同学的霸凌,同时也因为自卑不敢直面心爱的女孩,因此【小丑潘怀尼斯】总以霸凌者的形象惊吓本。 主角团的黑人迈克,一个被肤色困扰的孩子,因为肤色缘故他也一直在承受种族歧视者的欺侮,加之婴儿期因为母亲的疏忽导致自己差点被一只大鸟啄死,因此【小丑潘怀尼斯】总以黑色大鸟的形象惊吓迈克。 主角团的犹太人斯坦利,一个有洁癖的孩子,因为水库溺死者的传闻而遭到惊吓,因此【小丑潘怀尼斯】总以溺死者的形象惊吓斯坦利,斯坦利也是主角团中唯一没有参与第二次对抗魔鬼的人,在接到魔鬼再现的通知后,斯坦利在当晚选择了自杀。 主角团中唯一的女孩贝佛莉,一个被家暴困扰的孩子,父亲总将自己变态的控制欲以殴打的形式施加在贝佛莉的身上,加之她对青春期自身发育的困扰,因此【小丑潘怀尼斯】总以血的形象惊吓贝佛莉。 即便在二十七年后,主角们已经长大成人并且事业有成,但他们依然忘不掉这些阴霾。 威廉成了畅销小说家,但他在不写作的时候依然无法逃脱自责;里查德成了脱口秀明星,但在生活里他依然管不住自己乱说的嘴;埃迪承包了出租车行,但依然每天要吃各种药;本成功减肥成了型男,并且做了地产大亨,却依然无法从自卑中释怀;迈克成了德里的守望者,时刻关注魔鬼复活的迹象;贝佛莉成了时尚设计师,却嫁给了一个像父亲一样的家暴男。 我们的一部分,被留在了过去,即便我们已经到了将来,却依然活得像过去。 而恐惧,成为了连接将来与过去的一条线,让主角们决定回到德里,再次直面童年的阴影,战胜那只下水道的魔鬼,拿回留在过去的那一部分。 主角们做到了,而如今的我们呢,还在沉湎过去,与过去的自己僵持不下吗? 三、超自然的概念 那只下水道的魔鬼—小丑潘怀尼斯,到底是什么? 它无处不在,只要是下水道可以通达的地方,它就可以现身,就可以杀人。 它可以嗅到你的恐惧点,然后变幻成让你恐惧的事物,让你颤抖、让你惊惶、让你手脚无措,然后他就可以享受你的肉体,用它的话来说“恐惧的肉体最美味,而小孩子是最容易感到恐惧的”。 它还可以蛊惑人心,让人内心的黑暗面无限放大,变得残忍暴虐,每二十七年一次的大屠杀记录中,总有人会看到行凶者背后的小丑在微笑。 那么它到底是谁? 书中仅仅提到它来自宇宙,是外星物质的一种,远在德里建立之前的数百年前它就已经来到这里,以狩猎本地的印第安人为生,它自称为“死光”,却频繁的以小丑潘怀尼斯的形象出现在孩子面前,而在下水道的决战中,它又以巨型蜘蛛的形象与主角们进行搏杀。 那么德里的建立,其实是对“死光”家园的入侵?而那只下水道里的魔鬼,其实是人对自然侵略的一种反噬? 最近的“肺炎”疫情也在闹的沸沸扬扬,这何尝不是自然对人类的一种反噬呢? 读完这本书,心里有些沉重,除了“初恋仪式”那段让我感到三观崩坏,其他部分我觉得还是很值得一读的,希望2020年的疫情早点过去,让属于我们的阳光可以早点到来。 我还是相信,那些珍贵的,值得记住的,可以依靠的一切,永远不会离我们而去。
二刷《它》,依然津津有味。这是一部悬疑小说,情节离奇怪诞,甚至有些惊悚,却又引人入胜。说的是一群孩子的故事,这里有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成长过程的必由之路。一个人如果在童年时期受到了伤害,就会“在灵魂深处烙下深深的疤痕,自那之后我们的身体会继续长大,但内心的时间却停滞在当初不再推进。所以我们才会一遍遍犯同样的错,一遍遍被同样的人渣和恶棍吸引——因为在他们身上可以找到童年伤害我们之人的面影。 小孩子,都是很易碎的;但同时他们也都是顽强的,哪怕面对常识无法解释的超自然怪物,内心泛起恐惧的同时却始终有好奇心并行,所以才能不断燃烧,不断激发出对抗未知邪恶的决心。”(引号部分摘自书友Kirara的评论) 暑假里,难过而孤独的威廉与六个在学校不受欢迎的孩子组成了“窝囊废俱乐部”。他们聚集在一起,相互安抚,抱团取暖。以亨利为首的“恶少团伙”横行乡里,无恶不作,被“它”的魂魄附体的他们,如同鬼影相随,镇上不断有孩子失踪,小镇被罩在恐怖的氛围中。“窝囊废俱乐部”决定直面邪恶,向“它”宣战。重创“它”之后,七个孩子约定,若“它”再次出现,他们会重新聚首。孩子们一个个离开了德里,除了迈克。离开的六个孩子长大后事业顺风顺水,成功得几近诡异,分别成为作家、建筑师、服装设计师、会计师、电台主持人和车行老板。他们仿佛从记忆中删除了德里,删除了那个夏天。 二十七年后,电话铃声响起,仿佛命运的召唤。只是,这次有人缺席,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在镜子上写下一个鲜血淋漓的大字:“它”。“它”真的非常可怕!无形无状、嗜杀成性、无所不能,还时常出现在梦中……小伙伴们发现他们几乎都曾见过一个诡异的家伙--“它”。“它”变化多端,有时是拿着气球的小丑,有时是巨鸟,有时是排水管内的低语和汩汩冒出的鲜血……最不变的是,“它”每次在德里出现,都会夺走数十个孩子的生命。 最终,与很多文学作品一样,正义战胜了邪恶,小镇归于平静。
《它》在德里镇杀戮时间线与影视改编全梳理被《小丑回魂:欢迎来到德里镇》吸引重新读了遍原著,发觉电影版和剧集相对原著稍有改动,容易产生困惑。于是整理出如下核心时间线及对应的影视,在这之前,特别提醒“27年周期”这个重要的概念: “27年”是小丑潘妮怀斯休眠的周期,然后其会苏醒猎食,并以巨大的灾难性事件收尾,(吸取狂暴、恐惧等负面情绪)再次进入休眠状态;同时其也是小孩到成人的时常,开启了“创伤 - 遗忘 – 疯狂”的轮回。以下时间线基于原著,重大灾难和相关影视为主,标明改动和不同,方便按图索骥: 一、上古到早期 未知时间:潘尼怀斯降临(个人理解其甚至早于人类出现,只是未被记录) 1740-67年,德里镇早期殖民者失踪和非正常死亡(可能是“它”所致) 1876-77年,多起伐木工和工人碎尸案 1904-05年周期,罢工、纵火及银币酒吧屠杀,以1906年复活节基奇纳钢铁厂爆炸案为高潮 · 对应改编:预计《欢迎来到德里镇:第三季》 1930-31年周期,布拉德利帮枪战,黑点酒吧被焚未知 · 对应改编:预计《欢迎来到德里镇:第二季》 - 二、1957-1958年周期(小说中第一个关键周期) 事件:“失败者俱乐部”七人组结盟并首次击退潘尼怀斯 · 对应改编:1990年迷你剧 (第一部分),2017年电影《它》 (全片) - 三、1984-1985年 (小说第二个关键周期) 事件:成年的“失败者俱乐部”重聚德里,与潘尼怀斯展开最终决战并将其击败 · 对应改编:1990年迷你剧 (第二部分),2019年电影《它:第二章》 (全片) - 影视作品时间线改动 为更贴合当代观众,新版重启后对时间线进行了平移: 2017电影版:将1958年的童年故事,平移到了1989年 2019电影版:将1985年的成人故事,对应平移到了2016年 2025年新剧集《欢迎来到德里镇》作为前传,探索1962年及更早的历史,补充潘尼怀斯的起源。第一季1960年的历史在书中并未出现,其对应的是2017/19电影版的27年前 - 新概念的引入:“它”作为高维度生物能预知未来(只能改变过去?) “它”在剧集中其是抱着消灭在未来最终击败它的“失败者俱乐部“成员的长辈而出现的,如:玛格·杜鲁门被告知自己的后代(里奇·托齐尔)未来会彻底消灭”它“
仅以此长评献给团队中唯一女性成员-最佳射手-无畏精神-贝弗莉。 初次登场,斯蒂芬金老爷子对她的描述就让我深深着迷。 【工作进展到极点时,整个人才会活力四射】 【每当压力临头,贝弗莉总是既坚强又紧张,既无惧又无法预测】 完美符合我心目中女强人的形象。 (甚至我在好奇斯蒂芬金是怎么做到对不同女性形象观察的这么透彻。闪灵里面的女主来回摇摆心态也让我叹为观止,比很多女性描述的还要真实细致。而且闪灵还是28岁写出来的! 这本书写于34岁,34岁就能对人物心理掌握的这么透彻,太厉害了。) 扯远了…… 渣男汤姆面对高压状态的贝弗莉,心底露出的怯弱,导致我以为他俩是心甘情愿的SM情侣。 这个观点随着再看两页就被推翻了,汤姆是真的家暴男。 好,接下来是重点,为了回到德里,贝弗莉掌握主动权,反抗了汤姆。 这里实在是太飒了。 画重点→在面对斯坦自杀,埃迪行李中带上了药物和喷剂,贝弗莉是几位成员中第一个完全反抗叙事的。 斯蒂芬金的笔触就让我感受到,贝弗莉一定是几人中的精神领袖。 在回忆童年中,几次讨论中,其他人有迟疑,但是贝弗莉从未撤退,总是积极响应,无畏勇敢。 关于大结局这里,很多人觉得烂尾了。我是看了一半之后,跳到结尾,当时大为吃惊。然后又跳回来顺着看,一边看一边找书评。 当我真正顺着看完之后,发现这个处理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必须要发生这件事。 斯蒂芬金本人的说法是“重点不在于性爱,而是这个意向。当然时代不一样了,如今面对这种表达要更加慎重。” 我的解读就从意向来解读,贝弗莉与其他成员发生性关系,是处在第一次打败小丑,众人惊慌失措,同时又在下水道里迷了路。 众人已经开始有吵架的前兆了,斯坦精神面临崩溃,埃迪看似平淡其实内心也极度慌张。 哪怕平安出去,小团队在心理冲击下也一定是分崩离析,不会有成年后的第二次团聚了。 所以必须要做一件事来调停,准确来说是安抚,精神安抚众人的惊慌。贝弗莉察觉出这个事态,必须要用一件事来链接彼此。 这里的“链接”指的是精神链接,通过彼此的体温、呼吸、热气来确认我们是一体的,我们没有抛弃对方,我们彼此支撑。所以这里是精神>肉体,意向>性爱。 (如果有过惊吓体验的朋友会知道,最好的安抚是拥抱。) 所以贝弗莉这件事,让众人的心理阴影从100%降低到30%,剩余的30%留到了成年后再次集体面对。 当然我也觉得这个情节要是有更佳的处理方式就完美了,但是……我确实想不出更优的方式。 只能说斯蒂芬金对于心理把握真的很强。有受过惊吓体验的朋友就知道,拥抱是最好的安抚。 最后!我可怜的埃迪!最后留在了脏兮兮的下水道里。他的老婆还在等他回家呢!气死我了都!看完了我满脑子就是他老婆怎么办! 里面友情向我最磕的就是埃迪和理查德……唉!气死我了! (还不如闪灵结局充满美好积极向上的精神呢) 啊啊啊啊啊,看完难过了好几天。
近几年使用微信读书,感觉书友们对书籍的评分确实权威又中肯,本书 72% 的推荐值处于 “值得一读” 的范畴,我对这本书的评价也与此一致。 斯蒂芬・金作为美国恐怖小说大师,有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头号书迷》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肖申克的救赎》改编成电影后更是常年霸榜,家喻户晓。因此,纵使《它》不够完美,读下来依然给了我诸多启发,接下来我将以拆解剖析的方式,分享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与感受。 首先,十分饱满的群像塑造令我印象深刻。能明显感觉到作者为每个主要角色都设计了完整的人物设定,从主角团的七个孩子到亨利这样的反派,原生家庭的细节丰富到足以单独展开成一个章节。也正是这些丰富且一以贯之的设定,让每个角色都活灵活现,在剧情中各司其职,逻辑自洽。 其次,作为恐怖大师,斯蒂芬・金的氛围渲染堪称炉火纯青。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对比喻的运用 —— 描述恐怖事物时,他善于用人们熟知的另一种恐怖或不适的事物类比,比如某个角色的口臭像下水道的气味,这种 “以恐喻恐” 的手法,能让读者通过联想身临其境,对创作而言是极具价值的技巧。 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对叙事结构的驾驭能力。整本书基本以时空穿插的方式推进,七个主角的童年与成年生活逐个登场、穿插、衔接,最终汇聚到两场时空交叉的最终决战。这种把控力充分体现了深厚的创作功底,而《它》的故事本身,似乎也很难找到更优的叙述方式 —— 若童年与成年的两场 BOSS 战采用相同的场景与怪物,读来难免乏味,时空穿插则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但成败萧何,这种结构对读者的门槛较高。非英语系读者本就需要花费精力记忆大量外国人名,叠加频繁的时空切换,很容易陷入混乱与迷惑,不仅需要反复回溯前文确认细节,还会影响剧情的连贯性与情绪的连续性,这是我认为对小说呈现产生负面影响的第一个问题。 最让我无法接受的,还是临近结尾处的那处 “神来之笔”—— 实在想不通为何要给一群青少年安排一场大型群交戏份。作为成年男性,读完这个章节我依然感到生理性不适。有些评论家称这一幕是必要的,是用性作为联结的成年礼,但我无法认同这一观点。说到联结,孩子们割破手心、手牵手环绕一圈,难道不是更纯粹、更符合青少年行为逻辑的血脉联结吗?因此,这场戏的存在逻辑本身就立不住脚。在我看来,这一幕是作者将成年人的性欲,通过不合理的情节设计发泄在了书中那个美丽的小女孩身上,完全是一种自嗨行为,我严重怀疑创作这一章时作者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这个剧情是全书最大的败笔,也是让我在 “一般” 和 “不行” 两个选项中纠结不定的核心原因。 不过,尽管这个硬伤让我难以释怀,但不可否认,《它》在群像塑造、氛围渲染和叙事结构上的巧思,给我提供了诸多可借鉴的范本。总体而言,它确实符合 “值得一读” 的定位。
看完了1990版的《小丑回魂》,原著先不看了。
从《肖申克的救赎》到《闪灵》再到这部《它》,终于可以确定斯蒂芬·金的小说都没有再看的必要了。 很好奇为什么会这么出名,在我看来国内的一些垃圾悬疑恐怖小说都比斯蒂芬·金的小说更有可读性 开始读一本书就要把它读完的习惯真的折磨人,碰见一本垃圾也得忍着读完,尤其是碰见《它》这么长的垃圾,更是折磨且浪费时间。 不知道是先出的书还是电影,看的几本斯蒂芬·金的小说都带着一种电影画面描写的风格,就是可以照着书本拍恐怖电影的风格。然而电影可以靠配乐、画面、剪辑、表演等来吸引人或吓人,书本就只能让人无聊。连《闪灵》、《肖申克的救赎》这种评分很高电影的原著都看得很无聊,《它》打发时间都嫌浪费。 照着美式血腥恐怖电影来写小说,毫无故事性和悬念,结果就是既不恐怖,也特别无聊。
你是说我看了这么久,最后大结局是所有人一起侮辱主角团里唯一的女角色(负责承担每个男角色的青春期欲望,太老套了!)和女读者吗!!!
20260201《它(全集)》 作者:[美]斯蒂芬·金 译者:穆桌芸 大人的世界孩子不懂,孩子的世界大人竟如此的冷漠。 七个均有着不同创伤的孩子,为了救赎、报团取暖,“窝囊废俱乐部”是他们的最好的栖息地,成员有比尔·邓布洛、贝弗莉·玛什、艾迪·卡斯普布拉克、麦克·汉伦、斯坦利·乌里斯、里奇·托齐尔和本·汉斯科姆。他们情感纯真,彼此信任,互相取暖,用爱面对恐惧,勇敢地对抗邪恶小丑“它”。 现实中的你我,常常被生活碾压的麻木、自私、冷淡,,失去了直面黑暗的勇气以及共情能力。 相信世界的美好,敢于真心待人。相信光明的永恒,做一束光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
这本书很长,我读的很慢。 四十一分钟完美毕业,也许我真的不太容易把这种细节描写入木三分的“恐怖小说”看的太快,我本来夜并不是一个看快书的人。但很幸运的是我有机会看到这本书并且把他看完 《它》作为本书的名字真的是再好不过,从头到尾都给予了这个怪物神秘感朦胧感,似乎存在又似乎不存在。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我自己有希望这样的一个怪物能够从书中跑到现实当中。也许这样想挺傻的,但我确实有着一个不甘于平凡生活的躁动灵魂。哪怕一次,就一次也好做一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多好。 其实要说这本书是恐怖小说稍微是有点偏差的,书中的恐怖场景于画面少之又少,就算是剧情高潮也更多的是运用动作描写来体现。 而书中大量的心理描写是让人叹为观止的,我很少佩服一本小说在某种描写上下太多功夫的的写作风格,但这本书的心理描写可以算是出神入化了。 由此引出的代入感也是异常强烈。 而在后面描写了一些它的心理活动我觉得应该是作者有在完善它的人格吧。在保持神秘感的同时更多的了解到它。 更加令我吃惊的是斯蒂芬大师的回忆现实穿插式描写。我个人曾经是尝试过写作的,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写作方式很难控制像能力不足的我如此这般得写一定会自己把自己绕晕。 可想而知这写作能力是有多强。 说到这里小说的精彩只能各位书友自己去体会了。 最后无限期待小丑回魂电影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