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細珠
本書從地方督撫在新政中的思想與活動的角度,具體考察地方督撫對清政府新政決策的參與及其影響,以及地方督撫與新政過程中社會變遷的互動關係,以此觀察清末中央與地方權力格局的演變態勢,從地方督撫在新政中的思想與活動的角度,多角度地展現了清末政治史與晚清政局演變鮮活而豐富多彩的複雜面相。
《地方督撫與清末新政》中清末,指的是庚子事變以後到辛亥革命宣統皇帝遜位這段時間,跨度十年左右。此時的清王朝絞殺了戊戌變法,又因義和團失敗只求自保簽訂《辛丑條約》而離心離德,在地方督撫和民間輿論的壓力下,不得不冀希於新政擺脫內外交困的局面,本書的主旨就在於展現清政府新政的內容、在地方的執行情況、以及在新政推行中,中央和地方權利博弈的過程。 作者參考了大量朝廷詔令、地方奏章和當時主流報刊輿論的文章,大多是原文引用,閱讀上破費了一番功夫。但論點鮮明透徹、論據條理明晰,所引用的案例不僅是強有力的佐證,而且具有典型的時事的代表性,讓這部學術性很強的歷史研究著作即易於領會又不乏吸引力。 從慈禧太后頒佈新政上諭,新政的重點也聚焦到操練新兵、整頓吏治、官制改革、司法獨立、滿漢平權、預備立憲等幾大方向。朝中重臣、地方大員雖然很快劃分爲“進步”和“守舊”兩黨,但兩黨陣線特並非絕對,如張之洞贊成立憲但不贊成內閣制,袁世凱雖然是激進的改革派,卻也是政治的投機黨,而慶榮和鹿傳霖等軍機重臣更看重的是如何保存自己的既有權勢。因此貫穿清末始終的新政,所有政見分歧都在其次,背後的權勢之爭纔是主導,每一次政治上的小小的變革,背後都有權力和利益的巨大博弈。 隨後作者通過秋瑾案和長沙搶米風波兩件著名時事熱點,進一步印證了當時從中央到地方再到鄉紳的權力之爭的政治博弈局面。秋瑾無論有是否是革命黨之實,被浙江巡撫張增揚“就地正法”,觸及的正是清廷在官制改革的過程中涉及“司法獨立”問題,地方督撫的司法權與憲政精神的衝突,實則是中央與地方的一次政治博弈,秋瑾案竟成爲推動清廷立憲最強有力的外部因素。 清代社會是官、紳、民三維社會結構,控制機制的基本形態是政府官員依靠紳士的輔佐管理普通民衆,以維繫地方社會秩序的持續穩定,在搶米風波的民變事件中,紳士不但不能輔助官府,而且暗中作亂,致使官府無法控制事態發展,這是湖南鄉紳借立憲代表民意的名義與地方督府進行的一次權利爭奪戰。這也是湖南成爲辛亥革命後第二個迅速相應而獨立的省份的原因之一了。 慈禧去世後,清朝強權政治崩潰,攝政王載灃表面通過籌備憲政實則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削弱督撫權力,在中央和地方權力轉換臨界的關鍵時刻武昌起義爆發,導致晚清政府未經有效抵抗就迅速崩盤。而中央和地方對權力的失控,導致掌握軍權的軍人勢力的崛起,終成爲民國初軍閥割據的源頭。 作者最後通過附錄闡述了這種權利交接的真空機的形成和權力的流向,對原有的“內輕外重”的觀點進行補充和完善,認爲所謂“中央無法控制地方”,只是清廷實際上不能掌控收回來的權力,並不是督撫坐大而權“重”,不能簡單地推論爲:“只能以督撫坐大了、尾大不掉、指揮不動解釋。清廷通過中央集權,把新軍的指揮權、調遣權收歸軍諮府、陸軍部,但事實上,軍諮府、陸軍部並不能有效地指揮和調遣新軍,辛亥革命發生後,地方督撫手中的兵權非常薄弱,新軍被忌憚,原有的部隊已經多被裁撤,實力無幾,能夠稍有抵抗的都是督撫的私家勢力。但即使如此武裝起義也沒有打破固有的勢力而形成統一的國家,究其原因還是由於革命的不徹底性,缺乏統一領導、規劃分散性,各地革命政權成分複雜,革命黨人、立憲派、舊官僚、資產階級等多種勢力爭鬥,沒有完成權力整合,孫中山先生回國後建立的臨時政府中的“臨時”就頗有無奈的意味,說明了革命政權的過渡性和妥協性,而最終被掌握新軍軍權的袁世凱攫取全國統治權力,而袁世凱突然去世,北洋集團分裂爲段祺瑞的皖系、馮國璋的直系,張作霖的奉系後來加入,以及西南軍閥等各地方派系紛起,最終構成了北洋時期的軍閥割據局面。 清末新政是中國向西方學習走現代化道路的重要階段,其各方面變革的廣度和深度均超過了此前的洋務運動與戊戌變法,積累了中國現代化建設所必需的經驗。但其目標仍是挽救清王朝,有突破更有侷限性。改革一方面充分暴露了舊制度的種種弊端,喚起了人們的覺醒,另一方面又造就了新興的社會力量,並引發新舊勢力之間的矛盾,最終讓這場不徹底的新政成爲了革命的催化劑。
社科院歷史研究員的著書,學術價值比歷史文學強,從清末新政地方督撫的角度探究新政過程中,地方督撫對於清廷中央推行新政的反應和態度,作品總結在清末新政中,有別於以往從辛亥革命角度分析中央與地方“外重內輕”的權利格局,而是提出“內外皆輕”的結論。 地方督撫的權力逐步脫離中央管控是地方尋求自主權的必然發展,而具體得到質變是在於清末太平天國,義和團,以及地方性的小規模民變共同作用的結果。 清廷的八旗和綠營逐漸腐敗,在近代戰爭中逐漸失去戰鬥力,而面對大規模民變只能依靠曾國藩的湘君和李鴻章的淮軍等地方軍事來有效的鎮壓。地方督撫在平叛中對於軍權和財權的截取直接削弱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而面對甲午戰爭賠款和庚子事變,中央更加無力收回已經下沉到了地方的權力,以此形成了“外重內輕”的權力格局,這是沒有錯的。 而面對內憂外患的窘境,清廷統治者在一定程度上是被迫實行新政。一方面,西方國家的軍事通過一次摧毀北洋海軍,兩次攻入北京讓上層統治者和新式鄉紳階層看到了西方器和制的降維打擊,下層和部分上層呼籲改革的需求逐漸明顯;另一方面,庚子國難後,遠在太原“西狩”的兩宮需要向各階層以及西方勢力承認錯誤,並表現出砥礪前行的進步態度,清末新政在被迫與些許自強的態度中被推入了歷史發展的高光時刻。 在預備立憲階段,地方對於中央的立憲態度做出了回應,並且幾乎全國的督撫都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建議,但在實施過程中卻遇到了強大的掣肘。 中央對於立憲的需求從一開始就是奔着加強中央集權去的,在軍權上,欲通過訓練新軍將軍權收回中央;在財權上,欲建立統一的中央財政部門來收回之前下放的地方財權;在司法權上,欲擁抱司法獨立,將地方的司法權分離出來,最後收回中央最高司法部門。 但是在實施改革的過程用,中央的一系列操作,無疑對於地方權力有巨大的侵犯,因此產生了強烈的反彈。新政期間兩個案件可見一斑。 第一是秋瑾案。地方和中央的司法權之爭。在大大小小的鎮壓民變過程中,地方獲得了“就地正法”的權力,在逮捕革命者,反動者,叛軍的時候,地方督撫可以就地正法,而無需上報中央複覈,但這種本來符合清末的特權,在新政期間引起了下層和輿論的巨大影響。中央欲實行司法獨立,必將收回“就地正法”特權,並且立諮議局將地方督撫的司法權剝離。而這一系列特權在清末民變四起的特殊社會環境又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站在清廷的角度),面對叛亂,直接暴力鎮壓才能維護清廷統治,所以,清廷一方面要爲了實行新政,而自我裁撤,中央想收回權力,卻將無力快速鎮壓叛亂,地方不想交出權力,卻難以擔待忤逆中央的罪名,雙方都在尷尬的境地,而中下層是支持司法獨立的,因此在秋瑾案中,民間輿論發揮了堪比無冕之王的作用。 第二是長沙搶米風波。過程不再提及。湖湘之地由於糧食問題產生了民變,民間勢力和地方督撫勢力相互攻訐,帝制體制下依靠鄉紳來控制基層的結構在這裏被打破,鄉紳階層把握地方官員矛盾來和地方督撫勢力對峙,清廷要求維穩卻毫無力量,實際上在這個時期,清廷不僅逐漸失去了對於地方督撫的控制,也失去了對於基層的把控,東南互保就是個公開化的體現。 這兩個事件背後的影響佐證了作者所提出的“內外皆輕”的權力格局。對於中央而言,失去了對於地方的控制,的確可以總結爲“外重內輕”,而雙方都無法面對新政所提出的矛盾,中央地方互相掣肘也說明了“內外皆輕”的格局,兩者都有其合理性。 但是,無論是“內重外輕”,還是“內外皆輕”都是矛盾的表面,其核心矛盾直接指向“傳統帝制無法適應近現代民族國家的要求”。 故此,清廷所主導的清末新政陷入了一個改革的悖論,它所倡導的一切自強救國的措施,都是在加速革命的到來。改革讓矛盾明顯化,立憲是新政的核心要求,但是立憲就是分權,分權才能立憲。中央和地方都不願意讓渡出權力,且中央還在一味地加強中央集權。 於近現代國家體制要求,集權是必然,只有統一的軍權,財權,司法權,才能讓國家機器運行,然而近現代集權,是集權於體制,而不是個人和特權階層。以滿族爲首的特權階層是想借立憲之名,行集權於個人只實,於立憲的初衷從一開始就是背道而馳的,所以,在1911年,攝政王成立“皇族內閣”的時候,一切已經到了掀桌子的地步,立憲派轉投革命派,直接推翻了清王朝。 所以,無論清廷如何改革,即使不在光緒,宣統這樣的王朝末期,而在康熙乾隆這樣的王朝鼎盛時期,它都不可能成功,傳統帝制內在的君權天授和專政於特權階層的結構無法適應主權在民的近現代民族國家要求。即使統治者壯士扼腕,自殺式的進行改革,也不可能成功,更不用說誰願意自覺走下神壇呢? 同時也說明了,沒有社會共識,沒有國際自主,沒有權力重構的能力,任何改革都無法進行。清的滅亡,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每篇文章若作爲單篇論文則略單薄,但作爲一個整體確實頗佳,雖然常有重複之處。對於清末新政時期中央與地方究竟是“內外皆輕”還是“內輕外重”問題,個人更傾向於“內外皆輕”,權力消長並非非此即彼,更重要的是權力走向哪裏,軍人羣體亦即第三方的崛起頗爲關鍵。而民國時期軍閥並非由地方督撫轉變而來也誠爲至論。若以方誠峯在《君主、道學與宋王朝》中提出的“委託制”和“樞機制”對晚清政治加以討論或許是個有趣的題目。
以地方督撫的個體視角審視清末新政及預備立憲的宏觀調控。又將新政整體拆分爲一個個獨立元素做詳細的分析,在獨立中蘊藏彼此之間的聯繫,最終個體服務於全局。 舊人行新政,觀念與行動的不榫合,導致新政絕非一朝一夕之功,由此產生的時代陣痛在所難免。然各方大員並非全是尸位素餐、庸碌無爲之輩,實在是有心無力,難以勝任。而解決時代困境的最終方案仍然是交給時代。 以個體案件折射新政的羣體困境。窺一斑而知全豹,輿論壓力、士紳與官府的不合作、清季民氣益張與官府的窘迫退卻、洪楊之亂中地方紳權擴張的反噬,晚清政府對社會徹底喪失控制力。 慈禧死後,隆裕太后軟弱無力,載灃兄弟少不經事,奕劻貪庸昏聵,地方僅剩袁世凱一投機分子在野,中央與地方“內外皆輕,時局轉換,武昌城頭一擊而潰,新政葬於新政之手,可謂其源有自。
作爲一個半殖民地的中國,對國家權力分配和走向有非常重要影響的一個因素——列強的干涉在書中沒能體現出來,應該是很遺憾的。當然了,從總體上還是應該肯定作者工作的細心和眼光。
本書附錄的爭論十分精彩,個人對爭論的看法: 孫燕京教授與李細朱教授所爭論的重點在於,權力的流向問題。 *李細朱教授認爲,清政府推行新政,設立了諸多機構集權,卻無取得實際成效,難以控制地方。因此其實際權力仍歸地方督撫所把控,也就是孫燕京教授所認可的督撫做大,尾大不掉之說。 *而李細朱教授認爲,關於外輕:清政府通過新政,通過設立一系列新的機構,分化地方督撫的軍權、財權,使得督撫在制度體系下的權力有所削弱,從而造成武昌起義時督撫難以有一定的權力去平定叛亂。關於內輕原本應當流向清政府的權力,卻因清王室內部爭權奪利而集權於少數貴族手中,並且因中央大臣難以控制軍權而被袁世凱掌控,形成了內外皆輕局面。 我個人經過對兩位教授所提出的論據進行分析。認爲在清末最後十年,晚清重臣李鴻章、張之洞相繼去世,掌權半個世紀的慈禧太后也留下權力寶座死去。新一代的統治階級載豐難以接替慈禧太后留下的權力寶座。 第一,清政府通過新政,從制度層面對地方督撫的權力有一定的限制,但並不傷其根基,尾大不掉之勢並不能一時去除,督撫仍掌控着很大的權力。由於清政府以載豐爲首的貴族的倒行逆施,激化了滿漢矛盾以及中央與地方矛盾,同時由於新政改革,處於新舊交替、各股政治勢力湧動之時,這才導致武昌起義時多數督撫並無誓死效忠大清(鎮壓太平天國起義依靠的地主階級的支持,武昌起義之時地方各勢力卻各懷算盤) 第二,清政府雖然企圖集權於中央,但政治講究制度與人事的結合。載豐等一衆貴族昏庸無能,內部間彼此爭鬥,導致原本企圖集權於中央的機構被袁世凱、立憲派等勢力把控,造成中央虛弱局勢。但從深層次探討,中央難以集權的根本原因仍是在於晚清以來形成的督撫專權局面並不能一時改變,其所制定的各種措施也勢必會被地方各勢力阻擾。 第三,我們在討論地方督撫與中央權力大小之時,不應該無視脫離於體制之外或在體制邊緣的政治勢力。新政十年所編練的新軍勢力、革命黨人各地的組織聯盟、立憲派身後代表的民族資產階級勢力以及外國列強勢力,都不應忽視,應當結合各股勢力的動態博弈,更加全面的分析清末最後十年的政治格局。
整體視野和結構是比較好的 每一章每一小節以史實出論據 最後一章可謂是精華 改革沒有我們想象中的容易 革命也沒有我們想象中中的那麼困難 很多重大事件其實是很多偶然的因素促成的 最後作者否定了告別革命論 確有振聾發聵之感 但告別革命論不是否定過去 而是爲將來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對此我還是保留意見
從清末權力更迭來看當下是歷史的循環還是歷史的終結,無法預測。 但可以得知,儒家文明所強調的穩定秩序是變相的固化了力量的流動。 金字塔結構最爲穩定,但是永遠固定在哪裏一動不動。 物理結構上講金字塔不如個球,可以有多遠滾多遠。
美利堅除黑人之禁限,而文明大啓;英吉利視阿爾蘭爲一體,而商業勃興;俄羅斯平大俄、小俄、白俄之界,而雄長歐亞。元世祖嚴北人、漢人、南人之別,而國祚不永。徵之前代則如彼,驗之列邦則如此。當今之世,白種橫行天下,常以剪滅他種爲政策,蠶食非澳,行將及我。我全國之民,實皆同種同族,併力自保,尚恐不及,萬不可再分畛域,重臣民隔膜之習,啓外人蔑視之心。 立憲之舉,始而恢張,繼無消息,終成敷衍。地方督撫與立憲派的矛盾,與其說是思想觀念之爭,毋寧說是預備立憲時期行政權限與議政權限尚未分割清晰時的必然衝突。 辛亥鼎革之際,中央與地方權力關係實際上已演變爲“內外皆輕”的權力格局。在清末庚子至辛亥期間,隨着新政尤其是預備立憲的開展,清政府不斷加強中央集權措施,地方督撫的權力被收束而日益變小,其干政的影響力也有一個逐漸減弱的趨勢。但與此同時,清政府中央集權的實際效力卻並不顯著,反而隨着統治集團內部矛盾的激化而有削弱之勢。這樣,便形成“內外皆輕”的權力格局。一方面,清廷並沒有建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也未能真正控制全國的軍權與財權,中央集權有名無實;另一方面,各省督撫也不能有效地控制地方軍權與財權,在地方已沒有強勢督撫,更沒有形成強大的地方勢力。武昌起義前夕,正是地方督撫權力明顯削弱,而清廷中央集權尚未強固之時,在此權力轉換臨界的關鍵時刻,革命爆發,無疑是對清王朝的致命一擊。 民初北洋軍閥並非清末地方督撫,而多爲清末新軍將領。例如,馮國璋、段祺瑞起初並沒有地方根基,只是因掌握大量軍隊而控制相應的地盤而已。即便是閻錫山、張作霖,也是以軍人身份乘亂而起,以武力稱雄,割據一方。北洋軍閥的起源並非地方勢力的興起,而是軍人以武力控制地方的結果。那種認爲由清末地方勢力直接蛻變爲民初北洋軍閥的觀點,純粹是與歷史本真不相符合的邏輯推演。事實上,在清末武昌起義之前,並沒有強大的地方勢力,也沒有地方主義抬頭,所謂地方勢力或地方主義,毋寧說是民初軍閥政治的表徵。
難得一見的好書,有細節,有高度,有創新