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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风岁月 封面

奇风岁月

[美]罗伯特·麦卡蒙

91.5%推荐值 · 8643人评
12.9万人在读
43.2万字总字数
¥24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6 · 视频解读 18

内容简介

一辆单车,一只爱犬,一段追风岁月。《奇风岁月》献给那永远的孩子。中文读者错过20年!一本悬疑推理小说,成为畅销全球20年的成长经典!与《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齐名,入选美国中学文学教材,师生同时狂热追捧。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过目难忘的奇书,彻底瓦解文学的疆界,抒写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奇风岁月》讲述了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那群朋友,飞到最高的天际。

读者书评

★★★★★

说实话,读这本书的起因,是被那些说得天花乱坠的营销号和好评吸引过去的。心里带着一种预设的期待,好像这是一本“人生必读”的神作,翻开的每一页都应该有电光石火的震撼。于是我读得很急,眼睛总在搜寻别人说的那些“精彩之处”,像是完成一场按图索骥的探险。 结果,直到读完最后一页,我也没有等到那种“一见钟情”的兴奋感。我意识到,也许问题不在书,而在我——我太急着去“验证”别人的评价,却忘了用自己的节奏,去感受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 但放下这份急躁再回头看,它确实是一本值得细品的好书。 书里写的,是每个人都似曾相识的童年:渴望假期,渴望与三两好友在风中追逐的自由。但也少不了成长中那些晦暗的褶皱,比如无处不在的校园霸凌。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翰尼。他第一次被坏孩子欺负,被打到脑震荡,整个暑假都关在房间里研究拳击。当他再次面对欺负他的人,拳头挥出去的那一刻,他不仅是在反击,更是在宣告:“我已经不是你们能惹得起的人了。”那一幕像一记闷拳,也打在我心里。 我是个习惯“以和为贵”的人,甚至常常用退让和讨好,去换取暂时的和平。但现实一次次告诉我:人善被人欺。久而久之,我好像变成了一个“躲避型”的人——遇到冲突就想逃,遇到压力就想躲。可许多人和事是躲不掉的,越是躲,内耗就越深,像陷进流沙里。 约翰尼给了我一种截然不同的想象:原来人可以既善良又锋利,可以不惹事,但事来了也绝不怕事。那种勇气不是莽撞,而是像他那样,在沉默中积蓄力量,直到你有能力稳稳地接住生活抛来的任何一击。 我也很喜欢科里,那个12岁的男孩。我喜欢他父母的“普通与伟大”——那种不声张的托举与尊重,给孩子划出边界,又留足飞翔的空间。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从小也有这样的家庭氛围,今天的我,性格里会不会少一些看人脸色的忐忑,多一些自由舒展的底气? 更打动我的,是科里身上那种属于少年却近乎成熟的“观察力”和“思考力”。不到一年时间里,他经历了死亡、罪恶、家庭的矛盾与温暖……他在恐惧中前行,在困惑中追问,却始终没有丢掉解决问题的勇气。他才12岁。而我呢?我38岁了,却常常还在勇气面前裹足不前。 书里有句话我很喜欢: “害怕,是因为你只能靠自己,那种感觉,就像在一团无边的黑暗中独自穿过一片白茫茫的雪地。而兴奋,是因为全世界只有你知道目的地在哪里,然而,你却又没有把握自己最后抵达的会是什么样的地方。” 这句话像在写我离开家后的这些年——很多路都是自己选的,也是自己硬着头皮走的。心里总暗暗盼着,能有个人在前面拉着我,给我方向,让我依赖。可路越走,这种渴望越强烈,同时,恐惧也越清晰:如果永远没有这个人,我怎么办? 这本书,我或许没有用对的方式打开它,但它却用了一种平静的、近乎生活流的方式,给了我另一种陪伴。我像是旁观着一个理想中的少年成长路径,为他的每一次小胜利高兴,为他的每一次跌倒揪心,最后为他突破了自己、长成他想成为的样子而深深欣慰。 合上书,我忽然有个念头:如果人生能重来一遍,我也想试试那样去长大——不一定惊心动魄,但要勇敢、清醒,且被温柔地爱着。

★★★★★

我希望你想起我,又希望你遗忘我,陪你一程路,接下来希望你的人生皆是坦途,这样我被遗忘,证明呀你跟新生活的链接很顺畅,而我只需要在遥远的地方想念着你,但是不会打扰你,要是你难过也可以想想我,但是我只希望开心😁,哪怕不会再想起我。 真是应了那句调侃恶毒妇人也被感动的流泪,人哇,童年真是过去了就是毕生不可得之物,所以,成年人是大人了,虽然回不去的童年是既定事实,但是要给你的孩子一个好的童年,要善待你的孩子。小孩子的各种奇思妙想,真的是好可爱啊,大人总是惯性地用功利的眼光审判,所以要学会不强求想法完全一致,可贵的是愿意互相走近。好好说话,交换内心的感受,爱才不会被争吵与误解掩盖。在养小孩的过程中,也在重新养一遍自己。 最后一章的重逢我很喜欢,身边所有的关系都会慢慢的消散,唯一不会流逝的是记忆里的温暖,重归故里,重拾年少的记忆,在宰着满满的爱打包好行囊出发,一直往前走,别回走,终点你爱的人在等你。

★★★★★

很好的故事,很棒的视角。 以一桩扑朔迷离的意外命案为引线,借十二岁少年科里的成长旅途,讲述了一个孩童眼中关于亲情羁绊、友情牵绊、生死边界、勇气信念、是非正义、种族偏见等人生旅途中所要面对的困境与抉择而展开的思索与应对。它告诉我们,这个世界、这样的人类并不是单纯的非黑即白,他们矛盾丛生,需要长时间的稀释和化解。 作者为科里赋予了双重目光:一重是独属于孩童的直白与鲜活,对世间万物满是天真的惊奇;另一重是历经世事回望时,成年人才有的怅然感伤与通透理解。两种视线彼此缠绕,如同河面同时映出高远天空,又照见幽深河床,相辅相成。 挚友戴维·雷的骤然离世,是科里第一次撞破死亡的真相:坟墓之下没有门扉,没有退路,只有望不到尽头的黑暗。葬礼上他生出一段独属于孩童的残酷温柔:一纸讣告草草概括了人的一生,却漏掉了最珍贵的鲜活细节——他笑起来眼角蜷起的纹路,发现林间新小路时骤然发亮的眼眸。科里不愿任由冰冷的死亡,抹去一个孩子真实存在过的痕迹。成年人惯用的单薄文字,装不下他短暂却滚烫璀璨的人生,那些生动的碎片,本不该被墓碑封存、就此消散。 当科里在无边黑暗里说出:“当你爱一个人远超过爱自己的时候,你就变得很勇敢”,让我们明白:唯有深沉的爱,才能够抗衡终将吞噬一切的虚无与黑暗。 故事里的奇风镇本身就带着与生俱来的魔力。沼泽与密林、喧嚣与寂静,夏日喧闹的泳池、墓园深藏的隐秘,看透众生的怪人弗农,自带神秘感的老女王,在这里所有离奇之事都顺理成章:永不故障的旧汽车、被主人珍视许久的旧鞋,都仿佛被赋予了独立灵魂。 少年们拥有不加修饰的魔法:为迎接夏日假期而激情的迎风展翅,透过可乐瓶底窥见扭曲又奇妙的天地,小狗是他们挚爱的兄弟,脚踏车奔驰如火箭冲向天际,信奉万物有灵,拥着一股原始又蓬勃的生命力。书中一直强调的: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止息,是独属于孩童们的神秘感! 这份力量,正是我们年少时紧握、长大后渐渐遗忘,却偶尔又能幸运的感知,比如在影院的黑暗里、一首老歌的旋律中,偶然重逢的纯真世界。 总有人催促孩子快点长大,褪去稚气。可是作者想告诉我们:心底的野性与坦荡,对未知神秘的敏锐感知,本就不该被成长彻底磨平。 奇风岁月不只是一段尘封的旧日夏天,它早已是刻在骨子里的印记!是一种可以终身随身携带的特殊视力。只要还记得某个盛夏,自己曾像挣脱桎梏的赫拉克勒斯般肆意奔跑,那份源自少年时代的强大力量,就永远不曾远去。 「 “把所有的事都记下来。”她说,“无论什么事都要尽量记住。你一定要好好记下你活过的每一个日子,一定要记得某些事。而且,你一定要好好珍惜那些记忆,因为那真的太珍贵了。科里,那些记忆就像一扇扇的门,他们是你的老师,你的朋友,甚至是你的教练。每当你看到某种东西,不要光是用眼睛看,要用心去看。当你体会到了,你就把它写下来,这样一来,别人就有机会体会到你感受到的一切。 “如果你够厉害,如果你够幸运,如果你有能力告诉大家一些有意义的事,说出一些有意义的话。那么,你就有机会永远活在世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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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 读完这本书时看了一眼时间,恰好是凌晨五点二十分,长街静寂,一盏昏黄的路灯屹立在路边,散落一地的光芒。我想起奇风镇的那个晚上,十二岁的科里离家出走,在最好的朋友戴维·雷的墓前絮絮叨叨的场景,还有他那个关于火车的梦,他说“戴维·雷,要是到头来我们都必须要回到那个黑暗世界,那么,当初我们又何必来到这个人世?” 没有人能够回答他的问题,山川不会回答,奇风镇不停吹拂的风不会回答,戴维·雷更不会回答。 确切的说,将此书定义为推理悬疑小说多少是有些牵强,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既然目前写的这本小说是关于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还有一宗谋杀案,那么,我为什么不干脆写那个小男孩呢?或者我们可以将这本书看作是一个梦想成为作家的小男孩,在12岁那年夏天的经历,和其他几个小男孩,一辆单车,一条狗,关于成长,有生离,有死别,当然还有一宗与他脱不开关系的谋杀案。 3月的某个早晨,空气中还有些许凉意,12岁的科里被爸爸汤姆从睡梦中叫了起来,汤姆是一名送奶工,科里先要和爸爸一起送牛奶,然后爸爸会送他去学校,这就是他一天的开始。但这天早上注定会发生一件对他和他的家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事情是这样的,当爸爸开着车子经过萨克森湖的时候,突然侧前方冲出来一辆车子,直挺挺的冲入湖中。于是爸爸立刻停车跳进湖中救人,不管爸爸怎么呼喊,车中都没有任何动静,于是他攀进车门,想要拉那个人出来,结果却看到一个没有穿衣服的男人,浑身都是被凌虐的痕迹,脖子上缠绕着一根细细的铁丝,血肉模糊,并且那人的双手被铁铐锁在了方向盘内侧的横杠上。车子不断下沉,施救无望,爸爸拼尽全力才游回岸边,而此时,科里看到岸边的森林有一个人影一闪而过,他冲过去寻找却只捡到一根绿色的羽毛。 这是开篇第一章的大概内容,也是关于这宗凶杀案为数不多的描写,全部的线索也就藏在这里。后来虽然报了案,但因为湖水太深,警员们什么也没有打捞出来,小镇上也没有人失踪,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桩案件不了了之,但却成为了爸爸痛苦的根源。 这个凶杀案的故事说到这里就够了,故事很长,还有一些其他的很重要的东西,我想,更应该记录。 关于成长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小王子》这本书,即使没看过也该听过那句话,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人记得。在我看来,这两本书有异曲同工之妙。作者反复强调,每个孩子身上都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然而随着年岁逐渐增长,那股神秘的力量会慢慢消失,最终不见,但也有的人,终其一生身上都会保留着那种神秘的力量。书中描写了一个情节,周六下午,全镇的小孩子都会去电影院看电影,那天他们看的是一部关于火星人入侵的故事,火星人会夺走大人们的身体,然后取而代之。电影结束后所有的孩子们都陷入了恐慌,他们回到家中也仍然感到不安,他们害怕火星人有一天会夺走爸爸妈妈,但又不知道如何和大人们说,父母们虽然诧异但都没有多想,本(科里的好朋友之一)的妈妈甚至打电话给科里的妈妈,担心两个孩子是不是闹矛盾了,她邀请科里到自己家中住一晚。那个晚上陨石坠落在小镇,本的爸爸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出门去看热闹,本非常担心。科里安慰本“你听我说……那些都只是电影,是虚构的”我心里明白,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内心深处有某些东西也跟着失去了。那种感觉有点痛苦,但也有一种轻松自在。 这大概是成长初体验了吧,当我们不再相信童话故事,当我们试着用逻辑去分析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那股神秘的力量已然开始消失了。 这是一个很长很琐碎的故事,如散文般的文字,仿佛林间春末的风缓缓吹过,温柔却又燥动着,蕴含着一股不知名的力量。 在一次野营中,科里和朋友们无意中发现了黑帮大佬们的秘密,被追杀的过程中,他和朋友们跑散,一路狂奔到了空军基地附近的一个湖边,在那里,他遇到了正在洗澡的奇利·威洛。那时候,阳光穿过森林落在奇利的脸上,科里发现她是那么漂亮。原文中是真么描写的:那瞬间的一瞥,实在太突然了,那一霎那的感觉只能用震惊来形容,那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美……会让小男孩觉得漂亮的东西很多,比如说,亮晶晶的崭新脚踏车,一只可爱的小狗,悠悠球上下甩动时的嗡嗡声,金黄的满月……然而,女孩子的脸蛋并不包括在内。那一天,12岁的科里第一次感受到了女孩子的美,他在心中不停的为奇利写下了曼妙的诗句,他幻想着有关她的一切,正当他想着这一切的时候,房间里传来了婴儿啼哭声,原来奇利已经嫁人了。后来回家后爸爸打趣说,看样子我们这位小老弟对人家有意思哦,科里却说“她年纪太大了,我没兴趣。”事实上,他一直保留着奇利给他的五毛钱硬币。 怦然心动,多么美好,这份美好是成长的一个标志,但越美好的事物往往夭折的越快,同样是经历。 关于离别 我回想了一下我的成长历程,对于离别有清楚深刻概念的年纪,大约也和科里一般大。那时候小学毕业,有几个玩的十分好的朋友,大家分别上了不同的初中,曾经我们在一起畅想过未来,也在同学录中约定多少年后一定要再见面,那时候不懂,物是人非,山长水阔,世事并非是我们想就行的。 那年夏天,科里认识了一个新的朋友——尼莫。尼莫几乎是一个棒球天才,他身材矮小,经常被欺凌,父亲是销售,母亲则不让他和任何人接触,怕别人会伤害他,近乎偏执。科里想说服尼莫的母亲,让他加入棒球队,然而尚未来得及开口,尼莫一家人就要搬走了,他们一直在不停的搬家。虽然不舍,然而谁都没有任何办法,因为镇上没有人会买尼莫爸爸推销的衬衫,而他们需要生活。 不多久后,陪伴了科里很多年的小狗——叛徒,在路上玩耍的时候被车撞成重伤,它的骨头完全断裂,刺进了肺里面,乐善德医生希望科里能够在病例3432上签字,同意给叛徒安乐死。然而科里却不想签,他不相信自己的小狗会离开自己,他在内心祈求上帝留下叛徒的性命。似乎奇迹真的发生了,叛徒忽然坐了起来,渐渐的仿佛已经活过来了。然而它的体温永远冰凉,它不再蹦蹦跳跳,也不吃不喝,如同一只僵尸,只是机械的重复动作。一天晚上,科里听见叛徒的小窝里有动静,悄悄去看,却发现一个去世多年的小孩子和叛徒玩的十分开心,那是这段时间以来,他第一次看见叛徒这么开心。后来科里终于想通了,叛徒已经不属于他了,就算他祈求上帝让叛徒留在自己身边,那也不过是一种自私,于是,他最终在病历上签了字,同意安乐死。 “我在那张代号3432的病历上签上我的名字,然后交给乐善德医生。不久回到家后,我在叛徒的狗栏里饶了几圈,忽然感觉那里真的好小” 经历了叛徒的事情之后,小科里一度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了什么是死亡。 在一个深夜,刺耳的电话铃响起,随后科里一家人赶到了镇上最好的医院,他的最好的朋友,戴维·雷,此刻正躺在急救室里。戴维雷在跟随父亲打猎时,不慎摔倒,猎枪抵住胸口的时候,枪走火了。我不知道如何描述这时候场景,因为全篇都是心理描写,科里一直在想,天堂是什么样子,天堂会不会快乐,他不要再祈求上帝留住任何人,他不希望自己最好的朋友变成叛徒一样……最后,科里在戴维的床前,给他讲了一个曾经讲过的五雷酋长的故事,戴维说“再见了,科里。” 大家都说,这次意外真是一场悲剧,然而,人生就是这么回事。世事难料,这就是人生。 故事的最后,中年的科里带着妻儿回到奇风镇,这里早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逐渐搬离,小镇已然破败,没有什么往日的痕迹了。这些年里,父亲去世,母亲遇到了另外一个人,终于过上了能为自己而活的生活;好朋友们天各一方,幸运的是经常碰面……我想,这是最后一种告别,告别曾经的生活,告别故乡,告别生命的前半段,即将开启全新的下半场。虽然很悲伤,但还是应该充满信心,不是吗! 关于父母和孩子 其实这是我最想说的一个议题,成长过程中的情愫虽然令人动容,但我们也是亲历者;生离死别的感伤,是一种永恒的美,它本就存在于我们的心灵当中,如果说我们能够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东西的话,我希望是,所有的家长们,好好听你们的孩子所说的话,不要忘了自己是如何成长的。 看了很多书友的评论,都说这是一本适合中学生的读物,有些愤慨。诚然文章是从一个小孩子的角度去写的,有时候会用小孩子的思维来叙述故事情节,但如同《小王子》,我同样认为,即使长大了,也不必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来对小孩子下定义。 在发洪水的时候,科里从老摩西(河里的巨兽)嘴下救出了一名孩童,然而所有人都不相信,包括母亲。 在这宗谋杀案中,科里掌握的证据最多,他亲眼看到过各种离奇的时间,但是从来没有人相信他所说的话,包括父母。 被恶霸家的孩子们欺负时,家长们无能为力,最终也只能靠孩子们自己用拳头解决…… 科里的数学老师,是一个极度没有师德的中年妇女,所有的孩子都讨厌她,给她取外号老铁肺。因为她动不动就大声羞辱学生,说孩子们是蠢材。科里的数学成绩一向很差,因此几乎是老铁肺重点打击对象,在戴维·雷去世后的一次课上,老铁肺要求科里上台做题,并骂他是个蠢材,那天科里说什么也不肯上去,老铁肺走到他身边大声骂他,科里仿佛魔怔了一般一挥手,不小心一拳挥到了老铁肺的脸上,于是因为殴打教师被请家长,校方要求他道歉,写检讨书,父母不听解释,说无论如何打老师就是不对,并且说脸都被丢尽了云云。 作为旁观者,我体会到了科里失去朋友的巨大痛楚,也感受到了科里在老铁肺无数次的羞辱中的愤怒,更是因为父母不听他解释而感到无力。然而,这不正是我们大多数人的家长吗? 幸好科里的父母最终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也决定为他讨回公道,不得不说,汤姆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爸爸。可是,那些说着文章稚嫩的朋友们,下一次,能否好好倾听你们的孩子们呢? 文章还有很多人物,五花八门,就不一一而论。总体来说,这是一本值得反复阅读的书籍,担得起开篇两名中学教师给出的序言。它温暖,感动,简单,和我们大多数人的成长历程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作者絮絮叨叨的心路历程,这是我曾经反复在心底琢磨过的事情;那些开心的悲伤的离奇的经历,或多或少都能看到我们童年的影子。 故事很长,请慢慢看。 太多感动,太过迫切想要把它呈现给大家,很多叙述不足之处,请包涵。 摘录一些原文句子: >> 年复一年,我们生命中那与生俱来的神秘本质逐渐离我们而去。 >> “不过,世事难料,你永远无法预料你的人生以后会出现什么变化。真的。有时候,就像射箭一样,你明明瞄准了,而且很笃定自己百分之百会命中,没想到箭射出去,还没射到红心就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刮走了。每个人在你这个年纪都有梦想,不过,有没有人后来真的百分之百梦想成真的?没有。这辈子我还没碰到过半个。” >> 那是因为我忽然体会到,天地万物都有尽头,无论我们多爱,无论我们多想挽留,它们终究会有消失的一天。 >> 我忽然明白,原来,勇气就是这样来的。当你爱一个人远超过爱自己的时候,你就变得很勇敢。 >> 天底下没有完美的人,所以,两个不完美的人结合,怎么可能会没有摩擦呢? >> 阳光从窗口透进来,照在内维尔老师身上,而她慢慢伸手拿起那个苹果。看着眼前的景象,我忽然觉得很像是在看电影里的慢动作。空荡荡的教室里,那张桌子上刻满了历届毕业生姓名的缩写。一代又一代的学生都曾经是这间教室的过客,从这里走向他们未来的人生。 >> 这一切,讣告里只字未提。讣告里只写出戴维·雷的生平,可是却没有告诉我们他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 每个人都应该要为自己好好地过每一天,人生总是有那么多意想不到的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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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照进我贫瘠生命中的一束光,离开你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 父亲:我十二岁的那天清晨,你开车带着我去送牛奶。在萨克森湖边,我们看到一辆失控的汽车坠入湖中,你立刻跳入水里想要救人,却看到一具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被残害致死的死尸。此后,无法抹去的回忆使你陷入痛苦的挣扎之中,无法摆脱的梦魇折磨的你近乎崩溃。我偷看过深夜从梦中惊醒的你在书房里写的那些困扰你的东西,我很害怕,我怕你会因此轻生。可不论是我还是妈妈,都无法缓解你的精神压力。而你又一直拒绝女王的好意,你愤怒的面具背后隐藏的是令人心酸的恐惧和悲伤。你害怕她,害怕被误解的有关她的一切。幸好,最后你在女王的指引下击败了心魔,也将我从危难中解救了出来。“我忽然明白,原来,勇气就是这样来的。当你爱一个人远超过爱自己的时候,你就变得很勇敢。”当你拒绝艾默里警长对抗布莱洛克家的邀请时,我的确有一点气恼,因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懦弱和不公,你指责艾默里警长胆小怕事,却又不敢站出来承担小镇居民应尽的责任。在面对老摩西时,我也很害怕,我怕我会被它吃掉,但我最终还是勇敢的战胜了它,我觉得如果我能做到,我的父亲也一定可以做到。但我没想过的是,奇风镇的每一个人,当然不止是你,实际上我们都把自己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也从未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在面对布莱洛克家那股黑恶势力时,我们这群平凡的人的本能便是退缩,毕竟这可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可当你最后和马凯特队长,艾默里警长,老欧文和月亮人一起奔赴战场,身甘愿冒着枪林弹雨的危险实现心中的正义时,我又为你感到担心。这辈子能成为你和妈妈的孩子,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事。 戴维·雷:你还记得你,我,约翰尼还有本,我们四个幻想长出了翅膀,在天空自由翱翔,无所顾忌的场景么?我们那次飞过了峻岭和屋宇,飞过了深藏秘密的萨克森湖,飞遍了奇风镇的各个地方。我们还一起骑着脚踏车在草地上飞奔,一起在棒球场打棒球,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呀。那时候我们是那么的快乐自在,没有任何烦恼能困扰我们。你还记得约翰尼整个夏天在家钻研《拳击原理》,之后痛扁了我们的死敌戈萨么?后来他们兄弟再也没有胡作非为。我想说,戈萨后来改邪归正,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可他的弟弟却依旧死性不改。我们还结伴去森林里露营,不小心撞见了布莱洛克兄弟和迪克·穆特里、哈奇森在做一笔见不得人的勾当。被他们发现后,我们四散奔逃,幸好我们都安然无恙。这又是多么疯狂的一次露营呀,现在回想起来依然令我胆战心惊。戴维·雷,我知道你对孤独和痛苦有着敏锐的洞察力,是你不忍那只来自失落世界的怪物在牢笼中受苦受难,帮助它重获自由。说真的,我从没想过你会离开我们,我也没想过我们这群死党竟会有一天要各自启航,独自踏上只属于自己的旅程。我无法理解死亡,但我知道,死亡就是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不再回来。我想你一定去了故事中的那些星球,你也登上了太阳。我想那里的城堡很美,国王人也很好,一定是这样的。对了,还有那只圣洁的白鹿,还有我们年少时的梦想……有空,到梦中看看我吧,我很想你,真的很想你。 女王:我想你是全奇风镇最厉害也是最不可思议的人,你为种族平等所付出的艰辛努力,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到那究竟有多么伟大。我要感谢你让莱特富特先生为我打造了火箭,它陪我度过了一段美好的岁月,直到今天,他依然是我见过的最棒的脚踏车。我还要感谢你“医治”好了我的父亲,你给了他一把钥匙,他自己打开了心里的锁。不过,我还是搞不懂,你是怎么通过你的丈夫——月亮人,将蛇放进毕刚的枪里。最后,还有一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当我站在小镇图书馆会议厅的讲台前,朗读自己的获奖作品时,我注意到每个人都全神贯注的注视着我,紧张瞬间爬满了我的全身,我只感到双眼发黑,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根本发不出声音。就在那时,我看到了你的眼睛,你的眼神是如此平静祥和。仿佛在对我说两个字:勇气。是你让我懂得了坚持梦想的美好,让我有勇气在写作的路上一直走下去。 尼莫:我还记得第一次在棒球场见到你时,你那不知所措的样子,你站在原地犹豫着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玩。我知道你因为爸爸工作的关系时常搬家,我也清楚你几乎没有任何朋友。看到你妈妈那样对你,我真的很不好受。我难受的原因并不是她阻拦你加入我们的棒球队,而是她拒绝让你适应新的环境,拒绝让你面对危险,或者说,拒绝让你获得自由。如果我是你,我会觉得自己被束缚地喘不过气,没有阳光能照进我的生活,我会感到灵魂仿佛被囚禁,渐渐在压抑的环境中迷失自我。老兄,你不知道你给我和我那几个死党带来多大的震撼,若非亲眼看见,我们绝不会相信像你这样身材瘦弱的孩子,居然有着如此惊人的臂力。毫无疑问,你是个神臂小子,你是个天才棒球手。可惜我们还没来得及了解你,还没看到你大放异彩,你就离开了奇风镇。不过你是我们的朋友,永远的朋友。当然,我也记得你离去时的背影,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我想说我一直都在等你抛向天空的棒球落下来,也依然等你有一个美好光明的未来。 弗农:小镇里很多人说你是疯子,但我知道你不是,睿智的你指引我思考镇上谁不爱喝牛奶,谁在夜里不睡觉,据此我才确定凶手是谁。你真的很了不起,我知道你接触过很多人,做过很多事。行为怪诞的你总是四处游荡,可我知道你是在注视着奇风镇往来的人们,你能读懂每个人的内心,你能分辨世间善恶,你能参透人生的奥秘,总是赤身裸体的你能看到人们所看不到的赤裸的人性。通过那次晚餐,我了解到你和我一样喜爱阅读写作,幻想成为一名作家。可你又与我不同,你的父亲一心只想让你继承家业。为了梦想,你选择离家出走,为了出书,你又违背初心。你将作品改成了自己厌恶的样子,而一切努力和妥协最终又以失败告终,不得已重归故里的你还要面对父亲的辱骂,现实浇灭了你对生活和写作的所有渴望。没有人懂这种心碎的感觉,甚至没有人愿意深入了解心灰意冷的你。时隔二十五年,我重回这里,我竟发现原来没有人比你更爱我们的奇风镇,当镇上的居民逐一告别这里时,只有你坚定不移的留了下来,将自己的家改造成了孤儿院。曾经的你因为怀揣对小镇的爱而追逐梦想,现在的你依然怀揣这份爱尽己所能守候孩子们的梦想。弗农先生,你怪异的外表下深藏的其实是一颗滚烫炽热的心,可惜大家都没有看到。 魔女布伦达: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你曾邀请我参加你的生日宴会,可我找了个借口没去。此后每每想到你,我都会联想起复活节的那天晚上,成群结队的大黄蜂涌入教堂,逼得我们仓皇逃窜,让我们苦不堪言。有些话讲来可能不太好,但我想我们已经长大了,年轻时候的我们无论多么荒唐可笑,就现在来看,也不过是值得淡然一笑的回忆而已。那时候可能你自己也没留意,你总喜欢抠鼻屎,经常捉弄老师和同学,那些小动物的残尸总让我们反感不已却又避之不及。我不清楚你那时候究竟有没有朋友,不过在我看来,应该是没有的。而且你好像一直也不在乎我们看你的目光,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你很任性,也很自我。有一件事,你或许不知道,那张写有"全班同学祝你生日快乐"的贺卡其实是我送给你的,我清楚你被大家拒绝,我想我当时体会得到那种埋藏了太多失望和辛酸的感觉,所以我贸然写下了那张贺卡,但我却不想你知道,幸好被拉德·迪瓦恩抢了风头。如果时间都可以流逝,那么我们也没有什么不必释然的。你说对么?上学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有成为一名化学工程师的天赋,你曾用自制胶水折磨得老铁肺苦不堪言。听说你现在在纽约街头搞行为艺术,并参与和保守派参议员的斗争。希望你一切都好,祝愿你不会被时间折磨得苍老,祝愿你灿烂的笑容永远不会被残酷的现实磨灭。 内维尔老师:你真的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老师,我一直没有机会对你说一声谢谢,我想感谢你鼓励我写作,要我体验每一个人的生活,推荐我去参加小镇举办的写作竞赛,要我尽己所能兑现写作天赋,是你开启了我的写作之旅。如果没有你,我不会鼓起勇气将自己在萨克森湖边的亲眼所见写成小说。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出现在“奇风镇文艺委员会写作竞赛”的颁奖典礼上,见证我获奖,或许那天有你在场,我就不会那么紧张了。内维尔老师,对不起,请原谅不懂事的我们,不清楚你那时已身患癌症。现在我知道,当时你尽力留住我们,是想将我们这群你所深爱的孩子牢牢刻进脑海里,甚至印在灵魂的最深处。那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学生,我不知道你望着我远去的背影,究竟是怎样的心情。我想如果是我的话,眼泪肯定会模糊我的视线,甚至会像断了线的珍珠。在我心头翻涌的除了欣慰,可能还会有一丝酸楚。回想放假前的那一天,我们还以为你拖堂不让我们放学是因为你害怕寂寞,我甚至觉得你会做出抓苍蝇来扯掉翅膀的荒唐事。直到我了解到当时你的境况,我才明白我们居然错的如此荒唐可笑。内维尔老师,对不起! 老欧文:初次在多拉尔先生的理发店遇到你时,你正在和爵士人下棋。如百科全书般的多拉尔先生不知是第几次向不熟悉你的人调侃你“不为人知”的那段经历。期初,我也觉得你侃侃而谈的那些往事实在有些不切实际,虽然你吹嘘的煞有介事,可我很难相信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物就生活在我们奇风镇,生活在我们身边。可当你对多拉尔先生怒目而视的时候,你的表情忽然变得像恶魔一样阴森。于是我知道,你所言不虚,你真的是传说中的那位神枪手。因为一个枪手,可以让岁月尘封自己往日的辉煌,却绝不能容忍别人质疑自己。我从你的笑中看到了一丝凛冽的寒光。之后与布莱洛克家的那场枪战,你大显神威,我与其说是震惊倒不如说是兴奋,我有幸见证传说中的棒棒糖小子“重操旧业”,伸张正义。那天你真的是太帅了,简直和我家里收藏的西部牛仔漫画里的主人公不相上下,也难怪两位格蕾丝小姐会被你迷得神魂颠倒。 艾默里警长:当我写下这封信的时候,我不清楚你过得怎样,但我祝愿你一切都好,你永远是我们奇风镇的警长,永远!虽然我曾经误会过你,觉得你身为警长不应该如此胆怯,或者说懦弱。我爸爸汤姆也曾误解过你,你那天在我们家门口告诉他有关你与布莱洛克家的一切,简直让他惊掉大牙,想一想,我们最敬爱的警长居然为布莱洛克家的人鞍前马后,这实在叫人难以接受。在我们大家心中,至少是我们父子心中,你就是小镇正义的化身,所以当你说出那些话的时候,真让我们伤心难过极了。我原以为罪恶与我们这座小镇格格不入,直到我和父亲在萨克森湖边见证了那场丧心病狂的恶行,我才明白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光照不到的阴影。所以我慢慢开始理解你,理解你所陷的境地,理解你的孤立无援,理解你的身不由己。长久以来,你不愿直面反抗他们,这并不是你的错。你一直隐忍他们的罪行,是因为坚信如果不对他们放纵,可能会有更无法无天的外乡人迫害我们。虽然直到今天我依然不清楚你说的是否正确,但不管怎么说,你没有放走唐尼,也没有放任毕刚和他的孩子为非作歹。我很高兴你能和我父亲,马凯特队长,月亮人和老欧文一起将罪犯绳之以法。我想,那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棒的一天。 约翰尼和本,我会经常联系你们,因此就不给你们写信了。斯沃普镇长,马凯特队长,多拉尔先生,莱特富特先生,月亮人以及其他奇风镇的居民,请原谅我无法一一写下我对你们的思念和祝福。曾经的小镇男孩已经长大成人,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们家的照顾,我会永远牢记大家。 二十五年后,我将这封信埋在了萨克森湖乐善德太太曾站过的那棵树下。或许它会和沉在湖底那个人一样就此被“埋葬”,或许它会被那只来自失落世界的怪物给翻出来撕个粉碎,或许它会被一个如我曾经那般的少年翻出来看到,或许……时间到了,我走向两个孩子和他们的妈妈。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平静的萨克森湖。奇风镇,或许我永不会再回到你的怀抱了。 夕阳西下,暮染苍穹。我凭车远眺,想用最后一眼望尽这座小镇,将它牢牢刻在我心底。挥手告别,悲从中来。我只能低下头,将昨日的一切都留在奇风镇,留在我永远的家。 这绝不是一本严格意义上的推理小说:一方面,有关这起神秘谋杀案的篇幅相比描写小镇生活的部分,实在过于简短;另一方面,书中给出的线索少得可怜,读者很难据此进行缜密地推理,完全只能跟随作者的步伐一步步揭开案件的真相。不过,当我们置身于美国南方的奇风小镇,当我们跟随科里回顾他一幕幕的少年经历时,或许谁是命案的真凶?布莱洛克兄弟贩卖给迪克·穆特里和哈奇森的盒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换言之,这是一本我们不会急于探寻案件真相的推理小说,因为它的引人之处并不在此。本书不过是将贯穿始终的凶案当作引线,用以讲述一个奇风镇男孩的成长故事,真正让读者欲罢不能的是作者笔下充满爱恨纠葛的小镇生活,是生活在这个边陲之地的平凡可亲的小镇居民。 如果《奇风岁月》只是一部推理小说,我想它绝不会让厌倦看书的学生变成嗜书如命的书虫,绝不会吸引读者一读再读,绝不会唤醒每个读者心中的少年梦,绝不会实现弗农未竟的梦想。罗伯特·麦卡蒙在书中写道“我从前写过的书,没有一本能够让他产生活生生充满生命力的感觉。《奇风岁月》写作的过程有如行云流水,那种感觉,好像不是我在写这个故事,而是故事在写自己。就像科里的脚踏车“火箭”那样拥有灵魂,拥有自己的所思所想。”他将自己对于写作的热爱全部倾注于这部作品,在故事情节和人物刻画方面,他尽其所能力求达到淋漓尽致的程度,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有着鲜明的性格特征和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娓娓道来的一段小镇岁月,绝对会唤醒读者们对于青春的记忆,也绝对会打动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正是因为麦卡蒙的坚持,方才成就了这部伟大的作品,也方能带给读者感动。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随着凶手的水落石出,我非但没有酣畅淋漓的感觉,相反却怅然若失,我不希望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与以往不同,《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罪与罚》、《安娜·卡列尼娜》也曾让我不忍卒读,我敬仰它们的伟大,它们能给予我丰富的思想和强大的精神力量。但这次不同,我是真的非常喜欢这个故事,我不愿就这样结束这段奇妙的旅程。我想世间恐怕没有博尔赫斯笔下永远翻不到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的《沙之书》,因此无论我怎样喜爱,多么不舍,我都终将翻开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就像我翻开它的第一页那样。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弗农为了能顺利出版作品而违背初心,在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孩子后,作品的失败和父亲的嘲笑,深深磨灭了他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也无情地浇灭了他对文学创作的渴望;而作者罗伯特同样受到了出版商的诱导,可他却宁愿解约退出文坛,也要誓死捍卫自己的写作信念,绝不将引以为傲的有关小镇男孩童年经历的篇幅删去。同样是融入推理的小镇故事,一个迫于无奈,一个坚持自我,结局却大相径庭,实在值得深思。 这本书其实可以从很多方面进行深入解读,比如种族歧视,纳粹主义,民权运动,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以及童年友情的伟大,对初恋的懵懂向往,分别和失去的意义等等。篇幅有限,无法展开去谈,这些就由其他书友剖析、分享吧。 最后,我想献上赛弗尔特在《世界美如斯》中写到的一句话作为书评的结尾。“此刻您若听到一声轻轻的叹息,请莫要理会。那是我在回首遥远的美好岁月时发出的叹息。我们当时很幸福,却浑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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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如获至宝翻开了这本书,没想到一年多之后又冲到了排行榜上,真的很值得。 四十万字,不少,但打开就停不下来,好像三天的闲暇时间就读完了。 开头是一桩湖底沉车谋杀案,主角是个十二岁男孩。你以为要读一本悬疑推理,结果发现谋杀案只是药引子,真正的药是奇风镇本身。 有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有条叫叛徒的小狗,有三个死党,有夏天傍晚棒球场的汗水,有第一次面对好朋友死亡的茫然。麦卡蒙原本想写个警长破案的故事,写到一半推翻了,说那太老套,他要写的是自己真正记得的童年。于是他写河水泛滥时男孩骑着脚踏车冲过街道,写父亲在谋杀案阴影下发抖的手,写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力量,在每个孩子身上待过一阵子,然后随着长大慢慢消散。 这本书和《杀死一只知更鸟》《麦田里的守望者》被并列为美国成长经典,但读起来没那么沉重。它不审判谁,也不教你什么道理,只是安安静静讲完一个男孩的十二岁。读完你想起的不是书里的句子,是自己那个还能听懂鸟叫的年纪🌹(童年总是结束在某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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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我们都拥有召唤风的神秘力量,而长大,就是用余生怀念它的过程。 2026年到目前最喜欢的一本书🥳 12岁男孩的第一视角,表面上讲的是奇风镇一桩湖边沉车的悬案,实际上却是作者写给每个人的童年的一封长信,用孩子天真又敏锐的眼睛,看见小镇的全貌,也看见曾经的我们。 在科里的世界里,万物都有灵性:脚踏车会“死”在那个星期三下午的两点四十三分,年少的他们“像狂野的风暴一样自由奔驰,所到之处,天使也不敢靠近”。可成人世界的复杂也会猝不及防地闯进来——原本以为永远可靠的大人会在理发厅里互相欺瞒,原本以为非黑即白的世界第一次被谎言冲击甚至打破,原本以为会永远陪伴的人,也会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离开。 但成长并不全是失去。“痛苦能够教我们学会谦卑”,“当你爱一个人远超过爱自己的时候,你就变得很勇敢”,“任何人都无法让你内心得到平静,除了你自己”。这些散落在故事里的句子,像河底那颗冷冰冰的尖牙,让人清醒。 全书最喜欢的一句话,“别太急着长大。好好珍惜你的少年时光,因为有一天,当你失去了那种神秘的力量,下半辈子,你会每天都渴望把它找回来。” 所谓人生,或许就是渐渐遗忘那神秘的力量,却又在某本书里与它久别重逢。 “我好希望可以活一百万次,过一百万种人生。”科里的愿望,恰好也是阅读的意义,我们没有办法真的活一百万次,却能在书里一次又一次经历别人的人生,不可复制,也无法重来。 或许这世上最划算的事,就是用几个夜晚读完一本书,然后让心里永远住进一座奇风镇。 愿属于我们的神秘力量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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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回忆太近,离自由太远。有时候念念不忘,只是爱上回忆。 作为与《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齐名的《奇风岁月》,我是怀着十分期待的心情一口气读完的。 间断花了6天时间,累计用时10小时58分。 阅读美国上世纪下半叶的小说,常常会有一种扑面而来的亲切感,一种莫名其妙的代入感,一种酣畅淋漓的体验感。 阅读过程中,几乎没有时间形成的鸿沟,也没有文化造成的隔阂,更没有意识形态导致的差异。 毕竟,生而为人,聚而成世界,心灵总是基本相通的。 “有时候,当你看着那两个把你带到这世上来的人,你会在他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于是你就会明白,在这世上,每个人都是自然法则妥协的产物。” 科里从他爸爸身上看到了善良、宽容以及懦弱的影子,而对于他的妈妈来说,“整个世界就像一条没缝好的棉被,棉絮总是会漏出来。而她的担心就像针一样,要把那些可怕的裂缝一一缝起来。”  自从亲眼目睹了那个渐渐沉入黑暗世界的男人,科里的爸爸便长期陷在黑暗世界中无法自拔。 “人心真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不是吗?明明没有蜘蛛,你心里却结满了虚幻的蜘蛛网。明明阳光普照,你的心却笼罩在一个想象的黑暗世界里。” 十二岁的科里拥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来源于我们生命中那些与生俱来的神秘本质,只不过年复一年地随着时间的流失慢慢枯萎凋零。 谁能想到,整天赤条条走来走去的疯子弗农,却是个天才,他的三言两语就为科里提供了破解萨克森湖杀人案的关键线索。 提起弗农,追根究底,是被他的父亲逼疯的。 面临将要陷入黑暗世界的亲人,弗农的爸爸毫不犹豫地送上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科里,哪怕身陷险境,也要找到真凶,挽救他那行将沉沦的父亲。 “当你爱一个人远超过爱自己的时候,你就变得很勇敢。” 这是一本情节扑朔迷离的悬疑推理小说。 这是一本关于爱与人性的成长教育小说。 “你永远无法预料到你的人生以后会出现什么变化,真的,有时候,就想射箭一样,你明明瞄准了,而且很笃定自己会百分之百命中,没想到箭射出去,还没射到红心就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刮走了。” 多年以后,当科里携妻带子,回到亚拉巴马州的奇风镇,如烟的往事仿佛就在昨天。 我们离回忆太近,离自由太远。有时候念念不忘,只是爱上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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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得一读!就算只为了回忆。 前几天在b站看到了一个班主任老师用AI给全班同学制作了梦想职业照的视频。在18岁这个花一般的年纪,同学们的梦想总是千奇百怪,有一些甚至让人忍俊不禁。年轻人的梦想最容易让人感动。如果我还是18岁,我也许会跟着拍手大笑,但实际上我可能只能以过来人的身份去看待同学们的想法了。 看完视频我又问了当年的那个小男孩,你是否怀揣着一个梦想,如果你能看到未来,你会改变想法吗? 我不确定当时的小男孩会做出怎样的回答,但时至今日我依然认为:曾经梦想过,现在仍记得,如果再取得一点点小成就,那就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幸福。 以上都是引子,但是又与本书的内容关联颇深。 以下内容有剧透!!!!! ——————————————————— 本书被归类为推理小说,故事也以寻找未知杀人犯为主线。书中的人物情节环环相扣,可以说没有一个人物是无用的。所有的“契诃夫之枪”都有属于它的一次射击,甚至不止一次。但是我却想把这本书当做一本青春成长小说来看。因为这本书它包含着每一个少年少女在青春年少时的狂想、善良、邪恶、懦弱、宽容、神秘等等,无论故事情节如何峰回路转,爱与人性都巧妙地贯穿其中。也许用巧妙这个词是不合适的,因为这本书的情感表达实际上非常真诚,一气呵成,而不显得刻意。 本书的每个章节都有自己的主题,不管是具体事件的描写还是有着些许寓意的故事,很多都可以单拎出来进行讲述,而放在一起又有一条完整的时间线,故事随着春夏秋冬的变化而发展。这样的构思相当巧妙。 我想就三个方面简单写写自己读后的感受。 关于少年与想象 周国平先生说:“凡童心不灭的人,必定对人生有着相当的彻悟,有一份通透与豁达。” 和小伙伴们一起飞翔的那个夏天,永远存在在科里和伙伴们的心中;叛徒的死,让科里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得与失,也让他学会放手与给予;戴维的死,使科里在梦中与三个怪人相遇,他懵懂地窥探到真实世界的一角,意识到自己的幼稚,最终回到现实。 还有在洪水中迎战老摩西,与好人弗农的相处,与爸爸警长棒棒糖小子小镇居民们一起参与抓捕毕刚一家,以及在故事最后勇敢揭露乐善德医生的身份等情节,都让科里的形象显得格外饱满立体。 作为本书的主角,科里毫无疑问具有鲜明的少年气质。这种少年气质不是幼稚,而是一种超脱世界,不愿被世界改变的毅力,和对自己的坚守,是只属于少年的那种纯粹、美妙和奇幻。 “出现在别人的生命里,要像个礼物。” 故事中的科里用故事激发了约翰尼的潜能和勇气,也用故事温暖戴维雷。作为一部青春群像小说,科里,戴维,约翰尼,本,每个小伙伴都活出了自我,活出了飞扬热血的青春。那是勇气,是正义,是善良,是担当,是光,是每个人都有值得拿出来吹一辈子牛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如何不叫人感动。 关于父与子 我很喜欢科里父子相处的每一个段落。爸爸从不害怕在家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软弱。他善良正直,也迷茫和痛苦。但也正是父亲身上这些美好的品质,引导他一次次给孩子做出正确的表率,教会了科里善良和坚强。 “爱你,所以希望你选择安全,但如果你选择了正义和勇敢,我会尊敬并更加爱你。”传递美好从来不靠强迫,而是靠耳濡目染。那些美好的品质真真切切地在父子之间传承下去。 关于作家与故事与永生 作者借笔下角色之口,表达了许多观点。 比如关于写作的:“写作,是因为你试着想要‘改善’某种东西。你想改变你周遭的世界,扭转局面,你想把世界改造成你理想中的模样。” 以及借女王之口说的:“当了作家,你就会掌握很多神秘的钥匙。你必须走遍全世界,认识各种各样的人,了解他们的心。当了作家,只要你运气够好,只要你写得够好,你是有机会可以永生不死的。” 当然文中的科里对于不死的文学并没那么热衷,对于他来说,把自己美好的记忆留存下来,去讲述故事,去构筑一座座人们记忆的图书馆,才是他真正想要寻求的。 书中的科里是这样看待“故事”的:“故事,这个词忽然触动了我的心。我可以想象,从那古老的年代以来,人跟人之间的沟通,都是起源于一种渴望:说故事的渴望。不论是电视、电影,或是书,都是在说故事。这种说故事的强烈渴望是全人类共有的。至于听故事呢,那种感觉就像跳出自己的人生,走进别人的人生,即使只是短暂的片刻。而那种感觉,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一扇神秘的门,连接上那种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力量。” 因此他说:“我想,我宁愿当一个说故事的人。”于是他为奇风镇,还有镇上所有的人讲述了一个故事,于是有了《奇风岁月》。真是浪漫至极。 ——————————————————— 《奇风岁月》讲述了科里的一生,也讲述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这其中充满着奇迹、疯狂和悲伤。 人越是年纪大,越是经历了社会的复杂,人情的冷暖,就越会怀念回不去的童年。《奇风岁月》是一本治愈神器,伤心难过的时候翻开这本书,就像拾荒者捡起一点童年碎片,再放进嘴里咀嚼,那些已逝去的甜蜜不至于让我们枯死。虽然我们和科里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但是人心人性不论古今中外,总有相通之处,从书中很多角色身上都能看到我们自己的影子。作为不断成长的人类,总会有感同身受之处。 “你回忆过去不代表你失去了一些时光,而代表你已经拥有了它们。”在小说的结尾,当童年的小伙伴,熟悉又陌生的故乡,一幕幕往事浮现,科里见到蓝格拉斯小姐时如见到亲人般嘴角上扬,流下眼泪。奇风岁月,最终唤醒了每个人的少年时光,唤醒了每个人心中永远安眠的童年和故乡。 最后 祝愿天下所有的大孩小孩梦想成真! 祝愿神秘的童年力量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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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超级推荐! 《奇风岁月》读后感(略写1) 这是我今年读的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目前为止今年看完的20多本书里唯一一本完全停不下来的著作。第一次知道这本书大概是去年了解到它是美国高中学校推荐读物,我的老师也有推荐,据说这本书是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齐名的著作。有些遗憾,这两本书貌似我很久很久以前看过,但现在全然不记得内容。 当时想一本小说,看起来也不是特别古早经典读物,怎么会好评这么高呢。 带着好奇去读了才发现真的是名不虚传,我被这本书吸引住,并且疯狂爱上这本书。它在我的心里有一幅图景:秋日的黄昏,寂静空旷的山野里,我凝望远方的山川,在夕阳映照下,山川上方升起袅袅的浓雾弥漫在远方的天空中。那里看起来是那么的神秘,又是那么的温暖…… 它是一本所谓推理悬疑小说,它在我心中其实没有什么明确分类。一般情况下,我不太敢看悬疑类,因为我特别容易沉浸其中,如果有些悬疑我就会大脑自带各种假想,身临其境般的,特别容易做噩梦。而这本书里有几个片段让我有些恐惧,但我竟然没有做噩梦。 回想起当时读完,心里真的是非常不舍,就好像新交了一位特别喜欢的朋友,刚一起跌宕起伏的玩伴一段时间,就要突然的离别。 这本书它包含着青春年少时的狂想、善良、邪恶、懦弱、宽容、神秘等等,但无论情节如何峰回路转,爱与人性的主题都巧妙地贯穿其中。也许用巧妙这个词是不合适的,因为这本书是那么真诚地情感流淌,一气呵成,而不是刻意使用了一些写作手法。 毫无疑问,投入书中的情节,我的内心世界是那么充沛饱满,如饥似渴地看书的感受也久违地再次重现。但是,因为看完时间有些久,中年人的记忆大不如前。更重要的是,我不舍记录啰哩啰嗦的长篇大论来与这本书说拜拜,这样的告别仪式还未到时间,索性等我看完第二遍再好好写一写吧。 以下是我最喜欢的片段之一: “大人说,我们必须长大。大人说,我们长大了,应该要有大人的样子。然而,你知道大人为什么要对我们说这些吗?因为他们畏惧我们。我们的野性,我们的狂放不羁,我们洋溢着的生命力,这一切都令他们感到畏惧。而我们与生俱来的神秘力量更令他们自惭形秽,令他们感伤,因为,他们任由自己生命中的神秘力量随着时间枯萎凋零。” 是啊,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小孩,每个小孩都有“神秘的力量”,当“神秘的力量”远远离我而去时,就真的再也找不回来了,也许偶尔我们还能回忆起那曾经的“神秘的力量”,它终将带着我们的回忆永远的离去…… 所以,别太着急长大,好好珍惜你的年少时光。因为,有一天当你失去了神秘的力量,你会在余下的时间里,每天都渴望把它找回来。

书籍信息

作者[美]罗伯特·麦卡蒙
译者陈宗琛
出版时间2025-08-27
分类精品小说-悬疑推理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