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笛福
《魯濱遜漂流記》是英國作家丹尼爾·笛福的一部長篇小說。該作主要講述了主人公魯濱遜·克魯索(RobinsonCrusoe)出生於一箇中產階級家庭,一生志在遨遊四海。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風暴,隻身漂流到一個無人的荒島上,開始了段與世隔絕的生活。他憑着強韌的意志與不懈的努力,在荒島上頑強地生存下來,經過28年2個月零19天后得以返回故鄉。
雖然獲救後的劇情有點狗血,但之前的描述讓我意識到作爲社會人的幸運與不幸。幸運是指我們不用自己親手去蓋房子,做傢俱,種田養牲畜才能生活下去,不幸的是,我們受着人與人相處的痛苦。其實一個人也可以活下來,只要他不放棄自己,這又讓我想起了維克多的活着的意義這本書。人只要有很強的求生意識,就可以在任何逆境中活下來。所以在逆境中人不是被眼前的困難打敗的,而是被自己打敗的。 魯濱遜漂流記,讓我對物質的需求進一步減少,內心的平靜與富足進一步增多。人活一世,有一定的物質基礎後,就應該追求智慧,追求內心寧靜,追求這種幸福。
現在很多人喜歡看野外求生的節目,看他們在野外生存如何獲取食物、如何避免危險,甚至很多人把它當作一場作秀、一次探險,然而他無法想象一個人在沒有人煙的地方內心的絕望與孤獨。魯濱孫的經歷讓我們看到在這樣的時刻人要面對自己的內心。比起肉體的缺乏,心靈的需要也很重要(我甚至認爲更加重要)。魯濱孫在這樣在這樣的時刻選擇了認信基督(從信仰的角度看,是上帝在這一刻救贖了他)。有些人說或許只是因爲這一刻魯濱孫的一個精神寄託。對此我不敢苟同,正如魯濱孫自己承認的那樣,除非上帝介入,他不可能安然度過。因爲在這樣的時刻,他意識到人的能力是何等的有限。我很感恩的是,我是在信主以後讀的這本書。它本書就像一個主裏的弟兄的一個關於見證,見證了上帝的慈愛,夏甲和他兒子被亞伯拉罕趕出家門以後在荒野被神救贖,她見證說那位是看顧人的神。
老少咸宜的作品,有不羈的過去,有美滿的結局,值得一看。 看作品有如照鏡子,看一看比一比,鏡中的世界似乎有點似曾相識的感覺。
不安於現狀,是心靈的覺醒。 它推動我們突破邊界, 在未知的旅途中,尋找真正的自我。
小時候當作冒險故事,現在讀來其實是在探討精神信仰和生活的本質。魯濱孫對上帝的信仰從無到有的過程,講起來水到渠成,沒有牽強的感覺,挺難得的。魯濱孫在荒島生活了28年,過得異常富足,爲什麼?就是書裏的一句話:“我需要的東西,我都已經有了;我沒有的東西,都是我不需要的”。 讀到他荒島求生的各種手段和學習,會心一笑,因爲其中有些我們現在露營還在用。三百年滄海桑田,大自然不變,最真!
儘管是大名鼎鼎的名著,我並不覺得多麼精彩。我看到有評論家和許多讀者說應該在少年時代讀這本著作會覺得興致盎然,可我覺得自己在少年時不會有興趣和毅力讀完。不知是不是我的理解有誤,除了流水賬式的講述荒島求生的過程,主要在講述主人公心裏如何由自怨自艾到虔誠感恩上帝的賜予,最終獲得心理與身體的雙重救贖。對此,我完全無感。而且,本書與作者的另一部著作《摩爾.弗蘭德斯》一樣,把發財歸結的過於簡單,都是不經意間的一次決定就積攢了後半生的財富。我覺得本書是盛名之下其實難副。
很少看抖音及相關的短視頻,控制不住自己,刷起來就停不住,索性不刷。但有煩躁時,總得找一個發泄的出口,儘快的排解情緒。 如果爲了排解情緒,我主要看兩種內容,一種是各種爆笑視頻,無他,就是能哈哈一笑,把鬱悶的情緒排解掉,沒有比這更快、更省錢、更健康的方式了。再一種就是趕海、荒島求生類的視頻,因爲地處北方,除了旅遊時去過海邊、看過海,並沒怎麼體驗過,尤其對趕海、荒島這種隨時發生的新鮮事,自己完全未見過的新生物,充滿好奇。 當然,我知道也確實有很多的趕海、荒島是擺拍,爲了更多的流量,製造出了各種不可能,但這並不影響我對海洋生物的喜歡和嚮往,以及對未知的探索,雖然是通過別人完成的。 前幾天看荒島求生的視頻時,突然想起,這不就是自然版的魯賓遜嗎,不同的只是,主動和被迫,時短和時長,可控與不可控罷了。遙想當年還沒有智能手機的時代,在被窩裏捧着一本魯賓遜看的欲罷不能,遂馬上打開微信讀書,打開魯賓遜,尋找回憶。 然此次的閱讀,天差萬別,同樣一本書,同樣的內容,因爲年幼與年長,經歷與否,對於文字的理解和感受完全不同。記得那時候,對他的荒島生活充滿了好奇,甚至充滿了嚮往,當時就在幻想,如果是自己到了那樣一個境地,回活成什麼樣子?估計會比魯賓遜精彩的多吧,開山立派,各種新廳鳥獸,各種瓜果繽紛,各種成精的小動物俯首稱臣,儼然猴王在世一般,着實有意思。 而再次閱讀,所感受的是更真實,對魯賓遜所處環境的惡劣的難以想象,以及他的生存起始,無助到開拓,到各種問題的解決,到自己荒島行爲習慣的建立,到對待一切事物的態度,到自己的行爲準則,像極了創業的歷程。 當然,魯賓遜漂流記,並不是真實的發生,是作者笛福便以塞爾柯克的傳奇故事爲藍本,1704年9月,一名叫亞歷山大·塞爾柯克的蘇格蘭水手與船長髮生爭吵,被船長遺棄在大西洋中,在荒島上生活4年4個月之後,被伍茲·羅傑斯船長所救。把自己多年來的海上經歷和體驗傾注在人物身上,並充分運用自己豐富的想象力進行文學加工,使“魯濱遜”不僅成爲當時中小資產階級心目中的英雄人物,而且成爲西方文學中第一個理想化的新興資產者。 但實話實說,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發生,能生存下來的機率,我估計連20%也超不過吧,有幸於海難中漂流至荒島的人,至少很少聽過,大概率過不了兩個月就沒有了音訊,意味着,死了。 但即使是文學加工,也充滿了社會思想,非常有意思。 魯賓遜在流落荒島的第一件事,便是自怨自艾,埋怨上天對自己的不公,埋怨荒島無法生存,對未知世界充滿恐懼,想要做些什麼,卻又無從入手,想念自己的家人,想念自己的種植園,想念之前不覺得幸福的生活,如今覺如天堂,悔恨自己未聽從父親的勸告,悔恨自己的意氣用事,悔恨自己對於冒險的執着。 是不是像極了被裁員的中年人,家裏各種開銷等着自己的收入,上有老小有小,中有老婆要照顧,要照顧生活,要照顧情緒,要還房貸,要交培訓班,罵公司不近人情,奉獻青春換來的是掃地出門,罵社會不給人留活路,罵世道的不公,罵企業的有眼無珠,不識廬山真面目。 魯賓遜做的比較好的是,這種狀態持續了很短的時間,便開始真正的分析自己所處的形勢。他得出的第一結論,要打一個長久戰了,無論上天如何眷顧,也不可能短時間內獲救,當時所處的時代,16世紀,世界還處於農業時代,航海也在剛剛開始,船泊的發展,以及航線的開發,都牌萌牙狀態,短期內獲救,或者說兩三年內獲救,都不現實,弄不好,就要老死在這裏了。 確定了這個方向,剩下要做的,就是如何在漫長的荒島中生存下來,再生活的好一點。 於是打起精神,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冒着再次葬身大海的風險,把大船裏的物資,儘可能的搬了下來,搬到了荒島。其中最主要的是武器,火藥,一點點種子,及一些簡單的衣物等,而這些,也讓他的生存,有了基本的保障。 再找棲息之地,選了一個相對易守難攻位置的山洞,暫時棲身。 再尋獵荒島,瞭解整個荒島的環境,生物,物產,氣候,爲自己的生存減少更多的未知。 僅這幾項,用去了一年時間。 第二個階段,生存處於基本穩定,喫喝由原來的打鳥,打山羊,鱉,轉向了畜牧,種植。以及對棲息之地的改造,優化,固化。這個階段,用了三到五年的時間。 讀到一半的時候,有好奇的兩點,其實書中並沒有過多的提及,但卻是生存的一個大問題。因爲屬於荒島,爲什麼沒有以魚貨做爲主要食物呢? 後來通過魯賓遜的做事風格,有了些許的解惑,對於大海,產生了極度的恐懼,不再敢面對,海里的兇險不在表面,隨時可能出現,對於自己的生存威脅較大,因此不敢輕易嘗試。 再者,關於生病,書中只在開始提及了一次,因冒雨而得的一次重感冒,通過菸草的燻、喝而治癒,其實可能不是治癒的,而是自然而然的好了。後續的二十多年,沒再提及一次生病。我想原因有三個,一是基本杜絕了冒雨做事,減少了生病的概率,一是不下水,減少溫度的驟起驟降,一是喫喝全是天然,雖然不豐富,但能果腹,減少了各種病出現的概率。 我也只是想想而已。 而從此點可以看出,魯賓遜的做事原則的核心,保證生存,遠離一切可以影響生存的事、物,行爲。 這樣做確實保守,但保守卻起到了大作用,雖然沒有怎麼喫海鮮,但真正的活了下來。 之前寫過,香港大拿李嘉誠,性格一直以保守著稱。他從不冒進,也不賭未來。他的成功,不是靠風口,而是靠“穩準狠”。他對風險極其敏感,甚至可以說是一種近乎偏執的警覺。他曾說過:“不要賺最後一個銅板。”意思是,在市場見頂之前就要退出,而不是等到最後一刻才收手。 衆所周知,他多次逃頂,至今依然不敗,包括最近的巴拿馬運河事件,都是性格使然,都是生存需要使然。 我們現在經常說,或經常聽別人說的長期主義,在魯賓遜身上體現的淋漓盡致,基本上他所做的所有事,都體現出了長久之後,效果越好。 比如自己的圍欄,在開始時只是幾個樹枝,按一定的結構插好,幾年後,十幾年後,便成了密不透風的自然牆,在外圍根本看不出裏面的任何事物,一切均是自然。 包括,在遠離自己住處的地方,做大的,偏自然的羊圈,既可以免受騷擾,又可以避免外敵入侵,尋跡找到自己的基地。 包括自己的火藥及重要器物,分散到多處,以備不可控時不至於被掀個底兒掉。 基本上每一件事,都深思熟慮,三思而後行。既定,就盡全力做好。 可能是生存迫切,不得不這樣思考。 最重要的是心態,雖然時不時的還在想怎麼逃離,但更多的是,如何更好的生存,先解決當下問題,未來,留給未來。 很有意思的一本書,不同的年紀,不同的經歷,都能讀出不同的味道。
感覺h有的情節跌宕起伏,有的一般😅😑👽👽👽👽
翻譯有問題,是魯濱遜不是魯濱孫
讀這個故事最讓我佩服的是魯濱遜的堅韌不拔的意志力,和不屈不饒的勇氣。被拋在了荒島上,面對艱苦的生活條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則是無人交流。我覺得與世隔絕的痛苦是對人精神上的折磨,也許很多人在被自然條件打敗之前就已經在精神上被打敗了。但是魯濱遜卻客觀地分析了自己所處的環境,並且每天給自己安排了事情做,豐富了自己生活,仍然樂觀的生活了下去。 回想起一開始讀這個故事是初中,大概是因爲那個時候還小,看見魯濱遜救了星期五之後讓星期五成爲了自己的僕人還覺得很奇怪,那個時候我認爲兩個患難與共的人應該成爲朋友。並且對於魯濱遜將那個島嶼和島上的人當作自己的所有物這一點感到不舒服和奇怪。在我小時候看來,島嶼是大自然的,人類是平等的(當然我現在也這麼想)。也是直到現在才明白這個故事中帶有殖民主義的色彩,因此故事的主人公自然而然對那個島和島上的人有徵服欲。不過我倒是覺得很可惜,如果魯濱遜和星期五不是主僕關係,而是朋友關係,大概會收穫一段更真摯的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